我叫初六,从我出生开始,父母便把我寄养在姑姑家。
开始时,姑父对我特别好。
当然,并不是他多喜欢我。
而是因为,我父母总是不定时的会给他汇钱,感谢他和姑姑照顾我。
钱很多,多到姑父每次喝醉后,都会醉眼惺忪的开心说,我就是他的摇钱树。
我那时候小,不知道父母是做什么的。
直到六岁夏日里的一天,父亲回来了。
但,不是走回来的,而是被人抬回来的。
担架上的父亲,胳膊和腿都没了。
缠满全身的白色绷带,也早已被鲜血浸透,红的刺眼。
那时候,父亲已经奄奄一息。
弥留之际,他留给我的只有一句话:
做个普通人,平凡生活,永不沾赌!
那一天,我流尽了所有的眼泪。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好像就没再笑过。
父亲走后,母亲便再也没出现过。
没有了父母的汇款,姑父对我越来越不好。
从最开始的辱骂,到后来的暴打。
而他家大我五岁的表哥李大彪,也参与了进来。
我清楚的记得,这些年,他们爷俩一共打了我2436个耳光,踢过我3487脚,还有2329拳。
皮鞭,棍棒打我的次数,加在一起,是336次。
如果不是姑姑护着,我想,我可能早已被他们打死。
我恨他们,我也记仇。
不然,我不会记的这么清楚。
那时的我,不会打架,不敢还手。
但,却学会了挨打。
被赶出家门的我,并没有无家可归,而是跟了六爷。
六爷不是他的真名,他的真名,从来没告诉过我。
之所以叫他六爷,是他知道我叫初六后,就让我这么叫他。
他是在我爸爸死后第二年,来到我们小镇的。
认识他时,他告诉我,他是世界上最厉害的魔术师。
并且,他愿意把他的魔术,全部交给我。
的确,他的魔术很厉害。
扑克、麻将、骰子、牌九,在他手中上下翻飞,时有时无,时多时少,神出鬼没。
就这样,我从七岁开始,和六爷学起了他所谓的魔术。
六爷是个洒脱到极致的人。
他每天除了监督我练习魔术外,便是喝酒逍遥,外加寻花问柳。
他对女人似乎有种异乎寻常的痴迷。
即使年过六十,也几乎夜夜笙歌。
最强的一次,他竟夜驭三女。
六爷也给我找过女人。
年龄不大,十八九岁的样子。
胖乎乎的脸上,涂抹着厚厚的胭脂水粉。
当她带着职业假笑,在我面前搔首弄姿,脱下第一件衣服时。
我送了她一个字:滚。
我并非不喜欢女人,只是我不喜欢这种女人。
我的女人,必须要温顺,听话,忠诚。依附于我,以我为王。
就像扑克牌里的大王。
直到后来有一天,一个女人汗香淋漓后,躺在我怀里,告诉我说。
扑克牌里的大王,实际是小丑的意思。
二十岁生日当天,六爷请我上了醉湘楼。
那是我们镇上,最好的酒楼。
风格古朴的包厢里,六爷叼着金丝楠木的烟斗,一头银发的他,依旧是云淡风轻,洒脱不羁。
倒酒吧
青花瓷瓶里,装的是三十年的陈酿竹叶青。
酒入翠瓷绿釉的海碗中,酒花翻滚,酒香绕梁。琇書蛧
小六,跟我多久了?
六爷抽了一口烟斗,喷云吐雾间,开口问我。
十三年两个月零二十二天!
我教你的是什么?
千术!
什么是千术?
以瞒天过海之手法,达偷天换日之目的!
六爷微微点了点头。
对我的回答,还算满意。
磕了磕烟斗,六爷端起海碗,冲我说道:
喝了这碗酒,你便出师了!从此以后,你不用再跟着我了
我知道,这一天早晚会到。
只是没想到,会是在我二十岁生日这天。
三十年的竹叶青入喉,一股辛辣的火线,从胃里直达头顶。
放下酒碗,六爷又说:
小六子,你要记住。你学的是千术,入的是千门,走的是蓝道。从现在起,你不在是一个普通人。你已是一名蓝道老千!
所谓蓝道,是指所有赌徒老千。
只要你赌,你走的,便是蓝道。
想想父亲临终时,让我做个普通人,永不沾赌。
可没想到,十几年过去。
我竟成了一名蓝道老千。
这或许就是世事无常,造化弄人。
小六子,我再问你,这以后你是想当爷,还是想当孙子?
当爷!
我想这个世上,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做孙子的。
好,既然想当爷。我要你用这十几年所学,在三年之内,让千门蓝道都知道有位六爷,初六爷!
三年?
我能做到吗?
我有些茫然。
这些年,我虽然和六爷去过无数赌局,大小赌场。
不过,我从来没上场赌过。
我并不知道,我的千术水平,到底如何?
但,我还是点头答应。
六爷曾告诉我,老千最难的,不是技术,而是心理。
万千人前,能不能把你平生所学,淋漓发挥,这才是根本。
好了,以后这千门蓝道的江湖,你就独自闯荡吧!
六爷的口气云淡风轻。
但目光中,我还是看到了不舍。
江湖?江湖在哪儿?
我茫然的看着窗外,轻声问道。
出门即是江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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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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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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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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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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