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人正聊着,洪爷忽然指着一个从商场出来的女人,对我说道:
“小六爷,你快看,是不是她?”
我顺着洪爷指的方向一看。
就见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女人,从店里走了出来。
这女人穿着短裙,蜂腰细腿,脚踩高跟鞋。
走起路来,扭扭哒哒,给人一种摇曳生姿之感。
她的胳膊上,还挂着一个女包。
这女人的照片白静雪给过我,就是吴嫂。
看着这女人,洪爷一撇嘴,说道:
“这种女人,有十个,我能拿下十一个!”
“怎么还多出一个?”
看着一脸骄傲的洪爷,我不解的问了一句。
“多出的是她们的闺蜜啊!”
我有些哭笑不得,洪爷这脑回路和正常人就是不一样。
“走了,准备干活儿!”
洪爷戴上墨镜,而我拿出手机拨通了个号码。
对面一接,我便说了两个字:
“开工!”
很快,我俩就跟上了吴嫂。
我们三人,几乎并排。
此时的吴嫂,还没发现身边多了我们两人。
她的注意力,依旧集中在步行街两侧的商场橱窗里。
可刚走没几步,忽然就听“啊”的一声。
一个头戴鸭舌帽和墨镜的男人,撞向了吴嫂。
她本来就穿着高跟鞋。这一撞,就见她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而与此同时,这墨镜男抓过她胳膊上的包,撒腿就跑。
“抢劫啊!”
丢了包的吴嫂,急忙大喊。
周围的人虽然不少,但大家都是看着热闹,根本没人帮忙。
“追!”琇書蛧
洪爷摘下墨镜,朝着吴嫂的身上一丢,冲着我,喊了一声。
我和洪爷立刻朝着这男人追了过去。
到了步行街中段,这人跳过围栏,钻进一条没人的胡同。
一进这胡同,洪爷回头看了一眼后面。
见没人跟过来,才气喘吁吁的破口大骂说:
“你个傻鸟,你他妈给我站住!”
前面的人,这才站住。
我们两人一到跟前,洪爷也没管那包。
冲着这人的脑袋,便用力的拍了一下。
“哑巴,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我和你玩赛跑呢?你把包扔了不就完了吗?还跑这么远,你要累死我啊?”
说话间,我和洪爷都是双手扶膝,弯着腰,气喘吁吁的说着。
而哑巴脸不红,气不喘。
他嘿嘿一笑,磕磕巴巴的说:
“y,y,也没,多,多远啊。这,这样,不是显得,真,真点儿嘛!”
哑巴的一根筋,弄的我和洪爷哑口无言。
本来安排的计划是英雄救美。
可现在看我和洪爷累这德行,怎么也不像是英雄。
“包给我,快滚!”
“d,d,得嘞!”
把包扔给洪爷,哑巴转身跑了。
我和洪爷缓了下,才拿着包再次回到步行街。
此时的吴嫂,还坐在地上。
她哭丧着脸,也不知道给谁打着电话。
旁边的地上,是一只断了根的高跟鞋。
走到她跟前,洪爷半蹲在她面前,把包一递,说道:
“这位美女,包帮你找回来了,但对方跑了。你看一下,没少什么吧?”
吴嫂拿过包,打开看了又看,才抬头看着洪爷,感谢说道:
“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了,什么都不少。这可怎么办,要不我给你拿点钱吧?”
洪爷笑了下,摇了摇头。
“把墨镜给我就行!”
吴嫂这才想起墨镜的事。
拿了墨镜,洪爷看了一眼高跟鞋,又说道:
“你先别动,等我一下!”
话一说完,洪爷转身便走。
看着洪爷的背影,吴嫂一脸发蒙的看着我问:
“他干嘛去了?”
我摇了摇头。
像我这等凡夫俗子,怎么可能知道洪爷脑子里想的是什么呢?
没多一会儿,就见洪爷从商场里走了出来。
他的手里,还多了一个鞋盒。
走到吴嫂跟前,就见洪爷再次蹲了下来。
打开鞋盒,里面竟然是一双姜黄色的高跟鞋。
只是这个根,不像吴嫂之前的那么高。
拿起一只鞋,洪爷便主动帮吴嫂穿着。
“高跟鞋虽然更能增添你的气质。但逛街时,还是要选跟略矮一点儿的,这样不容易累。你皮肤本来就白,我就替你选了一双姜黄色的。因为这个颜色,更显肤白……”
我傻眼了。
当然,傻眼的人不止我一个,还有吴嫂。
看着洪爷,她两眼泛光,好一会儿才问说:
“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大码的?”
洪爷潇洒一笑,说道:
“其实,我不但知道你穿多大号的鞋,我还知道你的……”
说到这里,洪爷特意停顿了下。
吴嫂马上追问说:
“知道什么?”
洪爷的目光,肆无忌惮的在吴嫂的胸前掠过。
“我还知道,你的三围。别生气,没有轻浮的意思。我这人就是这样,一旦见到美女。这些数字,就会自动跳到我的脑海。哎,谁让你太美了呢!”
此时的洪爷在我心里,已经完全是高山仰止了。
我之前以为,他和女人接触,不过是花言巧语的一些俏皮情话而已。
可他刚刚的这番话,既不是情话,却又能博得对方的好感。
“来,把手给我,起来看看,喜欢不?”
吴嫂把手交给洪爷。
轻轻一拉,她从地上站了起来。
“正合适!”
吴嫂说了一句。
只是不知道,她说的是鞋,还是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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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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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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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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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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