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这不是痴,亦不是傻,那是放在心底,永世不能磨灭的挚爱呀!
听得思归继续说:“半年前妈妈亲手在树上系上这支风铃,只希望这支风铃能够带着她的思念,飘向远方,把思念传递给爸爸,不知道爸爸有没有收到?”
“风铃?”温墨白犹疑。
“对呀。”思归伸出手,指向那红梅树最高处的那枝桠,“就是这个风铃,妈妈亲手写下的念想,也是她亲自挂上去的。”
温墨白顺着思归手指着的方向望去,只见一只风铃挂在了树上,飘带随风起舞,已经沾了落雪,却在不停的随着微风而摇曳。
他轻轻的摇了摇那株红梅树,那风铃便从树上落了下来,他伸出手,那风铃正好不偏不倚的落在了他的手上。
那风铃小巧玲珑,似有万般细腻的心思,皆凝聚在了这小小的风铃之上。他用着颤抖的双手,细细的摩挲着,仿佛触摸到了她的温度。
那飘带上镌刻着她那隽秀的字迹,每一字一句,皆凝聚着深入肺腑的相思。
他颤声念:“楚歌四面风雪沐,落墨溶白温酒寒。风铃响,微风漾,我在等梅绽,也在等君归。”
每一字,皆是一抹刻入心魂的相思。
他的泪终于从眼眶中落了下来,落在了她那刻满了相思的字迹之上。
他的嘴角又扬起了一抹沧桑的笑意,望着那梅树,深深而言:“七年了,这份情,在她心里,是一刻都没有忘记啊。”
“对呀。”思归不知亦不懂温墨白的心绪,只是如实说:“虽然爸爸没有在妈妈的身边,但是妈妈一刻都没有忘记过爸爸。”
“爸爸给妈妈留下的念想,妈妈一直都十分仔细的珍惜着。妈妈总说,她胸前的梅花项链,无名指上的婚戒,还有我,都是爸爸留给她最好的礼物。”
“她还说,还有一份信物在爸爸的手里。等爸爸回来,必然会带着它,在红梅树下与她重逢,并且今生今世,都再也不会分开。”
信物……温墨白低下头,望着手中那绛红色的婚书,心中的波澜早已变作了海啸。
一纸婚书,一念白头,只此一人,便是一生。
河清海晏,国泰民安,这一切如你我所愿。如今,梅已绽,人已归,七年的默默等待与苦苦相思,是时候,该画上一个完整的句号了。
我不负家国,不负信仰,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我手执婚书,重回故园,与你相逢,许你白头。
温墨白粲然一笑,蹲下身,握住了思归的小手,并将手中的绛红色婚书握在了他的手里,温声叮嘱:“思归,你把这个,转交给你妈妈吧。”
思归小小的眼中满是疑惑:“叔叔,这是什么,你为什么要让我把它送给我妈妈呀?”
温墨白只是会心一笑,摸了摸他的头,“你还小,你不懂,但她看到后,一定会开心的。”
他顿了顿,眸中掠过一抹柔和的光,犹如三月春风,冬日暖阳,融化了世间万物。
他轻轻吸了口气,眉目含笑,对思归叮嘱:“如果你妈妈要问起,那你就告诉她:梅已绽,人已归。红梅下相觅,情长共此生。”
思归眨着那双纯澈的眼眸,似懂非懂般的看着温墨白,几秒后,又点点头,只道了一个字:“好。”
只有六岁的孩童并不懂这情事,也不懂这话的个中含义。但他只知道,这个叔叔送的东西会让妈妈开心,只要可以让妈妈开心,什么事情,他都愿意去做。
他向天空望了一眼,复又对温墨白开口:“叔叔,谢谢你,你真好。今天我在外面玩的太久了,要是不回去,妈妈会担心的。”
“我先回家去找妈妈了,改日再来找叔叔玩,叔叔放心,你交代的东西,我一定会转交到妈妈的手上的。”
“嗯,好。”温墨白含笑点点头。
“叔叔再见!”思归与温墨白道了一声别,便抱着那枝红梅,拿着那封婚书,颠颠的沿着羊肠小路跑了回去。
温墨白望着他那可爱的模样,一抹笑意不由自主的在嘴角缓缓蔓延。
倘若余生能有此妻儿陪伴再侧,这半生再苦,也无遗憾了。
瑞雪纷纷,落梅如雨,缤纷了这整个人世间的颜色。便是红墙绿瓦,金碧辉煌,与此地相比,都是相形见绌。
他望着那红梅,声音悠扬:“楚歌四面风雪沐,落墨溶白温酒寒。岁月静好,不负初心,我们终是做到了。惟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沐歌,我归来与你续旧时之约了。”
“妈妈,妈妈,我回来了!”
思归一边奔跑着,一边叫喊着推开了家中的大门,穿过院落,又走进了楚沐歌的房间。
刚一进门,便见得楚沐歌满脸的担忧,她立即拉住了思归的手臂,不免忧心:“这大雪天的,你到哪里玩儿去了,这么久才回来?”
见楚沐歌担忧,思归小小的脸颊上布满了愧疚:“妈妈,我去为你折梅花了,路上碰到了一位长得很好看的叔叔,和他多说了几句话,就忘了时间。”xǐυmь.℃òm
“妈妈对不起,是思归太贪玩了,所以才回来晚了。思归错了,思归以后再也不会晚回来,让妈妈担心了。”
儿子这样体贴懂事,楚沐歌便也不忍心斥责他:“你知道就好,这一次妈妈不怪你,快去把衣服换了吧。”
“嗯。”思归将手中的红梅递给了楚沐歌:“妈妈,这枝红梅是我在湖畔公园折下的,我看这红梅和妈妈一样美,便将它送给妈妈,希望妈妈会喜欢。”
思归的脸上满身纯真与真诚,望着儿子这般可爱懂事的模样,楚沐歌情不自禁扬起了嘴角,接过了红梅,又摸了摸他的脸,含着笑:“思归真懂事,谢谢你,思归,妈妈很喜欢这枝红梅。”
她的目光随之又落到了思归手里的那封婚书上,那绛红色的卷轴不像是家中之物,她不由得诧异:“思归,你手里拿的这是什么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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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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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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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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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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