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还是休息一下继续吧!这是村长的意思,不是我能够决定的,也不用打扫的很干净,住的屋子摸不到灰就行了,新知青可能明天早上就到,咱们得抓紧时间……”
这句话包含的意思可不少。
大伙对视一眼,都明白了这次来的知青里面有大关系的人物,连村长都发话了,还有啥可说的呢,只能唉声叹气的擦了把汗,继续干活了。
唐莲夏一边搓抹布,一边不死心嘟嚷着。
“有这条件干啥来刘家村,真是作贱自己……”
没错,能够随意使唤村长的人,至少得是县城里的干部,能够认识县城的干部,家里都不是有背景这样简单了,这种人家的孩子就算要下乡也不会挑刘家村这种小地方。
不仅大家想不通,许晓瑜也没在原著里回忆起这件事,好像经过自己的穿书有些剧情已经发生了变化,她清楚的记得今年没有新的知青过来,这蝴蝶效应还真够大的。
大伙白天累死累活,晚上还要加班做事,擦东西都怨气冲天,许晓瑜注意到唐莲夏走路都一瘸一拐的,瞥了一眼她的脚踝已经红肿了,大概率是上工的时候扭到脚了,怪不得这样不耐烦。
这些天唐莲夏倒也没有再找她的麻烦,不知道是不是吃人嘴软,虽然还是有点看不惯许晓瑜,但最多也只是在背后吐槽几句,再也没有当面嘴欠了。
许晓瑜回想起来倒还有些不习惯,看她走路实在难受,忍不住多了句嘴。
“你的脚没事吧?我屋里有红花油你用吗?这脚再拖下去,你明天就上不了工了。”
唐莲夏一惊,发现是许晓瑜之后赶紧把腿缩了回去,嘴硬的摇摇头。
“就是一点小伤,不需要你可怜,一晚上就自己好了,我才不像那些娇气的人,这点苦都受不了,我妈说了,女人能顶半边天!男人都忍受的疼我也可以忍……”
许晓瑜淡定的转头。
“那好吧,那你自己慢慢忍。”
“……”
她没想到许晓瑜真的离开了,还指望着推脱一下,再“不得不”收下呢,这许晓瑜果然还是这么讨厌!
许晓瑜回忆了一下关于唐莲夏的记忆,她家和原主家住在一块,算得上是邻居,不过由于两家的家境差别,唐莲夏从小就过的不咋地。ωωω.χΙυΜЬ.Cǒm
虽然和弟弟是双胞胎,但是父母偏心的不行,姊妹五个,从小就没给过她什么好脸色,每次唐莲夏被打,许晓瑜总会好奇的凑过去看,甚至当着她的面吃糖。
时间长了,两人的梁子就结下了。
唐莲夏嘴上不承认,心中肯定是嫉妒原主的家庭环境的,原主可以像一个正常的孩子一样开心长大,她却只能在昏暗的厨房不停的做饭生火,一个人洗一大家子的衣服。
所以现在变得这么扭曲不是没有原因的……许晓瑜也只当她本性不坏,之前两人住一起那么久也顶多是说几句坏话,要是真正的坏人,给她杯子里下点东西她也发现不了……
大家忙活了半晚上才把屋子打扫干净,有的人恨不得直接瘫软在地,幸好翟春梅承诺明天给大家多加一个工分,大伙才强撑着爬了回去。
夜色太黑,许晓瑜看不清唐莲夏的脚,但是肯定更加严重了。
她实在受不了这么犟的人,一把拉住准备回去的唐莲夏,往她手中塞了刚才回去拿的红花油。
“回去洗澡擦擦吧,你脚都崴成这样了,正常男人也忍受不了这种疼,你上工还能挑两担秧头,你比男人强悍多了,行了吧?”
唐莲夏愣了愣,呆呆的看着许晓瑜离开的身影,透过微弱的月色,看清了手里东西。
从来没有人说过她比男人强,从小她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可惜是个女娃”,于是她习惯了拼命的努力,哥哥弟弟能劈柴搬东西,她也可以做到,终于爸妈的目光分了一点给她。
“莲夏也不错。”
可是为什么是也呢?她明明比哭闹的弟弟更优秀,小时候的她不明白,现在还是不明白。
……
第二天早上四五点,村里就开始敲锣打鼓的欢迎新知青,许晓瑜这个不用干农活的都累的不行,更别提其他人了。
于是除了村长村里干部和翟春梅,王国华,其他人都没有爬起来去村口欢迎,只有几个早起干活的村民好奇的看了几眼也离开了。
村里年年来知青,刚开始还有个新鲜劲,看多了也没意思了。
盛高轩一下牛车就看到只有零星几个人在村口,本来大早上的坐车震的心里难受,此时忍不住嘟嚷道。
“这刘家村也太小了,房子又破又旧,我们以后不会住在这种地方吧!怎么就这几个人,其他的知青也不出来欢迎我们,真是没礼貌……”
另外两个男知青闭口不言,倒是另一位眉眼清秀,穿着大方的女知青轻轻摇头,声音温柔道。
“高轩,我们并不是来享福的,条件艰苦也在意料之中,其他的知青可能已经去上工了,来了这里没人再护着你,你说话可不能这样随意了……”
“知道了……不过雪薇姐,我听说程舟哥也在刘家村呢,这下好了,还能有个认识的人,这么久没见,也不知道程舟哥能不能认出我?”
田雪薇闻言眼眸一闪,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转身也拿着东西下了牛车,规规矩矩的和村长干部们打招呼。
她笑容甜美,说话又有礼貌,翟春梅脸上终于有了笑意。
“你是田雪薇吧?你们这一行就你一个女知青?”
“是的,本来还有一个,半路上调到栏城那边去了,分到刘家村的就剩我一个了。”
翟春梅点点头,心里也知道栏城是个好地方,至少比刘家村强,便知道那个女知青是受不了苦托了关系调走了,其实这也没什么,哪个不想让自己过的好一点?
但是在衬托下,她对这个孩子更满意了,村和村大体没啥不同,那些挑来挑去的去了哪里都过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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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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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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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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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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