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嘛,我只知道康熙通宝,乾隆通宝,人家是外圆内方,这个……”
“这叫刀币啦,可刀币也没有这么贵的。”
“我看啊,就是噱头,想找冤大头吧。”
大家你一嘴我一嘴的分析着情势,始终没有人出手,却也看出来是刀币了。
所谓刀币,就是一种青铜钱币,主要应用于春秋战国,年代是够久远的,可并不稀奇。
一般来说,因为黄铜染上了金色,会是发蓝,这枚却是黑褐色。
有人询问摊主,摊主也是语焉不详的。
“不瞒大家,我也不太明白。”
“但是我就是知道,这是好东西。”
他这么说,很多人都笑了,哦,你是买家,你连自己的东西都说不清楚,就这还想卖出去?
对此,摊主也只能苦笑,他倒是想介绍清楚,关键他不知道啊,总不能瞎编吧?
现在都有手机,一旦瞎编,马上就会被人识破,更没法卖,所以,他也只能靠着故弄玄虚了。
“能便宜吗?”
人虽然多,李令却是第一个讲价的,刚一开口,很多人还指责起来了。
“小伙子,懂不懂规矩啊?这里的规矩了,讲价都不言语的。”
“那不有袖筒嘛,还不会咋的?”
“不要不尊重老规矩,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不容易闹矛盾。”
“现在的年轻人啊,越来越没有规矩了。”
也不知道是谁定的规矩,反正好多人充内行人呢。
对于袖筒交易这事吧,李令也不陌生,在他小的时候,农村集市上买卖大牲口的,基本都是用这种方式。
就是两个人在袖筒里拉手,用手讲价,各自比出自己的价钱,算是最高的手语吧。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都讲究明码标价了,不玩这种虚的了,现在大部分年轻人也就不会这一套了。
也就古玩行里,因为价格高,还容易闹矛盾,所以个别地方还有这种习俗。
“各位别吵,不是我不懂规矩。”
“摊主都说了,他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还需要什么规矩啊?”
对于规矩,李令个人是偏向于理智面对的,因为古代留下来的规矩,很多都已经过时了。
墨守成规没啥意义,他反驳两句,就连摊主也帮着他说话:
“没关系的。”
“小伙子,你既然都问了,咱们就当面锣对面鼓的说吧。”
“你能给多少?”
老半天了,就没有人表示出购买意愿的,摊主可不在乎什么狗屁规矩,东西能卖出去,能赚到钱,比什么规矩强多了。
两人一对上话,周围渐渐安静了,别的行业,比如服装行业啊,顾客讲价没什么好看的,可古玩行不一样,水太深了。
所以,在这一行,连讲价都是一门学问。
看看长长见识,学习一下也是好的。
“十万!”
结果,李令完全没有多说什么,直接上了个数字,众人意犹未尽啊,都在想,你上来就出价,为什么出这个价啊?
当然,这个话不方便问。
若是古玩大市场那种地方,李令这么讲价,基本上肯定会被骗,因为那种地方赝品太多。
可这里不一样,这里是上流社会的鉴宝沙龙,大家本能的就觉得,这里的东西真的多,价格也高。
当然了,还有一个原因,这里有钱人也多,拿钱不当钱。
好多人都开始吐槽了,好嘛,人家要一百万,你给十万。
“过了,过了,看这东西黑乎乎的,肯定不简单。”
“摊主既然要一百万,自然有他的道理。”
“你不买就不买,给人十万,这不是逗人玩嘛?”
“是啊,这么还价,简直就是疯子,找骂呢。”
“不用问,摊主肯定不会卖给他。”
看热闹的这些人好像能够预测未来一样,说的头头是道,都在嫌李令太小气了,不懂古玩。
可让他们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摊主听到十万的出价,稍微想了想,竟然直接叹气一声:
“唉,好吧,卖给你了!”
我去……
众人差点把自己舌头吞进肚子里,啥情况啊?
很快,他们也反应过来了,这个摊主只怕是个漫天要价的主,就等着碰冤大头呢,现在碰到了,急不可耐的就要出手。
“呵呵……我第一次买这种东西,不知道价格。”
“差不多就行呗。”
见周围人的神色带着鄙夷,摊主连忙解释,眼巴巴的看着李令,别人说什么不重要,他最看重的是钱。
既然要买了,李令拿出手机就要转账,谁知道这会了,竟然有人捣乱。
“什么玩意啊?有没有搞错?”
“这么好的东西,就卖十万?天哪,你这是把金子当废品啊。”
“此乃春秋时代刀币之王,价值连城。”
“要一百万都要少了,大叔,别上当啊。”
来人一惊一乍,非要说眼前的钱币价值高,还说是什么刀币之王,李令都无语了。
抬头一看,他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徐闻!
这个纨绔子弟,简直阴魂不散,谁想到在这里也能见到他。
作为豪门二代中的精英弟子,不管是衣着打扮,还是气度,徐闻都是一等一的,他说话,本身就显得有分量。
好比说,有钱人说你的东西值钱,可信度当然高了。
说完之后,徐闻一脸诡诈,似笑不笑的看着李令,李令当然马上明白,这家伙就是过来恶心他的。
刀币之王?
周围看热闹的也不懂,只是听到王这个字,就觉得很厉害,有人甚至跃跃欲试,怕自己抢不到一样。
本来打算把东西递给李令的摊主,马上收回,紧紧地攥着,好像怕人强买强卖似的。
呵!
李令冷笑不语,作壁上观。琇書網
“这位公子,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请给我们讲讲。”
摊主太高兴了,自己的东西,他当然想多卖点,不光他,其他人也是好笑的看向徐闻。
面对众人的注视,徐闻倒是不慌不忙,咂摸咂摸嘴,侃侃而谈。
“我刚才说了,这是刀币之王。”
“那是因为,这是春秋五霸之一,秦国的钱币,还是最古老的。”
“看上面的字没有,这叫篆文,李斯书写小篆,以为天下式。”
“我想大家都知道,可眼前这个,比李斯还早两百年呢。”
他提到李斯,小篆,大家马上想到了秦始皇车同轨,书同文,书同文的意思,就是所有人都必须使用小篆作为官方文字。
比小篆还早,那牛逼大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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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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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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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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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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