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秀这些日子,时常跑得不见人影,最近她才知道是与苏城暮在一起。
兰荷生怕被村民看见,一时恼怒,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朝苏城暮砸去,砸得他头破血流。
“滚,别再来祸害我家秀秀。”
苏城暮怔愣,顿时害怕极了,爬起来就往外跑去。
然而,秀秀的腿好了,传得街知巷闻。
更加印证了苏城暮就是妖物的事实,这分明就是妖术!
村长集合村民围了苏远一家,将那木屋毁了七七八八,让他们一家搬离此地。
苏远苦苦求得半月期限,在此之前,承诺绝不会让苏城暮再踏足村中,会尽快找到出口离开这里。
村民走了之后,锦灵抓住苏城暮,歇斯底里地吼道:“你真的想毁了我们吗?警告你多次,不要入村不要入村!你为何就是不听?”
“夫人,暮儿还小尚不懂事,你莫要为此气坏了身子。”
锦灵眼神暗淡,冷哼一声:“呵呵,气坏身子?我的身子什么时候好过?自从生下这个孽子,我就没有过一天舒心的日子。”
骨瘦如柴的手抓住苏城暮,眼中色彩变换着:“一入这里,形同凡人,只有你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从小告诫你,不可轻易使用你的能力。你宁愿去救那些毫不相干的人,为何不救救你的母亲我啊?”
苏城暮身体颤抖,怔怔地看着母亲狰狞的模样,颤声道:“对不起母亲,我试过了,我的能力对母亲没有任何作用。”
苏远将苏城暮拉到身后,低声呵斥:“够了,我会尽快找到出去的路,一旦离开这里,夫人的病一定能好起来的。”
昏黄的油灯随风摇曳,锦灵面容憔悴异常,眼窝深陷,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听到苏远的话,更是激起她的不满,言辞激愤道:“这句话你说了几年了,我们依然困在这里,被人当作怪物一般。若能出去,早就出去了,你何必骗自己。”
忽然,她大笑起来,似哭似笑道:“出不去了,出不去了,我知道我到死都无法离开这里,这才是真正的诅咒。”
“够了,身为母亲着实不该在孩子面前讲这些话,他还听得少吗?他只是个五岁的孩子啊!”
苏远牵着苏城暮出了破烂不堪的木屋,在一处停下,拂衣在他身前蹲下,手揉了揉他的头。
“暮儿,原谅你的母亲,是阿爹没用,没保护好你们母子俩。阿爹要入山两日,母亲就交给你照顾了。阿爹教你的那些法诀,可都记熟了?阿爹不在的时候,你一定要保护母亲,记住了吗?”xǐυmь.℃òm
“阿爹放心,那些法诀我都烂熟于心。”苏城暮微微点了点头应下。
苏远起身望了一眼身后残败的木屋,已经无法住了!在锦灵睡下之后,苏远却是一夜无眠,这里的村民的,俨然已经容不下他们。
如今只有两条路可走,寻找出路去,若是无法找到,便看能不能在山中寻得安生之所。
如今一刻都不敢耽误!
天还是蒙蒙亮,苏远入了山。
白日里,苏城暮照顾母亲,待她睡下,他去见了秀秀,她正在院中和几名村上的孩子踢着毽子,玩得很是开心,时不时传出阵阵笑声。
秀秀突然停了下来,看着一个陌生的孩子站在院子门口,脸上流着泪,她走近好奇一问:“你是哪家的孩子,迷路了么?”
苏城暮使用了幻相,在那些孩子眼中,他只是个陌生的小孩。
这是他最后一次入村,只为抹去秀秀的记忆。
忘了他,她便不会再感到害怕!
花梨刹那回神,揉了揉眉心,脑子险些炸裂了,一瞬间塞了无数画面进去。
好似消化能力不好,吃撑了的感觉。
她抬头看了看天,差不多该回去了,走的时候不忘提醒一句:“苏城暮,未经我的允许,你不得擅作主张抹掉我的记忆。”
二人约好明日在此碰面,花梨急匆匆离开,回到屋中之时,兰荷尚未回来,不禁舒了口气。
躺在床上思索着,有些事她怎么也想不通。她入了苏城暮的神识,却莫名将她带到此地,意外变成了秀秀!
甚至得了苏远一家入村时的记忆。
此地的人皆是普通村民,大多都迷信,苏城暮的能力无疑令人忌讳,亦难免会将他当做妖物看待。
兰荷回来之时,给秀秀带了一些纸张,这些日子秀秀没有去村上的学堂,好让她在家中练练字。
见她乖巧待在家里,兰荷给她做了不少好吃的。
花梨有点心酸,若让兰荷知道秀秀其实已经死了,一定会非常伤心难过吧。
翌日,兰荷出门后,花梨抱着纸张去了山后的那条小溪,苏城暮已在此等候。
“是在等我么?”
苏城暮小脸一红,嘟嚷道:“谁等你,此间本是我先发现的,我在这里亦属正常,只是与你碰巧遇见罢了。”
她将纸张放在石头上,抱了抱苏城暮,又揉了揉他的小脸,打趣道:“原来这里是苏苏的地盘,我来此自然要略表谢意。”
苏城暮皱眉,苏苏是什么鬼?
她从怀中拿出一包用纸包起来的桃酥递给他。
苏城暮看着桃酥,不禁咽了咽口水,他还从未吃过。
“盛情难却,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特意洗了洗小手,拿起一块糕桃酥,小口小口地吃着,眸子一亮,长这么大以来,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东西。
花梨微微一笑,身为小孩子第一次吃到甜食,没有狼吞虎咽,反而吃得如此优雅,每一口皆是细嚼慢咽。
然而,他只吃了一块,他就收了起来,“这些我留着,等嘴馋的时候再吃。”
花梨皱眉,以她的性子,肯定先满足口欲再说,而苏城暮从小饱一顿饥一顿,却养成存储食物的习惯。
果真是什么环境下造就什么样的人。
“苏苏,我教你折千纸鹤好么?”
“千纸鹤是什么?”
“嗯?怎么说呢,算是一种祝福吧,比如你为喜欢的人折一只千纸鹤,便承载了一点祝福。当然,一定要送你所喜欢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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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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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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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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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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