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泽几个小时前还说自己很累,可是沐浴之后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住进宿舍的第一天,不适应是很正常的,弗雷泽想着什么时候拉着朱竹清和宁荣荣回天斗城里逛一逛,买些喜爱的物件回来。最好再买些蔷薇花回来,栽在木屋的旁边,房间里也要摆上一些。
撑开窗子想要看看月色,却发现对面木屋的窗同样开着,那是阿特瑞斯的住所。
“这个白痴,怎么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
嘴里骂着,弗雷泽的身体却很实诚,轻轻地推开了房门。朝旁边朱竹清和宁荣荣的宿舍看了眼,发现屋内没有亮光传出,看样子都已经睡下了,于是便不再犹豫,径直朝阿特瑞斯的住所走去。
门没有锁,弗雷泽也省去了翻窗而入的步骤,直接光明正大的走了进去。
房间里只点了一盏灯,就放在书桌上,柔和的灯光只照亮了半个房间。走近一看,阿特瑞斯正趴在书桌上睡得正香,嘴角还衔着晶莹的水珠。
本想把他叫醒,却恰好看到了他的手掌下面压着一封信,只是瞟到这封信的开头,弗雷泽的心里就萌生出“干脆把这个浑蛋掐死算了”的念头。
“唉——”幽怨的叹了声气,弗雷泽从自己的储物腕带中取出一条薄毯,轻轻地给他盖上。
轻手轻脚的将这封信取出来,期间阿特瑞斯的鼻子抽动了一下,似乎是闻到了熟悉的味道而没有给出反应,只是继续趴在桌子上,眼睛也不曾睁开。
信的开头是四个字。
冰儿学姐:
这是时隔一个月才给你写的信,如今我已抵达天斗皇家学院,今后若是回信,切勿填错了地址。
写信的时间是九月十五日晚,再过二十九天便是十月十四,你的生日。心中以想好了要给你准备一个特殊的礼物,只是这件礼物极难获得,一月之期是绝不够的,这次只能为你准备别的礼物。
从伯明顿走到天斗城,没有走正常的路线,而是绕到了南方的巴拉克王国去办了一件事。从巴拉克王国进入西尔维斯王国后,沿着天灵河一路向天斗城而去,在路上遇到了一件有趣的事。
有一天我们停下歇息时,恰好听到了河中的小洲有一阵悦耳的鸟鸣传来,据说是一种当地人称“雎鸠”的水鸟。
我们循着声音望去,却看见一个长相貌美、穿着朴素的淑女在小洲旁的水中采摘荇菜(一种水中的野菜),而一个贵族青年男子则守在河边,时而吹箫鼓瑟,时而吟诗高歌。
一个路过的渔翁告诉我们,这个贵族青年对那名女子一见钟情,每天都会在淑女前来采摘荇菜的时候守在河边,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他的爱意。
出身农家的女子虽然也喜欢那青年男子,可男子的长辈出面警告过她,不准她答应男子的求爱,否则就让她家破人亡。
我们本以为一个美好的爱情火花就这样被无情的掐灭了,但那名女子采摘完荇菜后,却回到了河边,和那名男子幸福的依偎在了一起。
渔翁又告诉我们,淑女拒绝了男子的求爱后,男子回到家中茶饭不思,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日久生病。不得已之下,他的长辈最终妥协了,同意男子和农家女子在一起。
你知我喜欢写些奇怪的诗歌,听到了这个故事,我亦是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
思来想去,琢磨出了一首诗歌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
这封信还未写完,但光是看到这首诗弗雷泽就气不打一处来,一巴掌就朝这个正在装睡的死猪头上拍去。
“啪——!”
猪头被偷袭,死猪欲哭无泪,因为他知道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错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等傲娇女伯爵自己把气消了。
“这首诗歌写得挺好的。”
“真的吗,我也觉得......”抬头对上那仿佛要杀人的眼神,阿特瑞斯心中大呼上当,怎么被一句话就给钓鱼了呢......
弗雷泽晃着手里的那封信,用讥讽的语气说道:“你很能嘛,隔了那么远听到了几声鸟叫,就直接给人家取了个【雎鸠】的名字?”
阿特瑞斯晃了晃手指,“你不懂诗歌的艺术,雎鸠雎鸠,这只是一种泛指。泛指,懂吗?”xǐυmь.℃òm
“行,姑且就算是泛指吧。”弗雷泽又指着信里的那首诗歌念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写的倒是不错,不过你这瞎编故事的水平倒是可以啊?明明是贵族子弟调戏良家少女,你还出手揍了人家一顿,结果到信里面就变成了一个君子追求淑女了?”
阿特瑞斯抬起无处安放的手挠了挠腮边,死鸭子嘴硬道:“都说了,这是艺术,艺术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说完眼巴巴地看向弗雷泽手里那封未写完的信。
弗雷泽看见这个眼神,却更加生气了,直接就做出了一副要撕烂书信的动作。
“别别别,手下留情!”阿特瑞斯连忙起身抓住弗雷泽的手腕,想要把信抢回来,却发现她攥得很紧,若是强抢的话难免会把书信给撕坏。
硬的不行,阿特瑞斯只好来软的,于是开口哄道:“弗雷泽,别闹,还给我吧。”
眼前的少女比他低了半个头,所以当阿特瑞斯站起来后,她还要仰视着才能对上他的眼睛。
她深深的看了阿特瑞斯一眼,随后又低了下去,瞳孔没有了聚焦。轻轻叹了一声气,真的很轻,轻到阿特瑞斯也都只能隐约听到。
“获得第二魂环回去之后,你就开始给她写信,不管她回了几次,你都坚持每周寄一封信出去。每一封信里面,或带一首诗、或带一段长句,或者干脆就是一篇文章。而我们认识八年了,也没见你也没给我写过一首诗......”
说完这句话,弗雷泽突然猛地一发力,把阿特瑞斯直接推到了墙上。
?
不是,我被壁咚了?这剧本不对吧?
看着恶狠狠的弗雷泽,阿特瑞斯吞了下口水,开口哄道:“其实,我有写的......”
果然,原本凶猛的母老虎模样瞬间就不见了,但她还是用一种不信任的眼神盯了过来。
“真的,那你现在就念给我听。”
“还没想好......”
“嗯?”
“不不不,想好了,只是有点长,要写很久。”
“多久?”
“挺久的。”
“挺久是多久?”
“一辈子怎么样?”
“呸——,大骗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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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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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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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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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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