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嫁给一个和尚结局是什么>第 27 章 少年人的爱慕
  按例,宴会设在麟德殿。

  瑶英进宫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天际处浮起点点寒星,西边辽阔的穹宇晚霞满天,笼下一道道熊熊燃烧的炽热霞光。巍然俯临在池畔的亭台楼阁沐浴在一片璀璨的金辉之中,投下壮丽的廓影,鳞次栉比的廊庑飞阁环绕围拱。

  微风拂过,送来一缕缕清凉之意。

  立在长阶下,依稀可以看到殿阁之中热闹的欢宴。大堂人影幢幢,欢声笑语,高耸的几层凉台半卷的珠帘后珠围翠绕,衣香鬓影。

  台下,一班怀抱琵琶、筚篥、箜篌、胡琴、羯鼓、牙牌、金铃的乐伎坐在楼台西侧的毡毯上,笙歌阵阵。

  台上,身着彩衣的舞伎随着乐声翩翩起舞。

  瑶英下了马车,立在阶前,抬头仰望矗立在高台之上的亭阁,衣袂翻飞,面庞皎然生光。

  月台上等候多时的年轻男子怔怔地看着她,半晌才回过神,几步冲下长阶,站定在她面前,气喘吁吁,脸色苍白,神情局促。

  瑶英含笑道:“三郎。”

  郑景沉默地看着她,忽然伸手攥住她的手腕:“公主……跟我走吧。”

  瑶英一怔。

  郑景脸红到了脖子根,结结巴巴地道:“有件事我没对公主提起过……郑家之所以向秦王提亲,不是因为我父亲看重门第,而是因为……因为我爱慕公主。”

  话说出了口,他脸红得更厉害,脑袋垂得低低的,浑身发烫,头顶几乎能冒出几缕烟来。

  “郑家求亲……求亲之前,我……我见过……见过公主。”

  七公主可能早就不记得了,郑景却是铭刻在心。

  第一次见到七公主的时候是桃李争妍的春天。魏郡儿郎、小娘子相约出城赏春,郑景和庶出的长兄赌气,摔下了马,满身泥泞。

  族兄、姐妹们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嘲笑他不中用。

  郑景满身泥泞,腿被缰绳缠住了,怎么都爬不起来。长兄就在一边遥遥观望,等着他出声求救,他心中屈辱,不愿张口。

  几个纨绔少年驱马围着他打转,故意掀袍解带,作势要羞辱他。

  突然,一道鞭声凌空而至,头梳双螺髻,穿银红衫、石榴裙的七公主驱马冲下山坡,一鞭子打退了领头的纨绔少年。

  少年郎们大怒,正待调笑七公主几句,看到勒马停在杏林边、漫不经心朝这边看的李仲虔,吓得直哆嗦,立马一哄而散。

  七公主提鞭,轻轻挑开了郑景被缠住的右腿,留下一个奴仆照应他,拨马转身,奔着李仲虔去了。

  郑景摔落在一滩烂泥中,仰起脸,目送少女远去。

  她脸上的笑容让葳蕤的十里杏林黯然失色。

  后来郑景在李家私宴上再次见到声名远播的李家女公子,发现她和自己第一次见到的少女很不一样,她娴静温婉,举止端庄,一点都不像那个提鞭在春风中肆意驰骋的少女。

  郑景第三次见到七公主是在银杏泛金的秋天。

  那晚李仲虔在王府设宴,他应邀赴宴,席间被长兄的好友戏弄,吃多了酒,误入王府后院。

  他走到一座亭阁前,醉中隐约听见女子娇柔的谈笑声,心知中计,慌忙躲进阶下的牡丹花丛之中。

  亭阁中纱帘高卷,彩烛辉煌,食案上碗碟琳琅,摆满山珍海味,十几个浓妆艳抹、珠翠满头的王府姬妾或坐、或卧、或立,正含笑观看庭中一名女子起舞。

  少倾,乐曲声停了下来,女子含笑朝正席拜了拜,姬妾们笑道:“阿柳这一舞不如七娘的好!”

  柳氏不依,姬妾们撺掇七娘和她比试。

  一名梳双螺髻的娇艳少女大大方方地站了出来,脱了鞋履,站在圆毯之上,举起手中金铃,含笑环顾一周,慢慢扭动腰肢,罗衫飞扬,灯火照耀下雪白肌肤若隐若现。

  郑景脸红心跳,不敢多看,却又呆呆地舍不得挪开目光。

  他生平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舞蹈,妩媚曼妙,柔中带刚。

  腰肢风摆柳,横波如春水。

  少女跳到一半,郑景被一个高大的护卫揪出牡丹花丛,脸上挨了好几拳。

  阁中贵妇叱他是登徒子,他结结巴巴地解释。

  少女走到廊檐下,香汗淋漓,罗衫下丰肌如雪,瞥郑景一眼,笑着对护卫道:“阿青,他是我阿兄的客人,多半是吃醉了误闯进来的,送他出去罢。”

  护卫应喏,送郑景还席,确认他是郑家三郎,这才放他离开。

  郑景酒醒之后悄悄打听,得知李瑶英那晚跳的是拓枝舞。

  第四次见到七公主时,他正是在平康坊观看胡姬跳拓枝舞。

  每一次都狼狈万分。

  也正是这几次狼狈的见面让郑景知道,七公主并不是长安纨绔少年口中那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贵主。

  她如此美丽,如此明艳,又是如此的鲜活而真实。

  她会仗义地解救被讥笑折辱的少年,俏皮地和兄长撒娇,得意地和王府姬妾斗舞,冷淡地驱赶纨绔少年,乖巧地应对世家贵妇。

  她也会害怕,也会彷徨无助。

  晚霞熊熊燃烧,长阶上洒满灿烂夕光。

  郑景攥着瑶英的手,抬起头,脸上依旧涨红,郑重地道:“我仰慕公主,此心可昭日月,秦王不在了,我会像秦王那样,好好照顾公主,敬重公主,公主想去骑马就可以去骑马,想跳舞就跳舞……”

  他停顿了很久,“我实在不忍看公主踏进高台。”

  七公主这一去,就是羊入虎口啊!

  瑶英看着郑景,脸上慢慢浮起一丝浅笑:“三郎,谢谢你。”

  少年的爱慕情真意切,含蓄羞涩,即使或许只是他的一时冲动,也值得被善待尊重。

  “我阿兄素来不喜欢书生,我先前还疑惑,他怎么会挑中你……”瑶英笑了笑,“他没有看错人,三郎,你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

  郑景喉头滚动了几下,羞愧地道:“我实在无能,保护不了公主,也救不了秦王……我……”

  瑶英打断他的话:“你已经帮了我很多忙,我都记在心里。”

  “公主随我离开吧……”郑景喃喃。

  瑶英摇摇头,“三郎,五岁那年,我被抛在战场上,所有人都说我已经死了,我阿兄不顾忠仆的阻拦,一个人穿过战场去救我。那时还在打仗,阿兄在死人堆里挖了几天才找到我,乱兵还没走远,我们不能暴露李家公子女郎的身份,阿兄带着我往北逃,我走不了路,阿兄就抱着我,背着我……”

  ……

  李仲虔那时候只有十一岁,背着瑶英东躲西藏。

  没有吃的,李仲虔就去挖草根,去抓洞穴里的蛇和老鼠,舍下脸面去乞讨,去和其他流民抢夺任何可以果腹的食物。

  没有鞋穿,李仲虔撕下衣裳包住她的脚,自己却光着脚板翻山越岭,脚底都磨烂了。

  遇上乱兵烧杀抢掠,李仲虔背着瑶英逃命,他几年没练武了,又还是个孩子,身板不像后来那么壮实,跑得不快,好几次差点被追上。

  有一次瑶英从他背上掉了下去。

  马蹄声就在耳畔响起,瑶英趴在草地上,没有出声。

  奔逃中的李仲虔还是很快发现她不见了,回头,看到身陷乱军包围的她,目眦欲裂。

  其他一起逃命的流民朝李仲虔大叫:“傻小子!快跑啊!快跑啊!”

  瑶英趴在地上,心里也在叫:快跑啊,阿兄,快跑啊!

  李仲虔没有跑。

  他甚至没有一刻的迟疑,毅然掉头朝她跑了过来,不顾那一柄柄寒光闪闪的长矛,扑到了她身上,把她牢牢护在身下。

  他们侥幸逃过一劫,李仲虔只受了点轻伤。

  流民骂李仲虔傻:“这次是你走运,背着这个病秧子,你迟早得死!”

  李仲虔沉着脸不说话,抱着瑶英,把身上唯一的一块饼喂给她吃。

  瑶英不肯吃,她知道自己是哥哥的累赘,哥哥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李仲虔面色阴沉,掰开瑶英的嘴巴,把饼掰碎了一点点喂进她嘴里:“小七,乖,阿兄不会抛下你。”

  瑶英哭着摇头。

  李仲虔捏住她的下巴,狭长的凤眸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目光阴鸷:“小七,你听好了,你不是阿兄的累赘,阿兄一定会带你回家。你活着,阿兄带你回去,你死了,阿兄也要把你背回去。所以你得好好活着,懂了吗?”

  五岁的瑶英又感动又有点害怕,擦干眼泪,吃了几口饼,剩下的一小半推给李仲虔:“阿兄也吃。”Χiυmъ.cοΜ

  李仲虔接了饼,还是没吃,藏进了袖子里。

  那小块饼最后还是留给瑶英吃了。

  ……

  时隔多年,回想当年逃命时的种种,瑶英还是红了眼眶。

  “三郎,假若你有位兄长如此待你,他身临险境的时候,你会不会舍己救他?”

  郑景眼圈微红,点点头。

  瑶英一笑:“当年,我阿兄想过带我和阿娘离开……可是他才十一岁,阿娘需要精心照顾,我又多病,在外流落的日子,我断了药,所以不能下地,阿兄每路过一个坊市就去求郎中帮我看病,我们没有诊金,也买不起药,那些人自然不会为我诊治,阿兄很自责……”

  十一岁的李仲虔明白,凭他一个人,没法给瑶英安稳的生活。

  正如他们回到魏郡之后,李德的幕僚说的那句话:二郎,只有待在魏郡,夫人和女公子才能在乱世之中平安顺遂,才能有源源不断的昂贵药材调养身体。

  瑶英低头,轻轻拉开郑景的手:“阿兄怕护不住我和阿娘,不敢韬光养晦,披上战袍领兵作战,可他的身份是圣上的忌讳,也不能像其他皇子那样随意崭露头角,他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干脆放浪形骸,随波逐流,即使这样,他还是让我和阿娘这些年过得自自在在。”

  她不是李德喜爱的公主,但是京中谁敢欺负她?

  瑶英抬起头,目光坚定:“现在阿兄有难,我要救他,不管代价是什么。”

  “我不会跟你走。”

  郑景无言以对,失落地垂下双手。

  半晌后,他抬起发颤的手:“我送公主去凉台。”

  瑶英朝他笑了笑,摇摇头:“不,这条路,我自己走。”

  郑景嘴巴张了张,没有说什么,站在原地,目送他爱慕的女子踏上长阶,窈窕的身影渐渐没入无边的暮色之中。

  凉台高阁之上,觥筹交错,笑语喧哗。

  暮色渐沉,阁中已经燃起数百支蜡烛,灯树参差错落,烛火辉煌,宛如漫天繁星坠地,银河灿烂。

  不过,当头挽高髻、盛装华服的瑶英走进帷阁之中,满室闪耀的烛光霎时黯然失色。

  席上众人不约而同地停下交谈,呆呆地望着她。

  位于正席侧边的诸胡部落首领更是直接打翻了酒碗,目瞪口呆。

  瑶英迎着无数道潮水般涌向自己的视线,眸光沉静,一步一步走到正席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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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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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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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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