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令和几个小孩被堵在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小虫机灵一些,真像个虫子一样在人群中钻来钻去,跑到最前面去问了圈,回来后兴奋地跟唐令道:“哥哥,哥哥前面在修路。”
“修路?”
“恩恩,我看到好多的铁皮机器。”
男孩子大概天生便喜欢这些,小虫说的兴奋,其他几个孩子听得也兴奋起来,跟唐令打了声招呼,全部挤到前面去看热闹了。唐令嘱咐他们一会回去路上小心,自己绕路先回了避难所。他记得小时候他也曾喜欢过各种各样的车辆和机器,尤其喜欢挖掘机。每次大人逗他长大要做什么,他都大声表示要去开挖掘机。
后来高考二哥还逗他,问他是要去上大学还是去蓝翔学开挖掘机,偌大年纪被唐妈妈摁着一顿打。唐令现在想起家人已经没了刚穿越时那种难过的情绪,虽然还是很想他们,但回想起之间家里的日子更多是温馨的感觉。毕竟他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家人了,他希望想到家人是快乐和开心,而不是痛苦。
这样想着,唐令微微笑了起来。
回了避难所,他没有直接回家,先去了趟三楼集市。
“唐令。”
看到他负责结账的小姑娘挺高兴,注意到唐令捏着小狼崽不让它乱飞,小姑娘偷偷笑了起来。“你是不是刚从湖边回来?”小姑娘笑完后问。
唐令嗯了声。
“听说昨晚上游冲下来很多黑水,星星湖没事吧?”小姑娘有点担心。
“没事。”唐令摇摇头。
“真的?”小姑娘有些意外,想到什么抿嘴笑道:“我就说我们运气好。我听他们说昨天河水暴涨是因为上游发生了雪崩,把脏东西都冲了下来。估计等冲到我们这里,脏东西都少了,不像青古拉六号那边肯定要倒霉了。”
“青古拉六号避难所吗?”唐令不解地问。
小姑娘点点头,看他不太明白,解释道:“你知道青古拉六号避难所有绿洲吧?”
唐令嗯了声,他听程哥说到过。
“其实绿洲只是一个好听的名字,以前程哥……”想到什么小姑娘脸一红,“我是说程哥的弟弟,小程哥哥去过青古拉六号避难所。那会我们还是青古拉呢。回来小程哥哥说那边的绿洲只是名字叫的好听,其实就是一个不大的湖,污染的挺厉害的,好像湖里什么都没有,两边的地也什么都种不了。青古拉总部每年都要往那座湖里投挺多钱,就是希望湖水能干净一些。但你知道只要一下雨或者上游发水,湖水很快又会恢复原来的样子。所以我说他们要倒霉了,那条河是先流过青古拉六号,才到我们这里的。”
唐令回想起山海章里那条发光的河,沿途好像是有一个大的分叉,会不会那里就是青古拉六号避难所?
“不过谁能想到呢?我们这里也有了湖,以后出去我们也可以说自己是从绿洲出来的。是不是比避难所好听多了?”小姑娘笑眯眯地问。
唐令笑着点点头。
“真好啊。以后湖边可以全种满青稞,最好再种点花,就像是书上那样。在安全区有很多花吧?”小姑娘期冀地看着唐令。
唐令想了想点点头,又补充道:“我们以后也会和安全区一样的。”
“我觉得也是。”小姑娘抿唇笑道:“小程哥哥说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
每次提到小程哥哥,小姑娘眼中都好似装满了星光。唐令慢半拍地反应过来上次程哥说想要撮合小姑娘跟自己的弟弟,看样子大概不用程哥再费心撮合了。
跟小姑娘分开进到集市挑选东西时,唐令不由想到一个问题,他以后会找一个什么样的恋人呢?
以前他几乎没想过这个问题,大概是家人都把他当做小孩子看,他潜意识也觉得自己还挺小,似乎不到考虑这些的时候。高中时唐令班里成双成对的同学不少,老师态度也挺开明,只要不影响学习就行。唐令因为长得不错的缘故,其实一直有收到情书,但他好像都没什么特别的想法。
唐令想,他现在算有想法了吗?好像也不是。他只是觉得在这样残酷的荒野上有个人能和你一起扶持着走下去,像小姑娘每次提到程哥弟弟时眼中的光,像几个小孩口中的小花姐姐和大木哥哥,因为一个肉罐头的承诺就能觉得幸福,真的挺好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以避难所目前男人比女人多挺多的样子,他不觉得自己能找到对象。没看沉默团从韩为到周奇,葛辉、谷熊他们几个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单身嘛。大概什么时候等沉默团的人解决了单身问题,他再想这个问题吧。
嗷呜~
不知看到什么,小狼崽扑扇着翅膀叫了一声。
唐令顺着它的视线看到一个肉罐头,不由笑了起来。
他和小狼崽算是互相扶持吗?
……
晚上吃过饭,唐令找出在三楼集市买的笔记本和笔,认真开始做记录。
“西红柿、洋葱、萝卜……”
他心里念叨着,在笔记本第一页写下了“西红柿”三字。习惯性的,唐令写成了简体。不过西红柿本身简体和繁体差距不大,再说这个记录他只是给自己看的,还是觉得简体看的顺眼一些。
写完名字,唐令回忆着西红柿刚刚长出的小苗,在旁边一笔一划画了出来。别说唐令画画其实还行。毕竟唐令这批同龄人谁小时候不报几个课外班啊。美术、舞蹈、乐器、跆拳道什么的,简直是小孩标配。随便去个学校问问,报班是正常的,不报班简直是个异类。
唐令小时候性子文静,家里给他又是报篮球,又是报武术什么的,但他都没坚持下来。唯独一个美术,唐令认认真真学了几年,后来功课越来越紧张,课外班变成了培训班,这些业余爱好才不得不放下。
他没想到穿越一次居然还能用得上。
寥寥几笔画完西红柿的小苗,唐令左看右看觉得十分满意,旋即在旁边备注了西红柿播种到发芽的时间。
他也是今天想到做一个观察记录,观察地里长出的这些小苗的生长发育情况。怎么说种菜毕竟不是种蘑菇,他对这些本来就不擅长,要想种好菜不能全部靠水珠,自己也应该努力。
其实要是有本种植大全什么的就好了。当初韩为回安全区,唐令其实希望韩为能帮他捎带几本书。但他又心虚韩为问起失忆的情况,犹豫了下就没提。
吐了口气他努力回忆着西红柿,把自己觉得需要关注的一些点都记录了下来。
西红柿写完是萝卜……不知不觉到了晚上,唐令恍然惊觉小狼崽吃完饭出去玩一直还没回来。他走到窗前朝外看去,寻找着小狼崽的身影,没一会听到一声稚嫩的狼嚎,小狼崽一个俯冲从天上落下。
唐令刚松了口气,就看到小狼崽蹲在窗台上,噗噗噗噗,一口气吐出好几个虫卵,兴奋地看着唐令。
呜呜呜~
小狼崽呼唤唐令快点来吃。
唐令:“!!!!!!”
他抓起小狼崽匆匆下楼就去找阿雅。刚拐到八楼楼道,便听得一个结结巴巴的声音在念诗。
“衣、衣带渐宽、终终不悔,为、为伊消消消得人憔悴、憔悴……”
唐令猜到什么下楼一看,果不其然一个长得高大魁梧的荒野猎人正满身酒气站在阿雅门口,面色潮红地念着诗。这不是唐令第一次遇到,眼前这位老兄他起码见过两次了,两次都是站在阿雅门口念诗。
听程哥说眼前的荒野猎人好像是跟着安全区流亡出来的人读过书,所以为了表示与众不同,他没有像其他荒野猎人追求阿雅一样讨好地送东西,而是别出心裁站在门口念诗。但程哥说有念诗的这个时间还不如出去杀个虫子,雅姐更高兴。
唐令有些不好意思打断对方,但他的事更急。他歉意地跟对方点点头,挤到门口用力敲了敲门。
“雅姐,是我。”
满身酒气的荒野猎人看着唐令十分不满,用力朝着他的肩膀抓来。但下一刻他的手顿住,听得唐令大声道:“避难所可能有虫子了。”
“什么情况?”阿雅拉开门。
唐令匆匆把小狼崽外出带回好几个虫卵的事说了一遍。小狼崽不会走远,它的活动范围就在避难所周边。如果避难所真有虫子出现,最先受害的就是住在铁皮窝棚里的流民。
阿雅脸色微变,正要说什么,手腕上的通讯仪震了下。她当着两人面点开,是在避难所周边巡逻的人。
“雅姐,有虫潮朝着避难所来了。”
“虫潮!”
荒野猎人拔高了声音,激灵灵打了个冷颤,为了壮胆喝的酒全醒了。
……
黑暗中,一道光骤然亮起,整个避难所从沉睡中惊醒过来。
无数盏大灯照亮避难所的上空,已经睡下的沉默团员接到通知纷纷穿好衣服、收拾武器。发动机的轰鸣在暗夜中响起,一排排黑色的装甲车沉默地伫立,有人飞快地往车上装弹,更多的人已经在车前集合。
老人从睡梦中惊醒,站在窗前警惕地观察着外面。他被禁锢在沉默团总部基地有段时间了,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老人本能反应是沉默团和青古拉又干了起来,不会不会晚上紧急调集人手。
现在唯一要担心的是两方把战争放在了哪?
沉默团总部基地不是,第二避难所也能排除,现在可选的目标只有第三和第五两个原属青古拉的避难所。其实从名字上老人觉得就能看出韩为的野心。第三避难所就不说了,第五避难所韩为连名字都懒得改,中间空出一个第四避难所。这是什么意思?不就是明晃晃告诉青古拉韩为的胃口还没有填饱吗?
老人有些担心唐令。虽然说荒野通行规则,不同势力之间的争斗不会牵扯到流民。但他想起上次小孩委托韩为找他,不知道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小孩和沉默团的牵扯有多深。
万一青古拉选择进攻的是五号避难所,而小孩又倾向于沉默团……老人飞快穿好衣服,拿起床头那把他很少离身的狙|击枪,推开门走了出去。他没有替韩为卖命的心思,但他要回五号避难所看一眼,确定小孩没事。
楼道里有沉默团的人跑过,老人一把拉住对方,哑声问:“出什么事了?”
对方认出老人,焦急道:“虫潮,虫潮冲着五号避难所去了。”
老人脸色大变,再顾不得什么,跟着对方朝着楼下跑去。他没想到会是虫潮,荒野上虫潮每年都要发生几次,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特别是现在是夏季,虫子的繁殖季,虫潮更是容易发生。但他没想到虫潮会发生在五号避难所,这下不卖命也得卖命了。
老人一口气冲到楼下,第一眼看到了沈温云。
和平时那个面容柔和的医生不同,此刻的沈温云表情冷肃,手里拿着的居然是和老人一样的巨大狙|击枪。老人看着沈温云对着通讯仪说着什么,朝着沈温云走了过来。
“我……”老人嗓子有点干涩:“我要跟你们一起去。”
沈温云回头,语气平静:“虽然我不知道你和老大怎么回事,但我觉得老大不会希望你出现在五号避难所。”
夜色下,老人的脸色看不清楚。他只是坚持道:“我要跟你们一起去。”
沈温云想到什么:“你担心孙子是吧?放心我会保证他安全。”
咔擦!
老人蓦地举枪直直对准沈温云,脖子上青筋爆出,声音嘶哑吼道:“再说一遍,我要跟你们一起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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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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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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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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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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