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王者之战>329 终于,混出来了
  在赵虎和韩晓彤闭关,我和程依依在青城山练功的时候,整个蓉城也并非风平浪静。

  就如我所猜的,罗光一夜之间陨落,接手恶龙会的却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外地人,当然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和觊觎,不过锥子这人一向低调,是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类型,一心只想操持好我交代他的事情,并不惹是生非,也不轻易露面,所以显得就很神秘。

  作为恶龙会的暂时代理人,锥子并没有多大的排场和威风,只是扶持了几个自己能信得过的,剔除一些看上去不太好控制的,还平定了一些内乱和反攻,踏踏实实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这么一搞,恶龙会肯定没有之前那么强大了,大概只拥有之前一半的实力,但在锥子看来就无所谓,没有什么比“稳定”二字更重要了。

  这天下午,他拿着罗光之前的那柄断刀,来到某个胡同里一间不起眼的武器锻造店里,委托师傅帮他恢复原状。这个武器锻造店,锥子是听手下说的,恶龙会的武器大多出自这里,罗光的这柄开山刀也是一样。

  复原刀刃,对这师傅来说不算什么问题。

  模子还有,重新融化、填料、淬炼就好了嘛。

  也就几个小时的功夫,开山刀就重新锻造好了,据师傅说添加了新的材料,硬度远超以往,不会那么轻易断了,而且也比以前锋利的多。

  “当然,要是碰上骷髅斧,八成还是要断。”师傅说道:“我的水平有限,实在造不出什么神兵利器。”

  师傅谦虚了。

  锥子看着这柄恢复原状的开山刀,真心觉得非常不错,吹毛断发、锋利无比,感觉比原来的品相还好。

  锥子觉得可以交给大飞了。

  在锥子看来,大飞四肢发达、孔武有力,关键性格大大咧咧,最适合用这种刀。虽然很多人看不上大飞,觉得他太没骨气,动不动就叫人爹,但锥子觉得大飞很有潜力,以后会发展成一名很有气势的猛将,只是暂未得到开发而已。

  锥子对大飞的好感,不仅来自于二人现在的朝夕相处,还因为锥子的那个小女朋友杜小兰曾经跟过大飞一段时间。锥子并没什么绿帽癖,当初让杜小兰混到大飞身边,也仅仅是为了干掉大飞而已。那段时间,大飞经常当众羞辱杜小兰,但杜小兰后来对锥子说,其实大飞在私下对她很尊重,从来没有强迫过她,那么做只是为了在外人面前耍狠。

  就凭这点,锥子就要感激大飞一辈子了,因为他本来都做好最坏的打算了

  利用女朋友去做这种事,锥子当然不是个好东西,但这一行又有谁是好东西呢?

  摸着这柄重新锻造好的开山刀,锥子喃喃地说:“希望能对大飞有所帮助吧”

  锥子把刀给了大飞以后,大飞果然挺喜欢的,那叫一个爱不释手。

  然后当天晚上就失踪了,怎么联系都联系不上。

  锥子哭笑不得,知道大飞又“闯一番天地”去了,毕竟大飞也是个要脸的人,老拖大家后腿也不好意思啊,总是心心念念要去外面闯荡一番。但锥子还是不太放心大飞,毕竟我把大权都交给锥子了,他就有义务保证每一个人平平安安。

  大家都很安分,就大飞喜欢跳来跳去。

  只好撒出人去,到各个大大小小的势力里找,看看大飞这家伙到底去哪混了。

  别说,还真找到了,在血拼组。

  血拼组,锥子有点印象,知道血拼组的组长李子健是我的债主之一。

  大飞怎么跑到那里去了?

  再一问,更让锥子吃惊,大飞竟然混成了副组长!

  嚯,血拼组在蓉城也是小有名气,拥有着上百名的成员,大飞这是走狗屎运了吗,怎么在血拼组混成副组长、仅次于李子健之下的?

  再一打听,锥子终于了然。

  原来,这个李子健也是外地人,来自津门,拥有着津门混混的特殊习气什么习气呢,就是喜欢自虐。有那么一段时间,大概民国的时候吧,津门的混混好勇斗狠,和别地的规矩不太一样,别地都是拳头底下见真章,谁的拳头硬谁当老大,但是津门的人有另外一套法子。

  打个比方,他们想去某个饭店里抽水钱,走进去后也不说话,直接拿刀在自己胳膊上剌一下,就见血哗哗地流,也不包扎、也不叫疼,就坐在那一声不响,其他客人吓得都逃走了,老板缩在后厨不肯出来。

  老板一刻不出来,这个人也坐在饭店不走,任凭胳膊上的血哗哗往外冒,流成小溪、流成小河。

  他还谈笑风生,一边敲桌一边哼着小曲儿。

  直到老板扛不住了,总不能真就看着人死在这吧,那这生意还做不做了?看到对方没有走的意思,只能匆匆出去一抱拳,说壮士,从此小店赚得就有你的一份。

  这就算是成了。

  或者去赌场里,跟看场子的说:“我要吃一份。”

  看场子的摆摆手,出来几个大汉,围着这人一阵拳打脚踢,正面打完打反面,反面打完打侧面,有时候棍棒也一起上,骨头都打折了也不叫唤。只要能撑过去,看场子的就会抱着拳说:“壮士,以后有您一份。”

  这就是津门混混的风格,自虐!

  比谁更能抗揍、忍痛,谁对自己更狠,谁就是老大。

  全国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其他地方的混子听了都是满脑子问号,感觉实在有病。

  当然,现在已经没了。

  这位李子健领着一群同乡来到蓉城,就是靠的这个起家,当地人没见过啊,抢地盘的时候人家也不跟你打架,直接给自己胳膊或是大腿来上一下,趁着鲜血哗啦啦流的时候,反问对方你敢不敢?

  这法子挺蠢的,但也确实有效,一般人确实心生怯意,于是转头就跑。

  这场架就赢了。

  这就是所谓的血拼。

  李子健靠着这个法子,迅速在蓉城站稳脚跟,一般人还真不敢和他们斗,觉得他们就是一群神经病。在血拼组里,最敢自虐、对自己最狠的那个人,总是能得到大家的尊敬,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那大飞是怎么当上副组长的?

  锥子听人说,大飞听说血拼组的规矩以后,便上门去试着挑战一下自虐。

  大飞也真敢做啊,拿出刀来在自己大腿上一剌,割下来大半斤肉,往血拼组的门口一丢,问你们敢吗?

  血拼组的人当时就惊了!

  因为这么多年,他们也只是敢给自己放血而已,像大飞这样割肉的真是第一个啊!

  李子健也视大飞为珍宝,直接让大飞坐了副组长的位子。

  听说这事以后,锥子也挺感慨,知道自己没看错人,大飞果然是条汉子,终于要飞黄腾达了。不管怎样,大飞成了血拼组的副组长,也算迈出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步,锥子决定去给他庆祝一下。

  在蓉城某个破破烂烂的城中村里,林立着无数不起眼的旅馆、饭店、小饰品店、保健品店到了夜晚,还会出现成群结队的站街女,这里就是血拼组的地盘了,没有高楼大厦,也和奢侈华贵沾不上边,但是血拼组其实也不少赚。

  在某个档次稍微高点,拥有二层楼的农家乐里,血拼组正在举行着一场庆功宴,庆祝他们有了新的副组长大飞。

  大飞是真猛啊,大家永远忘不了他割下来一大块肉还淡定从容的样子,简直是津门混混这一脉的楷模、榜样!

  大家热热闹闹地吃饭、喝酒,时不时地恭维大飞两句,场面十分和谐有爱。

  四十多岁的李子健搂着大飞的脖子,开心地说:“兄弟,很高兴你能加入我们,血拼组有了你肯定能够发扬光大!”

  大飞胸口的伤还没好,腿上也包着一大块纱布,脸上几乎没有血色,却也满面春风地说:“大哥你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不会辜负兄弟们的期望!”

  大飞的一番发言,获得了现场众人满满的掌声和欢呼。

  在血拼组这个地方,谁自虐的最狠,谁就能获得尊重,在胸口有伤的情况下还割自己一大块肉,毫无疑问大飞获得了大家前所未有、史无前例的欢迎,威望和地位也是直线上升,成为人人敬仰的对象。

  大家正热热闹闹、欢庆一堂的时候,锥子来了。

  锥子虽然是恶龙会暂时的代理人,但因为他一来没做多久,二来特别低调,所以没人能认识他。有人拦住了他,问他干什么的,锥子看了一圈,指着大飞说道:“我找他,我是他朋友。”wWW.ΧìǔΜЬ.CǒΜ

  那人立刻前往大飞身边通报。

  大飞一抬头,看到了锥子。

  赶紧出来迎接锥子。

  当然,一瘸一拐。

  锥子见到大飞,就乐呵呵说:“恭喜啊,做了血拼组的副组长!”

  大飞很是郁闷地说:“你给我的是啥刀啊,本来我只想剌一下放放血的,结果一大块肉就削下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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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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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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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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