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后。

  温言过完月子就去了康复中心陪陆曜复健,婆婆留在伦敦帮忙照顾他们的儿子小谦。

  嗯,儿子的名字由公公陆万林和陆曜一起取的——陆时谦。

  陆曜取了“谦”这个字,是希望儿子长大后一直谦逊有礼,陆家家训其中一条就是:必须谦逊有礼。

  ……

  陆曜恢复高强度的复健训练,每次温言都会在外面等候,只有一次偷偷进去看过这个男人是如何复健的。

  当看到他艰难地从轮椅上站起来,但双腿支撑不住身体,倒在地上,然后靠自己的毅力扶着轮椅站起来,走一步摔倒,又要努力起身,如此反反复复的画面时,温言哭了出来,但很快捂住嘴巴没让自己哭出声音。

  陆曜察觉到后,坐回轮椅来到她面前,费力地起身抹去她的眼泪:“别哭。”

  他的手很烫,额头上全是豆大的汗珠。温言紧紧抱住他,想跟他说不要复健了,就算站不起来也没事,但一想到他要强的自尊心,将到嘴的话咽了回去。

  从那天后,温言就再没进去过。

  每晚给陆曜洗澡,看到他腿上的青紫,就知道他白天经历了什么。

  帮他按摩腿部时,温言的力道都会轻轻的,看到他闭目养神一副舒服的模样,知道他的腿已经慢慢恢复了直觉。

  又过了半个多月,陆曜已经可以依靠拐杖走路,医生称赞他是治疗的患者中复健恢复最快的。在三个多月内就能走路,没有坚韧的意志力是做不到的。

  当看到身形伟岸的男人拄着拐杖,脸上流露出的全是自信神色,他步伐缓慢地走到温言面前,她张开手臂将他紧紧抱住:“四哥,你做到了。”

  陆曜丢掉拐杖,将她托举在怀里,让她双腿环在自己腰间,然后找准了她的唇吻下去。

  温言张口迎吻,低头捧起他的脸含住他的舌头吮吸。

  两人热切地吻着彼此,婴儿床上的儿子看着他们,突然很欢乐地笑了起来,两条白嫩的小腿不断蹬来蹬去。

  离开她的唇,陆曜扭头看了一眼小家伙,无奈笑道:“怎么办?我还是喜欢女儿。”

  温言与他额头相抵,知道他只是嘴上说说,儿子哭了,他醒得比谁都快,她用指甲抓挠着他的下巴:“等小谦再大点,就给四哥再生个。”

  “好。”

  在生孩子上两人保持一致,都认为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应该要两个。

  剖腹产原因,医生建议温言两年后再孕,所以陆曜在结束复健回国后,每次两人亲密时陆曜都会戴套。

  ……

  补办的满月酒选在了他们儿子两个月的时候,席开三天。

  跟老大家的儿子一样大办,温言不太赞成,但考虑到老爷子的心意,再加上陆家在Z国的威望,她第一次妥协,抱着儿子全程接受来客的祝福。

  陆曜心疼她,多次问她要不要去休息,还提醒她不要硬撑着,不喜欢可以去休息。

  这一刻温言才发现,不是她过去不知变通,而是没有人值得她改变,当她爱上一个人,总会在潜移默化间变成他想要的模样。

  都说夫妻在一起久了,习惯会越来越接近,温言想:这就是所谓磨合吧?

  不强迫彼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互相变成对方喜欢的样子,

  ……

  儿子睡着后,温言抱着他回休息室。她刚推开门,隔壁门开了,辛冉脸颊涨红地跑了出来,嘴上的口红都没了,头发还凌乱,身上的连衣裙明显有皱褶。

  看到温言,辛冉的脸更红了。

  补好妆后,辛冉才去休息室找温言。

  这次不等温言问,辛冉主动交代:“晏宋那个死男人真狗,死咬住我不放了!非要我为他负责!我一黄花大闺女都没提让他负责,他倒好!一个大男人家,一个劲地追着我让我负责到底!”

  “你跟晏宋?你们……”

  在温言的追问下,辛冉只好摊牌:“就是第一次见面那晚我俩拼酒,他没拼过我。我瞧着他长得其实也不差,再加上那晚春心荡漾,总想那档子事,当时我就纳闷那档子事到底什么感觉,想着要不就找个看着顺眼的男人实践下,趁着他酒醉就把他给睡了。”

  “……”远超温言一开始的预想,她没想到晏宋才是被动的一方。

  “睡完我就后悔了!”提到这个辛冉就来气,“他整天追着我负责!”

  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温言觉得晏宋就是扮猪吃辛冉这只老虎。那晚他要真醉,怎么可能会在辛冉要离开的时候醒?

  不过一想辛冉的性格,若是真对晏宋没好感,这女人也不会动了春心。

  这就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

  满月酒后,温言跟陆曜搬出了陆宅,新家离欧陆集团不远,

  他们答应了父母,每周都要带着孩子回去住两天。

  一个星期后,得知沈城已经被引渡回国审理。

  温言独自一人前去探视许久未见的沈城,因为这一天正好是他们被绑架的那天。

  沈城瘦了,也有些黑了,但他身上的气场还是没变,依旧强大。

  温言看着他,冲他微微一笑:“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沈城凝视着她,知道她已经升为人母,“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男孩,已经五个多月了。”

  “男孩好,男孩糙养省心,女孩子的话总得担心她,怕她长大后会被坏人骗走。”

  “所以你才把沈澜保护得那么好,就怕她会被骗走,是吗?”温言提起沈澜是因为她这几个月被抓了好几次,每次都是屡教不改,继续出卖身子,就算陆曜给了她钱,她还是照样毁自己的身体。

  沈城坐牢期间从未见过沈澜,也不知道她的消息。听到温言提起沈澜,他猜到了她这次来看自己跟妹妹有关:“找到Sara了是吗?”

  “下次我来看你,带她过来。”

  “她不会来看我的。”沈城自嘲地勾起嘴角,“她恨我这个哥哥。”

  “因为你对她的溺爱吗?”

  “后悔有用吗?”

  温言沉默了一分钟,始终没提沈澜有多堕落,临走前才重复提醒:“无期徒刑等于等死,等死期间你应该选择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因为沈澜还需要你。”

  沈城知道她这话的意思,毕竟这案子还没结,警方还没查到他在Z国的保护伞。

  沈城提出要见陆曜,不再像过去那样坚持等死:“我可以当警方的线人,我知道Z国警方不会相信我,你的话他们应该会听。”

  三天后。

  陆曜接沈城出监狱,在监狱门口递给他一支烟:“怎么突然想通了?”

  “没什么想通不想通的。”沈城笑容无奈,“反正都要死,不如死得快点。”

  知道他目前还很悲观,陆曜将沈澜的地址给了他:“死之前先去看看Sara,她现在很需要你。”

  接过地址,沈城目光微淡:“她已经不愿再认我这个哥哥。

  陆曜没再回复他,扔给他几把钥匙,还有一张银行卡和一张身份证,让他以崭新的身份在北城生活下去。

  ……

  温言下厨做了饭,陆曜回家后将拐杖放在厨房门口,步伐缓慢地走到她身后,双手环上她的纤腰,埋头在她颈窝亲吻:“怎么又下厨做饭了?”

  “阿姨今天有事回家了。”用勺子盛了口汤,送到他嘴边,“尝尝淡不淡。”

  张口喝下汤,陆曜称赞道:“我老婆熬的汤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喝。”

  温言瞥了他一眼:“再夸我,下次我就放三勺盐让你喝。”

  “别说是盐,就算是毒药,我也照喝不误。”他的手向下,将温言的裙摆往上掀,摸到有层海绵后,有些失望,“大姨妈什么时候来的,昨晚不是还没有?”

  “早上来的。”温言关掉火,转过身搂上他的脖子,“四哥也应该休息休息了。”

  毕竟自从腿好了,他有点太不知节制。

  “前阵子躺床上休息够了。”陆曜收回手,改搂在她腰上。

  两人在厨房亲昵了会儿,吃饭的时候温言提出要回湘城:“四哥,我想我爸妈了,咱们回湘城住几天吧?”

  “好。”陆曜想到温臣,“让你哥也一起回去?”

  “我哥回来了?”

  “回来刚三天,部队那边还没忙完。”

  “要不咱们过去看看他?”温言试探地问道。

  “好。”

  对一个许久未去军区的男人来说,部队对他的意义不同于其他地方,因为华北军区对陆曜来说有太多回忆。

  温言知道陆曜怀念部队的生活,第二天来到华北军区,见到哥哥温臣后,她便问了一个问题:“哥,当年爸让你退伍回温家商行帮忙的时候,你心里是不是特不痛快?”

  身边的温臣一身戎装,剃了寸头的他挺直了背站在窗前,再没了往日吊儿郎当的模样:“言言,最近是不是四哥跟你说什么了?”

  “四哥没跟我说什么。”温言望着站在操练场上的陆曜,他一身休闲装跟那军绿色队伍形成鲜明的对比。她想起了照片中的他穿着军装,那副英姿飒爽的威风模样,“放弃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心里多少会有些不甘心吧?”琇書蛧

  温臣无奈地笑,揉了下她的头:“我的傻妹妹,你终于长大了。”

  温臣走到办公桌前,拿起一本历来华北军区的功勋册:“四哥在华北军区的时候就立下了不少头等功,后来去了西北,他带着我们这群兄弟接了不少危难的任务。我记得有一年西郊山火,当地的消防员全部出动,大火整整烧了两天,怎么都灭不了,附近的小区都被迫撤离。我们接到指令,要派一支精英队伍前去支援,四哥首当其冲,带着我们几十个人一起前去支援,知道吗?他永远是冲在最前面,当时我还跟四哥不熟,对他的印象就是这小子是陆家人,肯定是个关系户。”

  “四哥在部队里的标签就是关系户,不少人私下讨论他,都觉得他是借了陆老的光才有了如今的地位。可那次我跟他一起在西郊支援,他临危不乱地指挥我们灭火,还首当其冲地当探路员,我当时被困山半腰,还是四哥上去找我,把我给背下来的。他有句话我到现在的都还记得,他说:咱们兄弟一个都不能少,必须活着回去。”

  “我和晏宋经常说,我们的命都是四哥救的,因为四哥那一身的伤多数是为了救我们留下的。”

  “四哥所有的功绩都是拿命换来的,就因为他是陆老的儿子,他所付出的比我们常人要多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他好不容易用自己实力摘下了外人的有色眼镜,陆家那边却让他退伍接手公司,你觉得对他公平?”

  温臣最后说道:“言言,你永远都体会不了部队对一个军人的意义是什么,因为你没有当过兵。”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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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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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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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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