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边还放着书,她合着眼睛,长长睫毛浓密卷翘,沉静美好。
封天极不由自主就放轻脚步,连呼吸都变成轻柔,他心头泛起温软,生人怕打破这一刻的美好。
她很漂亮,清醒的时候眸子亮得惊人,但也透着疏离和冷意,不似现在,是温和柔软的。
封天极缓缓伸手,想为她拢起耳边的一缕碎发。
手指还没有碰到她的脸,突然,外面有异响。
封天极立即收回手,南昭雪也醒了。
“发生了什么事?”她立即坐起来。
“还不知道,我去看看,你休息吧,没事。”封天极用力握着指尖,莫名有点发烫,心头发虚。
南昭雪迅速穿好衣裳,跟在他后面出屋。
院子里没亮灯,借着月光,南昭雪看到在院子里角落,那个年轻男孩提着钢刀,另一只手里拎着一个人的脖领子。
“别,别,误会,误会!小兄弟,我就是看咱家的鸡挺好,想借一只,没别的意思。”
原来是个偷鸡贼。
大汉过来,一手扣住这家伙的肩膀,把他捏得嗷嗷叫。
“姓什么叫什么,从哪来,快说!”
“我叫时迁,人称鼓上蚤,江湖中人,路过村子,就想借只鸡,真没别的。”
南昭雪一听这名,微微皱眉,封天极吩咐点灯,灯光瞬间照亮。
南昭雪仔细打量,这家伙尖嘴猴腮,还长着一把小胡子,眼睛骨碌碌乱转。
并非是上次她见过的时迁。
“你叫什么?”南昭雪走近,漫不经心道,“说实话,说一句假话,就剁一根手指,听懂了吗?”
偷鸡的吞口唾沫:“我……”
他还没说完,门外有人大叫一声:“李二狗,你个混帐东西,竟然敢冒爷爷的名讳来偷鸡!爷爷是大侠,能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吗?”
人影到眼前,揪着偷鸡的人就开打。
南昭雪一看,这下来的是正主。
揍了一顿解气,时迁走过来行礼,一见是南昭雪,脸色白了白,汗毛都有点竖。
“我……真不是我让他来偷的,我也是刚认识他,走到村头破庙,准备歇一歇,这家伙也来了,闲聊几句,互通了姓名,谁知道这家伙就来干这事!”
时迁一拍胸口:“我时迁以前是偷过东西不假,但现在早不偷了!”
南昭雪默默想:别说,偷鸡这事也辱没不了你这名号。
“你要去哪?不是在城里吗?怎么到这儿来了?”
时迁摸摸鼻子:“咳,我那什么……那天晚上之后啊,我就痛定思痛,觉得要换个地方,重新开始,所以就从城里出来了,今晚错过宿头,所以就在破庙住下。”
南昭雪想了想,以后有机会,还是要见见千巧阁的老阁主,有时迁在,也许会方便容易一些。
而且,此人没有什么背景,为人也机敏,虽说有点小偷小摸的习惯,但管教好了也无伤大雅,这种小人物,很多时候反而能有意想不到的作用。
“王爷,我想把他留下,你看可否?”
封天极微怔了一下,心里荡出微微欢喜。
之前南昭雪把野风带入王府,可没和他打招呼。
这会儿……算是个进步吗?
他清清嗓子,看向时迁:“你可愿意?留下,跟着王妃?”
“王……王妃?!”时迁的舌头有点打结,腿都有些软。
南昭雪报了身份,简短问:“留在本王妃身边听用,有事的时候跑跑腿,跟着出门,不许再偷东西,别的暂时没有,想到再说,干不干?”
时迁眼前有点冒金花,激动地不行。
这可是天上掉的大馅饼,不接没天理!
他点头如鸡啄米。
南昭雪也不废话,让人安排他住下,别的明天再说。
回到房间,南昭雪似笑非笑:“王爷好手段,什么时候安排的这些人?”
封天极愣了愣,很快明白过来她的意思,浅笑道:“发现了?怎么发现的,说说看。”
“少年提刀,大汉抓人,动作太流畅,一动手就知道。”
“的确,我得提醒他们,要格外小心些,”封天极点头,“他们是早就安排下的,不只他们俩,村子里的好几户人家都是,等劫了银车,就让他们去守城军。”
南昭雪问:“银车什么时候到?有消息了吗?”
“明晚。”
一夜一天的时候过得飞快,当天色又暗下来时,封天极叫上南昭雪,让她换了衣裳,一同跟着去。
时迁被留下看院子,其它人都同行。
“前面,就是条小河沟,”大汉一指,“就是我们伏击的好地方,他们一共也就二十多人。”
年轻男孩握着刀柄,眼睛闪光:“他们也是守城军,正好,较量较量。”wWW.ΧìǔΜЬ.CǒΜ
南昭雪和他们一样,穿着黑色夜行衣,脸上戴着面具,别说,还挺酷。
她数了数,来的人,不算她和封天极,一共十一人。
“来了!”大汉低低说一声,其它人都手搭上刀柄,严阵以待。
果然,没多久,就听到远处传来车马声,南昭雪眼看着前面五人,如同离弦的箭,直奔小山沟的这一侧。
他们速度飞快,与夜色融为一体。
待到车马队伍到近前,他们拔出腰刀。
那是蛇形刀。
月光下,刀光闪闪,黑影如电,直扑向对方的队伍。
一时间,人欢马炸。
其它的六人分两路,左右包抄。
他们配合默契,一句话都没有,若非见过他们说话,几乎要以为他们是哑巴。
他们是夜色中的杀人者,收割生命。
那些押运银车的人,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转息之间就被杀得七零八落。
“你们……是什么人?”
“好大的胆子,知道我们是谁吗?”
“住……手!”
反抗声,惊呼声,叫喊声,渐渐都弱下去,最终归于沉寂。
一行二十六人,没有一个活口。
南昭雪深吸一口气,第一次亲眼见识到封天极手下的战斗力。
他们战胜也没有得意,依旧没有声音,迅速清理战场和尸首。
很快,一切恢复如常,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鲜血渗入冰冷的泥土,浇灌着荒草,想必明年这里水草会更加丰茂。
银车回院清点,数目让封天极都大吃一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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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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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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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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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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