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那我们两口子跟娘去!”
“娘,我们呐!?”大郎赶紧指指自己。
这是要把自己给扔下啦?
李氏早就想好了,很是当然的就说道:“在家里啊,把家里的田地,还有水塘都照顾好,府城那边安顿好了,就让三郎来回的拉东西去那里卖,我告诉你们哈,府城的东西卖的可贵了,到时候二郎,和大郎,就轮换着和三郎一道去送东西,到时候咱们家的娃娃上学的银钱就再也不用愁了!”
“娘您说了算!”
李氏看到二郎媳妇和冯如都有些纠结。
就叹息一声道:“咱们不可能一下子都去,大郎媳妇是家里的大嫂,我不在家,家里你必须得在!”
“二郎媳妇娘家那边还得二郎偶尔去帮衬,不能走太远,所以带着三郎和三郎媳妇去是最合适的!”
“当然了,要是没有合适的营生,兴许过几天就回来了!”
这个可能,是不存在的!
就只便宜闺女是老天爷的亲崽这一条,就不可能让他们白跑。
便宜闺女一个人在府城见天的往自己兜里划拉银子,不可能他们去的人多了,还找不着合适的营生干了。
这样的事儿,绝对,不可能出现!
李氏不允许!
冯如和二郎媳妇陈霞没有意见了。
婆婆想的是周到的。
既然打算好了,那肯定就是要提前做好准备了。
“需要去卖钱的,都带上,还有咱们家的藕啊鱼的也弄上几盆放在车上!”
“干粮这几天多弄点!”
“络子鞋垫的你们不是也做多了,带上去卖!”
“还有什么来着,都想想啊……”
一家子就都想着家里有什么能拿去卖的。
人多想的就多。
要带的东西就多。
问题出来了,拿不了了……
这也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这么多的东西要是靠他们几个人背去府城,那是不可能的!
眼下就有一个解决的办法,那就是……再去买一辆马车!
要不这么多东西都没地儿放。
马车的事情就交给大郎和五郎去镇上找四郎帮着买。
这方面四郎比他们都懂,认识的人也多。
这几天,五郎也通过里正大伯从族里找了两个少年。
都是壮实的少年。
一个叫白铁柱,一个叫白石头。
都是白家族里的少年,比五郎小一个辈份,一个十五,一个十六。Χiυmъ.cοΜ
俩人先跟着五郎,看看哪个当书童,哪个当侍从。
暂时就是在五郎跟前帮着跑腿。
五郎已经是举人了,有些事情不适合自己再亲自去,有两个人是必须的。
别看两个跑腿的,可是族里众多少年都竞争了才抢到手的。
就这还是里正大伯知道这俩人的脾性,还有就是多少的认识几个字。
五郎是识字的举人,那要是找几个不识字的,跑起腿来也不方便啊。
五郎这次去镇上买马车就是带的这俩。
五郎带着人走了,李氏拉着沈清晨进了屋。
“娘,咋滴了?”
李氏有些不安的道:“你说五郎找了两个孩子当跑腿的合适吗?咱们家,不趁这个的吧!”
以往连饭都吃不饱的一家子,现在竟然还找了两个同族的孩子当跑腿的。
五郎在家里时,李氏没好过问。
现在在白家,已经习惯的以五郎的意思为先。
哪怕李氏知道这是自己儿子,可是在心理上还是有点怵。
举人的名号,不简单啊!
沈清晨拉着李氏的手坐在炕边上,又给她倒了一碗水,还给加了点糖:“娘,先喝点水!”
“啊?哦哦!”水不热,几口就喝了。
喝完水,李氏眼巴巴的看着沈清晨。
这意思就是在等着给她说道说道。
在家里那几个儿媳妇是不指望了,在这方面,还不如便宜闺女懂的多。
其实冯如懂的也不少,只是冯家出现的这些事情,把冯如的脾气都磨没了。
她不愿也不敢说这些。
再说,这是举人小叔子的事情,冯如的小心谨慎的就更不会多说了。
沈清晨想了想才组织好了语言道:“娘,五郎现在是举人,咱们十里八村都知道的对不?”
“那当然,我儿子是这个!”李氏伸出大拇指,特别骄傲。
“是啊,来咱们家的举人也有好几个了,您看着他们的排场了吗?哪个不是使唤小厮书童的带了好几个,五郎现在才哪到哪啊?”沈清晨停顿了一下又继续道:“府城的那些秀才就有很多使唤人的了,举人也有这个条件,听那些举人们说以后忙不开了,请一些长工什么的也是正常的!”
沈清晨没有说的是,在府城的时候,听闻就是买人什么的。
连找个书童,李氏都有些接受不能,更不用说买人了。
虽然沈清晨对于买人也不感冒。
可是对于这件事,她也不会多说。
五郎需要的时候,他自己会安排。
什么样的时候就有什么样的排面,这一点,沈清晨相信五郎比谁都有数。
使唤小厮什么的,五郎也早晚会用得上。
或者这次去京都就会买了,在家里确实不方便,京都就没有什么了。
反正也没有几个认识的。
沈清晨听说还有人会买一些丫环。
来的那些举人就有带丫环的,有磨墨的啊,有铺纸的啊,有暖床的啊~
五郎以后也……
会的吧?
想到这里,沈清晨突然觉得有一点点的压抑。
心情也没有那么好了。
李氏在一旁还在听着沈清晨说话,想着说的有道理啊。
结果一抬头,就见到这个便宜闺女的小脸一下就摞下来了。
好像是谁欠了她几百两银子似的。
叫了两声也没应她,又轻轻的晃了晃沈清晨的胳膊:“清晨,咋滴了,没,没事了,娘就是问问,想通了,不就是花几个银钱吗?咱们有赚银子的法子,赚就是了!”
“呼!没事娘,刚刚想了点事情,您刚刚说赚银子是吧,是得赚银子,我去找大嫂二嫂三嫂商量商量!”
“啊?!啊!那去吧,去吧!”李氏本来是想要说带着沈清晨去帮五郎准备东西的。
看这丫头脸色有些不太对劲,就没提了。
反正自己给收拾也是一样,大多数还是五郎自己看着办。
李氏一般就是帮着收整衣服之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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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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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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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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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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