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突然呵呵一笑,“李先生,你是说咱打不赢元军?”
李善长顿时语塞,急忙道:“是,是打得赢赵均用,更打得赢元军!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好不容易打下来的基业,拱手让人!”
情急之下的李善长,说出了最关键的一句话。
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奋斗,不光是朱元璋羽翼丰满,力量暴增。在老朱手下的这些人,不断升官,地位与日俱增。
谁又愿意将大好成果放弃掉!
张士诚能竭尽所能,保护地盘,朱元璋这边意愿更加强烈。
老朱思量再三,终于道:“这次打赵均用,务必全力以赴,一击必杀!如果不能尽快灭了他,弄得元军大队杀过来,我们就不好办了。再有,解决赵均用,是一次练兵。我们歇了好几个月,大家伙到底是个什么程度,也要检验一番。”
朱元璋目视着所有将领,被看到的都不由得挺直了胸膛……徐达、汤和、吴祯、吴良、花云、费聚、郭英,一直延续到最后,胡大海和常遇春,足有二十几位千户官,仿佛感觉到了某种召唤一般。
猛虎出笼,蛟龙腾空,淮西猛兽要发动了!
不过在此之前,大家伙还要定下一条策略,要怎么引诱赵均用上钩……彭早住直接站了出来。
“上位,这事交给我了,我和姓赵的有不共戴天之仇,也该算了!”
朱元璋沉吟少许,点头答应,不过老朱还是很谨慎。
“彭千户,赵均用这个贼太熟悉濠州红巾了,如果让他跑了,咱们的处境就危险了。你要报父仇,这是天经地义。但是你不能因为父仇,迷了眼睛,乱了方寸!”
彭早住一笑,“请上位放心,俺明白怎么办!”
这边很快商议妥当,由彭早住率部出来安,押运粮草返回滁州,以此吸引赵均用的注意。
同时朱元璋调动了十五个千户,由汤和、徐达、冯国用等人分别率领,悄悄离开滁州等地,进入预设的阵地埋伏,织起一张大网。
而与此同时,另外一支力量也调动起来,那就是遍布滁州各地的护田民兵……没错,在分田之后,朱元璋接受了张希孟的建议,鼓励乡村百姓,结社练武,组成民兵,平时维护地方安全,协助对付山贼土匪。
到了战时,他们要负责运输粮草、伤员。
民兵没有军饷可拿,但是每个月有五斗米补贴。
另外本村可要拿出一些财物犒赏民兵。
总而言之,民兵就是百姓自愿组成,保护分田成果的队伍,就是正规军事力量的补充。
老朱按照张希孟的建议,下达了命令。
结果效果出乎预料得好!
各地年轻人踊跃参加民兵,有些上了年纪的,经验丰富的,竟然也投身其中。这些年天灾人祸,接连发生。又历经了几年的战乱,谁心里没有一本账,这可不是什么太平年月。
好容易有了一位肯为大家伙做事的好上位,给大家伙田亩,让大家伙能吃得饱,穿得暖。这是多大的恩德!
更何况组成民兵自保,那也是为了自己,为了乡亲,总不至于乱兵土匪来了,就只能坐以待毙吧!
因此从滁州到和州,民兵组织如火如荼,王弼那些人就是民兵出身。
目前为止,要说民兵有多少,张希孟并没有准确数字。
但保守估计,也不会低于五万人,而这五万人当中,至少有两万是可以离开本县,到百十里之外,运粮作战。
到目前为止,朱元璋的兵力已经形成了明显的三个层次。
首先就是最精锐的十几个千户,他们装备好,训练充足,甚至可以基本实现脱产,是全军的拳头。
而后是二十个乙等千户,这些人一半训练,一半屯田,也有着强大的战斗意志。只要条件允许,随时可以提升为甲等千户。
最后就是分布在各个村子,多达数万人的民兵。
从上到下,铜墙铁壁。
正是有了这份底气,面对元廷几十万人马,才能迅速统一意见,跟元军血战到底!
可以很明显看出来,朱元璋这边可比吵吵嚷嚷的张士诚,要强了不止一筹。
赵均用并不知道他要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庞然大物,竟然还十分得意。
就在几天前,元廷给他送来了万户的大印和官服,另外还有一千金赏赐,一口金刀。勉励赵均用,大杀红贼,为国效力。
赵均用穿上了官服,配上了金刀,倒也有了几分威仪。
“你们大家伙说说,咱们算不算光宗耀祖啊?”赵均用忍不住大笑,“俺家祖上多少代人,都没出过一个当官的,俺一下子就弄来个万户,祖宗在九泉之下,都会高兴的!等回头俺得空了,一定重修祠堂,编订族谱,让祖宗也跟着沐浴皇恩啊!”
赵均用满心欢喜,可他手下却有一个人皱起了眉头,此人名叫毛贵。
“殿下……你既然称王,又如何能接受一个区区万户啊?”
赵均用一怔,称王?
没错,他是称了永义王,但是这个草头王,能算什么啊?
“毛贵,你是不是不愿意投靠朝廷?”
毛贵深吸口气,认真道:“殿下,俺跟着你,跟着李天王(芝麻李),一起占领徐州,一起跟元军血战,从徐州到了濠州,又从濠州到了泗州,从头到尾,有多少弟兄们死在了元军的手里,血海深仇,不共戴天啊!谁都能降,唯独我们……”
“够了!”
赵均用突然一声怒喝,打断了毛贵的话。
他也气急败坏,“你当我愿意投靠元鞑子?我稀罕这个狗屁万户?”赵均用破口大骂,“还不是朱重八那个贼!他算个什么东西,不过是个要饭的小秃驴!现在倒好,定远,滁州,就连和州都落到了他的手里。我们现在困守泗州,攻不下淮安,后路又被朱重八截断了。如果他挥兵背上,重新占领濠州,我们怎么办?束手待毙吗?”m.χIùmЬ.CǒM
“还有,那个张士诚,他起兵比谁都晚,现在倒好,建了国,称了王!前些时候,他还跟老子打了一场!我不想投靠元廷,我也想带着大家伙成王建国,独霸一方!可现在的情形不允许啊!”
“我只有先假意投靠元廷,借助元廷的势力,先灭了朱元璋,然后才能有机会打开一片天地。说到底我还不是为了弟兄们着想,你不明白啊!”
赵均用这一番不无委屈的话说完,又看了看毛贵,发现他低下头了,再看看其他人,也无不如是,赵均用总算松了口气。
“都不要胡思乱想,听我的命令,明日出兵,先拿下来安,给也先帖木儿露一手,让他知道咱们的厉害,一个个区区万户,远远不够!想让你叫赵爷爷效忠,怎么也要像陈野先一样,给个元帅当当!哈哈哈!”
……
赵均用的这番高论,很显然并不能打消大家伙的疑惑……相反,最后的那句话,还漏了底细。
说到底他还是个有奶就是娘的东西,要的不过是权力罢了。
前面他抓过郭子兴,又杀过彭大,如今再投靠元廷,种种举动,一心只为了权势,不择手段,无所不为。
谁也不是傻子,也看得清楚。
毛贵出来之后,思量再三,仰天叹息。
他决定离开赵均用。
没办法,他的家人都死在了徐州,和元鞑子不共戴天之仇,如何能给元廷当走狗,去剿灭同为濠州红巾出身,并肩作战过的朱元璋?
不过毛贵是个厚道人,如果去投靠朱元璋,岂不是反过头,就要来杀赵均用,这也不合适……思前想后,毛贵在半夜三更,召集了几十个亲信部下,果断离开了赵均用,去投靠刘福通。
到了第二天,赵均用清点手下兵马,准备出征,猛然发现少了三个人。
除了毛贵之外,竟然还有两个人走了,他们都是濠州出身的老红巾,着实不愿意跟着赵均用作孽!
面对这个局面,赵均用感到了一丝丝的凉意。
坏了,人心散了!
这是任何一个当头的,最接受不了的结果。
赵均用一心只想着自己,到底遭到了反噬,部下也开始抛弃他。
事到如今,该怎么办?
还要不要进军?
赵均用不但不傻,还很聪明,甚至有点聪明过了。
如果此刻停止用兵,那证明自己心虚了,会有更多的部下逃跑,元廷那边会更加瞧不起自己,就连朱元璋得到了消息,也会派兵北上。
到时候可真就内忧外患,死无葬身之地了。
“毛贵这个白眼狼,他说得好听,还不是贪图朱元璋给个钱财,他投靠了朱元璋。咱们不赶快南下,打朱元璋个措手不及,咱们都完蛋了。”
赵均用也不管有没有这事,先给毛贵按了个罪名,稳住军心,随即一声令下,大军南下……
只不过仅仅走了个毛贵,他的部下就铁板一块了吗?
显然没有!
在赵均用的部下当中,就有一个人,叫缪大亨。
缪大亨最初算是濠州的豪强,有些实力。他曾经响应元廷号召,纠结地主武装,攻击濠州,结果打了败仗。
随后缪大亨归附了知院老张,在横涧山驻守。
在原本的历史上,缪大亨被老朱袭破营寨,投靠了老朱。
但是在这个时空中,朱元璋在驴牌寨推行了均田,又铲除了沐家的势力,弄得缪大亨震怒不已。
他的叔叔缪贞又劝说缪大亨效忠朝廷,不要跟反贼为伍。
曾经的历史,缪贞是帮着老朱劝说缪大亨的,着实有些讽刺。
缪大亨听从了叔父的建议,准备北上,结果却在半路上遇到了赵均用的兵马,缪大亨战败,只能投靠了赵均用。
只不过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缪大亨发现赵均用极端自私,而且不折手段,实在是不像一个雄主。
恰巧在这个时候,他的叔叔缪贞因为奔波劳碌,染病去世。缪大亨就偷着把叔父的尸体运回了家中,在祖坟安葬。
这次返回,让缪大亨开了眼界,分田之后的家乡,迥然不同。百姓安居乐业,田连阡陌,稻麦飘香,到处生机勃勃。
缪大亨看在眼里,也颇受震撼。
返回之后,不断思索,渐渐地有了别的看法。
而这一次赵均用决定投降元廷,宛如最后一车稻草,压在了缪大亨的心头。
还有什么好说的,投了吧!
正在缪大亨若有所思,向南行进的途中,又有两位赵均用手下的千户赶了上来,三人并马前行,其中一人就道:“缪兄原来跟元廷做官,不像我们这些草莽土匪,以后定是前程远大,只可惜,我们这可头颅,怕是要被送给狗鞑子了!”
缪大亨一惊,不由得意味深长,看向了两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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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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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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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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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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