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通读这篇文章,就会发现,张希孟提出了一个强烈的批评,矛头所指,正是中书省,正是当朝衮衮诸公!
刚刚从凤阳返回的首辅孙炎,立刻就嗅到了张希孟的意思。
他这些日子,可是很不轻松,又是追查拦截凤阳百姓的真凶,又是落实均田,他还亲自跑了十几个村子,脚上都磨出了血泡。
可谓是殚精竭虑,丝毫不敢懈怠。
他可不想,一個不好,把自己搭进去,毕竟有一个汪广洋祭旗已经足够了,他可不想自己成为第二个倒霉蛋。
一番忙碌下来,孙炎总算是将这些事情摆弄差不多了。
可张希孟的这一篇文章,却让孙炎吃惊非小。
其实张希孟这些年之所以写这类文章少了,实在是他的地位太特殊了,一篇文章发出来,几乎跟老朱的祖训差不多了。
若干年后,甚至就在当下,人们也要拿张相的观点,作为说话的依据。
这种情况下,要是张希孟还信口胡说,那就是拿自己的声望开玩笑了。
所以很显然,现在的这篇文章,几乎代表了大明未来的路,该怎么走,奥妙全在其中了。
因此孙炎返京之后,立刻召集所有在京重臣,共同研究此事。
眼下诸部尚书已经做了很大调整,比如前面提到江楠卸任了商业部尚书,再有宋濂转任孙炎的都给事中,他虽然也参与内阁会议,但他的职责仅仅是做会议记录。
另外刘伯温转任御史中丞,变成了徐达的助手。
姚广孝接任了新成立的治安部尚书。
值得一提,钱唐也高升教化部尚书。
所以整个朝堂,几乎都是张希孟这一系的人充斥。当然了,张相无私人,只能说大家伙志同道合,主张相似罢了。
“要我说,太师的这一篇文章,其实是抨击了两种延续多年的错误。”钱唐依旧率先开口。
孙炎笑道:“怎么讲?”
“这不是很显然吗!其一,自然是故步自封的错误,张相是主张大力开拓的,这么多年了,已经人尽皆知,不需多言。而第二种错误,就是以为上国无所不有,或者说要靠着自己解决所有问题,须知道,不管我们多强大,有些事情,终归是我们自己解决不了的。”
这话堪称大逆不道,你敢小瞧大明的本事,灭自己的威风,简直该杀!
不过在场众人,都没有跳出来责备钱唐。
因为最显而易见的问题,人口、土地和粮食,就是一直缠绕在中原王朝的魔咒。
有什么办法能真正解决?
均田,引入良种,堆肥,精耕细作……能想的办法都想了。
自力更生很好,靠着自己也不错。
但是任何情况下,自己的力量都会有极限,一旦遭遇了天灾,就扛不住了。
而且即便粮食够吃了,还要肉类,油脂,瓜果蔬菜,吃得饱了,还要吃得好……这个需求几乎是无限的。
一直担任外务部尚书的毛贵突然道:“钱尚书所讲,确实有理,中原当然不是无所不有。但是我觉得是有还是无,不能简单来看。譬如说前些年的粮食涨价,那些豪商巨贾,他们有粮食,数量还不少。这算是大明国内的吧!可问题是危机来了,我们能拿到手吗?”
“再比如燕王朱棣,他从高丽弄来了那么多粮食……高丽算是大明吗?可粮食就及时送来了!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的就是张相讲的,要把贸易规则掌握在咱们的手里,要能说了算,做得了主!”
“要让我说,以后计算粮食的时候,高丽完全可以算入大明的产量之中,倭国也能算进来一半,至于安南,占城,真腊,缅甸,暹罗……这些地方能算进来多少,还要看朝廷的本事,看海军的本事!”
毛贵这一番慷慨激昂之后,罗复仁突然笑了一声道:“毛尚书这么说,怕是又要扩充海军了!”
“没错!”毛贵直接道:“我建议大造船只,既能运输货物,又能载着将士,扬威海上,何乐而不为!”
众人讨论的越发热烈,归结起来,就是绝对支持对外拓展,要给百姓出海提供便利。
跟在百姓和商船的后面,就是大明的海军,一支强大的海上力量,是一切的根基!
听着大家伙的讨论,孙炎颇为满意,他总结道:“太师的文章,要下发每个衙门,要求所有官吏研读,仔细总结,体会用心。至于今年兵部的预算,我主张先增加五百万贯。此外裁撤十五万步卒,把钱转移到海军上面。这事情兵部要和五军都督府妥善商议,尽快拿出一个结果来。”
内阁中书,热烈讨论,而相比之下,送别乡亲的朱元璋,显得轻松多了。
他听说张家老三和老四,已经能满地爬了。
欣然之下的朱元璋,抱着皇孙朱雄英来张家串门。
这小家伙在几个月的时候,出过一次水痘,很幸运的是小家伙脸蛋白白净净的,一点波痕都没有。
而且身为皇家的第三代,小皇孙的五官越发柔和,容貌清秀,比起朱元璋的棱角分明,显得可爱多了。
当然了,不管怎么样,都不如自家两个儿子可爱。琇書蛧
“主公,可有什么吩咐?”
老朱笑道:“难道一定要有事情才来?咱们君臣,和亲人也差不多了,走亲串邻,还不允许?”
张希孟连忙点头,他是挡不住老朱来串门。但如果说一点事都没有,那是扯淡。
果然,还没坐下多大一会儿,朱元璋就道:“先生,咱这个宝贝大孙子,已经能背诵上百首诗,比咱当初可厉害多了,这孩子有出息啊!”
张希孟无奈翻了翻白眼,“主公,你三四岁的时候,想背诗也没有书啊!臣坚信主公当时要有一屋子藏书,您必定能当上李白苏轼一般的人物,名震文坛,光耀千古!”
朱元璋瞠目结舌,他竟然有点听不出是夸还是损了。
“先生,你这俩孩子怎么样?可是开始读书了?”
张希孟更加无语了,果然,朱元璋跑自己家来炫耀了。
难道家长都有这个无聊的毛病,凑在一起,非要拿孩子对比吗?
“主公,我家这俩还不会说话呢!您还是宽限些时候!”
老朱略有些尴尬,确实有点操之过急了。
“先生,这次咱过来,是想求教,你看咱大孙子也快到了发蒙的年纪,要怎么教才好?”不得不承认,哪怕是张承天,也有过人之处。
所以论起教化,张希孟还是很厉害的,堪称当世权威。
老朱也不得不向他请教。
张希孟倒是早就注意到了小皇孙,这孩子长得清秀,斯斯文文的,确实挺可爱的。
“来,让我抱抱。”
张希孟伸手,把朱雄英接在了怀里。
“你还没出生呢,就拜师夏知凤,她是我的学生,论起来,我可是你的师爷啊!”
小家伙立刻道:“师爷好,愿您老长命百岁,身体健康。”
张希孟忍不住大笑,心花怒放。
“那你跟师爷说,想学什么?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像你师父那样,研究天文吗?”
张希孟耐心询问,已经三四岁的朱雄英,也有了自己的想法。他偷眼看了看朱元璋,然后才说:“我,我想种地!”
“种地?”张希孟笑道:“真是这么想的?”
“嗯,皇爷爷的菜园可好玩了,我想种菜,种出来比皇爷爷还大的西瓜!”小家伙兴冲冲说着。
再看朱元璋,这位皇帝陛下的脸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晴转阴。
愤怒值正在快速积累,小崽子,你皇爷爷从刀山火海里爬出来,好容易不用种田了,你怎么又想活回去啊?
张希孟自然知道朱元璋的怒火,但他不在乎,甚至还有点想笑。
孩子挺有想法的,加油!
“你喜欢种田吗?有别的想法不?也说出来。”
朱雄英认真想了想,“我,我想养孔雀。”
“哦!对生物学还有兴趣?”张希孟笑道:“怎么想到的,跟我说说。”他用力抱了抱朱雄英,让他坐在自己的大腿上,只给老朱一个后脑勺。
没有了老朱的干扰,朱雄英变得肆无忌惮起来,他喜欢养孔雀,这事还要算到朱英身上。
前些年,朱英不断往京里送稀罕物。
孔雀算是很主要的一项,最初都让朱棣给烤了吃。
等朱棣走了,孔雀的噩梦才算结束。
随着时间推移,安静下来的孔雀竟然下蛋繁衍。只不过有一只不会孵蛋,一共三颗孔雀蛋就让朱标拿回了东宫。
恰巧让朱雄英看到,小家伙听说蛋里面能出孔雀,他就来了精神,一天到晚,有时间就过来看。
不得不说,小家伙运气不错,竟然等到了孔雀出壳。
随后这三只小孔雀就成了朱雄英的跟屁虫,要不是让老朱带过来,朱雄英还在东宫喂孔雀呢!
“原来如此啊!”
张希孟突然笑道:“你这么说,那你愿意种田,愿意养孔雀吗?”
“愿意,愿意啊!”
“那我帮你弄一个农庄,专门干这些事情,你看怎么样?”
朱雄英连连点头,喜得小眼睛里面都是星星。
可朱元璋忍不住了,“张先生,你不能纵容孩子!这是玩物丧志!”
张希孟淡淡一笑,“主公错了,这叫因材施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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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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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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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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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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