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庶宁也不得不感叹一句,确实朱棣不穷,不然也摆不出这个阵势啊!
胡俨也更是好奇,这个发展工商,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变得富裕了,还是更穷了?
北平和中原,到底哪里不一样?
胡俨作陪,三个人凑在一起聊天,张庶宁频频举杯……猴子想要进化成人,需要两百万年,可人想要变成猴子,往往只要一顿酒而已。
不出意外,朱棣这家伙果然原形毕露。
几杯酒下肚,就什么都往外说了,拦都拦不住。
首先一点,朱棣穷不穷?
他很穷,光是燕王府的外债,就有八百万贯,还不算兴建师范学堂的开销……但是朱棣也不穷,他有着非常恐怖的现金流。
光是今年一季粮食丰收,他就掌握了三百万石以上的粮食。
扣除成本,这些粮食,也能带来一百万贯的利润,再扣除商人的那部分,他也有五十万贯。
除此之外,辽东开荒,还有一项更大的收入,那就是质量上乘的红松木。
这可是好东西,充当建材,价钱比红木低,但是质量极好,产量又大……开荒的队伍所到之处,必是伐木队所过之处。
所谓伐木累,那不是笑话,不光累,还要命!
光是过去三年,死掉的伐木人员,就超过一万人,这还是有统计的,那些私自砍伐的,还不算在其中。
仅仅是木材一项,又能给北平带来超过五十万贯的收入。
而且在开荒的过程中,还发现了金矿,辽东可是产金的地方。
现在每年能给北平提供三千两黄金!
如果加大力度,淘金收入还能快速翻倍。
另外每年从辽东运到中原的人参,就有两万石!
这还不算其他药材!
粗略算算,朱棣从辽东等地,就能拿到二百万贯收入。
对了,还有羊毛纺织,每年呢绒销售,也有八十万贯分红,后续的利润更大。上都开平城,早就变成了一个羊毛之城。
这还不算完,南方的丝绸,茶叶,瓷器,种种商品送过来,朱棣都能抽到关税。
全都加起来,朱棣一年能捞到三百多万贯收入。
差不多相当于每年挣三十万,负债一百万。
是数量不少,但也不是不可接受。
而且朱棣也不是甚么都说,毕竟还有胡俨在这里……他从高丽捞到的好处,跟李善长和蓝玉的分红,他就没说。
反正这么讲,朱棣不但不穷,他还很肥,肥得厉害!
“我跟你们讲,这发展工商啊,好处显而易见……我问你们,一个普通的妇人,一年能织多少丝绸?”
胡俨想了想,就说道:“殿下,家母为了供我读书,经常用空闲时间织布,她一年差不多能织四匹布。换二十贯钱,算是我家中,仅次于粮食的收入了,”
朱棣哈哈大笑,“那你知道苏州的一个织工,一年能织多少吗?”
胡俨愣了一下,随后道:“怕是有几十匹吧?”
朱棣点头,“如果原料足够,一年下来,能有三十匹左右,不能更高了。”
张庶宁好奇道:“那上都的呢绒呢?能有多少?”
朱棣得意洋洋,伸出了一根指头,还得意洋洋晃了晃!
一百匹!
怎么会这么多?
张庶宁和胡俨都不敢相信。
朱棣却是哈哈大笑,“这就是你们不明所以了……首先,在开平城作坊,用的都是最好的织机,一次能纺六十四根线的那种,都被淘汰了!还有,你想要那么多呢绒,就要有足够的羊毛……你们现在去瞧瞧,漠南,辽东,到处都是羊群!父皇册封的蒙古朵颜诸部,十万帐篷,现在都给我放牧!还有,长城一线,那么多戍边将士,他们也有自己的牧场,农场。我现在是机器先进,羊毛充足,又有朝廷订单,你们说,我不赚钱,还有谁赚钱?”
……
朱棣跟竹筒倒豆子似的,把老底都给说了出来。
张庶宁听得目瞪口呆,胡俨是大开眼界。
和朱棣吃完这顿饭,他就四处调查,了解情况,为此还跑了辽西,去了辽阳,铁岭,又去了开平。
这一大圈跑下来,胡俨算是有了点心得体会。
他开始着手撰写,交给张希孟的报告。
发展工商,带来最大的改变,不是财富一下子增加多少,也不是一下子就富国裕民了,最最根本的变化,是效率的提升!
得益于张希孟的讲学,这帮年轻人的看待各种问题的方式,都大大改观了。
咱就这么说吧,你要是张罗着发展工商,把工厂作坊建立起来,老百姓立刻就富足了,百业兴旺,国家进入太平盛世……什么问题都没有了,那也太容易了吧!也太不不符合常理了,难道世上还有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事情?
不能够啊!
就拿屯田公司来说,如果是让大明的老百姓来干,无论如何,他们也要先留足口粮,条件允许,他们还要储藏一部分。
粮商要来收购,这些老百姓还未必愿意,一定要等着好时机,卖个高价钱!
所以说,跟小农交易,那个成本老高了,效率低得令人发指。
但是换成屯田公司,那就不一样了。
还想要留下口粮?
做梦去吧!
从高丽和倭国弄来的劳力,每天就那点口粮。
至于菜?
见过猪食没有?
就那玩意,往里头加二斤盐,吃去吧!
也幸好临近长芦盐场,食盐便宜,可以随便吃。
那菜的滋味,比起咸菜还要咸几倍!
你说就这样的饭菜,给了倭国和高丽的苦力,这帮人竟然还感恩戴德,觉得除了工作时间长点之外,吃喝没的说。
果然是上国,比他们的主子,要宽宏多了。
听到这个消息,朱棣都傻了,我还不够黑心啊?
他不得不行文蓝玉,特意询问,你就跟我说说,这两个国家,到底吃什么玩意啊?
半个月之后,蓝玉送来了消息,由于这帮劳力,不少都是俘虏的士兵,因此他们吃的就是军粮。
而且这两国不约而同,都有个习惯,那就是不能让士兵吃得太饱,否则的话,会影响斗志,训练的时候,没有精神头儿……
朱棣听完都懵了,这说的是人话吗?
要知道在大明这边,张希孟主持的军中后勤,一直以让士兵吃饱,吃好为目标……虽然有些时候做不到,但全军上下,无不以此目标。
如果哪支人马,种菜好,养猪好,吃得好,那是要拿出来表扬的。
但是倭国和高丽不一样,吃得好?
想什么呢?
耗材也配浪费粮食?
蓝玉告诉朱棣,归根到底,倭国和高丽,都是等级森严,尤其是军中,更是差别巨大……在他们看来,如果军中贵族将领,和普通人吃的一样,那还怎么体现贵族身份?
所以一定要拉开差距。
可问题是他们的保障能力,就是那么捉襟见肘,根本没法既能让所有人吃饱,又能体现出三六九等。
对不起了,军中骡马,你们只能吃跪族餐了。
根据蓝玉的介绍,他们运气好,能从老百姓手里抢到,那就可以吃点饱饭。
如果抢不到,靠着后面送上来的补给,基本上就是一个饭团的量。
这个饭团还不是纯粹的粮食,需要混入些豆子,甚至是杂草。
偶尔遇到有良心的,在制作饭团的时候,会用手沾上盐水,揉搓饭团,也就算是加点滋味了。
干净又卫生。
问题是这种饭团,保质期太短了,往往送到士兵手里,就已经发霉变质,臭气哄哄……反正你只要看过倭国和高丽的军中伙食,你就会庆幸自己生在大明。
多亏了张相慈悲,对比之下,你就会觉得,张相简直是菩萨降世。
所以说,高丽和倭国人,绝对是当下最好的劳力,毕竟只有他们,才能接受那种超高强度的压榨,而不至于起来造反。
胡俨总结,发展工商,带来的效率增加,一种是呢绒工厂那种,靠着提升机器获得的。不过即便提升了机器,也要工人增加时间,每天干六个时辰,都算是运气好的。
另外一种,就是屯田公司,他们单纯压榨,就是从骨头里榨油……看过之后,胡俨也算是清楚了,为什么不能放在中原……真要是在中原这么干,洪武皇帝和张太师在,未必会造反。可是等到这两位不在了,立刻就是天下大乱,绝对没有别的可能!xǐυmь.℃òm
既然弊端这么明显,还费力气发展工商干什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归根到底,还是那两个字:效率!
现在的朱棣,能拿出几百万石粮食,能拿出几十万根木材,上百万匹呢绒……一句话,这货浑身都是油水,肥到了可以滋养大明的程度了!
胡俨的报告送到了张希孟手里,此时的张希孟已经回到了应天,不出意外,朱标也看到了。
再然后,就有一封信送到了朱棣手里。
“四弟,大哥现在缺二百万石粮食,弥补亏空,赈济灾民,无论如何,你都要帮大哥一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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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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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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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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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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