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完整版免费>第四百零五章 阅兵
  朱元璋宣布登基诏书之后,随即册封马氏为皇后,朱标为太子,观礼百姓依旧恭贺皇后,恭贺太子,山呼海啸,丝毫不曾降低半分。

  朱家三口人,脸都涨红,包括朱标,也是瞪圆了眼珠,傻傻看着,备受震撼。

  张希孟随即宣布,暂时休息,前往观礼台,等候阅兵。

  得到这个命令之后,百姓们有序前往御街旁的两个巨大的木质高台,也先帖木儿,邹普胜,刘继祖,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员,都被安排在了相应的位置上。

  令人意外的是,在观礼台的角落里,竟然还有两个人,两个人被很多人都忽视的人。

  郭天叙和张天佑!

  没错,就是郭子兴的宝贝儿子和小舅子。

  彼时郭子兴死后,刘福通曾经想利用俩人,恶心老朱,结果张希孟直接把俩人送去了战俘营改造,连点水花都没有掀起来。

  按照道理来说,那么多人在战俘营都悟道了,这俩在战俘营这么多年愣是屁的道理没想通,也不老实干活,更不好好改造。

  读书也不行,就连登台演戏也不愿意干。

  就这个表现,估计在战俘营一直待到死,都不会龙场悟道了。

  但是出于对昔日老人的照顾,张希孟还真给他们俩发了请帖,让这俩人过来观礼。。

  这俩货见到人山人海,气势如虹,先就矬了半截。

  当朱元璋在簇拥之下,一身戎装,登上奉天门之上,俯视下面的时候,这俩人只觉得浑身酸软,几乎跪倒。

  朱元璋讲了什么,他们是半点没听见。

  只剩下一个念头…真天子也!

  这个朱重八…是朱元璋……是圣上!

  真不愧是圣君雄主,当真威严盖世,皓月当天,当初他们想什么呢?非要跟真命天子过不去,简直是自取灭亡,自寻死路。

  两個人满心惶恐,战战兢兢,当发现其他人都跪倒,山呼万岁的时候,这俩货慌忙跪倒,喊得比谁声音都大,屁股高高撅起,脸上写满了惶恐和谄媚。

  生怕老朱跟他们算账,但是又隐隐期盼着,假如老朱能念在昔日的情分上,赏他们一官半职,那就再好不过了。

  说到底,并不是所有人都明白道理的,总有那么一些人,你讲不清道理他们只敬畏强者,只要你足够强,他们就会迫不及待跪下来,竭尽所能讨好,期盼着能分到一杯残羹冷炙,就欢天喜地,倚仗权势,转头去欺负别人了。

  针对这么俩道德真空的货,如果不出意外,他们是别想从战俘营出来了,继续改造去吧。

  相比起这俩货,也先、雪雪、别不华,纳哈出,这些人高谈阔论,开怀大笑。

  “我敢说这一定是张相的手笔,历来天子登基,或是祭告天地,或是尊奉遗诏…唯独我大明天子,向万民布告,聚天下民心,登临帝位。堂堂正正,,无过吾皇!”

  听着也先的话,不远处的刘继祖感叹道:“果然,我们都是大明的子民,想想当年,真如梦境一般…我可告诉你,陛下从小就果敢勇毅,聪慧孝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大家伙谈笑风生,在这里没有了汉人、蒙古人、苗人的区别,有的只是大明子民。值得一提,在观礼台上,还有相当数量的女人,占总人数的一成以上。

  没错,朱元璋这个皇帝,把机会留给了女人,面对臣民,做到了一视同仁。而在他的登基大典上,女人也在其中,还占据了相当比例。

  这里面有女工,有学生,有官吏……她们衣着华丽,落落大方,站在观礼台上,丝毫没有怯场,也没有故作媚态,不卑不亢,果然是大明的巾帼玫瑰!

  不论男女,脸上都洋溢着喜庆,勃然的朝气,谁都能清楚感觉到。这不是那种篡位夺权,靠着欺负寡母建立起来的朝代。

  也不是靠着武力,铁蹄践踏,尸山血海,建立起来的国家。

  这是个全新的朝代,拥有强悍的武力,却连敌方的高官大将都没有杀戮;这是个反对世家,否定儒者的朝代,但是最普通的士兵百姓,甚至是女人,都有读书的机会。蛮夷在这里得到了教化。

  虽然天子高居九五,堪称天下一人,至高无上。

  但是这个天子依旧要敬畏民心,要履行对百姓的承诺。

  总而言之,这是个有着很多奇怪之处的国家,同前面的历朝历代,都不相同。而偏偏这些异样之处,竟然能和谐共存,融为一体,丝毫不显得突兀别扭,仿佛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做对的事情,未必就一定得到所有人的支持。

  有太多改革家走着走着,就把自己变成了孤家寡人。

  这些人错了吗?

  貌似很难说。

  不过人亡政息,倒是很常见的事情。

  张希孟比那些人运气好的是不光遇上了朱元璋,而且还赶上了一个制定规则,一张白纸,从头开始的好时机。

  从最根本的理念开始,衍生出种种政策。

  随后又追溯历史,阐发过去,展望未来…从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完成了国家的构建。

  这倒不是说没有这些东西,就不能建国成功。

  只是缺少了这些东西作为润滑剂,国家不免磕磕碰碰,弊端丛生。犹如失去了润滑油的汽车,嘎嘎作响之余,能跑多久,就看天意了。

  元朝就是很典型的例子,胡虏无百年国运,他们的日子没有多久了。

  靠着察罕帖木儿等人的地主武装,尚且能挡得住韩宋北伐,双方杀得有来有回。可是面对着大明的兵马,元朝又能撑住几时呢?

  或者说大明的家底儿,到底何如?

  朱元璋从奉天门下来,暂时喘了口气。随即对张希孟和李善长众人道:“咱今天没有出什么纰漏吧?”

  众人连忙摇头,李善长道:“上位慷慨激越,天日之表,龙凤之姿,当真是古今一人,

  无与伦比!”

  老李的马屁就跟不要钱似的。

  张希孟微微闭目,他把老朱宣读诏书的场景,再度过了一遍……奉天门上,朱元璋慨然宣布,城下百姓仰望天子,充满了希冀。

  万众瞩目,江山社稷,握在掌中,确实是威风啊!ωωω.χΙυΜЬ.Cǒm

  “主公,臣以为不但没有差错,还气势如虹,万民归心,这个登基大典,也算是可以经得起天下人检验了。”

  这时候宋濂突然道:“上位,臣让鸿胪寺那边选了几位丹青妙手,必要将今日场景画下来,流传后世才好。”

  朱元璋眼前一亮,立刻笑道:“好,一定告诉他们,要画得形象,惟妙惟肖才好。咱可是要亲自过目的。”

  朱元璋交代完毕,又随意聊了几句,君臣休息的差不多了,接下来还要重登奉天门。

  朱元璋换下了明黄色披风,取而代之是一件赤红色的战袍,用黑缎裹边。

  整个大明朝,着实是太喜欢红色了。

  论起皇家用色,还真不是黄色为尊,所谓天地玄黄,黑色的衮服,尚在黄色之上。

  大秦就是以玄色为主。

  朱元璋的衣服也不乏黑色的,比如礼部设计的一套衮服,就是以玄色为表,黄色为里。朱元璋同样十分喜欢。

  但是大明起自南方,以南伐北,占一个火德。

  就连刘福通等人都知道号为红巾军,朱家军这边没有道理不清楚。

  所以文武朝臣,以绯红色为主。

  朱元璋除了明黄色的衣服之外,其余时间,多以赤红为表,玄色为里…这件战袍披上,犹如一团火焰,耀眼生辉。

  当真是威严万分!

  文武群臣,簇拥着朱元璋,登上了奉天门。

  而这一次校阅兵马的领队,却是徐达。

  从大战雪雪,到攻取金陵,再到杭州之战,湖口大捷……这个村子出来的农家少年,

  历经磨砺,已经犹如一柄所向披靡的重剑。

  论起勇武,徐达或许不是最强的,但是重剑无锋,纵观天下,能和徐达抗衡的帅才,

  寥寥无几。

  “臣拜见陛下…三军将士,等候陛下校阅!”

  朱元璋领首,大声道:“传旨,校阅开始!”

  “遵旨!”

  徐达起身,跳上战马,他朝着阅兵队伍飞驰而去。

  作为天子的代表,徐达首先校阅人马,从每一支队伍前面过去,所到之处,万岁之声,惊天动地。

  但徐达从最后一支队伍前面过去,拨转马头,重新返回。

  分列式开始。

  首先出现的一支队伍,并不是由哪位名将率领,恰恰相反,这些人看起来还有些沧桑…但是一杆斑驳的旗号,却是表明了这一支兵马的身份。

  他们是濠州红巾,曾经跟朱元璋浴血奋战,一起守卫濠州的那群人。

  其实按照道理,汤和应该是这一支兵马的统帅,但是他此时尚在苗部,没法过来。

  因此只能遗憾失去良机。

  但即便如此,这些红巾老人,也是热泪盈眶,格外激动。

  朱公子还记得大家伙,朱公子当了天子了!

  “万岁!万万岁!”

  他们从奉天门经过,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朱元璋高高挥舞着手臂,冲着大家伙致意,他的眼中却也湿润了,和他们并肩作战的时候,自己还只是区区九夫长啊!

  而在这些人之后,费聚统领着一队兵马出现,他们都是在临淮接受改编的那群人…

  原来居然要用这一场阅兵,来重现过去的奋斗经过,当真是用心良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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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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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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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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