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完整版免费>第三百六十章 大哥,我还活着!
  张希孟从白鹿洞书院回来,预想中的激烈争吵,并没有发生。恰恰相反,张希孟将得到的白鹿洞书院学规拿到了自己的书房,竟然苦心研究起来这让高启、徐贲等人大为不解,张相之前的种种说法,已经将理学的根都给扬了。怎么去了一趟白鹿洞书院,什么人都没见到,就变了样子?

  难道说在白鹿洞有朱熹的魂儿,两个人隔着几百年交锋,张相失败了?

  不行啊!

  咱们不能认输啊!

  高启就想冲进去,奈何孙炎立刻拦住了他。

  “我说你们稍安勿躁行不,老实等待,把心放到肚子里。”

  高启咬牙怒道:“这么大的事情,学问之争,我如何放心?万一让理学死而复生,你不怕吗?”琇書網

  怕?怕什么?”孙炎呵呵一笑,随手指了指桌上的茶壶,“我啊,就是一个卑微的茶具,用来盛放张相公芬芳的思想,又有什么好怕的?

  “你!你是无心之人!”高启气得怒骂,孙炎却是坦然受之,丝毫不理会。你们这帮人啊,是不了解张希孟,还真以为他会跟朱熹有什么共鸣啊?

  看样子多半是能利用朱熹罢了,老头都死了这么多年了,还被人当成工具,真是可怜啊!

  张相也是下得去手,一点不知道尊老爱幼!

  孙炎暗暗腹诽着。

  张希孟自然是毫不介意,朱熹的脑袋,你们大儒摸得,我就摸不得?

  我不但要摸,还要把他摸秃了。

  朱熹是个什么人呢?

  首先他大约是个很会读书的人,毕竟本事不行,也没法在十九岁就考上进士啊!

  但是你要说朱熹是个顶级学霸,也稍微有点勉强,当然了,只要能考上进士,就该属于学霸中的学霸,但是在这些人里,还要看谁更霸道!

  朱熹是第五甲第九十名,赐同进士出身。

  说是同进士,其实就是不同。

  朱熹初入官场,只是担任县主簿,起点并不算高。。

  属于那种混入了士大夫的圈子,但是却在五环以外的尴尬处境。

  如果不出意外,朱熹也就是混到知县,知府一类的官吏,一生碌碌无为,除了能给家里留点金钱田产,别无成就的寻常士人而已。

  但很快朱熹就找到了他的路子,走正统进士官,治国平天下不行。

  那咱从治学入手啊,朱熹在县内兴学,随后他又拜入了李侗门下,成了二程理学的正经传人。

  注意,这个身份真的很重要,朱熹虽然没有在学历上拿到顶级,但是在师门选择上,却是捏得死死的。

  而在此后,朱熹越发扬长避短,官场混不好,咱就做学问。从某种程度上讲,朱熹不是天才,但是他很会读书,也很有总结能力。

  他不是苏轼那种,老天爷拿着饭勺子,追着屁股后喂饭的天纵之才。

  但在不断的读书之中,朱熹的学问日渐精深,他开始总结二程之学,推陈出新,著书立说,广开山门,讲学教书,

  以至于成就一代鸿儒……

  都是门人弟子不好,只要找回孔老夫子的真心原意,就能如何别这么天真了,如果这么想,你就被骗了。

  朱熹老夫子可不光会读书,会写书讲学,人家还会做生意…朱熹曾经创立了社仓,说白了,就是仿效王安石的青苗法,他向老百姓借粮米,收取利息朱老夫子先是在常平仓借了六百石米,经过十多年的经营,社仓积粮达到了三千一百石,简直是名利双收啊!

  最有趣的是朱熹总结自己社仓法和青苗法的不同,说一在乡间,一在州府,一由民办,一由官办。

  也就是说,青苗法是朝廷贷给了州县的百姓,而他的社仓法,是由士绅君子人,贷给乡里的百姓。

  到底是不是真的不好说,反正朱老夫子给士绅们探索出一条如何可持续性竭泽而渔的好路子,果然是江南大儒,

  士绅表率!

  说得再多,朱熹都是一屁股坐在士绅地主这边,而且还苦心孤诣总结了程朱理学,按照张希孟之前的总结,这东西就是个怪胎毒瘤,从根子上,就是有问题的。

  但是呢,话又说回来,理学有问题不假,但是朱熹治学的能力,读书的水平,论述的逻辑,还有太多可以借鉴的。

  长希孟想要自成一家,却是有太多的短板,其中最紧要的一条,就是他的思维模式和现在大多数读书人不一样,

  该怎么切入,如何让人们接受,成了张希孟的最大软肋。

  毕竟能接受张希孟想法的,都是饱读诗书,已经有了相当基础的,不管是朱升、刘基、还是高启、徐贵,他们都是这类人。

  可是张希孟总不能指望着天下人先学好了孔孟,又装了一脑子理学,然后幡然悔悟,成了他的忠实弟子吧?

  很显然,这就不现实。

  没有法子,只能从朱熹的学规下手了张希孟虽然没有刨了朱熹的祖坟,但他决定把朱熹收编了,把理学也吞了…貌似更狠了!

  张希孟摆弄着白鹿洞书院的学规,前面提到过一些了,在这里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

  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

  这几句话就是阐发纲常,并且把尧舜搬出来,说是我们学堂教导学生,正心修身,讲得就是父子,君臣大义,讲的是三纲五常。

  吧?张希孟看了半天。貌似没有什么问题,他要是讲学,也不能说教人家父子不和,君臣屠载,夫妻打架,兄弟反目这差不多就是一句无可挑剔的废话,全看怎么理解了。

  张希孟又沉吟了一会儿,他把夫妇有别拿了出来,随后在后面写了一句,有别无差。

  男女不一样,这不是废话吗,谁不知道?

  可夫妇有别,这一個别字,就等于承认男女不同,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是一家之主,女人只是附属品。

  而张希孟在后面加上了无差二字,立刻就变了一个意思,夫妻虽然不同,但是在法律地位上,却是相同的,女子也享有财产权.

  张希孟看着自己的注释,竟然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

  原来这就是大儒的快乐啊!

  其实这句话原本出自孟子,朱熹拿过来,充当白鹿洞书院学规,等于是借着圣人的嘴,说出自己的主张。

  而张希孟重新注解,等于又把圣贤拉到了自己这边。

  至于孟子说了什么,并不重要,我认为你说了什么,那才重要!

  一句话,最终解释权,归我所有。

  张希孟成功破题之后,顿时一发不可收拾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这句话出自中庸,属于读书的过程…而张希孟在后面添了四个字:知行合一。

  他当然知道这个笃行之可不是实践的意思,他也知道,主张知行合一的那位,也没有实践的意思,但是现在解释权在我手里,我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张希孟在短暂沉吟之后,就挥笔写道:“吴王开科取士,入仕举子,首先在各部历事,积累经验,学习本事,便是由学入问的过程,思之、辨之,而后将所得用在辅国治民的行动中,便是笃行之,便是知行合一。

  “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读书人口不言利,身不牟利。入朝为官,侍奉圣主。不兼并田亩,不逃避赋役,为万民之表率,国家之栋梁。表里如一,堂堂正正张希孟一路注释,把朱熹的一篇学规,改的是面目全非,朱老夫子的棺材板已经快要压不住了。

  为了防止朱熹诈尸,张希孟在后面自己总结了一段…千百年来,种种主张,所在多有,华夏俊杰,才智之士,

  什么没有提出来过?

  但是有太多东西,仅仅是提出来,留在书本上,挂在嘴边上,却从来没有身体力行。

  盖因为学问和现实分开,不能将书本和实际连接…仆以为,一个人有报国之心,又是饱学之士,还赞同兼并土地.三者最多得其二。

  由此可见,大多数的人,不愿意放弃兼并田亩,就只能在无君无父的贼臣,和狗屁不通的混蛋之间选一个了。

  张希孟写完之后,十分满意,把毛笔放下。从棺材里爬起来一半,准备掀翻棺材盖儿的朱老夫子又默默躺下了,

  这人厉害,他怕不是对手啊!

  正在张希孟沉浸喜悦之中的时候,突然,门户洞开!

  砰的一声,吓得张希孟急忙站起,下一秒就有个满身尘土,还带着血腥的家伙,扑到了张希孟的怀里。

  “大哥,我还活着!”

  张希孟略微沉吟,也是伸出了手,抱住了朱英。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

  朱英泪水涌动,他随手从桌子上抓起一张带着字迹的纸,往脸上擦了一把,可怜兮兮道:“大哥,我真怕见不到你,老天保佑张希孟看了看那张纸,又看了看朱英,他的脸黑了…我他娘的不想见到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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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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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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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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