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无错版>第二百七十四章 奴才之作
  写作业是很辛苦的事情吗?

  不,一点也不,朱元璋觉得自己能写一个通宵……实在是没法子,高明高老先生的神作,着实槽点满满,处处别扭,那种强行洗白的味道,简直让人作呕。便是不入流写手,诸如青灰之流,也是不敢这么塑造人物的。琇書蛧

  那咱们不妨瞧瞧高明老先生的高明之作吧!

  前面提到过,这个琵琶记并不是高明原创,而是根据已有的剧目改编的……事实上后世能看到的著名戏曲,名著小说,几乎都是这样,经过历朝历代,不断完善,最后才定稿,形成文字。

  原本的故事,讲的是主角蔡伯喈进城赶考,攀附权贵,不认父母妻子,面对进京寻夫的妻子,放马踩踏,然后惹恼上天,被天雷劈了。

  这个版本显然不那么顺眼。

  高明老先生为了让蔡伯喈看起来不那么可恶,甚至有点顺眼可爱,他改了人设……说蔡伯喈是个孝子,不愿意进京赶考,只想着在家里孝顺父母,支撑门户,父母也担心他走了,没了依仗,所以蔡伯喈是不愿意进京的。

  奈何朝廷下了皇榜,县衙门来人,硬是把蔡伯喈弄走了。

  此时他刚刚娶妻两个月,只留下了妻子赵五娘照顾父母双亲。。他进京之后,果然就中了,朝廷任命官职,牛丞相要招上门女婿。

  蔡伯喈以孝敬父母为由,要返回家里,可朝廷不许,牛丞相不放人,哪怕知道了他的家中还有妻子,也逼着他娶了自己的女儿。

  朱元璋看到了这里,就已经忍不住哂笑了,这个故事多别扭啊!

  试问哪个读书人不想着走仕途,考功名,光宗耀祖。蔡伯喈只是个孝子,又不是想求仙问道,不慕功名。他为什么不愿意进京赶考,只是为了孝敬父母?

  但为什么父母也担心没了依仗,不放他走?

  如果儿子真的有才华,考上了进士,当了大官,不是能更好照顾家庭吗?

  至于榜下捉婿,辞官不做……这就更扯淡了。

  高明老先生用辞试不从,辞官不从,辞婚不从,这三不从,概括蔡伯喈的无奈。

  他抗拒不了皇榜,进京赶考,抗拒不了皇帝旨意,做了官员,又挡不住牛丞相逼迫,停妻再娶。

  可事实上一个孝子,考上进士之后,说是要孝养父母,大概率是会给假期的,而且还会被视为不慕荣华,不贪功名,回来之后,可是要升官重用的。

  再说榜下捉婿这事,既然已经娶妻,再娶别的女子,停妻再娶,可不是小事情,就没有御史监督吗?

  而且牛丞相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他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一个有妇之夫,还不想办法解决女婿家里的情况,只是把他留在京城府中,也不许回家探亲。

  这是丞相府,还是梁山泊啊?

  这出戏看了不到一半,朱元璋就有种毒发身亡的冲动。

  戏文可以写的天马行空,可以肆意飞扬,但是总归要入情入理,要引人入胜……结果高明写了一个书生和妻子的爱情故事,结果从设定到情节,处处都透着怪异,既不符合朝廷法度,也不符合世俗人情。

  这是要诚心折磨读者吗?

  朱元璋经过这些年的磨砺,已经很有经验了,他很快就看明白了怎么回事……种种不合常理的地方,归结起来,就是身为读书人,在元廷治下,无可奈何的处境。

  他们不愿意当蒙古的官,但是朝廷皇榜下来,也要进京考试,也要做官。已经娶了妻子,丞相要榜下捉婿,招上门女婿,尽管不同意,但是碍于对面的势力,也要勉强答应。

  这如果是在宋朝,大概率是要痛斥权贵,抵死不从,展现绝世傲骨的。

  只可惜,这是大元朝,人家蒙古皇帝不吃这一套。

  所以读书人只能别别扭扭,委委屈屈接受了命运的安排。

  而且仔细推究,这里面还有一个有趣的设定,书生蔡伯喈轻易就考上了状元,一下子就被丞相看重了。

  他自己不愿意,但是人家拼命把官职美女塞给他。

  大约这就是文人白日梦似的自我膨胀吧!

  觉得自己狠了不起,谁都离不开他。

  朱元璋觉得剧情别扭,人物矫揉造作,根子就在这里。

  这个蔡伯喈,正是高明这帮文人的真实写照。

  顺着男主角,故事梳理到了这一步。

  接下来就是女主角的剧情了……她在丈夫走后,一心一意,孝敬公婆,为了让二老吃点好的,她把首饰典当了,给公婆吃米粮,自己吃糠。

  随后二老去世,赵五娘把头发典卖了,换来了棺材。

  古人也会卖头发吗?

  还真不是瞎编的……身体发肤,男人自然是不能随便卖了,但是女子在关键时刻,还是可以的。

  比如戏文里,秦香莲就卖过头发。现实中,陶渊明的祖父陶侃很穷,他的母亲就曾经剪下头发,招待贵客,帮着陶侃飞黄腾达。

  卖头发也算是戏曲当中的经典桥段,只是不知道古代也有那么多需要头发的秃子吗?貌似那时候还没有程序猿啊……

  再说回赵五娘,她安葬了公婆,决定进京寻找丈夫,还背着琵琶,一路弹唱乞讨,要着饭,就进京了。

  毫无疑问,赵五娘是个标准的贤妻,照顾公婆,自己吃糠,忠贞不二,任劳任怨……基本上满足了大多数男人对待妻子的幻想和要求。

  剧情至此,女主角进京,天雷地火,撞到了一起,该有个结果了吧!

  那不妨看看高明的高则诚老先生是怎么写的……赵五娘进京之后,在佛寺卖唱,为了寻找丈夫,还把公婆的画像挂了起来,等待丈夫辨认出来。

  很凑巧,蔡伯喈发现了画像,并且带走,赵五娘就追着找到了丞相府,还见到了牛小姐,情敌见面了!

  激动人心的时刻要到了,是原配大战小三,还是小三仗势欺人?

  这一出家庭伦理大戏要怎么上演?

  注意,前方……低能!

  赵五娘跟牛小姐竟然惺惺相惜,彼此说了经过,牛小姐知道了缘由,竟然同情起赵五娘来了,还觉得自己惹下了大祸。

  结果她就安排丈夫和前妻见面,两个人也解开了误会……到了此时,牛丞相也不耍牛脾气了,同意女婿带着赵五娘和自己的闺女返回老家,替父母守孝。

  然后三个人就在家里,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牛丞相还请旨嘉奖了女婿蔡家!

  剧本是结束了,朱元璋一口老血也喷了出来!

  都说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任凭高明的文笔多优美,文辞多华丽,但是无论怎么包装,这玩意就是一坨!

  牛丞相父女简直就是脑残,前面他们逼着蔡伯喈当上门女婿,百般无理取闹,几乎是一切的罪魁祸首。

  结果一听赵五娘诉说,立刻就通情达理了。

  甚至连当小妾都认了,还帮着请旨嘉奖,奖个头儿啊!

  不嫌丢人啊!

  再看蔡伯喈,完全就是个废物点心,前面做不了什么,后面更是做不了什么,全凭老丈人的成全。就这么个东西,还落了个左拥右抱的结局。

  可问题是因为这个误会,你的爹妈死了,父母之仇,你就真的不在乎了?

  最后再说赵五娘,她是个贤惠的妻子不假,但她也贤惠的不像是人了,什么都能忍耐,吃苦不说了,还接纳了牛小姐,三个人一起守墓,你们就不怕把坟里的二老给气得诈尸了?

  朱元璋写了大半夜,总算把自己要批评的东西全都写了出来。

  转过天,朱元璋召集所有在长兴的文武,包括从金陵赶来的朱升,刚刚得到重用的胡惟庸,也包括唐肃等人。

  大家伙先是传看了琵琶记,领教了高老先生的大作。

  随后又开了老朱的批评文字,都不由自主点头,主公真有点东西啊!张希孟更是大感欣慰,自己这个老师当得很不错嘛!

  老朱开门见山,“这部杂剧,从头到尾,就说的是一个自鸣得意的奴才,是如何在元廷治下,摇尾乞怜,不知廉耻,没有骨头,没有气节地享受荣华富贵,把自己爹娘都忘了!咱说完了,你们谁赞同,谁反对?”

  大家伙都为之一振,谁敢说反对啊,更何况老朱说得真对,直接掀开了层层画皮,把骨头显露出来。

  这时候朱升咳嗽道:“上位,据老臣观之,这里面让蔡伯喈的父母病死,又认贼作父,把牛丞相当爹,最后带着牛氏返回家乡,替父母守灵……莫非预示着赵宋灭亡,改换姓名,趋附元廷,把祖宗坟茔所在,也交给了元廷?”

  众人一怔,都忍不住伸出大拇指!

  好一个企业级理解!

  张希孟也道:“枫林先生,或许还有另外解释,他们愿意把祖宗之地给外人,只求不要全部占有就好,给他们留一半!”

  “对!但无论怎么讲,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字。”

  “下贱!”

  张希孟和朱升异口同声,大家伙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过之后,唐肃仗着胆子道:“张相,枫林先生,这部琵琶记还是着力赞颂赵五娘,此女子有情有义,知书达理,的确是贤内助啊!”

  张希孟一笑,“这就是这出戏用心歹毒的地方了……我们是主张男女都是一样的,而他则是明着赞美,暗中驯服……如果一个妻子,可以毫无保留,接受丈夫的一切,不论做什么,都能容忍?吃了再多的苦,都不在乎?这,这还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吗?”

  唐肃一怔,想起家里头凶悍的婆娘,立刻闭嘴了。

  就连朱元璋都无话可说,马氏虽然贤惠,但该吃醋的时候,也不会无动于衷。

  “现在这么看,这个叫高明的老东西,实在是不怎么高明。”朱元璋笑呵呵道:“咱们该怎么回击?让老东西卑劣的心思,大白天下?”

  张希孟道:“主公,如果咱们能抓紧一点,或许能在苏州城真正唱一出对台戏,这本不是叫琵琶记吗!咱们的新戏就叫奴才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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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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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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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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