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国胜手握佩剑,立身大旗之下,质问在场将士。
在他的对面,是数万名明军主力。
这些人普遍不年轻了,最小的也差不多三十岁。而且由于西北苦寒,风沙袭击。他们皮肤粗糙,容貌衰老。有好些人看起来都有五十岁上下了。
但是此时此刻,大家伙腰背笔直,目光如炬,一团火焰,熊熊燃烧。
这里就是哈密卫。
当初西进军团,从凉州出发,凿穿河西走廊,进军西域,拿回汉唐故地,竟是何等风光!
只是到了西域之后,大家伙才猛然惊觉,什么盖世之功,他们简直到了绝地,想要活下去都很困难!
汉朝的西域,拥有三十六国,马匹牛羊,都数量惊人,由此可见,彼时西域气候还好,降水也充沛。虽然依旧艰难,但还能生存。
几百年之后,情况已经全然不同,降水减少,不少古城被废弃,漫天黄沙,吞噬了昔日繁荣的市镇。
大批的绿洲消失,水源地减少。
牛马牲畜也少了,可耕种的土地更是少得可怜。
走了一圈的冯国胜几乎绝望了,这样的地方,还怎么守啊?
拿到手里,又有什么价值?
那一刻,冯国胜想过放弃,干脆返回凉州算了。
只是这个念头冒出来,他就立刻想到了自己的兄长,想到了当初决定西进时候的谈话……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故土。
老祖宗能做到的事情,我们一样能行!
冯国胜就坐在沙丘上面,整整一夜,任凭狂风摧残。他的眼前,晃过兄长的模样,他的耳边,也是大哥的教诲。
人定胜天,无论如何,也要生存下去!
从第二天开始,所有将士,就开始勘察地形,寻找水源,发现适合耕种的土地。
西域这地方很奇怪,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方便水果积累糖分,也适合麦子,棉花的生长,只要能解决灌溉问题,有了水源。
种什么长什么,长什么收什么!
绝对的天赐宝地。
可问题是去哪弄水?
没有水什么都是空谈。
冯国胜考察当地情况,询问本地人,又查阅过去的文献……经过了三个多月的忙碌,终于弄明白了,这里有水,只不过水在高山上。
那些山顶的积雪,到了春夏,就会融化,变成涓涓细流,流淌下来。
只不过由于气候干旱,风沙大,蒸发快。
还没等流到山脚,就已经蒸发掉了。
因此想要得到水,必须修筑暗渠,也就是当地俗称的坎儿井,在山坡水源地,挖下一条竖井,收集冰雪融水。
然后还要修一条地下横渠,把一個个竖井收集的水,运送到山下。
这事情说起来,可操作起来,绝对比登天还难。
因为缺少机器,没法探查地质构造,完全凭着运气。
往下挖竖井还好,可是挖横渠的时候,上层的土石塌方,很容易就把人活埋在下面。
而且如何确定挖掘的方向,如何搬运大块的石头,这些难题,一个接着一个,哪一个都是要命的。
了解的越多,知道的越清楚,冯国胜就越是无奈。
你以为接了一个无上的荣耀,可是在荣耀背后,却是难以想象的付出。
还能怎么办?
拼了!
冯国胜选择了三十多处,每处都安排了一个千户负责。
每几个千户所,就要有一位将领统御,从他开始,所有人都要干活,不许有任何例外。
从这一天开始,西进军团的诸将和士兵,起早贪黑,上山挖井,修建营房,开辟农田……他们一手拿着刀枪,一手拿着锄头。
既要会打仗,又要能交朋友。
整个西进军团,绝对是明军当中,综合素质最高的一群人。
他们提起刀,就能杀敌,放下刀,拿起锄头,就能耕田,扛着铁钎,上山挖井引水,提起笔,就能登记往来商贾货物。
和当地头人交朋友,开怀畅饮,给小孩子上课,识文断字……毫不夸张讲,每个人都是多面手,六边形战士,没有任何弱点,也不敢有任何弱点!
在这块生存艰难的土地上,不把自己百炼成钢,如何扛得住西域的风沙摧残?
时至今日,冯国胜只想说一句,张相圣明!
当初张希孟安排兵马西进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特别挑选的。
冯国用有大局观,冯国胜能配合兄长,傅友德能打,郭兴会统兵……下面的将士,多数都要识字,要读书明理,要有非常高的素质。
彼时很多人都不明白,这是去打仗的,用得着这么精挑细选吗?
徐达和常遇春统领的北伐大军也没有这么麻烦啊!
一支偏师,竟然比主力还严格,你张希孟想什么呢?
若非张希孟的强大威望,还有老朱的绝对信任,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
可是当他们开进了西域之后,一切都豁然开朗了。
张希孟的安排,简直神了。
单论起战斗力,这支偏师未必比徐达他们厉害多少……可是到了西域,打仗根本不占主要的,至多三成,甚至更少!
真正关键的是发展,建设,用一双手,在一片蛮荒之地,打造一个家园出来……在这时候,读书识字就显得尤为重要。
怎么修坎儿井,用什么方法,需要什么工具……这些事情,显然不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能做到的。
必须充分发挥每一个士兵的聪明才智,肯干活,还要会干活……
从这一天开始,中原各地的物资送到西域,冯国胜带领士兵,建立冶铁作坊,打造农具兵器,建风车舂米,引入纺织机器,处理羊毛,驼绒……收拢西域诸部,跟他们交朋友。
愿意服从大明的拉拢过来,不愿意听话的,就只能出兵讨伐。
建立规矩,保护商路,尤其是那些还愿意行走丝绸之路的商人,都要给予保护,要跟他们讲道理,宣扬大明的策略。
说来好玩,北平是最先用纺织机的,第二个竟然就是西域。
虽然他们规模远不如北平,但是这些人的意识绝对超前。
就这样,从大明立国,开始西征算起,十余年的光景,冯国胜在西域修建坎儿井一百有余。
引水灌溉面积超过八百万亩。
他们年产粮食三百万石,不光自己吃,还能拿出去卖。
豢养马匹十万,牛羊不计其数。
甚至他们还种了大片的葡萄,瓜果,他们还有酒厂,能出产质量极高的葡萄酒……他们还有玉器厂,出产品质极高的和田玉,玛瑙。
许多商贾到了西域之后,都会目瞪口呆,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琇書蛧
这那里是西域,分明是塞外江南!
吃一块哈密瓜,喝一杯葡萄酒,简直让人心旷神怡,物我两忘,几乎原地飞升!
太美了,太不可思议了!
哪怕是冯国胜自己回忆起来,也是跟做梦一样。
他们确实证明了人的力量可以多强大!
凡人之躯,比肩神明!
没错,我们就是让日月换新天的神!
“将士们,弟兄们,咱们不年轻了,十年生息,十年教训。到了算账的时候了!”冯国胜挥舞着拳头,兴奋说道:“此一战,彻底剿灭王保保,灭了北元,我们北边的压力就没有了。茫茫草原,都是我们的牧场。到了那时候,我们在哈密也建立纺织厂,比北平更大的纺织厂。我还要筹建一座学堂,一座顶级学堂。别人有的,我们也要有!”
“这一战之后,我们之中,很多人都要解甲归田,都要在这里生息繁衍。你们不少人都娶了妻子,生下孩子。总而言之一句话,为了大明,为了自己!”
“全军出发!”
冯国胜在哈密出师,一共兵马只有三万五千人,配属战马却高达七万匹,平均一人两匹。
这些久历风霜的战士,纷纷跳上战马,伴随着斑驳的大旗,苍凉的号角,毅然北上。
“吴先生,这一战之后,怕是就没有大元朝了吧?”有一个小战士,围着吴大头,笑呵呵道。
此时的吴大头,脑袋上的头发也半数花白,他捻着胡须,意味深长道:“早就该没了!”
这一路明军果断北上,他们的目的是袭击王保保的后路,截断蒙古西道诸王增员王保保的路,也切断王保保向西逃窜的路。
这是一柄尖刀,要的就是一个稳准狠。
冯国胜,傅友德,郭兴,邓愈,名将尽出。
由于西域明军以骑兵为主,运动如飞,速度极快……集结起来,效率远超王保保的估计,他是得到了消息,但他总觉得不会来这么快。
不管你们几路来,我只一路去。
先击败三个小崽子,我就可以顺利收工。
再说直白点,也就死而无憾了。
王保保坐在马背上,巡视所有部下,心情大好。
“此战……必胜!”
王保保下令,全军出动,可就在这时候,突然一阵狂风袭来,漫天沙尘,弥漫而至,顷刻间笼罩了所有兵马。
王保保也不得不闭上眼睛,躲避风沙。
等风过去,王保保要重新上路,眼前的一幕让他的脸都黑了,那一杆他自己的大纛从中间折断,宛如断裂的骨头,触目惊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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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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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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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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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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