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宗室这一块,公主外嫁,可以选择普通人,不光是范围扩大了,而且也避免了皇亲为非作歹的问题。
三代之后,从玉册移除,不算皇亲,和普通人无异。
普通人家的孩子,还要继承家业,享受遗产,皇家金枝玉叶,到了这一步,还想要怎么样?
皇子这块,有能力开拓的,要去外面建国,授予王国地位。
没能力开拓的,留在国内,和公主待遇差不多,也只是享受俸禄,五代人以后,也要收回皇室身份,变成普通人。
这样一来,虽说还要花些不小的开销,但基本上不可能出现百万宗室,吃垮财政的情况,五代人,根本繁衍不了这么多,数额一下子就被限制住了。
而且有能力的出去了,他们这份俸禄就剩下了,又减少了太多麻烦,好处自不必说。
最最关键,这不是朱家的专享,所有勋贵,包括勋贵子弟,都有这个机会,有本事就出去开拓,自己建国,自己当国主,为所欲为,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
到了这一步,算是彻底把张希孟前面提到的构想,落到了实处。
未来的大明,会变得超级复杂。
一个核心的神州之地,一堆王国拱卫,王国之外,还有公国,侯国,伯国……层层叠叠,估计不是专业研究的,都搞不明白了。
但不管怎么复杂,这些国家几乎都会奉行华夏之道,尊奉中原之主。www.xiumb.com
这是自从花云前往琉球,李善长总督高丽之后,大规模向外开拓的源头……今日之大明,也有了这个实力,国内的条件,也基本具备了。
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恰好。
老朱这下子也算是顺应潮流,一锤定音。
上一次处置唐陆等人,就有勋贵站出来反对,觉得对他们太过刻薄,随着花云出海,这股风浪压下去了,这一次规模更大,释放的利益更多,问题自然也就更好办了。
连张希孟都要惊叹老朱的智慧。
还真不错,算是把我的套路都学会了。
张希孟越发放心了,夫人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张希孟还真有点疑惑,没准真让张定边说准了,越看越像是双胞胎。
要是那样的话,自己可就赚大了,只不过夫人也太辛苦了。
张希孟抽出很多时间,来照顾夫人。至于张承天,他跑里跑外的,每天回来,都会给老娘带点零食。
还真别说,应天算是让这个兔崽子摸清楚了,哪有好吃的,他是一清二楚。
“娘,你说我爹也算是勋贵吧?”
江楠忍不住笑了,“你爹不但是勋贵,还是勋贵里面最尊贵的那个!”
张承天想了想,又道:“那,那我爹是不是也能海外建国?”
还没等江楠回答,张希孟就端着一盆葡萄进来。
“不会的!我没那个心思,也不想挨累。以后大明越来越大,我该静下心,好好想想,要怎么才能统御这么庞大的国家,要如何安排,才能让华夏发展壮大。总而言之,我不会把心思放在自己的国家上面!”
张承天傻了,“爹,你要不出去建国,我大哥也不会啊!他那个性子,保证一心当老师啊!”
张希孟笑道:“确实,要不你小子试试?”
张承天一怔,眼珠转了转,随即跳了起来,嗷嗷着冲了出去,不多一会儿,他捧着一本孙子兵法回来了,然后煞有介事坐在了老娘的身边。
“老三啊,咱们家的未来都靠你了,你乖乖听着啊,二哥给你念孙子兵法,你可要好好记着: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
张承天还没念完,脑门上就狠狠挨了一下!
张希孟气不打一处来,还以为你小子要自己努力读书,学习兵法呢,敢情是欺负你三弟!还没出生的孩子,你也下得去手,你做个人行不?
面对张希孟的拳头,张承天依旧锲而不舍,“行了,今天就这样,明天二哥再来给你读书啊!”
这小子还来了持之以恒的劲儿,连着忙活了十多天,一心给三弟上胎教课。
只不过有一件事,打乱了张承天的计划,他大哥要回来了!
没错,不光是张庶宁,还有朱棣,这位燕王殿下也要回来了。
如果说这一次的改革,还有什么人不满意,那一定是朱棣了。
由于北平在长城以内,他必须迁走,要么去上都开平城,要么去辽阳,反正是要往更苦寒的地方去。
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北平大学堂,钢铁厂,军械厂,税卡,师范学堂,大沽码头……还有许许多多的东西,包括他的王府,全都要被剥夺。
几年的心血,一扫而空。
试问还有比这个更惨的吗?
朱老四简直倒了血霉!
但是他又没有办法,还要进京来谢恩。
张庶宁是怕朱棣情绪失控,这才陪着他进京,顺便打算跟老爹说一声,好歹给朱棣点补偿,不然的话,他实在是太可怜了。
别人都这么想,唯独张承天不这么看。
朱棣有什么可怜的?
他折腾那么多事情,上蹿下跳的,弄得天下不宁。享受了那么多,现在只是放弃北平,让他换个地方,难道去了开平城,他就要挨饿吗?
不能够啊!
而且原本朱棣统辖了三四个省的地盘,任谁都能看出危险,本少爷都想找朱棣的毛病了。
现在朱棣放弃北平,等于给自己避祸了,有什么不好的?
真正可怜的是那帮小皇子,还有好些穿着开裆裤,等他们长大了,就会发现,连开平,辽阳这样的好地方都没了,需要去更远的地方。
对了,这群人里面还有我家三弟。
没错,我三弟也要有一块地方,还必须是天下最富庶的地方,怎么也不能比中原差了。
张承天甚至跑到了老爹的书房,对着地图研究,看看哪块纳入自家版图最好。在张承天看来,三弟的就是他的,这块地方,无论如何,也要比朱棣的北平更好。
就在张承天盘算这一切的时候,朱棣进京了。
可以很明显感觉到,朱棣的气压有点低,面对这个他熟悉无比的城市,那种疏离失落,几乎掩饰不住。
“庶宁,人家都嫌弃俺朱棣疯癫,结果俺辛辛苦苦,打下的家底儿,都要被拿走。你说这公平吗?”
张庶宁无奈苦笑,“我也不知道,但让我说,陛下还是出于一颗公心,是为了大明好,为了千秋百代的基业。作为大明的子民,我挑不出毛病,恰恰相反,我还挺钦佩陛下的。”
朱棣怔了怔,无奈苦笑,“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还有什么好讲的,这就是命!我认了!”
张庶宁略沉吟,随即道:“你也别太伤心,一个地方能不能发展好,除了要看本身的禀赋,还要看人的本事。你的才能不用担心,我也会想办法,帮你培养人才,还有夏师妹,我们一起想办法,不管多苦寒艰难的地方,我们都能建设比应天更好!你放心就是!”
朱棣咬了咬牙,“我知道了,放心吧,这点困难打不倒我!谁也打不倒!”
朱棣不停鼓励自己,总算是恢复了一丝状态。
只是一顿酒下来,朱棣还是醉了,醉后的朱棣,又是哭,又是笑,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就住在张府,张承天还陪着他喝了两杯。总体而言,张承天挺鄙视朱棣的,你偷着乐去吧!要不是现在放弃了北平,等过几年,我也要把你从北平踢开,等我出手,可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几个人凑在一起,张庶宁酒量最差,不过他酒品还行,迷湖了就去睡了,让张承天招呼朱棣。
朱棣这家伙酒品太差,喝了一阵子,竟然嚷嚷着要出去,张承天没办法,只能陪着他,两个家伙就来到了大街上。
朱棣先是要去看戏,接着又说去秦淮河划船,可惜的是,他哪也没去成,肚子还饿了。
“张承天,我要吃包子,咱们去吃,吃肉包子!”
张承天随手摸了摸口袋,坏了,为了迎接朱棣,他换了身衣服,没有带钱!
“走吧,先回家,回头让人给你买,行不?”
朱棣还来了倔脾气,“谁说没钱就不能吃的?咱们可以偷,可以抢啊!他们就抢走了我的北平!那么好的北平,我辛辛苦苦建设的北平……就这么丢了,我的心血啊!”
张承天气得翻白眼,那是你的北平啊?那是大明的好不?
虽然你也有功劳,但这功劳,可不是你撒野的本钱!
“别闹了,回去吧!”
喝得太多的朱棣不听,竟然真的往一个包子铺走去了。趁着老板正回头的光景,朱棣一伸手,直接抓了俩包子,塞进了怀里。
随后他快步踉跄离开,冲着张承天嘿嘿一笑,“怎么样,我丢的东西,我也能拿回来!”
张承天瞪了眼朱棣,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真的醉了,张承天微微一笑,“行,你放心,有我在,你就别想得逞!”
张承天拉着朱棣,回到了包子摊。
朱棣以为张承天要拆穿他,他也没当回事,反正大不了加倍赔钱,出丑就出丑,他也不在乎了,北平都没了,还不许我发泄一下?
可张承天根本不按套路出牌,他对着老板呲牙道:“老板,我给你变个戏法,你想看不?”
老板一愣,“什么戏法?”
“你给我两个包子。”
老板将信将疑,反正也不是多贵的东西,就给了张承天。下一秒,张承天三口两口,把包子都给吃了,干干净净。
老板不解,“戏法呢?”
“戏法?下面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那俩包子都在这里呢!”说着他伸手扯开了朱棣的衣襟……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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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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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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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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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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