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番外>第二百五十一章 驻守洪都的人选
  一杆朱红的大旗,迎风飘扬,在旗面上,绣着两个醒目的大字:广武!

  这是新成立的这支兵马的营号。

  一共五千三百八十人,齐整整站在校场之上。

  他们都是从战俘营里挑出来的精锐。

  能入选其中,必须是精锐猛士,年龄体力,都必须合格,武力值也要足够。这还只是前提,另外还必须积极改造,确实改过自新。

  最后,还要在这一次作战当中,立过战功,至少是积极冲杀,有突出表现……总总条件相加,最终选出了五千多人。

  其余俘虏,在战场上表现极好的,但是身体条件不足以入选,特准可以按照士兵的待遇,解甲归田。。

  剩下的人中,也从五年劳役,降为三年八个月,个别降到了两年半……其实仔细推究,就会发现,朱家军在赏赐方面,绝对谈不上大方。

  首先,也先帖木儿这些有功的,放在别的势力那里,多半会官复原职,委以重任,但是在朱家军这里,只是给了他们自由之身,甚至还不准他们继续领兵。

  再有,针对普通士兵,朱家军也没有搞什么天恩大开,让他们都成为普通人,甚至都编入军中。

  能入选新军的还是经过了再三挑选,至于其他人,依旧要继续服苦役,等着下一批结业,才能从战俘营走出去。

  就是这种看起来比较吝啬的赏赐,却让这群俘虏出身的士兵,感激涕零,有些人甚至都哭了。

  就在正式入伍的前一天晚上,张希孟,朱文正,郭兴,陶安,亲自到了军营,挨个授予田契……准确说,这是一张授田证,士兵拿到之后,就可以返回家乡,拿到属于士兵的一份田地——足足是普通人的两倍!

  假如你的家乡不在朱家军的治下,可以等到打过去之后,再进行授田,也可以选择朱家军治下的新住址。

  总而言之,只要你安家了,就有一份土地!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至少能拿到二十亩,如果是选择地广人稀的所在,还能更多。

  一份授田证,一份告身,一份军饷,两根写着名字的红布条,这就是张希孟给他们准备的礼物。

  授田证是他们生活的根本,告身代表身份,军饷是给他们的花销,把红布条系在手腕和脚踝上,你就是朱家军的正式士兵了。

  哪怕战死,尸体不全,只要找到了布条,就能确定身份,该有的抚恤一点也不会少。

  朱家军的赏赐或许不多,但是一下子拿出五千多份,这就是一个恐怖的数字。

  这些俘虏出身的士兵,他们最有感触了。

  当初他们给元廷狗皇帝打仗的时候,也没有这个待遇,号称官军,多少人军饷被克扣,食不果腹,还要被骂被打……和一条狗没什么区别。

  最最关键,过去大家伙是给狗皇帝打仗,如今却不是给吴国公打仗,是给自己打仗!

  一张薄薄的授田证,贴着胸口放着。

  有人一夜好梦,也有人一夜无眠。

  但大家伙的心情却是相同的。

  跟着朱家军,有盼头!

  到了今天正式成军的日子,一杆旗号飞扬,每个人身上都多了一件大红的鸳鸯战袄,透着蓬勃的朝气。

  放眼望去,一大片鲜红如血,气势如虹。

  士兵们昂首挺胸,杀气腾腾,没有谁会怀疑他们的战斗力,这就是真正的百战精兵!

  “当真是脱胎换骨,与众不同啊!”

  那些被俘虏的蒙古将领看到这一幕,也是目瞪口呆,不敢置信。这是自己曾经率领的那些人吗?

  当初有眼下三分的气势,也不至于战败被俘啊!

  “从大元到朱家军,果然是不一样!”雪雪感叹道。

  “其实是从奴才变成主人!”也先帖木儿低低声音道,在场的众人低头思量,神色渐渐凝重,果然如此!

  人还是那些人,但是本质已经完全不同。

  张希孟竟然也换了一身戎装,这个非常罕见。在他的身后,有人托着朱元璋的佩剑,张希孟站在前面的高台,扫视全场。

  不管是中间的入选将士,还是周围见证的俘虏士兵,全都鸦雀无声,一双双眼睛,紧紧盯着中间,注视着张希孟。

  只见张希孟微微点头,这时候郭兴急忙将广武军旗扛起,送到了张希孟手中。

  这面旗号的份量十足,硬木旗杆,通红的旗面,金色刺绣,熠熠生辉。

  张希孟掂了掂,这才将战旗高举。

  “指挥使朱文正……接旗!”

  “遵命!”

  朱文正迈着大步过来,先单膝跪倒,向着军旗施礼,随后站起身,头微垂,伸出双手,张希孟将这杆大旗递给了他。

  “授汝战旗,忠勇报国!誓灭胡虏,克复中原!”

  朱文正接过大旗,随即转身,面向所有士兵,奋力挥动旗号。

  “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均分田亩,救济斯民!”

  “均分田亩,救济斯民!”

  ……

  一遍一遍大吼,声音震天,气冲斗牛。

  按理说这些人当中,其实不乏蒙古人和色目人,喊这个口号,多少有点违和感……可事实上大家伙早就清楚,这个胡虏并非指的是单纯的人,而是那种把人区分等级,视作奴仆的丑陋规则。

  自大元入主中原以来,跑马圈地,将百姓视作草芥,随意压榨,肆意杀戮,汉人的一条命,连牛马都不如。以至于天崩地裂,百万红巾,揭竿而起。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在中华之下,哪怕夷狄也是可以安居乐业,相安无事。

  中华二字,也早就超脱了狭隘的人群改变,变成了一种文明,一种秩序,乃至是理想的境界。

  中华世界,大同世界!

  在这个中华世界之下,最值得尊敬的不是漫天神佛,而是那些流血牺牲的先烈。

  成军的第一件事,就是由指挥使和训导员率领,向一座崭新的庙宇进发。

  这座庙宇,纪念的就是在这一次战斗中,牺牲的一千三百余名士兵。

  宽阔的空地上,有刚刚刻好的石碑,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人名。

  张文贵三个字,赫然在第一位!

  庙宇香烟缭绕,自从建成,周围的百姓就不时过来,叩拜之人,络绎不绝。

  大家伙很清楚,天完兵马杀来的时候,神佛没有保佑他们,是这些甚至被他们鄙夷的俘虏们站了出来,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铜陵,保护了数以万计的百姓。

  这些人才是大家伙的救命恩人!

  相比起普通百姓,正式来拜祭的士兵,感触更加深刻。

  石碑上的每一个名字,都曾经跟他们朝夕相处,一起劳作,一起说笑,只要闭上眼睛,还能看见他们的音容笑貌。

  就在一个月之前,他们战死了,有好些人连完整的尸体都没有。

  如何能不悲伤!

  但是这些人又在一个月之后,以另一种形式,获得了安慰。

  他们被刻在石碑上,被人们永远铭记。

  该有的抚恤,一点不缺。

  就在这些士兵的面前,竟然还有几十名伤员……他们就是在战场上断裂胳膊,大腿,被兵器贯穿身体,甚至有人的肠子都流出来,经过抢救之后,又从鬼门关回来的同伴。

  他们的运气更好一些,没有成为石碑上的名字,但是他们也没法继续从军。而按照朱家军的规定,他们被视作有功负伤的将士,可以安心解甲归田。

  在他们的手里,同样有一张授田证,每个人还有三个月的军饷,不管是返回家乡,还是就近安顿,全凭他们的心思。

  如果无法劳动,地方衙门还会安排劳力,总而言之,他们的生活会有妥善的保证。

  “弟兄们,我们先走了,好好从军,可别在当俘虏了!”

  听到有人呐喊,这些穿着大红鸳鸯战袄的士兵,暗暗发誓,放心吧,这次不一样了,我们宁死不降!

  成军,授旗,参观庙宇,对于士兵的触动太大了,从里往外,脱胎换骨……战斗力不是来自于好勇斗狠,不服输,不低头,仗着一腔血勇,就能所向披靡?

  对不起,那是街头的泼皮,好勇斗狠,牛二就用一条命,验证了一口刀的锋利,有什么意义?

  这样的人,永远成不了强兵。

  士兵战斗力的来源是深厚的物质基础,是坚定的信念,不动摇的意志。

  他们和朱家军休戚与共,只有朱家军在,他们的授田证才有价值,只有朱家军在,牺牲的弟兄才能得到纪念,不然这座祠堂就会被拆掉,或者换成了某某菩萨。

  而就在这时候,一封来自洪都的信,送到了张希孟手里。

  在朱家军的围攻之下,洪都守将胡廷瑞投降,一起投降的还有近两万名天完士兵。

  朱家军正在指挥兵马,向抚州等地用兵……老朱要求让朱文正统领这一营新军,进驻洪都,防御天完。

  张希孟接到这封信,忍不住一惊,朱元璋好厉害的眼光!xǐυmь.℃òm

  朱文正的砲兵营曾经是攻击洪都的主力,他最清楚这些武器的威力,而这一支新兵,又跟天完厮杀过,连张定边都给击败了。

  有他们在,洪都方向,自然可以高枕无忧!

  “又要走了,不过今天晚上的大戏可不能错过。”张希孟笑呵呵对朱文正道:“也先他们忙活了好些天了,一定要看过再走。”

  朱文正用力点头,“俺也是很期待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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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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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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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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