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看开头,只说有幸圣君临朝,虎贲雄武,光复故国,天下太平……为了纪念这段经历,才写下此书,书写英雄,颂我圣主。
看到了这里,还以为是什么歌颂大明的寻常书籍。毕竟这类的书,这些年来,数量非常多,多到了看不过来的地步。
包括明军中的一些将士,他们解甲归田之后,也会撰写一些回忆录,把早年的笔记拿出来,整理之后,有人还就送给了张希孟。
询问意见,看看能不能刊行,或者传给后人,留个念想。
毕竟当初张希孟教他们读书,到了今日,也是理所当然。
可是这本书却是不同那些,人家结束了前面一大段说明之后,随即就提到了一个富商沈家……说这一家早年经商致富,世代传承,家中产业由少而多,渐渐富甲一方。又说他们家儿孙众多,乐善好施。
尤其是老太太,每年都要开粥厂,施舍棉衣,半城百姓,尽数仰赖恩泽,被人尊为观音婆婆……
其实这种大善人,也不是没有,这么写也不是不行……甚至很多传统的小说,戏曲话本,一开头都是类似的话术,这本书甚至有点拾人牙慧的嫌疑。
寻常读者,估计也看不出什么端倪。
可张希孟是谁啊?
他主持编修了《宋史》《元史》,又在撰写千年中华史,本身就是文字高手,一個字,一句话,想要传达什么意思,张希孟是一清二楚。
尤其是当他看到了后面有关明军的描写,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这里面借他人之口,说明军将领,凶残暴虐,喜欢屠城。
其中主要的代表,就是常遇春。
这话倒也不能完全说错,常遇春强盗出身,作风粗鲁,凶悍无比……但是在常遇春归附朱元璋之后,又张希孟的约束,也有老朱的敲打……就连大肆处理俘虏这种事情,都没有出现,何至于屠杀百姓?屠戮城池?
要真是干了这种事情,常遇春的脑袋早就掉了,毕竟有胡三舍的例子在前面。
如果因为私下卖酒,就杀了胡三舍,反而放纵常遇春屠城,你问问胡大海,他还会服气朱元璋吗?
这不是扯淡吗!
而且更妙的是,在书中另一处,居然提到了徐达屠杀庆阳……虽然是一笔带过,但是也格外刺眼睛。
当然了,人家也写的很巧妙,用了或云二字,意思是听说而已,毕竟在这个乱世,什么传言都有,里面还有讲张希孟好色,有一百八十个夫人,朱元璋好吃人心,把手下妻子大卸八块云云……
和这些明显不靠谱的比起来,这个就不算什么了。
但是你仔细读读这本书,又会发现不那么对劲儿。
比如提到了明军将士,就说草莽英雄,粗鲁凶狠,悍不畏死,每次打仗,就是尸山血海,一个个跟地狱出来的小鬼,焚琴煮鹤,张口骂人,抬手打人。
可提到了元军将领,就显得雅量高致。
比如大元丞相脱脱,这位就不吝笔墨,说他是古今贤相,天下少有,体恤百姓,文武双全……要不是元朝皇帝错杀了脱脱,红巾军绝对不堪一击,毕竟彼时百万大军,一走一过,就能荡平红巾。
只不过这位忘了,脱脱不是一下子就被杀死的,他领着几十万人,围攻高邮好几个月,损兵折将,毫无寸进,这才被元廷撤换冤杀。
要知道当时朱元璋已经采纳张希孟建议,在淮西布置战场,动员民兵百姓,准备决一死战。ωωω.χΙυΜЬ.Cǒm
就算脱脱带着几十万疲惫之师,缺粮之众,进入淮西,又能讨到什么便宜?
而且把脱脱说成救时宰相,一个把大元朝玩没的权臣,都能得到如此评价,真不知道那些古今贤相,会怎么看!
再有,夸脱脱也就罢了,就连察罕帖木儿也被说成出身名门,打了一辈子胜仗,只是在中原决战,偶尔输掉……仿佛他要是赢了,那个多好的惋惜语气!
张希孟看到这里,已经是哑然失笑……其人的用心,不言自明。
但是更好玩的是,此人标榜追随朱元璋,打过天下,亲眼见证了整个经过。退居家乡之后,又注意到了那个沈姓大户的变化,心有触动,这才写下了这部书。还很大言不惭地说,全都是如实记录……
张希孟也懒得说什么了,他让人给老朱送信,随后又把徐达叫来。
至于他自己,则是在家里弄个炭火盆,摆上了玉米、红薯、土豆,来个烤三样,然后又弄了一盆花毛一体。
随后再准备一坛子老酒,然后就算请客了。
徐达看到这些,鼻子都气歪了,“我说太师,你就这么抠门?一点荤腥都没有?要不我去买个羊腿过来?这点钱我还是出得起的。”
“算了吧!”张希孟不客气道:“咱们都年纪不小了,吃点粗茶淡饭,对身体有好处。你那个背疽才好了几年啊!多注意点,要多活几年,多看看这个世道,看看能有多荒唐离谱!”
徐达最初还没在意,可听张希孟这么说,他顿时警惕起来,“太师,你这是话里有话啊?”
张希孟随手就把书递给了他,重点翻到了说他屠城的那一页。
徐达捧在手里,才看了几眼,顿时就皱起了眉头。
荒唐!
这个庆阳之战根本不是他指挥的,他就没去过庆阳。
至于说他下令屠城,他徐达领兵大半辈子,在阵前交锋,他没怂过。可是对待百姓,他也从来没有胡来过!
军纪军令摆在那里,他徐达不想活了?
再有这位作者标榜自己追随朱元璋征战,亲眼见识过,经历过。
可问题是他笔下的明军粗俗不堪,简直是一群土匪。
反观元朝诸将,个个文韬武略,国之栋梁。
再看他写的沈家……儒商传承,诗书礼仪,忠孝仁义。家中经营有方,家产殷实,对待乡亲也好,父慈子孝,夫妻和睦。
一切都岁月静好,然后明军就突然来了,就突然拿了他们的家产,逼死了好些人,分了田产土地,扔进了功德营教化。
又是吃了一大堆苦,过得人不人鬼不鬼……最后算是从功德营出来,和残存的几个家人团聚。
经历了苦难,丢光了家产,他依旧勤勤恳恳,靠着一双巧手,养活自家人,又帮着乡亲们做事。
大家伙相逢一笑,又是和和睦睦的父老乡亲。
“太师,请恕我愚钝,这本书怎么这么怪!如果只是开头结尾,倒像是大团圆的戏曲套路。可我闭眼睛这么一想……如果是个普通穷苦子弟,饱受欺凌,毅然投身行伍,追随大明,推翻元朝,光复燕云。最后功成身退,返回故乡,和当初的家人团圆,一起过安稳的日子,这样似乎才对味啊!”
张希孟抚掌大笑,“你这一番话,算是说到了点子上!可对了你的味儿,就不对人家的味儿了!”
正在这时候,老朱姗姗来迟,他收到了一批来自倭国的黄金,正好送入内库。
办完了之后,老朱才过来瞧瞧,发现这块红薯也烤熟了,玉米也冒出了香气。
“难得,能吃到太师的手艺,算是咱运气好。”
张希孟哈哈大笑,“瞧瞧,主公都不挑,你徐达还不服气?”
徐达也咧嘴笑道:“我哪敢不服啊!”
他瞧着朱元璋吃完了一块红薯,这才把书籍递给老朱,“陛下,这上面可是说您好吃贪官人心呢!”
老朱一怔,这话又从哪里来?
老朱将信将疑,展开之后,顿时就皱眉头。
这上面是说洪武皇帝嫉恶如仇,承办贪官,毫不留情……这话没错,但接下来就说遇到贪官,还有贪官家眷,必定剥皮楦草,生啖贪官人心,方才罢休!
朱元璋顿时眉头立起,这叫什么话?
他是杀了不少贪官,也做了人皮枕头。
可问题是他没有把家眷也给剥皮啊!
而且他更没有吃人心的毛病,这里面还说用热酒送下,可解戾气……
“荒唐!”
老朱气得拍大腿,他没有吃人的毛病,但他记得,有几个元廷的大将,确实有这个毛病,而且手段凶残,屠戮红巾义军,手段残忍。
这是把元廷干的事情,栽到了咱的头上!
“张先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希孟苦笑道:“这就是一个学生偶尔买的一本书,说是记录国初的事情,感慨世事变迁。那孩子看着不对,给了庶宁,庶宁又留给了我。这不,我看了看,就把陛下请过来了。”
朱元璋眉头紧皱,怒火中烧。
“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尤其用心歹毒!均田乃是我大明立国之根本,瞧瞧,都被他说成了什么?”
此刻张希孟微微一笑,“主公,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大明根基虽然深厚,却也不允许这么日拱一卒!依我看,他们未必是要推翻均田,但却想均田再也不要出现,尤其是不要蔓延到其他方面。”
张希孟说得很隐晦,毕竟当下还没有证据……可老朱多敏锐啊,几乎刹那之间,就明白了张希孟的意思。
徐达稍微思忖,也不由得点头,“太师一针见血啊!”
朱元璋沉吟道:“派人去查了吗?”
“承天已经去了。”
老朱想了想,哼道:“这是个大事,顶大的事情!承天那小子要是办好了,咱必须重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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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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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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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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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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