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番外>第八百六十六章 衣冠大明
  “今日略略窥见当年气吞中原的雄风啊!”

  胡俨心中感慨,他年纪轻,中原决战,收复故土的时候,他还穿开裆裤呢!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长大了,读了许多史书,有时候胡俨也在疑惑,那么强大的元廷,百万精锐就那么完蛋了。

  比如脱脱,率领着几十万军队,围攻高邮,虽说要怪铁锅混蛋,可是这么多人,转眼就崩溃了,也不能不感叹,难道真的是有天命庇护,要不然怎么就赢了?

  可是真正见识了均田之后,安南百姓爆发出来的斗志,胡俨再无疑惑……光是这一片无边无际的人马,就已经让胡俨高呼不可战胜。

  如果再增加十倍,百倍?

  当初陛下和太师他们,挥动几十万人马,收复中原,又是何等气吞山河,意气风发?

  那种场面,简直难以形容。

  如今在安南,也只是略略重复一下,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啊!

  想到这里,胡俨竟然冷静了不少,他们驱动兵马,向升龙府进发……这一路上,不断有各地民兵加入,又有百姓送来粮食,还有人主动传递消息,把那些权贵的动向说得清清楚楚,他们有多少兵马,明军一清二楚。

  单向透明了属于是。

  这还不打紧儿,王弼使出了另外一招,他下令各地民兵,针对安南权贵的兵马,主动伏击。

  大队人马打不过,但是他们派出的斥候,绝对不能客气,抓到一个,核实之后,可以多拿十亩田的奖励。

  这一招使出来,那些斥候算是倒了霉!

  还没出升龙府,就被人盯上了。

  这哪是人啊,简直是行走的田契。

  等他们出来之后,时时刻刻,行走休息,都会被莫名其妙偷袭,比如有人坐在树下,刚想休息一会儿,突然之间,就被弩箭穿透脖子,立刻毙命。

  面对层出不穷的袭击,小股的斥候根本不敢派出来,必须有三五百人,才能出动。

  但问题是三五百人那么一大坨,动作慢,目标又大。

  根本侦察不到任何消息。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明军高歌猛进,如同开了天眼。

  安南这边,虽然聚集了十几倍的兵马,却是盲人摸象,稀里糊涂,什么状况都不清楚。

  渐渐的,强烈的恐惧和不安,笼罩了升龙府。

  很快,注定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胡季犛这家伙杀了陈朝皇帝,虽然那事是张东他们干的,但是谁都认为他脱不了干系。

  而且还有个问题,胡季犛的祖上是汉人,爷爷那辈才逃到了安南,跟其他豪强比起来,根基稍微浅薄了点……

  比如大家伙凑在一起,咱的祖宗是随着赵佗来的。另一個人说,咱家祖宗是五代十国逃过来的。

  问到了胡季犛,你什么时候来的?

  爷爷躲避元廷来的……

  瞧见尴尬了吧!

  在很多权贵看来,这个姓胡的还是汉人味太重了,根本就是安南的奸细啊!

  而且他还弑杀了君父,更是可恶透顶,罪孽滔天!

  明军杀来了,你这个混账东西,是不是做了内奸?准备把我们都给卖了?

  胡季犛简直冤枉透了,他想的是,安抚住乱民,然后得到大明的册封,他这个安南王就当定了。

  可谁能料到,明廷竟然旗帜鲜明,支持均田,这种事情,他胡季犛无论如何也不能答应,这简直是自掘坟墓啊!

  所以咱们是自家人,别内讧了……你们知道不,离着咱们不远,那块有个地名叫崖山!一百年前,大宋君臣就在那块跳海了。

  你们这么折腾,咱就要重蹈覆辙了!

  安南权贵这边,领头的是阮多方,阮家是安南豪族,势力大的吓人,兵多钱多,发言权极大。

  他才不买胡季犛的账。

  “你们听见没有,这家伙举例子,都是举赵宋的,你们说,他不是大明的奸细,谁是大明的奸细?铁证如山啊!”

  好家伙,简直不能更有道理啊!

  胡季犛气得原地爆炸,他虽然兵多,但是阮多方根基深,还真没法一下子拿下,而且外面还有明军气势汹汹。

  这可要了老命啊!

  升龙府里,彻底乱套了。

  阮多方这一挑头,那些陈朝旧臣也都冒出来了,就是指责胡季犛弑君,要想对付明军,就必须先除掉这个白眼狼。

  至于弄死了胡季犛,就一定能打赢大明吗?

  笑话,打不赢,还不能投降啊!

  这点智商都没有?

  反正我们控制着升龙府,到时候谈判,好歹能换点什么!

  末世乱象,亡国之际的种种情形,都在小小的安南上演,简直精彩至极!

  “既然如此,我们就立刻打进升龙府!彻底灭了安南!”

  张东兴奋说道,张玉也是摩拳擦掌,自从张东成了张希孟的侄子之后,当初张东可说他们俩是好兄弟的,四舍五入,咱张玉也是太师的侄子,至少是半个侄子。

  杀进升龙府,为国立功!

  他们盼着立刻杀进去,可是胡俨却摇头了。

  “不行!”

  胡俨道:“不管怎么讲,咱们兵马太少,远不如升龙府的兵马,而且这帮安南豪族权贵,根基深厚,爪牙众多,难以计数。我们现在只是拿到了优势,但想要把优势转变为胜势,还差得太多了!”

  张东惊讶道:“那要怎么办?”

  “自然是夯实基础,继续争取人心!”胡俨道:“咱们只是从清化开始均田,还有太多的地方没有落实,现在正是绝好的机会!”

  胡俨这家伙的建议,得到了王弼的认可。

  就这样,明军所到之处,立刻推行均田……原来没开展的,要立刻推行,原来已经有人动手做了,有不公平的地方,明军派人处理。

  他们还接受安南百姓上告,有什么冤屈,我们帮着处理。

  这一套组合拳下去,确实是效果惊人。

  几乎肉眼可见,均田区域不断扩大,鲸吞蚕食之势已经形成。

  而且要知道掌控多少面积,不看地图上控制了多少,而要看真正能触及多少人员,能动员出多少力量。

  组织动员力,才是一切的核心。

  如今明军替百姓伸冤,落实均田,顺便铲除豪强……迅速抓住了人心,他们的力量与日俱增。

  而且明军还从几个方向,包围了升龙府。

  这时候更搞笑的事情发生了。

  由于安南的权贵把主力兵马调集到了升龙府,想要借此和明军大战一场……结果地方上失去了控制,力量空前薄弱。

  地方上的百姓,纷纷揭竿而起,组成民兵,邀请大明派员过去。

  很多时候,大明这边只要派两三个人过去,就能拉出来几百人的队伍,拿到上千石粮食,还有大批的财物,支援明军作战。m.xiumb.com

  一个村子,一个村子,一个镇子,一个镇子……就像是骨牌一样,越倒越快,明军大有席卷安南,一鼓而定的势头。

  这个局面发展的速度,简直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王弼和胡俨都只能分别向应天上书,请求朝廷的战术指导。

  而此时此刻,应天城的张希孟和老朱,不光要关心安南,还有其他的方向,也陆续传来了消息。

  首先就是占城,作为和安南相爱相杀这么多年的伙伴,安南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占城也不可能无动于衷。

  很凑巧的是,占城也属于传统的农耕民族,均田几乎是他们无法抗拒的诱惑!

  就这样,占城这边也聚集了一大堆人,希望能够执行均田。

  而且安南的动静,不光影响了占城,还有一群人,也跟着动了。

  这帮人就是倭国的遣明使。

  室町幕府的意思是派他们过来,向大明学习,回去好改革倭国。

  可这帮人到了大明之后,就把他们那套倭服给扔了,换成了大明的样式,还有人买了呢绒的衣服,样式效仿军装。

  大红笔挺的衣服一穿,咱也是精神明人了。

  更好玩的是,有些倭人来大明的时候,是梳着月代头,也就是前面剃光,留个地中海的样式……但是住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就觉得这玩意太丑了,而且丑得惊心动魄。

  有好些人,就开始蓄发,也学着大明样式,戴着山河一统巾,六合平定帽,在街上招摇过市,显示自己和大明一样了。

  咱也是衣冠华夏了,都华夏好几个月了!

  只是这些学习都太表面了,尤其是当安南起义的消息传来,他们彻底坐不住了。

  怎么说,咱们也是大明的忠臣孝子,绝对不能落后于人。

  我们也要回去,除掉幕府,天诛国贼!

  没错,我们代表大明天子,诛杀叛贼,正是天诛国贼!

  好家伙,这帮遣明使都跑去外务部,向毛贵请愿,希望大明支持他们。

  还有更凶残的,直接坐着商船就回国内去了,他们四处联络人员,组成了民本会,而且还把张希孟的文章赫然挂在墙上,向入会的人员宣传。

  不管是谁,只要入会,要先宣誓忠于大明天子,其次要忠于张子之道。

  什么孔孟之学?

  孔孟已死,张子当立。

  均分田亩,天下大吉!

  “张先生,着实没有料到,一个小小的安南,竟然撬动了天下大局啊!”朱元璋意味深长道。

  张希孟也是既惊且喜,“臣也没有料到,我们大明的举动,竟会带来这么大的涟漪……周围国家,纷纷发生变化,一个处理不当,就要弄巧成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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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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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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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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