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作者青史尽成灰>第九十三章 立功
  胡大海坐在了李贞曾经坐过,又有许多滁州百姓坐过的那一张椅子上,依旧是一碗热茶,一盘枣糕。

  不一会儿就来了一位国字脸,五官棱角分明,龙行虎步的汉子,他的衣着也很普通,没有任何佩饰,到了最后,就坐在了胡大海的对面。

  “说吧,你找咱有什么事?”

  胡大海迟疑了好久,才张口问道:“那个……你是朱将军?”

  “是咱!”

  老朱抓起一块枣糕,递给了他,然后自己又拿起来一块,“吃吧,咱也没吃中午饭,先垫垫饥。”

  说完,朱元璋三口两口,就把枣糕吃了下去,他抬头看了看胡大海,发现这个黑大汉傻愣愣瞧着他。

  朱元璋忍不住笑了,“你当咱是什么了不起的贵人?在府邸大院,等闲见不到?你或许想岔了,咱清早起来,去跟他们打井来的。三百多斤的井台石,咱跟一个弟兄就扛起来了。”

  老朱不无得意,经常干活的老农,最喜欢炫耀的就是年轻时候的饭量和力气,跟着他们时间长了,老朱也染上了习惯,露出筋肉扎实的前臂,冲着胡大海晃了晃。

  这就是滁州之主吗?

  怎么感觉就像是邻家的大兄弟啊?

  胡大海忍不住脱口而出道:“区区三百斤份量,咱一个人就能扛起来!”

  老朱一怔,“好本事!咱先说事,等有空了,你露一手给俺瞧瞧。”

  胡大海答应很痛快,“行……是这样的,俺叫胡大海,在和州那边也有个小小的匪号,人家都叫咱大狗熊!”xǐυmь.℃òm

  胡大海脸黑身长,孔武有力,倒真像是一头大熊,这个绰号也算贴切。

  “和州东西,有两个匪头,西边的叫刘聚,东边的就是俺。本来俺靠着抢劫大户,打家劫舍,也能过得下去。可前不久,有个叫孙德崖的,领着一伙兵马到了和州。他们人多兵多,看见什么好,就抢什么。谁敢反抗,就立刻杀人。俺手下八百多弟兄,有一多半都被姓孙的给杀了!”

  胡大海怒火中烧,咬着牙,“俺听说滁州这边有兵,做事情仁义,待老百姓也好。俺就过来,想要借兵过去,把姓孙的灭了!”

  朱元璋听明白了情况,他微微皱着眉头,问道:“咱不说你讲的是不是真的,咱就问你一件事,你知道孙德崖和咱是什么关系不?”

  胡大海愣了一会儿,这才叹口气道:“怎么不知道!听说你们都是濠州出来的,他还是什么大帅。俺也是看了一出戏,听说你要灭元廷,要除掉那些祸害老百姓的豪强。俺琢磨着,你要是说的是真话,孙德崖在和州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根本就不配叫义军!你能这么看着吗?”

  这个黑大汉看着粗鲁,但言语之间,心思缜密,正好抓住了朱元璋的软肋。

  老朱沉吟思忖……其实孙德崖早就被盯上了,他干了什么事情,郭英撒出去的人早就弄清楚了。

  说白了,这货就是个流寇。

  在濠州的时候,顾及家乡情分,还能收敛点。

  可是到了和州,却是原形毕露。

  抢夺粮食,夺占房舍。

  老百姓稍微抱怨,立刻就遭到杀戮。

  所作所为,简直连元军都不如,和州父老,都恨透了他。

  从最近不断逃到滁州的和州百姓嘴里,也能知道这些事情。

  “孙德崖有多少兵?”朱元璋突然问道。

  “他来的时候有七八千人,现在有网罗了几千人,总数能有一万三四吧!”胡大海如实答道。

  朱元璋眉头更紧了,思量再三,他叫来了士兵,“去把张先生请过来。”

  不多时,张希孟就来了,见过老朱之后,他就注意到了这个黑大汉。

  好威武的样子!

  老朱的身高已经很出众了,这位竟然比老朱还高,块头还大,黝黑的面庞,透着一股子煞气。

  张希孟立刻冒出了一个名字:常遇春?

  不会是传说中的怀远黑太岁吧?

  就在他思忖的时候,朱元璋就道:“他叫胡大海,是和州来的一位义士,希望咱们出兵,为民除害,灭了孙德崖!”

  竟然是他!

  张希孟并没有因为猜错而失望,恰恰相反,这个胡大海早期的战绩,几乎和常遇春不相上下,甚至更要凶猛三分!

  如果不是由于疏忽,被降将给杀了,几乎可以确定,胡大海绝对是开国公爵,而且名次还要靠前。

  没有料到,他竟然主动投靠了。

  张希孟也不得不感叹,老朱的运气不错,随随便便来一个,都是顶级名将的种子。

  “主公,打孙德崖的关键,也商量过了。他现在一万多人,又十分狡诈……如果不能一击必杀,他领着人到处乱窜,袭扰滁州,会大大耗损我们的战力。更何况现在已经是八月份了,秋收不远了,元廷也可能随时南下,在孙德崖身上浪费精力,并不值得。”

  张希孟还没说完,胡大海就急了,“这位小先生,照你的意思,就是要看着和州百姓受苦?”

  朱元璋冷哼了一声,呵斥道:“胡大海,你来请求出兵,咱这边是有规矩的。讲究谋定而后动。随随便便出兵,不但不能解救和州百姓,还会闹出大乱子,咱不能由着你的性子胡来!”

  这话说得有点重,胡大海也觉察出来过分了,到了人家地盘,求人家办事,还摆出山大王的架势,那可真是作死了。

  他连忙起身,向张希孟道歉。

  顿了顿,胡大海这才道:“要说一下子弄死孙德崖,俺倒是有一个办法,只要从滁州运出一些粮食给俺,俺把消息散布出去,孙德崖缺粮,他肯定来抢!如果能派出兵马,埋伏一下,孙德崖肯定好不了!”

  听到了这里,张希孟眼前一亮,这办法或许可以试试。

  老朱也下令,把所有人召集过来。

  这回文武一亮相,尤其是那几十个千户,一字排开,胡大海顿觉自己的渺小。

  敢情人家不是没有排场,只是平时不拿出来吓唬老百姓罢了。

  想到这里,胡大海越发恭顺。

  在这场军事会议上,首先就由郭英介绍和州的情况,等他一项一项说完,胡大海都傻了,原来人家知道的比自己还详细啊!

  随后各方就进行激烈的讨论,出兵多少,预计打多长时间,需要消耗粮草几何,拿下孙德崖,怎么解决他的残部,孙德崖要是跑了,怎么把他赶走,避免祸害滁州百姓……从中午一直到掌灯时分,由张希孟做总结,朱元璋拍板,一项作战行动终于敲定。

  “咱把话讲清楚了,必须干净利落,如果能解决孙德崖最好,不能也要打散他的部下,总而言之,一定要快!”

  老朱再三强调。

  整个计划由胡大海发起,他带领残部从鸡笼山出来,前往全椒县,押运一千石粮食进入和州境内,作为诱饵。

  随后吴祯率领五百骑兵跟在胡大海后面,如果孙德崖上钩,吴祯立刻出击,争取击杀孙德崖。

  假如孙德崖逃跑,这时候由汤和、徐达、花云,各自另一个千户,三面出击,不给孙德崖任何喘息机会,把他彻底赶出和州。

  一句话,绝对不打攻城战!

  孙德崖在守卫濠州的时候,也是很有心得的,他要是玩了命,拖延个一两个月,那可就坏事了。

  为了保证万无一失,老朱甚至亲自统领两个千户,居中指挥,同时作为预备队。

  难得的是张希孟也被叫着,跟在老朱身边,随军出征。

  “先生以为这一次结果如何?”

  张希孟骑在马背上,忍不住笑道:“主公亲自出手,汤和、徐达、花云,还有胡大海和吴祯,他孙德崖多大的一张脸,能得到这么多能人伺候,是什么福气啊?我猜不用别人,光是胡大海和吴祯,就能灭了孙德崖!”

  “当真?”老朱惊讶道:“你不会高看了他们吧?”

  张希孟轻笑道:“是主公低估了自己的部下啊!”

  老朱一阵错愕,说实话,自从那些滁州之后,除了对付山贼土匪,还真没怎么打过大仗,而且自从落实分田,建立军屯之后,这一支兵马正在发生脱胎换骨的蜕变,究竟到了什么程度,老朱自己也说不好。

  那就拿孙德崖试试刀,看看咱的成色!

  张希孟和朱元璋还在后方督兵,胡大海和孙德崖就遭遇上了。

  由于接连几次胜利,孙德崖并没有看得起胡大海,以为一个区区贼头,还能怎么样?结果他就只带了三千人,围了上来。

  双方很快杀在一起,胡大海的兵少,但是这家伙真的就跟猛虎相仿,手里提着一柄短斧,左右冲杀,孙德崖这边竟然挡不住他!

  “都是废物!”

  孙德崖怒骂着,亲自率领身边的护卫,扑了上来,想要尽快杀了胡大海。

  可就在这时候,脚下的大地似乎在动,等孙德崖一抬头,吴祯率领的五百骑兵,披着铠甲,持着利刃,撼天动地而来!

  铁骑冲锋,能带来的震撼,远胜步兵太多。

  战马跑起来,大地跟着颤抖。飞扬的尘土,宛如一条飞龙。

  难怪训练不够的士兵,面对骑兵冲锋,就会自己崩溃,着实是吓人!

  五百铁骑,对战三千士兵,优势在骑!更何况还是突袭。

  孙德崖想要交战,又被一往无前的气势吓住,调转战马,就要想跑。

  胡大海看得明白,奋力扑上来,后面的弟兄们也跟着杀上来,死死缠住孙德崖,不放他逃跑。

  就在这时候,吴祯已经冲了过来,孙德崖的兵根本不是铁骑的对手,一冲而散,吴祯冲到了五十步之外,举起了手里的长弓。

  他平时射箭的功夫就不错,到了战场上,不但没有多少犹豫惶恐,相反,浑身上下透着兴奋。

  或许有些人就是天生的战士吧!

  拉满弓,一箭射出,孙德崖感觉到了不妙,却已经躲不开。

  胸口被深深射入,翻身倒下了战马。

  吴祯大喜,急忙纵马冲突,想要抢了孙德崖的人头。

  距离孙德崖不足十步,一个黑大汉手起斧落,砍下了孙德崖死不瞑目的人头。

  “吴千户,这个功劳算咱俩的!”

  吴祯气得鼻子都歪了,二话不说,越过胡大海,把气都撒在了孙德崖的部下身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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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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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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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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