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作者青史尽成灰>第六十三章 战略大师
  冯国用儒冠儒服,书卷气满身,看他的样子,像个读书人更多一些。可事实上这位却已经是一方之主。

  他早在红巾兴起的时候,就和兄弟冯国胜一起,聚集几百人,占据妙山,结寨自保。

  期间他们也几次出击,试图扩大地盘,有一番作为。

  奈何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当主角,冯家兄弟的战事并不顺利,屡屡碰壁。

  恰巧在这时候,朱元璋推行均田,又大破横涧山,声威大振,经过跟部下亲族的商议,冯家兄弟决定主动投靠,自己干不了,就跟着老朱干!

  朱元璋听完两兄弟的诉说之后,点了点头。

  “你们愿意投靠,咱自然是欢迎……只是咱要跟你们说清楚一件事,咱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要的。”

  冯国用一怔,立刻道:“回朱将军的话,在下读过一些兵书,弓马武艺也算精通,我这位兄弟更是勇猛无敌。朱将军莫不是觉得我们屡战屡败,便轻视了我等?”

  “不!”朱元璋摆手,“咱不是这个意思……咱的军中,有几条规矩,听你们的意思,家中颇有产业,未必能和咱们合得来。如果不提前说清楚,只怕会有误会。”

  老朱说着,看了眼旁边的人,让他们去把张希孟叫来。

  眼下张希孟的身份很有趣……他名义上排在李善长之后,但李善长只能负责田亩财税,地方治理,粮饷军械什么的,却是没法插手军中人事,也就没法跟这帮掌握军权的人物勾结。

  张希孟也不爱搭理这帮将领,跟他们保持着礼貌的距离。

  可问题是军队草创,需要落实军规,制定详细的条例,还要协调各种矛盾……大事情自然都是老朱的,可剩下的事情,就都要张希孟来负责。

  而且有趣的是这个大事也是有弹性的,人事任命,自然是老朱负责。可每顿的饭菜标准,几天吃一次肉,军服制式,能给几套衣服,军容仪表,吃喝拉撒……全都要看张希孟的意思。

  再加上不少人都是张希孟起的名字,又是张希孟公布的职位安排,弄得有人私下里管张希孟叫“小镇抚”,地位高得不得了。

  弄得张希孟都有点迟疑了,别给自己惹祸……他委婉把事情跟马氏说了,谁知道马氏竟然笑了。

  “小先生,你在这位置上,还能跟我说说,换成别人,只怕就欺上瞒下了。你用不着担心,我会跟重八讲清楚。他要是能忙得过来,就都交给他,让他没日没夜忙去……如果他干不了,你帮着他分担,可比别人强多了。”

  有马氏这句话,张希孟也算是放了心。

  都说娶妻娶贤,老朱能捞到马氏这个贤内助,他算是捡了大便宜。

  马氏除了能劝说老朱之外,她还担负着军装被服生产,给将士们制作战靴,又管着军医馆,甚至帮着一些老兵牵红线,结姻缘。ωωω.χΙυΜЬ.Cǒm

  总而言之,马氏就像是老朱的另一半,用温情手段,收拢人心,保证这个快速发展的群体,健康向上。

  “咱的运气不错,得到了一位少年英才辅佐……就是这位张先生,叫张希孟。”朱元璋热情介绍。

  冯国用听这个名字一愣,似乎在哪听过,他站起身,跟张希孟施礼之后,突然道:“先生可知云庄公?”

  张希孟低声道:“那是我族里的叔祖。”

  冯国用又是一惊,那你怎么叫这个名字,不怕冲撞了先人?

  朱元璋笑着解释道:“冯先生到底是读书人,云庄先生的确是难得的好官……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心念苍生,一身正气啊!只可惜云庄先生无力回天,病死任上。张先生的父亲给他起这个名字,是想让他记着云庄先生的前车之鉴,在乡下耕田传家,不要再出来做官。只是阴差阳错,先生流落到咱的帐下,跟着咱这个粗人南征北战了。”

  如果本意是在乡下,不求入朝为官,扬名天下,倒是叫什么无所谓……只是从朱元璋的语气听来,他十分敬重眼前的张先生,可问题是这位能有十五岁吗?

  这么年轻的一位,能有什么见识啊?

  冯国用不免迟疑,眼神之中,带着一丝丝的疑惑。

  张希孟也没说什么,坐了下来,聊了几句,冯国用有心试探张希孟,就主动道:“张先生,前些时候,在下探听到滁州空虚,就联合了一些义军,想要攻占滁州,结果被知府招募的青壮打败,损失惨重……先生,我到现在也想不通,百姓为什么宁愿跟着鞑子,也不愿意帮助义军?”

  提到了这件事,一旁没说话的冯国胜也是愤愤不平,他们已经收买了城里的商人,想要里应外合,结果不但失败了,他还受了伤,险些丢了性命,着实可恨!

  张希孟听完,半点都不意外。

  “冯头领,你问百姓为什么宁愿跟着鞑子,也不愿意追随你们?我现在倒是想反问一句,百姓凭什么跟着你们,不愿意追随朝廷?”

  “朝廷?”冯国用把眼睛一瞪,“朝廷失德,倒行逆施,已经是天怒人怨,百姓流离失所,倒毙荒野者,不可胜数。红巾兴起,天下到处都是义军,元廷摇摇欲坠,难道百姓不该识时务吗?”

  张希孟忍不住大笑,“冯头领,你说的都对,可是跟百姓有什么关系?”

  冯国用眉头紧皱,困惑道:“没关系吗?”

  “天下大乱不假,可若是因此百姓就都起来反抗元廷,此时大都皇帝的脑袋已经离开了脖子喽!”张希孟笑道:“光是说元廷可恶,并不能能咱们一往无前,所向披靡……咱们还要拿出一整套办法,证明咱们比元廷好!真正能让老百姓追随咱们。”

  “不然赶跑了元廷,来了一群更混蛋的,从屎坑挪到了粪坑,能有什么区别?既然都是一样,那还不如跟着朝廷的知府守卫城池,至少名正言顺,还不用担心让人冲进家门,大肆屠戮,冯头领,你看是不是这个道理儿!”

  “啊!”

  冯国用低呼了一声,忍不住露出惊骇的神色。

  真是好厉害的少年郎啊!

  竟然把人心拿捏的这么准确。

  对冯国用来说,如同当头棒喝,打得又准又狠。

  冯家兄弟有点类似郭子兴,属于地方豪强,有些实力……趁着乱世,拿出钱财,招募兵马,准备有一番作为。

  可仔细想想,他能这么做,滁州的知府也可以开仓放粮,招募青壮,一起守城。然后也能说外面的红巾,都是红鼻子绿眼睛,天天吃人肉,喝人血,让他们杀进来,大家伙都完了。

  说辞都是一样的,根本不用改。

  是啊,为什么要跟着你冯家兄弟干?

  没道理啊!

  “冯头领,主公和我等商议了许多次,渐渐总结了一套方略。我们推动授田……那些跟元廷有勾结的官吏豪强,有作恶过往的,严惩不贷,这就是替百姓伸冤,解决大家伙肚子里的怨气。然后我们推行分田,挨家挨户,按照合理的比例,重分田亩,给大家伙活下去的希望,让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填饱大家伙的肚子。”

  “做了这两件事之后,我们募兵强军,再去教导百姓,推翻元廷,打出一个朗朗乾坤的道理,大家伙自然能够接受,将士们也就会勇往直前,再也没有迟疑!”

  冯国用终于如梦方醒,大彻大悟,他扭头看了看二弟,忍不住自嘲道:“可笑咱们兄弟,还联合那些人去攻击滁州,殊不知他们各怀鬼胎,如何能赢啊!”

  冯国胜用力点头,“大哥,俺服气了,回头把咱们家的田交出来,都给分了……咱们弟兄,还有其他几百口子,就跟着朱将军了!”

  冯国用深以为然,他突然起身,双膝跪倒。

  “拜见上位!”

  朱元璋大笑,“只要你们认同咱们的策略,就是一家人,就是兄弟手足!”

  冯国用大受感动,他顿了顿,这才道:“上位,俺想攻打滁州,其实是想趁机渡江,攻下集庆。”

  “集庆?”

  “对!集庆就是原来的金陵,六朝古都,虎踞龙盘之地,正是大有作为之所!非大英雄不能为之,我们兄弟愿意做上位马前卒,辅佐上位,攻取集庆,席卷东南,一统天下!”

  说完之后,冯家兄弟一起拜倒,朱元璋当即怔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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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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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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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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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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