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作者青史尽成灰>第九百一十一章 陪都
  好与不好,陶知府也没得选择,只能收拾铺盖卷,赶快去军前上任。

  打发走了陶知府,朱元璋又看了看王通,把这小子吓得浑身颤抖,慌到了不行,连知府大人都滚蛋了,他这种还不得千刀万剐啊!

  但是令人讶异的是,朱元璋竟然没有发作,而是把他拉起来,还让他坐下,询问一些状况……比如你家里怎么样啊,有多少亲人啊?

  老朱越是提问,王通就越是心慌,不会要灭门九族吧?

  陛下开恩啊!

  哪知道朱元璋笑呵呵道:“事情虽然发生了,你也没有什么大罪,咱又不是不讲理的人,这样吧,咱可以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你继续在市面上晃荡,不过有什么事情,你可以告诉咱……对了,你会写字吗?”

  王通点头,字他是会写,可问题是他不知道写什么啊?

  张希孟却是一下子明白过来,自从张承天跑了,老朱身边没了可用之人,像王通这种,充当个眼线也是不错的。

  张希孟还有点佩服朱元璋了,还真是人尽其才。

  “王通,你不必担心,陛下的意思,是让你多瞧瞧市面上的事情,有什么经营投资,发财亏本的事情,有哪些人操作比较厉害,全都如实告诉陛下,最最关键,就是要实话实话,不能隐瞒。”

  王通简直要哭了,他哪敢隐瞒啊,这可是欺君之罪啊!

  果不其然,老朱点了点头,“太师教你的话都记住了,主要盯着有关河中战场的物资往来,商贾交易,有什么好玩的事情,都告诉咱。回头咱有重赏。”

  交代清楚之后,王通算是死里逃生,活了过来。

  随后就有消息传出来,王公子手眼通天,竟然去了行宫,见到了陛下,太师还勉励了他。

  就这样,王通不光是有钱,还背景深厚,深不可测。

  在西安的名声,更胜从前几分。

  把他撒出去之后,朱元璋这边,还真就消息不断。

  老朱也开始正儿八经,研究起了商贾之事,说了这么多年,折腾了这么久,老朱在这上面,始终有那么一点点别扭,也始终没有达到一定的境界。

  可是这一次不一样了,他沉下心来,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琢磨,还真别说,让他品出一点味道来。

  “张先生,其实用不着担忧,此战蓝玉必胜!”

  张希孟眉头微皱,“主公,你怎么对蓝玉如此有信心?”

  老朱呵呵一笑,“不是对蓝玉有信心,是咱发现,有不少河中过来的夷商,居然买咱们的战争债券,还帮着往西域贩运货物。”

  张希孟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了钦佩的神色。

  “主公圣明,确实如此!”

  王通的经营让老朱明白了一个道理,确实可以无中生有,大发利市……但是有個前提,必须看得准,赌得对,不然的话,就会赔得裤子都不剩。

  试问那些夷商都愿意押宝大明,不就是看好大明,认为大明的胜算极大吗?

  连这帮人都是如此看,身为大明天子,又何必那么担忧呢!

  “西北的事情,暂时放下,咱们可以去河南,先祭拜贾鲁先生,然后继续南下,去西南瞧瞧,随后就可以返回应天,铸造金鼎,咱也可以放心退位了。”

  张希孟点了点头,微微一笑,显然朱元璋开始领悟金钱的高明,自然知道,大明进入了新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需要非常细腻的手段,治国也不再是老朱习惯的大开大合,必须精准调控,切中要点。

  甚至张希孟这种威望泼天的当世圣贤,也早就不适合朝廷了,所以他们俩都必须退位让贤。

  不过这一次到了西安,张希孟还有个想法。

  “主公,虽然说迁都的事情,臣在多年前就反对,也没有正儿八经讨论。当世国家这么大,事务这么多,消息传递又不是很快捷,臣斗胆提议,应该设立几个陪都。”

  “陪都?这都是应该的,咱也想过,其实前些时候,就有人提议把北平升为北京,然后采取南北二京制。”

  老朱提了一嘴,并没有说下去。

  可张希孟却是一清二楚,由于北平都是朱棣的手下,他们那伙人实在是让人厌恶,尤其是应天中书诸公,简直恨得牙根痒痒。

  指望着提升他们的地位,那是痴人说梦。

  尤其是黄子澄、齐泰之流,更是被人视作酷吏,又是发展工商,又是到处征税,下手狠辣,毫不留情。

  这种人如何能让他们得势!

  这也就体现出文官的厉害之处,他们也不明着反对,只是拖延,逼急了,他们就安排几个学者官吏,让他们组建个调研会,然后就是不停研究,不断提交各种各样的报告,消息相继送到了朱标的案头。

  想升格,做梦去吧!

  除了朱元璋之外,其他任何人,现在基本格局上面,有所改变,都是十分艰难的。

  此刻张希孟提出陪都的事情,老朱思量再三,问道:“先生以为该怎么办?”

  “主公,北平是工业中心,无论如何,都要升格。但仅仅升格北平,还远远不够,臣提议将西安和昆明一起升格!”

  “昆明?”

  老朱大吃一惊,升格西安,他并不意外,长安本就是古都,而且这里扼守关中,通过河西走廊,连接西域,又通往河中之地,这是处理整个西北政务的核心,作为陪都,绝对是够格的。

  但是昆明就显得有点突兀了。

  要知道整个云南之地,也和中原分隔了很久,当初派遣朱英进军云南,才算重新拿回来。而且老朱是让朱英世袭镇守云南的。

  总不能反悔吧?

  张希孟倒是一笑,“主公,朱英的事情好办,我给他写封信,他就会想明白的。而且云南虽好,但是到底不如天竺,他要是愿意换块封地,天下间有的是地方安排。至于昆明,正好南洋诸国,什么缅甸啊、南掌啊、暹罗啊、占城啊,全都可以影响,包括乌斯藏在内,昆明就是整个西南的中心,当个陪都,也是够格的。”

  老朱想了想,“这倒也是,朱英的事情,你要写信,咱也写信,再让皇后跟他讲讲,一定要说明白了……还有啊,先生,设立了三个陪都,你看要安排多少官吏?”

  张希孟眨了眨眼睛,提到安排多少人,他就比较无语了。

  毕竟到了现在,大明朝的官吏已经突破了十万。老朱在位,还能约束,未来一定会疯狂膨胀的。

  但是他又没有什么好办法。

  所有的衙门,都不是以经济效益为考评依据,体现一个衙门的价值,最好的办法就是争取更多的预算,拥有更多的雇员……

  “主公,要设置官吏,臣以为就暂时设立三位通政使就是了。”

  通政使也是老朱早早设立的,主要的作用就是执掌奏疏,传递消息,朱元璋很担心下面官吏会欺瞒他。xǐυmь.℃òm

  但是在朝堂运作的时候,由于老朱的勤奋,加上张希孟的存在,并没有谁真的敢在大事情上隐瞒老朱。

  他们只是把所有信息都送给老朱,只要他发现不了,就糊弄过关了……因此在相当长时间里,通政使都是个闲的抠脚的存在。

  不过要设立陪都,安排三位通政使,总揽三处政务,汇总起来,及时上奏朝廷,也就够了。

  总不能按照中书诸部的格局,弄出来四套人马,那样一来,大明的官吏数量就爆表了。

  朱元璋思索了片刻,点头道:“这样安排不错,但是要加上一条,天子要不定期到各处巡游,尤其是陪都,要坐镇处理政务,了解民情。国家这么大,不能只有一个应天!”

  说完之后,老朱又意味深长说了一句,“应天太繁荣了,容易让人忘了,这天下还有穷苦人!”

  张希孟和老朱商议妥当,消息传到了应天,接到书信的朱标,直接叫来了群臣,这一次别推脱了,父皇和太师都决定了,你们还想怎么样?

  而且这一次还是升格三个陪都,又只是安排通政使,你们还有什么意见吗?

  孙炎思量少许,就立刻道:“殿下,此议极好,臣以为,能不能在陪都增设三处仓场,作为国库的分库,总算四方财税,避免转运之苦。”

  朱标点头,“这是好事,应该可行!”他又问道:“除了增设仓场,还有别的意见吗?”

  这时候罗复仁站了出来,“殿下,臣以为还要增加大明银行分行,金融货币,最重要的就是方便,设立三处分行,能提供便利,方便商贾往来。”

  朱标又是点头,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只是这件事之后,钱唐提议增加西安和昆明的学堂数量,要大力兴学。

  另外还有人提议,要安排大理寺分寺,负责刑名。

  果然如张希孟预料的那样,即便光是设立一个通政使,这帮人也能塞进来一大帮人,而且还都是理由充分。

  官僚体系的膨胀,几乎是无解的问题。

  好在他们现在的提议还都是利国利民的,朱标在酌量之后,也都点头了。

  现在就剩下一件事,朱英能不能愿意放弃云南啊?

  那可是他的老巢,经营了这么多年,舍得放弃吗?得到消息的朱英,简直高兴坏了,还有这等好事?

  他连夜就收拾好了行囊,迫不及待动身回应天,云南再好,也不是他的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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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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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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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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