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作者青史尽成灰>第八百三十六章 观音奴
  王保保夹了一块鹅肉,软烂多汁,滋味醇厚,放进嘴里,那一瞬间,仿佛回到了童年,实在是太好吃了。

  不管吃过了多少羊肉,享受了多少牛肉干,故乡的鹅肉,依旧是无法取代的滋味。

  这一刻,王保保当真哭了。

  北元柱石,天下奇男子,此刻就如同寻常老人一般脆弱,哭得稀里哗啦,一发而不可收拾。

  张承天只是在旁边看着,他是奉了朱元璋的旨意,要把王保保的情况告诉老朱……但是平心而论,张承天有点不那么能理解,故乡的滋味,真的那么有杀伤力?

  他随手夹起一块鹅肉,扔进了嘴里。

  虽说好吃,但也没有到无所不能的程度,这里面绝对有缘由,大约只有日后,向老爹请教,看看奥妙在哪了!

  其实也是小胖子太年轻,没什么经验,他从朱元璋和张希孟那里,听到了一些话,狠狠剥了王保保的面皮,真正让保保破防的,还是这些。

  蒙古帝国,确实庞大辽阔,无与伦比。

  可正因为庞大辽阔,各地的蒙古王公,才不得不跟当地势力结合,尊奉当地习惯。因为只有如此,才能顺利统治地方。

  也正因为如此,蒙古帝国也变得四分五裂,失去了本来的面目。

  元朝这一片,越发像中原王朝,东欧的那一片,被罗斯吞并,西亚的那部分,也被大食波斯影响。wWW.ΧìǔΜЬ.CǒΜ

  一两百年下来,已经南辕北辙,差距巨大。

  就比如说那个瘸子帖木儿,他依旧以蒙古后裔自居,起兵征战,实力迅速膨胀。

  这些王保保都知道,但他为什么不愿意把妹妹嫁过去,顺利联姻?

  是他讲的那些道理吗?

  不是的,因为在王保保看来,他是中原正朔所在,大元朝才是蒙古的正统。

  区区帖木儿,他连蒙古贵胄都算不上,中间差了十万八千里,你也想娶我的妹妹,做梦去吧!

  大约就是关云长虎女不嫁犬子的傲气。

  然后王保保就和关公一样,沦为了阶下囚。

  只不过大明到底和孙十万不一样。

  让他返回家乡,品尝故乡的味道,愿意给他一条活路。

  事到如今,王保保还有什么选择?

  死吗?

  蒙古不同于中原王朝,他也做不到文丞相那种,没有多少后人会记得他的。甚至说,日后人们还要从张希孟修订的元史里面,寻找到他王保保的踪迹。

  倘若这样,他的死还有屁用啊?

  那不是成了笑话吗?

  事已至此,还真不如就选择多活几天,还能顺带着品尝家乡的滋味,安安稳稳过日子。

  别的不说,朱元璋在对待俘虏这一块,还真是够宽宏大度。

  铁锅天子还活着,也先帖木儿也就是富家翁,还有那么多蒙古百姓,只要愿意归附大明,尊奉大明的法度,全都过得不差。

  这块二十年铸就的金字招牌,丝毫不用怀疑。

  “我想在固始多留些日子,你看行不?”

  张承天一怔,脱口而出道:“你不想死了?”

  王保保老脸一红,咳嗽道:“人,人固有一死,我又何必急于一时。”

  “那也是,多活几天,还能多吃几顿鹅肉呢!”张承天毫不留情,王保保只能装作没听见。

  张承天低头想了想,而后道:“你想留一些日子,倒也不是不行。但是不能超过一个月,我还要回应天参加期末考试,不能耽误。还有一件事,你不能就这么四处游逛,你要去上学!”

  “上学?”

  “对,就是固始县的中学,我也要去旁听的。你需要一边听课,一边做笔记,主要是历史一类的,你要好好反省!”

  王保保被弄得无可奈何,“行!我去听课!”

  “还有你的家人,他们也不能例外。”张承天道:“我们大明虽然不愿意杀人,但是务必要真心归附大明,努力自学文化,不然的话,我们可是不会客气的。”

  王保保微微切齿,只能无奈点头道:“可以!”

  就这样,王保保留在了固始县,还包括他的妹妹,以及其他的家人。

  张承天给他们每人发了一套教材,别人也就罢了,倒是王保保的妹妹,她年纪最小,竟然也识文断字,能够看懂课本。

  张承天还挺惊讶的,“你要好好学,没准还能有不错的前程。”

  这個女子微微一笑,“身为女人,还能有什么前途,不过是相夫教子。要能嫁给一个大英雄,那才是真正的造化!”

  张承天微微错愕,这话听起来,怎么都有点三观不正的意思。

  “合着你就能指望男人了?什么想法啊!你看我娘,现在已经是从一品大员,执掌大明银行,还有韩秀娘,人家也是尚书……在大明朝,不论男女,只要有本事,就能大放异彩。我师姐研究天文地理,那可是远超前人,知道的都要竖起大拇指!”

  张承天很不客气道:“你年纪轻轻,要学着自尊自爱,自强上进!”

  好家伙,长了这么大,还第一次被人教训,观音奴被说得目瞪口呆,无言以对!这小胖子脑子有毛病吧?

  瞧你说得好听,这女人还真能做主不成?

  这不是笑话吗!

  不过令她意想不到的是,转过天,去学堂上学,她就发现固始中学的校园里,有好几个女老师。

  其中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居然比她还年轻。

  但是站在讲坛上,侃侃而谈,面色严肃。讲的知识,也半点不含糊。

  “你们都听着,固始是个小县,跟人家没法比。要想考进复旦学堂,你们最需要下功夫的就是算学,这是你们能领先拿分的唯一领域。其余的文章诗词,不落下太多就已经是万幸了。咱们要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拼搏三年,考进大明最好的学堂!”

  观音奴听得目瞪口呆,不敢置信,这家伙还真敢说话啊!

  区区一女子,也要带着人考进最好的学堂,你有那个本事吗?

  “这位女先生的本事可不差,她讲的算学,已经把握住了精髓。至于她说靠着算学,超越其他人,也没有错。等到应考之前,苦背一百二十篇文章就是了。”

  观音奴傻傻看着张承天,“你怎么知道的?”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大哥编的教辅,就是这么写的。他还努力把文章压缩到一百篇之内呢!”

  观音奴不解道:“为什么要压缩,到底在想什么啊?”

  张承天不客气道:“这还想不明白?就像你这种情况,虽然也读书识字,但到底离开中原这么久,要想参加考试,跟人家怎么比?同样的道理,穷苦县城的孩子,又怎么和应天苏杭的比?自然要有人研究应考的办法,帮着他们,顺利争取考试名额了。”

  观音奴更是不解,“为什么要帮他们,人各有命,富贵在天。你们就是闲着没事干!”

  张承天翻了翻白眼,“你说对了,像你这种蛮夷女子,活该被抛弃!你也别想嫁给什么英雄豪杰了,就随便找个又老又丑的嫁了算了!明明是为了你们这些人好,却不知道好歹!你身上的蛮夷味,真是到了骨髓了!”

  观音奴被张承天这么一骂,气得脸色铁青,简直想揍他一顿。

  我可不是一般的女子,我大哥那是大元朝的河南王,手握大权,生杀予夺,我不是什么寻常女子!

  震怒之下,观音奴又无奈意识到,貌似她已经成为了阶下囚,昔日的荣光不再,她完全变成了任人发落的弱者。

  意识到了这一点,她再度上学的时候,不由得向四周观察。

  坐在学堂里面的,有穷有富,但贫家子弟居多。有人的鞋子露着脚指头,有人连纸张都买不起,只能在缝隙当中,尽量演算。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有光。

  那是一种昂扬向上的傲然姿态……他们或许不如别人的条件好,他们的机会也不如别人那么大。

  但他们依旧愿意拼搏,至少还有那么一点希望。

  而且他们动起来,那些人就没法舒舒服服躺着,他们向前冲,那些人也要迈开双腿往前跑。

  总不能让那些富家子弟太过舒服了。

  这是一种和大元朝完全不同的体验。

  在大元朝,哪怕已经落魄到了只有和林一城。

  那也是等级分明,壁垒森严。

  拥有黄金家族血统的,才是最顶尖儿的一群人。他们拥有部落,牧场,数之不尽的奴仆…他们可以予取予求,生杀予夺。

  几乎每个人从一生下来,就已经确定了。

  只要是贵胄,就算再差,也是吃喝不愁。那些穷苦子弟,再努力。到了最后,也不过是贵人的奴仆鹰犬。

  奉行那一套规矩的大元朝,真的能长时间统治中原之地吗?

  观音奴想不到那么多,只是一个月时间飞速过去,她的那位女老师将一份笔记交给了她。

  “拿着吧,这是我在复旦学堂读书的时候,记下来的。先生教过我们,知识学问不是我们独有的。你年纪虽然大了一点,但是很聪明,以后多努力,兴许有机会出人头地。到时候好好对待学生。”

  观音奴迟疑片刻,终于深深一躬,“我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但我多谢先生!”

  王保保这一家子,从固始前往应天……等他们顺利到达,另外有一批人已经到了应天,这里面有蒙古的东路诸王,还有几个西路王公,总计超过二十人,一起来大明请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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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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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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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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