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作者青史尽成灰>第八百二十七章 农学家朱元璋
  到了庄园之后的朱雄英,完全放飞自我,什么都往嘴里塞,能吃能跑,磕磕碰碰也不哭。看着孙儿的样子,老朱似乎回到了自己的童年,还真是隔辈亲,越看越喜欢。

  说来也怪,由于小时候染了水痘,朱雄英身体不太好,宫里头用尽心机,照顾皇孙,既怕冷着,也怕热着,小心翼翼,生怕出一点差错。

  结果几年下来,每到春秋换季,朱雄英还是时常染病,有时候一病就要十天半个月,弄得上上下下,哭哭啼啼,愁云惨淡。

  谁都知道这个嫡传长孙非常重要,但越是想办法,就越没有办法。

  甚至有人私下里传言,说是朱雄英不像是命长的样子,必定早夭。

  这些话朱元璋虽然没听到,但孙子身体不好,他确实担忧。

  只是他万万没有料到,自从有了庄园,朱雄英在外面乱跑乱跳,小家伙的身体还好了许多。不但没有病,还长高了不少,沉甸甸的,身上也有肉了。

  这可把朱元璋高兴坏了,对他来说,孙子的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面对儿子们,他还盼着儿子要好好读书,努力向上。

  如果谁不努力上进,就会挨老朱的家法。

  可是到了朱雄英这里,老朱就舍不得动手了。

  不但舍不得动手,他还经常跑过来,跟朱雄英一起开荒种地。

  一個三四岁的孩子能干什么?

  还不是老朱面朝黄土背朝天!

  可偏偏朱元璋就乐此不疲,朱雄英提出种什么,老朱就爽快答应。

  必要的时候,朱元璋还把张希孟叫过来,让这位太师大人,充当免费劳力。

  张希孟气得咬牙切齿,又无可奈何。

  你们祖孙玩农家乐,拉上我干什么啊?

  不过张希孟很快发现了一些问题,朱雄英这孩子倒不是单纯玩乐,他会花费很长时间,盯着那些新长出来的幼苗,从头看到尾,不放过任何细节。

  相比之下,朱元璋也没有这个耐心,他只是关心庄稼长得好坏。

  因此每次张希孟过来,朱雄英就显得很高兴,毕竟这是唯一一个愿意跟他一起观察这些东西的成年人。

  比如这一天,朱雄英就盯着两朵不一样颜色的牵牛花发呆。

  张希孟凑过来之后,朱雄英忍不住道:“先生,先生……你看,这朵颜色深,这朵颜色浅,两朵花除了颜色,都,都是一样的。”

  张希孟看了看,果然如此,忍不住笑道:“没错,你观察很正确,确实很有趣。”

  “那是为什么啊?”朱雄英好奇道。

  张希孟忍不住失笑,“我也不知道啊!或许有什么东西在主导着……你有兴趣找出答案吗?”

  朱雄英蹲在地上,认真看了又看,随后用力点头,“我会努力的。”

  从这一天开始,朱雄英还真当成一回事,开始仔细观察……从牵牛花开始,到其他各种花花草草,田里的庄稼作物。

  像什么芸豆,蚕豆,豌豆一类的,他也不会放过。

  经常一看就是小半天。

  朱元璋简直欲哭无泪,好容易不用种田了,又成功活回去了,这可怎么办啊?

  只不过相比老朱的郁闷,张希孟却是看出了朱雄英的天赋。

  他在陪着小家伙聊一段时间后,就试着让朱雄英学会观察记录。

  比如说牵牛花,一个庄园里面,至少能找到三四种颜色。

  有紫红的,粉色的,还有白色的,深蓝的……情况各异,但长相都基本相同。

  到底是什么力量主导着植物花色呢?

  朱雄英道:“先生,会不会是随便开的?就是想什么颜色,就是什么颜色?”

  张希孟笑道:“或许吧,不过还要确定。”

  “怎么确定?”

  “我们搜集种子,把花色记下来,明年种到地上,等再开花不就知道了。”

  朱雄英认真听着,小家伙反复想了好半天,终于大致明白了张希孟的意思,忍不住拍起了巴掌。

  小家伙变得很认真,很专注。他会叫着老朱,到处寻找,他记录下花开的颜色,等种子成熟,取下来,装进袋子里。

  贴上标签,当成宝贝似的收起来。

  小家伙还反复叮嘱朱元璋,不许给他弄丢了,明年还要种出来,他要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这些花的颜色不一样。

  最初老朱只当是孩子的玩笑,没有在意。

  但是渐渐的,老朱意识到了问题。

  因为不光是花的颜色不一样,譬如说种植的水稻,有的稻穗就长,就多,有的就少,就稀疏……同一块地,水肥的情况应该差不多,但为什么稻穗的大小不一样?

  是不是说,一直都挑选大的稻穗当种子,就能长出越来越大的稻穗,产出更多的稻谷呢?

  朱元璋想到了这里,突然浑身颤抖起来,整个人都显得极为兴奋,要真是这样的话,他找到了能高产的稻种,那可是了不得的功绩啊!

  别看张希孟更关心对外开拓,希望占据更多的土地,产出更多的粮食。但是对外开拓,那是那么容易的!

  如果能有别的办法,增加产量,那可是不错的事情!

  自从有了这个念头之后,朱元璋比起朱雄英还积极了。

  这对祖孙,只要有机会,就跑到城外,一起忙碌,一起记载,一包包的种子,简直成了他们的宝贝。

  两个相差好几十岁的人,朱雄英只是勉强能表达自己的意思,说话软萌萌的,竟然和老朱在一起,一聊就是小半天。

  天知道他们哪来的那么多共同语言!

  唯一对此心知肚明的张希孟,却是很高兴。

  的确要给老朱找点事情,他要是真能找到遗传规律,培育出高产水稻,相信在后世的史册里,不光是洪武大帝,农学家的名号也足以让老朱被人们广为传颂。

  至于朱雄英,既能强身健体,又能学点有用的知识,何乐而不为!

  张希孟自然是支持,但是在一些人看来,就是陛下不务正业,不光不务正业,还带坏了皇孙。

  不过陛下不能有错,那就是身边有奸佞。

  可问题是在老朱身边,就是张太师。

  难道这个奸佞之臣,就是张希孟?

  虽然有人这么想,但到底不敢说出来。

  只是有人默默找到了朱标,跟太子殿下念叨这个,你还是好好劝劝你爹,让你爹好好带孩子,可千万别玩物丧志……

  面对此情此景,朱标也是无可奈何。

  他都不明白父皇和儿子在鼓捣什么,又能怎么劝说?

  不过朱标还是仗着胆子,把事情透露给朱元璋。

  老朱一听,很不客气冷笑。

  “蠢材!粮食乃是一国根本,这要不算大事,就没有更大的事情了。”老朱不客气道:“咱现在懒得杀人,也没有跟他们废话的心思,你去告诉这帮人,别给咱添乱,不然砍了他们,在这里沤肥!”

  朱标眼珠转了转,突然道:“父皇,您的意思是种田忙碌,是为了弄出更高产的稻谷?不是玩物丧志!”

  “废话!你爹都快五十了,还能胡来吗?”朱元璋胡子撅起老高。

  朱标满脸苦笑,“那个,确实有不少帝王雄主,到了您这年纪,就开始炼丹打坐,试图修出个长生不死。”

  朱元璋气得眉毛都立起来了,“你给咱滚蛋!”

  老朱抬起来就给了朱标一脚,朱标屁滚尿流,落荒而逃。不过转过天,朱标又来了,而且还是带了不少文臣过来。

  “没有别的,种田产粮,乃是一国根本……身为天子,率先垂范,自不必说。朝廷重臣,也不能落在后面。那个吕熙、刘仁、高万杰,你们三位去挑粪,其他人跟着除草就行了。”

  被点到名字的三个人,立刻脸就黑了。

  啥也别说,谁让他们嘴欠。

  至于其他人,也是想笑不敢笑,生怕跟着倒霉。

  就这样,越来越多的高官重臣被提过来,一天活儿忙下来,腰酸腿疼,一身臭汗。有的身体不行的,等回家之后,连爬上床的力气都没有。

  他们算是领教了,朱标这家伙大多数时候,都是温良恭俭让的好好先生。

  只是偶尔恶趣味发作,当真坑人不浅。

  对此朱标只想说,要是一点坏水都没吸收过来,岂不是白白跟着张先生学了。

  反正科学育种工作已经在大明展开,还是由朱元璋和皇孙牵头,有这爷俩带头,几乎可以确定,必定能搞出点名堂了。

  只是什么时候能收获成果,还需要时间。

  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时间已经不多了。

  譬如说,退入了漠北的王保保!

  来自极北的苦寒,摧残着这个男人的身体……尽管王保保还算不上老,但是他的身形已经开始佝偻,鬓边都是花白的头发。

  尤其是一张脸上,沟壑纵横,皱纹深邃。

  就像大多数草原上的汉子一样,过了四十岁,就不可抑制地走向了衰老,他也没有任何办法。

  而且常年征战,在他的身上,留下了太多的暗疾。

  腿部变形,膝盖,手指,关节变形,每到阴雨天,或是风雪来临,王保保都疼得专心刺骨,简直比天气预报准太多了。

  还有不断奔波,胃病也非常严重。

  近年来足疾又不时发作。

  种种状况,加到他的身上,王保保已经清楚知道,自己活不了太久了。

  如果自己死去,估计北元也就瓦解冰消了。

  要想保住北元,唯一的机会就是击败大明。

  只要有一场胜利,就能鼓舞人心,草原的汉子,不怕苦,只要能看到希望,就算有再多的苦,也能撑得下去!

  真想在有生之年,打败大明一次,只是一次就好啊!

  或许王保保的祈祷,感动了长生天,终于传来了消息,明朝三位藩王,朱元璋的三个崽子,率领兵马,从河套出发,直奔和林杀来!Χiυmъ.cοΜ

  “好!战机终于来了!”王保保兴奋站起,突然脚尖儿一痛,又忍不住坐了下去,冷汗顺着额角留下,痛风真要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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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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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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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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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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