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作者青史尽成灰>第八百二十五章 皇家乐
  皇孙喜欢种地,这事绝对是关乎国本的大事情,好好的皇家子嗣,怎么能干农夫的活儿呢?

  应该吟诗作赋,诗词书画,这才配得上皇家身份啊!

  要是再弄个第一神童的人设,宣扬会写文章,连太师都交口称赞,那就完美了。

  只可惜,朱雄英这娃,注定是要长歪了。

  马皇后和朱标一致同意给孩子设立庄园,朱元璋也只能徒呼奈何。这事其实没什么难度。

  就在钟山脚下,就有不少空地……这一片算不得主要的耕地,因此地价也不贵,当初朱英甚至买过一片。

  到了现在,直接被马皇后征用,也是情理之中。

  要给皇孙用,需要特别准备什么吗?

  马皇后一句话,根本用不着。

  庄园贵在天然淳朴,要是花太多心思,扔进去太多的钱财,反而失去了自然韵味。

  因此这片庄园,只有原来的一些茅草房,竹子的篱笆园。

  在一条山溪的周围,开出了几片菜地,可以种植瓜果蔬菜,山上的清泉,凉爽宜人。

  其实从选址安排,就看得出来,马皇后的品味,确实在老朱之上。

  一条不起眼的山溪,带来了无尽的清凉。

  在上游挖了水井,设立小型水渠,可以灌溉这几十亩土地。

  不论是瓜果蔬菜,采摘之后,拿泉水一洗,从里往外透着清凉。

  遇上炎炎夏日,泉水拔过的西瓜桃子,绝对是救命神器。

  另外在靠近茅舍的一边,还搭建了一片棚子。

  牛马畜生,都能放在这边饲养。

  而且产生的粪便,经过腐熟之后,还能送去肥田。

  绝对是标准的生态农业示范区。

  马皇后还亲自吩咐,往庄园里面放了石磨,石碾,纺车。

  又询问了张希孟,觉得有山溪,正好弄个小的水车,可以用来汲水灌溉。有了水车,在风口的位置,再建造一個风车,有了风车,就可以舂米脱粒……

  就这样,在几个人不断的增添之下,这个不大的庄园,充满了乐趣。

  就连夏知凤都出主意,利用高大的杨树,弄了几个秋千。又在向阳的山坡,弄了个小型的天文望远镜,可以晚上过来看星星。

  经过了这么一番折腾,别说孩子了,就算大人都想过来放松啊!

  所以当庄园正式落成之后,朱雄英在前面,后面跟着三只土鸡似的小孔雀,冲进了庄园。

  这一下子,小家伙就疯了。m.χIùmЬ.CǒM

  他迈着小短腿,在鹅卵石的甬路上奔跑。

  没跑几步,小家伙就重重摔在地上。

  朱标和马皇后都吓了一跳,连忙往前跑,可还没等他们把小家伙抱起来,朱雄英就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巴掌,笑呵呵又往前跑了。

  老朱看在眼里,突然笑道:“咱这么大的时候,已经会上树掏鸟窝了,有一次咱从树上摔下来,足足过了一个时辰,大哥才发现咱,那次就差点丢了性命。”

  张希孟半点不怀疑,就像老朱这种家伙,小时候必定是出生入死的,那场面别提多惨烈。

  像朱雄英这样,摔几个跟头,只能算是小儿科。

  “主公,其实吧不摔几个跟头,童年都是不完整的。大可不必那么小心!”

  老朱翻了翻眼皮,那是咱的乖孙子,又不是你的。

  你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过老朱到底没有说出来,因为环顾四周,不管是马皇后,也不管是朱标,都不会站在他这一边。

  这皇帝当的,简直太郁闷了!

  老朱唉声叹气,此刻朱雄英已经跑到了茅草房前面。

  小孩子哪懂得什么好坏,他觉得什么都新鲜。

  尤其是这种和宫里完全不同的茅草屋,不高不大,却显得很温馨,房檐下面,还有一排燕子窝,朱雄英一看就乐了。

  这房子好,他要住在这里!

  老朱气得无语,你皇爷爷拼了命,让你搬进了皇宫,结果你倒是喜欢上了茅草屋,你想气死我啊!

  很显然,给朱元璋气受的还不止朱雄英。

  马皇后一把岁数了,看到院子里的石磨,竟然也来了小孩子气,忍不住道:“有豆子吗?磨点豆腐吃怎么样?”

  张希孟笑道:“皇后娘娘,豆子倒是有,可拉磨的驴却没有,要不下次吧?”

  马皇后一听就笑了,“张先生啊,你还是不怎么干农活。那驴拉的磨是用来脱粒的,这种磨人力就行。我负责添豆子……重八,过来干活儿!”

  马皇后这一嗓子,把老朱弄得脸都黑了,“孩子们都在这儿,你瞎嚷嚷什么?”

  马皇后哼道:“怎么不爱听啊?也就是在这里,要是回宫里我还懒得叫呢!别废话了,快过来拉磨,咱们中午吃豆腐。”

  老朱半点主意都没有,只能被乖乖过来,占了毛驴的位置。

  这就叫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

  张希孟心情大好,“太子殿下,有豆腐不成席,咱们再找点能吃的。”

  朱标痛快答应,跟在后面的还有张承天。

  小胖子领了书单之后,那是真正要下功夫苦读的。

  想站在食物链顶端,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

  现在的都给事中是谁?

  宋濂!

  那是公认的文采第一人!

  协助张希孟,修订史册,制定大明的典章制度。一生勤学苦读,手不释卷。

  即便如此,宋濂就真的呼风唤雨了吗?

  笑话,大明朝什么时候轮到他说了算了?

  宋濂殚精竭虑,片刻不得歇着,辛辛苦苦,很是悲惨的。

  老头只盼着赶快七十岁,他好回乡养老,以终天年。不然宋濂担心自己会死在任上。

  有这么一位当前车之鉴,学问不行,人品不行,手腕不够,何以修成大魔王啊?

  其实严格来说,真正够段位的,依旧只有张希孟一个人。

  假如老朱继续执掌大权,太子监国,张希孟倒是有资格成为大明的大魔王。

  也就是说……自己定下的目标,其实是赶上老爹?

  张承天终于想通了,他简直死的心都有了。

  本以为是一条捷径,可以不用吃苦,又能坐享权柄,为所欲为……结果到了现在,他才意识到,自己选了一条最难的路。

  不光要学习好,文采好,还要精通三教九流,心思机敏,无所不通。

  你可以不会,但不能不知道。

  皇帝,首辅,还有下面的人,随便问你一件事,你要是不懂,那就是没见识。

  没见识就会被人哄骗,上当。

  一旦出了不可控制的纰漏,也要跟着倒霉。

  所以说这世上哪有不用付出,就可以占尽便宜的美事?

  张承天似乎明白了,大哥看似选了一条艰难的路,但这条路却是最容易的,自己挑了一条看似容易的路,但却要付出最多的代价……

  我这个命啊!

  小胖子除了心头滴血,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所以张希孟和朱标四处游逛,寻觅能吃的东西,张承天却要拿着小册子,不停背诵,不断往脑袋里塞精神食粮。

  滋味如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张希孟和朱标转了一圈,只是找回了两个大南瓜。张希孟在田边弄了一盆大葱,两个人算是满载而归。

  “我说先生,咱们就吃这个啊?”

  张希孟一笑:“怎么,殿下不喜欢?”

  朱标连忙摇头,“没有,我就是有点担心父皇和母后,他们未必能吃得下去,还有皇儿,用不用再弄点精细的?”

  张希孟笑着低头,从怀里掏出几个鸟蛋,冲着朱标晃了晃,“走路的时候,我捡回来的,放心吧,今天我下厨!”

  好在大明没有动物保护法,不然张太师非要进大牢待些日子不可。

  两个人回到了厨房,张希孟就忙活起来。

  朱标这才意识到,原来张太师是下得厨房的男人,瞧那个刀工,绝对是练过的。

  南瓜处理好,切成小块,放入淘好的大米,加足水份,然后将一块腊肉切成薄片,码在米上。

  随后就是大火煮饭,张希孟叫朱标在一旁挑葱,等锅里冒出热气,他取了个碗,放在锅盖上,然后将几颗鸟蛋放了进去、

  等米饭煮熟,热气也足以把蛋蒸熟了。

  朱标默默看着,也算是学了点本事。

  此时朱元璋也进来了,嚷嚷道:“怎么样?能开饭不?”

  “能!”张希孟干脆答道:“主公,你那边豆腐弄得怎么样了?”

  “早就成了!”

  朱元璋说着,拉起张希孟,就往外面走,一盆豆浆,一盆豆腐,马皇后还弄了点葱花,一清二白,看着就有食欲。

  张希孟抚掌大笑,“我们这边也不差!”

  果然,每人一碗米饭,几片油亮的腊肉,米饭里还有黄艳艳的南瓜。

  马皇后这边的色调是一清二白,张希孟这边就是黄里透红,放在一起,竟然五彩斑斓,有种争奇斗艳的感觉。

  到了这时候,连朱标都不敢说没食欲了。

  还愣着干什么,吃吧!

  没有什么山珍海味,也不需要花几个钱,大明朝最有权势的几个人,就坐在农家小院里,吹着山风。大口大口,往肚子里塞简单的饭菜。

  朱标都吃了三大碗,上一次这么饱是什么时候,他都记不得了。

  至于老朱,足足吃了五大碗饭,大葱他一个人就消灭了一半……这还不算,吃到半途,他突然站起,转身进了厨房,等老朱再出来,手里居然拿着一大块锅巴,眉开眼笑。

  “张先生,险些又让你骗过了!这锅巴带着腊肉的香,给块鱼翅都不换!”

  张希孟忍不住笑,“是鱼翅不换!”

  “管谁不换!”

  老朱一屁股坐下,掰了一块,递给朱雄英,“还能吃不?”

  小家伙连忙点头,一把接过,尽管他已经比往常多吃了一倍的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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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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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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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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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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