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烤着吃,还是涮火锅,都是顶级的。
张希孟索性弄了一桌全羊宴,这可比老朱的水萝卜就酒强多了。
果然,有钱的人,就是腰板粗,胆气壮。
老朱也没有多少脾气,先吃个满嘴流油再说。
朱元璋忙活了一阵子,有了七成饱,老朱才道:“张先生,你说这羊,似乎比应天要好不少啊?尤其是肉,肥瘦相间,到底是怎么喂养出来的?”
张希孟一笑,“如果没猜错,应该是喂了上好的精料,跟战马差不多的。”
老朱一听,顿时愕然,“谷物精料,拿来喂羊,实在是浪费了。”
张希孟只能无奈呵呵。
这种行为,放在其他省份,确实过分了。
其实很早开始,张希孟就鼓励百姓,饲养家禽家畜,增加肉类生产。
但受限于饲料的问题,农户依旧以谷槺混野菜,来饲养猪羊。
很多人都没有见过,那种很大的锅,下面煮野菜,锅边贴上硬饼子,开锅之后,硬饼子取下来,算是人吃的,煮熟的野菜,混入谷槺麸皮,就是喂猪的。
人猪一锅出了。
虽然这样看起来有些糊弄事,但能节省柴火,也算是方便快捷,很多百姓都喜欢这么干。只有在逢年过节,才会专门做些菜饭,好好犒劳自己。
另外呢,农村还会舂米一类的,每到这时候,就有些碎米,沾上了草棍石子,人不能吃了,也会拿来喂养鸡鸭。
猪草,谷槺,麦麸,碎米,这就是牲畜家禽能吃到的最好东西,如果再想更好,那是无论如何,也不舍得了。
事实上,放在元朝,这些东西,都是人吃的。朱元璋在回忆童年的时候,几乎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饿!
看到什么,都想塞进肚子里。
泥鳅、知了、蜻蜓,塞进嘴里就是一块肉。
遇到了灾年,最惨的时候,连这些东西都没有,只能吃草根,树皮,啃观音土……
朱元璋是清楚这一切的,所以他也是严禁用粮食充当饲料,喂养牲畜。
只不过在北平的情况,就有些特殊。
此刻的北平,还是地广人稀,由燕山延伸到辽东,沃野千里,土地辽阔,可以耕种的非常多。
前面张希孟提出,建立大的粮食公司,给予他们足够的力量,让他们种田,产粮,对抗风险,满足国用。
到了此刻,已经有了一季收成。
十分幸运,这一季粮食,就获得了丰收,有好几个屯垦公司,都发了财。
朱元璋听到这个消息,心情还算不错,但是他又觉得拿粮食喂羊,实在是过了。
“为什么不存起来?这才是第一季收获,他们就这么浪费?这能经营好吗?”
张希孟无奈笑道:“主公,他们现在也没有那么多仓库可以储存粮食啊!”
“没仓库?那就往外运啊!那几个省,不是缺粮食吗?”
张希孟又摇头,“那也要修路啊!现在也没有那么多道路,”
朱元璋愕然,“那,那就拿来养羊?”
张希孟道:“没有足够的基础设施,这些粮食也只会腐烂变质。因此屯田公司就从一些蒙古部落,采购小羊,在自己手里育肥,然后运到北平。”张希孟解释道:“北平的肉价很高,育肥之后的羊,也方便运输,至少比粮食方便。那些屯田公司今年赚到了钱,回去就能修路,建粮仓,用来存储粮食。”
张希孟说到这里,对老朱道:“其实以我的观察,他们贩卖羊,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朝廷能准许他们卖牛,就再好不过了。”
“牛?”老朱的声音都提高了,“先生说的是耕牛吗?”
张希孟无奈,“是肉牛!吃的!”
“不行!”
老朱急了,立刻就拒绝了,他给北平的权柄,可不是无限的。
像是杀牛吃肉这种行为,那是绝对不行的。
任何农业社会,都会把牛看得非常重,虽然比起三哥奉为神明那种,还有所不如,但是随便杀牛吃肉,也是要承担后果的,甚至可能是杀头大罪。
不过这也不是说市面上就没有牛肉了。
比如摔死的,难产死的,打雷劈死的,这样的牛也不能就给扔了,只要上报官府,确定之后,还是可以吃的。
当然了,如果某地的牛繁殖足够多,耕地用不了,你给偷偷推下山,报个摔死,宰了吃肉,也不会有人非要砍你的脑袋。
总而言之,天理国法人情,这里面需要拿捏。
不过对于立国十年的大明来说,还远远没到牛马泛滥的地步,随便杀牛吃肉,是绝对不行的。
哪怕是朝中勋贵,真要是让人抓住了把柄,证据确凿,触到了霉头,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朱元璋在这一点上,非常坚持,真怀疑他上辈子是一头老牛!
不过凡事都不是一成不变。
首先牛肉肯定是绝好的蛋白质来源,多吃肉蛋奶,强壮大明人。如果能适当提供一些牛肉,张希孟还是赞同的。
其次呢,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五斤粮食,大约能转换成一斤牛肉……也就是说,适当转化之后,运输活牛,会方便许多。
当然了,这也不意味着,就可以放开杀牛的限制,随便胡来。
但这里是北平啊!
紧挨着漠南和辽东,已经筹建了一批屯田公司,长期来看,粮食很是充裕。
这下子张希孟就有了新的想法。
“主公,你想想,如果让蒙古诸部,他们多养牛羊,然后咱们这边,买过来育肥,消耗多余的粮食,再把育肥之后的牛羊,运到南方,提供给大明的子民,这样一来,岂不是有利可图,还能让咱们的老百姓吃得更好?”
朱元璋眉头紧皱,他现在可不是那么容易忽悠的。
“先生,当下中原各省,还有不少地方,缺少耕牛。其次,北平的粮食也不是那么多。再有,就算现在有这么好的牛羊,送到应天,也是有钱人吃得起。老百姓还是需要粮食的,尤其是平价的粮食,咱不能答应你的主张。”
张希孟无奈道:“一点商量都没有吗?”
朱元璋绷着脸,“没有!”
“那仅仅是研究呢?研究什么牛出肉率高,长得快,不易染病,什么牛适合耕地,这也不行?”张希孟反问道。
老朱怔住了,他想了再三,“这事可以商量,但是不许随便买卖!”wWW.ΧìǔΜЬ.CǒΜ
张希孟笑了,“反正培育优质好牛,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对了,主公,你说牛都能培育了,那马行不行?咱们现在需要快马,也需要能负重的挽马,筹建一个马匹培育场,主公不会反对的?”
老朱黑着脸,他现在很清楚,只要这个口子一开,接下来养牛吃肉的日子就不远了。
张希孟这家伙做事,向来如此。
从小处布局,然后一点点水到渠成,想阻止也阻止不了了。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能让一些百姓,吃上牛肉,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自然也是他的功绩。
“张先生,咱问你,真有那么一天,咱们的百姓,不光能吃肉,还能吃上牛肉?”
张希孟略沉吟一下,随即道:“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只是眼下北平这边,确实会有粮食丰收,无从消化的情况。放开牛羊,也是顺理成章。至于接下来,自然是多占地盘,多产粮食,多吃牛肉,把咱们的老百姓,喂养的身强体壮,健壮雄浑啊!”
朱元璋沉吟再三,“这事咱可以适当放开,但是绝对不许胡来。也不许这边有人饿得吃不饱肚子,那边却是大鱼大肉,这样绝对不行。”
张希孟点头,“其实主公也不用那么担心,臣只是一时胡思乱想,距离这一步还挺远呢!再有十年二十年的,发展不到的。”
老朱再三思忖,终于点了点头,“好吧,但愿咱能活着看到那一天。”
张希孟微微松了口气,想要劝说老朱,还挺不容易的。其实从儿子的信当中,张希孟已经很清楚意识到了,人口膨胀,必须往工商业转,不出意外,接下来各地的城市都会膨胀,人口越来越多,集中到城市。
这么多市民,自然需要相应的食品,肉类,畜牧业也要提上日程。
而且发展畜牧业,也能吸收很多劳动人口。
当然了,以现在土地的产出,绝对支撑不起来所有人吃肉……那能怎么办?自然是往外面发展啊!
张希孟是小心翼翼,一步一步,从各个方面下手,把庞大的人口,众多的年轻劳力,导向海外,解决眼前大明的最大危机。
只是一切还需要一个妥当的契机,彻底打开局面……就在张希孟筹划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朱棣突然兴冲冲赶来。
手里头还拿着一份捷报。
“张先生,张先生!蓝先生打了大胜仗了!”
张希孟一怔,蓝玉打赢了?这么快?
他急忙接过来,一看之下,忍不住哈哈大笑。
蓝玉这家伙采取的策略很简单,但也很有效,他没有援助高丽,任凭倭国兵马长驱直入,逼近汉城,随后蓝玉动员水师,在倭寇的后方登陆,切断了倭寇的归路。
大约有五万人,落入了蓝玉的包围圈,好大的一个饺子,就这么包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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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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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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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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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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