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同样不是贪污的,毕竟老李的儿子还在岭南,能够弄到些外快。
但是这钱和张希孟不一样,远不如人家稿费来的光明正大。
老李处在了捐与不捐的叠加状态……至于其他重臣,朱升不用说了,他是个穷鬼,只是靠着俸禄过日子,多余的钱也都买了书。
但是也有那么些有钱的,大家伙都摸不清楚,到底要怎么办才好。他们全都冒汗了。
张希孟的举动,属于打破了大家伙的平衡,你自己玩突然袭击,不告诉大家伙,你想怎么样?
还要不要混了?
这也就是张希孟,换成别人,就等着被大家伙排挤吧!
有的是小鞋给你穿。
只可惜,碰到了张希孟,尴尬的就变成他们了……好像,不对!还有个人,神色也有些尴尬,那就是坐在龙椅上的朱元璋!
他也没想到,张希孟一口气捐出来这么多。
咱只是让你意思一下,出点血就行,用不着掏空家底儿……而且你也知道,咱宫里也不宽裕。
“张先生,咱记得你的俸禄也不高,家里还有孩子要养,拿出这么多,不会影响生活吗?”
“不会!”
张希孟笑道:“陛下,其实臣过去一直疏于打理,臣刚刚才发现,名下的稿费有那么一点点多!臣除了捐赠西征将士之外,还打算拿出一些,给贫困学子捐赠教材。毕竟臣这些钱,多数都从书稿上来,取之于学生,还之于学生,也算是理所当然了。其余同僚怕是没有这个便利,也就不用跟臣一样了。”
听到这句话,大家伙简直如蒙大赦,还算你张相公有点良心,没有拉着大家伙一起下水。
李善长也松了口气,他只是把三十匹丝绸,提高到了五十匹,加了一些,有没有加太多,也算是咱老李的一份心意了。
其余诸臣,也大多如此。
这一下子,压力落到了朱元璋身上。
没错,别人都可以这样,唯独他不行啊!
身为天子,你都没有臣下捐赠得多,还有什么脸面?没办法,朱元璋只能咬着牙,来了个超级加倍。
别看朱元璋富有四海,可他能动的钱很少。每年宫里的花销,也都有严格限制。这还不是户部掐着,不愿意孝敬陛下。
而是朱元璋的自我要求,他不想胡乱花钱。
一旦开了恶例就不好了。
没有法子,老朱只能求马皇后帮忙,从她的私人产业拿出一点钱,算是把这个窟窿堵上。
这一次就这样了,如果下一次再来,朱元璋突然有种很不好的感觉……哪怕是天子,论起烧钱,好像也烧不过张希孟!
每年皇宫开销那么多,扣除后妃皇子的支出,能给老朱随便支用的钱,绝对不多。每到年节,宫里还有各种庆典要办,哪一次都要花费不菲。
可张希孟呢,他没啥花销不说,还每年进钱,从现在算起,每年十几万贯是跑不了,等宋史,元史,还有那些通行本历史读物发行出来,张希孟的收入还会暴涨。
尤其是字典一类的工具书,凡是读书人,人手一本。
那是多大的销售量?
张希孟一年赚几十万贯,也不是不可能。
真的那样,朱元璋掂量一下自己的荷包,算了吧,咱服了!
“身为朝臣,表达心意,理所当然。但这种事情,到底是尽心尽力就好,不必攀比数目,有条件的……愿意多捐赠,自然是好事。其余诸臣,量力而行,量力而行就好!”
张希孟的财富,都让老朱退避三舍了。
没办法,咱就是这么强悍!
经过了这一番努力,一共搜集了三万六千匹丝绸,送到了冯国胜的手里,随着他一起出发的,还有多达三千五百名女兵。
另外还有超过六千名女兵,在沿途等待,要一起加入这个队伍,共同向凉州前进。
招募女兵的时候,不免奇怪的议论。捐赠丝绸,也出现了一些小插曲……但是决定全力以赴,收复故土,却是大明的国家意志。
当一个新生的大国,彻彻底底动员起来,就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成的!
冯国胜在临行之前,又来了国史纪念馆,看望兄长,和画像聊了一阵,然后冯国胜毅然出发。
在教军场,数千名女兵,穿着明军特有的鲜红战袄,英姿飒爽,整齐排列。
这是一支前所未有的兵马,她们虽然在寻常人看来,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可事实上她们几乎都读过书,接受过三到五年的教育。
读书识字,她们还学了卫生条例,懂得紧急救护。
她们还会种种本事,天文历法,算学经商……方方面面,无所不有,此去凉州,她们可不是成为谁的附属品,也不是单纯去和将士组成家庭,扎下根基。
她们也是一群战士,是去改变凉州面貌,教会凉州女子,像京城一般梳头的战士!m.χIùmЬ.CǒM
所以在她们的队伍前面,也有一杆军旗,迎风飘扬。
“我们即将前往的目的地是凉州,那是一片我们曾经长期拥有,又失去了几百年的土地。”
张希孟站在女兵对外的前面,向她们讲述此行的意义。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拿下一块土地不难,可是要在这一块土地上,生根发芽,却是不容易。必须有稳固的家庭,能够生息繁衍,传递文明,生生不息,才能真正变为华夏疆土。”
“西汉通西域,唐朝设立安西都护府。我们的将士,曾经在西域之地,所向无敌,开疆拓土。但是他们只有男人,缺少女子,缺少能够传递文明的力量。”
“我还记得,第一首诗,第一个字,第一篇文章,都是家母教我的……”张希孟道:“一个合格优秀的母亲,教导子女,引导后代,让他们遵循正道,传递文明,绵延千秋百代。”
“所以说,你们此去,是功在华夏,利在千秋。是真正的大智大勇,大仁大德!”张希孟朗声道:“女兵们,将士们,大明朝,要感谢你们,子孙后代,也必然感激你们!”
这些女兵仰视着张希孟,她们也都知道,正是这一位坚持让女子读书,女人为官从军,彻底改变女人的地位。
如今能听到他的勉励,每个人都备受鼓舞,格外振奋。
她们也是大明的一份子,和男人没什么区别。
男人能在疆场立功,她们也一样能做到。
有志气的女子,不是要求被人当成金丝雀照顾。她们想要的也不是无休无止的优待。她们想的是男人能做到,我们也能做到。
生而为人,没有什么不同!
“全军出发!”
旗帜飘扬,女兵们迈着整齐的步伐,从应天出来,道路两旁,尽是见证这一幕的人群。
原来女儿家也可以如此慷慨激昂,原来英雄不分男女!
这一幕,深深刻在了人们的心中。
那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在遭受着强烈的冲击。
一种属于大明的骄傲,快速酝酿着。
随着这一次西征的队伍,还有数量众多的精品丝绸,甚至有御用之物。
为了将士们,大明朝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朱棣再一次随着同学们见证了历史,过去他知道西凉王冯国用是大明的英雄,父皇都称赞不已的名将。
现在他又多了一些认识,他开始钦佩那些不辞辛劳,离开家乡,前往凉州的女子。虽然是巾帼女儿,却做到了真正的不让须眉。
从这一天起,顽劣的朱棣,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书,往他的小脑袋里,塞进来各种各样的知识。
他虽然还有些朦胧模糊,但是想要做一个出色的征西大将军,率领这些国士英豪,显然不是现在的他能做到的。
朱棣在武学里寻找书籍,广泛阅读。
沉溺学习的朱棣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二哥三哥,已经集结了一百来人,准备给朱棣小刀剌屁股,让他开个大眼!
就凭你,还相当征西大将军,论起打仗,我们也不怕你!
这哥俩一商量,给朱棣摆了个十面埋伏。
分出十几个队伍,仔细排列,不给朱棣任何逃跑的机会。
然后朱樉和朱棡一起手拉手,来找朱棣。
令他们意外的是,朱棣没有跟他们争吵,反而是叫他们过来。
“二哥,你受封秦王,要去长安啊!”
朱樉怔了下,“怎么?四弟,你没事看书多累?咱们出去骑马吧!”
朱棡也不无蛊惑道:“是啊,四弟骑术那么好,也教教我们两个。”
只要你出去,就落到了我们的手上。
这俩人信心满满,可朱棣皱着眉头,“三哥,我正在研究父皇封咱们仨王爵的事情……我看了一下,你治下的百姓最多,足足是二哥的五倍,比起我和二哥加起来还多。”
朱棡眉头微皱,“多就多,有什么了不起的?”
朱棣却道:“你的百姓多,钱粮多,兵马就多。到时候二哥就要听你的了。”
“听我的?那不更好啊!”朱棡脱口而出。
可他没有注意到,朱樉的眼睛却瞪圆了,他怒冲冲道:“老四,我的封地在关中,人口比老三少那么多?”
朱棣眨巴了一下眼睛,“反正我看报纸上说,关中凋敝,千里无鸡鸣。山西之地倒是人口众多,比起北平还要多很多。”
朱樉劈手夺过报纸,认真看了两遍,突然冲着朱棡怒吼道:“你,你分我一半!”
朱棡愣住了,“二哥,咱们不是说好了,要来收拾老四的吗?你怎么欺负起我来了?”
“我不管,我的关中之地,就是不能比你的人少!”
好家伙,这哥俩迅速争吵起来,朱棣恨不得在旁边吹口哨,加油啊,一定要狠狠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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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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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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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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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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