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作者青史尽成灰>第四百零七章 张少师
  “臣在!”

  徐达应了一声,随即躬身听令,再无多言。

  朱元璋看着这位同乡兼爱将,沉吟须臾,这才道:“咱这些年攻城略地,开疆拓土,徐达广有战功,湖口大捷,火焚楼船上千,更是天下扬名,无人不知。如今咱要加封你为信国公,世袭罔替,兼任前军大都督,总制北伐诸军!”

  徐达悚然一惊,他这个信国公还肩负北伐职责,担子很重啊!

  “臣叩谢天恩!一定不辱使命,早日北伐中原,光复汉唐故地,扬我大明天威!”徐达朗声说道,人们熟悉徐达,是世袭的魏国公,其实在封魏国公之前,徐达已经受封信国公,

  后来信国公落到了汤和头上。谁是老朱心腹,一目了然。

  朱元璋十分满意,伸手拉起徐达,而后对众人道:“中书省由李相总领,门下省由张先生执掌,他们皆是当世大才,文治之事,咱并不担忧。但思及军务,却是纷纷扰扰,不得章法……咱左思右想,决定置五军都督府,以前军都督府驻扎扬州,总领北伐事宜,左军都督府驻扎江州,总司灭陈事宜,右军都督府驻扎镇江,对付张士诚,另外设中军都督府,

  宿卫应天,后军都督府,驻扎广州,负责岭南事宜,并且兼领水师,市舶司等等诸事”

  老朱一口气说完了军制的安排,并且将最重要的前军大都督交给了徐达,众人都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其实元末的官制,尤其是军制,是相当混乱的,各种各样的官制,都能领军,什么左丞,右丞,平章,御史…反正只要官够大,就能带兵打仗,似乎元廷也不明确区分文武。或者说元廷都到了风雨飘摇的时候,哪里还能在乎这么多?

  哪怕是一条狗,都拉上去平叛了,哪里还讲究什么规矩?

  不过仔细研究下,还能理出个大致的头绪,元廷不是发明了行省制吗?如果哪一处红巾规模大,战斗激烈,就调派大将,担任行省要职,总领平叛事宜。比如不久之前,察罕帖木儿就因为对付北伐军有功,进为陕西行省右丞兼陕西行台侍御史,同知河南行枢密院事。

  等于把陕西河南都交给了察罕帖木儿,任命文武,调拨粮饷民夫,组织大战,全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元廷这么干了,红巾军这边也是有样学样,比如毛贵就是山东行省平章,关铎就是辽阳行省平章,每个人都负责一片。。

  到了朱元璋这里,由于张希孟的倡导,始终把文武分开,武将这边,通常挂指挥使,

  都指挥使衔。

  如果负责一府一州,就是指挥使,负责一个方向,就是都指挥使,至于一些关隘县城,则是以千户领军。

  遇到了大的战事,就是朱元璋亲征。

  总体而言,运转还算良好,文武配合默契,并没有武将侵夺文官权力的问题。

  但是随着老朱登基,地盘越来越大,战事规模也越来越大,朱元璋肯定没法每一次都亲征,必须由大将负责领军。

  那这个大将该挂什么头衔?

  以行中书省统军吗?

  元廷和韩宋,已经试验过来。

  让武将节制一切,这就等于是制造军阀。

  元廷有察罕帖木儿和孛罗帖木儿,韩宋也有毛贵和关铎…只能说北方大区的匹配机制还是发挥稳定。

  反观朱元璋这边,自然是不能走已经证明错误的道路。

  朱元璋设立五军都督府,各领一方,类似于设立五个战区。

  前军最强,负责北伐,左军和右军分别对付陈友谅和张士诚。

  这三個大的集团军,属于三个拳头,主要负责挥出去打人。

  中军都督府则是护卫京城,宿卫天子,同时也是总的战略预备队。

  最有趣的是后军都督府,这个都督府被安排在了广州。

  不但远离应天不说,下面还有一支水师,又负责市舶司。

  水陆两军在手,还管着钱袋子。

  老朱这是准备干什么呢?

  “朱英!”

  混在诸将堆里,朱英一直笑呵呵,喜滋滋的,他倒是不觉得自己会得到什么,前面还有那么多前辈,战功也远在自己之上。

  论资排辈,也绝对轮不到自己。就算是有,那也是跑龙套的,无关紧要。

  人吗,最重要的就是心态。

  张希孟不在乎官爵,那是他超然物外。朱英不在乎爵位,那是他跟执掌大权的几个人,都极为亲密,干爹就不说了,干娘,大哥,他们能让自己吃亏吗?

  不能够啊!

  所以朱英很淡定。

  但是在这个关头,突然被干爹叫到,又被无数目光加身。朱英也蒙圈了,怎么回事?

  徐达刚封完,怎么就轮到我了?

  朱英完全傻了,旁边的李文忠怼了他一下,这小子才同手同脚,向前迈了一步,惹得张希孟直接翻白眼了。

  这孩子,出息不大啊!

  “千上位,臣在!”

  老朱看着这个干儿子,突然笑了,“朱英,你是咱最早收的义子,虽然是义子,但是也和亲子差不多少。今天咱就加分你为西平侯,征西将军,后军都督府大都督,总领岭南诸军事。”

  朱英听到这个任命,整个人都不好了,脑袋嗡嗡的。

  “干爹,我,我干不了啊!”

  “不许说干不了!”老朱呵斥道:“你是咱的儿子,不许给咱丢脸!”

  朱英哭了,“我,我是不想给干爹丢脸,可我,可我一点都不明白,打仗,治理地方,

  全都一窍不通…而且,而且我功劳太小,只怕会有赏罚不公的问题,还请上位收回成命。”

  “收不回来了!”

  老朱道:“朱英,你在浮梁州扛住了张定边的围攻,这是咱能赢得湖口大捷的关键……

  就凭这一战,给你个西平侯,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过你要想进位国公,世袭罔替,却是要更大的功劳才行。”

  朱元璋说完,对着其他淮西诸将道:“咱干儿子,这么安排,你们意下如何?”

  众人齐齐一怔,随即徐达带头,立刻道:“上位安排妥当,臣等心服口服。”

  老朱等于把话挑明了,这是咱儿子,功劳也有,不算太小,资历或许不行,年纪也有点小,你们都担待着,如果有什么不服气的,就冲着咱来!

  笑话,在这个时候,诸将谁敢多说一句?还想不想要封赏了?

  众人一副心悦诚服的模样,可苦坏了朱英,他是真的不清楚,要怎么经营广州…他四处观望,迫切求援,一双眼睛,正好落在了大哥张希孟身上,快来帮我吧!

  “咳咳!”

  张希孟不得已清了清嗓子,他是跟老朱讲过,要让朱英负责经略西南,把云南等地拿回来…但是张希孟也没有料到,老朱刚刚登基,立刻就兑现承诺,这个效率,足以让任何老板都汗颜了。

  “朱英,南下广州的目的是为了进军广西,乃至云南做准备…授予你水师,是为了联络黎族百姓,打通海上商路,寻找进军方案。至于在广州开市舶司,那是为了积蓄钱粮,

  获取更多的物资。另外广州商贸繁荣,和海外夷商多有往来,获取物资,通过赣江航路,

  送到应天,这也是补充大明财源。”

  “再有,江西人口众多,推行均田之后,有多余的百姓,就要迁居岭南之地。再有一些大族抗拒皇命,需要拆分迁居,岭南也是不错的地点。总而言之,你此去岭南,需要干的事情不少,这回听明白了吗?”

  朱英怔了怔,苦兮兮道:“明白是明白了,可,可我一样不会啊!”

  张希孟冷哼一声,“就因为不会,才好一点点学。你在岭南,要有想象力,要拿出一些迥然不同的东西来。那里是一片白纸,人口又少,还远离应天。你放手去做,把你少年营的那些人都带过去,拿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气势,折腾出一番事业来。主公收养你这么多年,你小子也不要只是胡闹,该替主公分忧了。”

  这一番话说完,如果说刚刚诸将还只是嘴上服气,心里头别扭,但是此时此刻,全都消停了。

  岭南这个活儿,还真就是朱英能干!

  你说岭南那边,菜鸡互啄,没什么像样对手,但是单纯派个文官过去,肯定不行。

  派一员大将过去?

  毫无疑问,要大权统揽,乾纲独断。

  可问题是天高皇帝远,谁有把握不犯错?

  以朱元璋的治国风格,谁去了都要战战兢兢,生怕会掉脑袋。

  让朱英去,这小子倒不是不会犯错,而是他犯错根本不用怕!

  无论如何,朱元璋不会觉得干儿子背叛自己,只要皇帝不怀疑,事情就没了大半。妹说就是零卡了属于是。

  而剩下的一半,就是如何处理岭南的事情了。m.xiumb.com

  而这一半,正是张希孟的专长!

  试问除了朱英,谁能让张相公全力以赴,毫不吝惜,鼎力相助?

  谁有这么大的一张脸?

  没有!

  真的没有!

  而李善长等人还意识到了另一层意思,朱元封赏朱英,其实是赏张希孟!老朱不好让张希孟排在最前面,就用这种方式,补偿了张希孟。

  相比起你李善长,张希孟的口袋里还揣着一个岭南呢!

  “张先生!”朱元璋动容道:“先生辅国有功,咱承蒙先生教诲,才有今日。先生之德,

  堪比吕望,偏偏先生又是山东人,可为齐国公,授少师衔,赐蟒服!”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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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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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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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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