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第一臣作者青史尽成灰>第三百零六章 册封
  张希孟一身大红官服,鲜艳如血,头上梁冠熠熠生辉,腰上束着玉带,细腻温润,立身风中,背后岳王坟墓,面前万千军民。

  一篇祭文下来,抑扬顿挫,掷地有声!

  历代文人,无不渴望的人生巅峰,竟然被这个不到二十的年轻人给轻易做到了。

  衣带飘扬,神采奕奕的张希孟,简直成了几乎所有文人的偶像。

  实在是没办法不羡慕。

  要知道文人一直希望的是成为帝王师,教导出一位圣君雄主,以帝王师的名义,记载在史册里,那可是比自己当皇帝,还要让人激动的事情。

  生当太傅,死谥文正,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对于张希孟来说,这已经不算什么了。

  他不只是教导出一位极其出色的君王,甚至还开启了一个时代。

  有关前面两起两落的论述,就足以引领千年大势……夏商周三代,采用分封之法,扩充疆土,打造出华夏根基。

  秦汉隋唐,采用大一统,探索治理华夏的方式。

  这就是过去的三千年历史。

  至于夏朝之前的时期,或许也可以归纳进来,但是在这个时候,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张希孟着落在第三次兴起,也就是说,他们不是要建立一个新的王朝那么简单,而是要开启一个长达一两千年的新时代。

  为接下来华夏更上一层楼,探索道路。

  未来要怎么治国,第三次兴起,需要什么条件……这些还都是未知,张希孟在祭文当中也仅仅提到了依循民意,君臣同德,更具体的部分,他并没有说。留出来的空间,就是日后补充的。

  其实只要接受了这个观点,很多东西都会顺理成章,比如开海,比如工商,比如科学技术……全都可以归纳到第三次兴起的大时代之下,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虽然大明朝尚未建立,但是张希孟凭着一己之力,已经把这个王朝提高到了无与伦比的高度,与日月争辉,同天地不朽!

  “张子如今可为圣人矣!

  宋濂仰视着张希孟,眼中竟然有泪花涌动,苍天不负,大地厚德,方有如此俊杰人物啊!

  到此为止,至少朱元璋手下的文臣已经彻底抛弃了对元廷的介怀,不会再有什么二臣贼子的纠结。

  而且张希孟巧妙的划分方法,等于把两汉儒家,天人感应,程朱理学这一套东西,划入了秦汉隋唐的兴衰轮回。

  说穿了,这些都是旧时代的东西,用不着再束手束脚,只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即可。

  这样一来,前面许多的冲突,也都化解掉了。

  有了这一套东西在,彻底保证了新建立的国家,万象更新,一扫颓唐……道理说通了,气才能壮!

  有人也说过,天子者,兵强马壮者为之。

  似乎道统合法性不是那么重要。

  其实不然,包括程朱理学,三纲五常,各种规范,解决的是统治成本的问题,为什么说能马上打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

  就是这个道理!

  只是单纯靠着武力统治,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为什么儒家能绵延两千年,一直被官方奉为显学?

  就是因为儒家能有效降低统治成本,实现长治久安。

  如果没有新的理论取代儒家,不管怎么挑战儒家,如何改革理学,早晚有一天,包容四海的儒家,还是能够把这些挑战的理论,消化吸收,改头换面,重新变成儒家的一部分。这

  这就是历史的惯性。

  而张希孟的这篇祭文,这次针对历史的重新阐释,几乎断绝了理学借尸还魂的可能,自此之后,儒家恐怕只能成为一门修身养性的学问,再也没法成为官学显学。

  总而言之,这篇文章做得够大,格局够高,究竟会产生多大影响,还要看后续的反馈,但是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自此之后,张子的地位,彻底超越朱子!

  竟然有那么一点立地成圣的架势了。

  尤其是那些年轻的读书人,有人双眼炽热,死死盯着张希孟,有人不敢仰视,只能低下头,仿佛张希孟的背后挂着光环,足以晃瞎人的眼睛似的。

  朱元璋脸上含笑,十分满意。

  要让他来,那是绝对没有这个效果的。

  毕竟就算朱元璋再好学,也写不出这种程度的文章,谁都知道有人捉刀代笔,读起来最多得到些掌声罢了。

  唯独张希孟,天时地利人和,灌注在他的身上,适时站出来,当众宣读……手握日月,站在潮头,傲视古今,引领风潮!

  一句话,大势已成!

  在场的人,能领会到此篇文章威力两三成的人,已经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

  诸如方国珍之流,更是糊里糊涂,听不明白。

  但是没关系,至少这个气势就让老方胆战心惊。

  不就是个吴王吗?

  怎么弄得比当了皇帝还霸气热闹?

  朱元璋真有点东西啊!

  他手下这个年轻的文臣就很厉害,说话一套一套的,太有文化了。

  方国珍前面还略有迟疑,觉得老朱封他越王,虽然让人怦然心动,但毕竟不是皇帝加封,差着那么点意思。

  但是到了这一刻,他再也不迟疑了。

  什么大都天子?

  狗屁!

  咱眼中只有一个太阳!

  果然,就在张希孟宣读祭文之后,快步走向朱元璋,朱元璋竟然也主动向前,迎了两步。

  “辛苦先生了!”

  张希孟微微一怔,心里暖烘烘的,随即急忙深深一躬。

  “请主公祭祀先贤,即吴王之位!”

  老朱点头。

  他迈步昂然而上……张希孟讲的是吴王的法统来源,讲的是立国的根本,属于非常高大上的东西。

  到了老朱这里,就务实多了。

  他首先给岳飞进香,上祭品,肯定岳飞之功,表明恢复中原,驱逐胡虏之志。

  随即朱元璋正式宣布,继承吴王之位。

  至此为止,老朱正式登上王位,君临一方。m.xiumb.com

  然后在岳飞墓前的事情就结束了,返回杭州衙门,临时王府……这一次老朱先进去,更换吴王的蟒袍,九旒冕,换上新的行头。

  顺带还要休息一会儿,接下来就是正式升殿,以吴王身份,开始处理政务了。

  什么封赏功臣,除故布新,都要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宣布。

  所幸大家伙也能休息一会儿,因此人们在大殿之上,三三两两,畅快聊着。

  包括在张希孟身边,李善长,朱升,宋濂,几个人还在回味文章,对张希孟也不无溢美之词。

  眼见的一片其乐融融,方国珍突然走到了张士信和陈海的面前,咳嗽了一声,这俩人都不由得仰起头。

  他们一个是张士诚的兄弟,一个是陈友定的儿子,都是摄于老朱威风,不得不来的。

  面对此时趾高气扬的方国珍,着实不能理解。

  难道你怕朱元璋仗势欺人?

  “你们两位或许还不知道吧?俺已经接受吴王册封,贵为越王之位……我劝你们两方,也该识时务,张士诚不是去了太尉之号吗?不如也接受吴王册封,连我都能当越王,张士诚的待遇肯定比我好多了……还有陈海,你爹到现在还是向大元称臣,每年搜刮几十万石粮食,送去大都,供奉昏君,这事太不应该了!既然本王接受了吴王册封,就要为驱逐胡虏的大业做事。如果你们还继续运粮,少不得就要扣下来,请吴王定夺!”

  他这一番话,弄得这俩人都目瞪口呆?什么意思?

  方国珍接受了朱元璋的册封,还成了朱元璋的急先锋,跟我们瞪眼睛?

  唇亡齿寒,你懂不懂?

  张士信把眼珠子一瞪,“方国珍,你来大呼小叫,莫非你能代表吴王,这就是待客之道?”

  方国珍嘿嘿一笑,“我自然是没资格代表吴王,只是说说心里话罢了。天下英雄并起,豪杰争锋,我不佩服别人,就佩服吴王。别的事情我也不说了,反正陈海,告诉你爹陈友定,他要是不跟元廷一刀两断,我就出兵,封锁福州,你放心,我说到做到!”

  陈海的脸跟黑锅底儿似的,切齿咬牙,恨不得撕了方国珍。

  可就在这时候,朱元璋出来了,他没有说别的,先是让孙炎宣读旨意,册封方国珍越王,随即赐下一整套的行头。

  方国珍被人引到旁边,不多时,他也头戴九旒冕,身着蟒龙袍,昂首阔步走了出来。

  虽然方国珍的穿戴在细微处,和朱元璋有点差距,但谁都要承认,这位的确一跃成为了尊贵的王爷,麻雀变凤凰了。

  还是二八大杠的凤凰,又高又硬!

  “吴王在上,臣叩谢洪恩!”

  方国珍大礼参拜之后,就对朱元璋道:“吴王,既然要驱逐胡虏,那在这个大殿上,怎么还能允许元朝的贼臣耀武扬威?我愿意请旨,率领三百战船,攻击福州。请吴王派遣一支兵马,进入八闽之地,水陆并进,先灭了陈友定!”

  这几句说完,陈海已经被吓得浑身颤抖,脸色惨白……一个朱元璋就不是他能对付的,现在又来了一个方国珍,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可偏偏又不能认怂,要是让方国珍吓到了,那就没好日子了。

  正在这时候,朱元璋轻咳了一声,“越王说得有理,但是昔日你也是元廷之臣,咱们总要给人一个机会。”

  朱元璋看了看陈海,脸上含笑,“咱想过了,打算册封令尊为福王,邀请他共同携手,实现驱逐胡虏的大业。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接受?”

  老朱不待陈海回答,又问张士信道:“咱也打算加封你兄长为怀王,从今往后,守望互助,一同抗元,你们意下如何?”

  朱元璋虽然是商量的口气,但是这俩人都不是傻瓜,人家已经摆明了车马炮,接受册封,你们是咱承认的王爷,要是不接受,立刻方国珍就会充当急先锋,朱元璋的大军也会随之而来。

  好一个霸道的吴王!

  算你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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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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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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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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