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总觉得,这件事,多少跟孟云雅有些关系。
就在这时,一道清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小星,怎么了?”
夏遥星一回头,就看见了贺忱那张俊逸的脸,他的眼眸深邃,好像盛着一汪星海,正一瞬不瞬的盯着她。
因为夏遥星回头太快,以至于她没有看见身边人瞬间变化的眼神。
她张了张嘴,正想问贺忱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可还没发出声音,她身后的人却先声夺人:“贺先生,您今天回来这么早啊,好难得啊。”
明明声音还是那个声音,笑容还是那个笑容,可是钻到夏遥星的耳朵里,却莫名的多了一丝甜味。
她斜眼看向孟云雅,明艳美丽的大美人,笑容温柔明丽,像春天盛开的娇艳花朵,摄人心魄。
被夏遥星打量着,孟云雅的脸色也没有丝毫改变,气氛一时有些怪怪的。
好在贺忱连看都没看她一眼,目光始终落在夏遥星身上,看出她刚才有话要说,便轻声问道:“你刚才不是有话想跟我说吗?想说什么?”Χiυmъ.cοΜ
夏遥星收回视线,压下心里那点怪异的微妙感,抿了抿唇,总不好说,她想说的,已经被孟云雅说了吧,贺忱没回答孟云雅,要是她再问一次,总有点当着面打人脸的意思。
虽然她现在对孟云雅有了一点点怀疑,但那点怀疑却没有证据,总不能直接撕破脸,万一是自己误会了,岂不是太伤人了。
她没说话,娇嫩的双唇轻抿着,比之前大了一圈的脸上,气色并不佳,以往莹白的小脸也有点暗沉。
贺忱倒不是特别在意夏遥星的外貌,他喜欢的是这个女孩,不管她变成什么样,他都喜欢。
见心爱的女孩脸色这么差,心情似乎也不好,贺忱的心揪了一下,也不顾还有外人在场,就伸手将夏遥星拉进了自己的怀里,抬手就抚上了她肉肉的小脸,担忧道:“怎么了?是出什么事了吗?怎么看起来不太开心啊?”
这次依然没等夏遥星回答,孟云雅率先开了口:“其实也没什么,主要是小星觉得自己最近长肉了,所以心情不好,刚才正和我聊这个事呢,我倒是觉得,小星以前太瘦了,长点肉也挺好看的,女孩子嘛,还是不要太瘦比较好,现在好多女孩都为自己的容貌焦虑,过于在意自己的外貌,我觉得这样不可取,贺先生,您说我说的对吗?”
她这话听着就很有意思了,像是在替夏遥星解释她不开心的原因,顺便夸奖她一波,可这话里却隐隐给夏遥星贴上了过于在意外貌的标签。
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在意自己的外貌,可是如果所有的精力,全都放在外貌上,只知道看脸,难免会有人觉得肤浅。
别人怎么想不知道,但是孟云雅的确是认为,像贺忱这样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绝对不会看上一个只会看脸的女人。
从第一眼见到贺忱起,孟云雅就喜欢上了这个男人,她曾经对这个男人有所耳闻,却不曾见过。
贺忱和其他商界名人不一样,他从不接受杂志采访,也不上电视,所以除了混商圈的,基本上都没见过他的脸。
孟云雅曾有幸在一次朋友邀请的宴会上,见过一次,惊为天人,只可惜,以她的身份地位,却是连接近的机会都没有。
或许是老天爷看她可怜,怜她一片痴心,竟然给了她这样一个接近心上人的机会。
当她得知自己要进贺家工作时,孟云雅那边晚上兴奋的睡不着,大半夜的起来掏衣柜,将自己所有喜欢的衣服,全都拿了出来,一直不停的在镜子面前试,就为了让贺忱眼前一亮。
她挑选了三个小时,总算选出了一套自己最满意的衣服,她满怀欣喜的抱着衣服入睡,哪怕只睡了三四个小时,第二天依然精神熠熠的去了贺家。
可是到了贺家,她却没有见到自己的心上人,只见到了一个脸上缠着绷带的女孩,女孩的半张脸全都被白色的绷带盖住,只露出了姣好的半边脸,一双眼睛清澈明亮,水润干净,像林间迷失的小鹿一样,惹人怜爱。
她见女孩年纪小,不过十六七的模样,还以为是贺忱的妹妹,她对贺忱的了解不多,只知道贺忱是独子,所以她想这个女孩,应该是贺忱亲戚家的孩子,表妹或是堂妹这一类的。
当天,是云笙亲自带她到的贺家,然后向她介绍了夏遥星。
在听到名字时,孟云雅还诧异了一下,原来这个女孩不姓贺,想来应该是贺忱母亲那边的亲戚吧。
可是,贺忱母亲那边的亲戚,为什么会住在贺家?
很快,她就知道了答案,这位看起来不过十几岁的姑娘,竟然是贺忱的女朋友。
在听到这个消息时,孟云雅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那个清风霁月的男人,怎么可能看上一个小女孩,而且还是一个脸上缠着绷带的女孩。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不管她信不信,这个看起来像还没成年的女孩,的的确确是贺忱的女朋友,贺家的人都知道。
孟云雅在那一刻的心情,即酸又妒,好像吃了一大把酸枣一样,涩得她嘴巴发麻,心尖发疼。
她用了极大的意志力,才没让自己失态,笑着向女孩伸出了手。
女孩眨巴着她双润的大眼睛,笑容开朗的与她握了手,明亮的双眼和开怀的笑容,却极为刺眼,让孟云雅第一时间就产生了‘她是不是就是用这种虚伪的笑容欺骗了贺忱’这种想法。
在来的路上,云笙已经向她介绍了她的工作内容,只是她太兴奋了,以为自己马上就要见到贺忱了,所以忽略了一些东西。
这会儿见到夏遥星,她才知道,原来她来贺家,不是因为贺忱,而是被请来专门照顾这个女孩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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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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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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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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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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