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洪荒第一鸦一叶金>第四百三十一章 三万年
  时光悠悠,一晃就是三万年。

  玉京山的主人,又醒了。

  他沉默的看向西方,那座已经尘封了三万年的魔宫。

  魔宫永恒不动,仿佛亘古存在!

  每次鸿钧醒来,第一时间都会看向那座魔宫,而且一看就是很久。

  不止是他,东方的老祖都是这样。

  三万年不出,他们的压力却越来越大!

  而且他们也习惯了,每隔一段时间就睁开眼睛,看一眼。

  仿佛只有看一眼,他们才能心安。

  他动与不动,都重重压在他们心上。

  尤其是和他恩怨最深最古老的几位。

  即便他们伤势早已恢复,修为又有精进。

  但,那又如何?

  他们不认为他们能赶上他,更不要说超越!

  便是东方第一人鸿钧,九幽第一人幽梦也不敢说这样的大话。

  鸿钧的大道精进自不用说,幽梦也在不久前突破到了九重天。

  老一辈的老祖纷纷进入了八重天。

  西方的盘王弑神,东方白虎祖王。

  当然也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颠倒老祖,还在七重天后期徘徊,连巅峰都没达到。

  因为他失去了,也错过了太多!

  而和他共用一个名字的少年,接连破境,已经和他进入了同一大境界,七重天。

  他进境缓慢,有一半原因,是因为这个少年。

  而少年毫无阻碍的快速破境,又和他有关!

  他的一切都被分去了一半!

  少年在追上他之前,都不会有什么障碍。

  即便颠倒老祖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挫其骨扬其灰……

  但也不敢去西方。

  不要说他,就是鸿钧也不敢去。

  西方对旁人或许无碍,对他们却绝对是求死之地!

  他们实在想不出吴天不杀他们的理由。

  即便他已经三万年没有一点动静。

  但谁也不敢去试探。

  三万年里,老一辈在精进,新一代,进境更快!

  东方的东王公西王母齐齐突破,顺风顺水进入了七重天,并且势头不减,顺理成章突破初期,接着是中期,现在已经进入了后期,隐隐有超越颠倒老祖,成为东方第四人,第五人的架势。

  他们如旭日东升,而颠倒老祖仿佛已经日薄西山。

  一代新人换旧人,在颠倒老祖身上已经初见端倪。

  在道魔时代结束以后,老祖时代并没有落幕,但也显得暮气沉沉。

  洪荒,到了后老祖时代。

  而东方的东王公西王母时代,似乎是一個过渡时代,承前启后,是旧时代向新时代平稳过渡的一个时代。

  一个个老祖都淡出了众生的视野。

  女娲突破到了七重天。

  老子、元始、通天,突破到了七重天。

  接引,准提,帝释天,也突破到了七重天。

  还有一个人,来往于洪荒和混沌之间,默默无闻。

  也突破到了七重天!

  龙力小白,也突破了自身极限,进入了五重天。

  其中的艰难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后天生灵一旦到了自身的跟脚极限,想向前迈出一步,那是千难万难!

  比渡过四重化形雷劫无限接近十死无生还难。

  后天生灵的根基底蕴太薄!

  没有经历过那个天地初开漫长岁月的沉淀和积累。

  先天缺失,后天难补,要补太难!

  机缘、契机、毅力,缺一不可。

  小白龙力,算是都赶上了。

  而黄金力士,则是个例外。

  后天之中,他的血脉属第一。

  玄黄血脉。

  要超过小白和龙力这两个祖王祖龙血脉!

  虽是后天,却堪比先天!

  而且底蕴深厚也不下于任何先天生灵。

  他是吴天的杰作。

  是生灵,也是灵宝!

  并且他的证道路,堂堂正正,光明远大,要超过绝大多数先天之灵。

  所以他是个异类,也是个例外。

  出生虽晚,却已是洪荒的顶流存在。

  就是大荒雷泽的主人都要羡慕。

  大荒雷泽的主人创造了雷神一族。

  堪堪突破七重天。

  算是赶上了老祖时代的末班车。

  他被吴天杀了三次,比颠倒老祖还惨!

  从一代老祖一直杀到了如今这般境况。

  他是算把能错过的和不能错过的都错过了。

  一出来,就被杀到沉眠,一出来,就被杀到沉眠!

  整个洪荒,不管是死去的,还是活着的,都没有比他更惨。

  明明是一流的存在,却被杀到了末流!

  这还是他改过从新,臣服的结果。

  整个洪荒,都没有比他更悲惨的老祖了。

  好吧,现在也没有人把他当老祖了。

  包括他自己,实在是整个老祖时代,他都是死过来的。

  寥寥几次发出声音,都是临死前的怒吼咆哮和愤怒不甘!

  他自己想想都脸红。

  老祖时代,至今,已经十二万年了。

  贯穿了主神时代,乱古时代,道魔时代,到了现在的东方东王公西王母时代,西方霸主时代。

  西方霸主当然不止一个,有大有小,而且很多,超级霸主,就有七个。

  雷神当然也算,不过是排在末位。

  就是吉婆娑,都排在他的大荒雷泽之上。

  须弥山,忉利天,就更不用说。

  弑神地,十万大山,更高一筹。

  魔罗福地,更是禁忌一样的存在。

  中土青桑地,西边月光世界。

  摩罗河,梧桐林,麒麟山,狮子原,蝶谷,蚁巢……都是底蕴深厚,不可招惹的存在。琇書蛧

  还有那只朱雀,那只大鹏,那棵杨柳,那只蝉……都是大凶!

  脾气都极不好。

  极北大荒,现在的大洋,那只老乌龟也不好惹。

  西方,经过血的洗礼之后,现在存活下来,雄踞一方的,没有一个好惹的。

  就是那匹人畜无害,爱喝酒的白马,也曾踏死过大能!

  还有那个飘荡了无数岁月的竹筏,也没人敢上。

  上去的人,都没下来过。

  另外还有天魔天,夜魔天,神魔岭,人魔地,地魔域。

  最可怕的是神出鬼没的心魔界,以及以神魂为食的幽魂界!

  西方,绝对危险!

  就是帝释天也有很多地方忌惮。

  天鹅湖的主人,美丽高洁!

  但那只癞蛤蟆,现在的金蟾却不许旁人多看她一眼。

  敢多看她一眼的,都被他吞了。

  所以天鹅湖,也成了一处禁地。

  未名湖的螃蟹更霸道,方圆百万里不许人踏足一步。

  那座高山,那棵青松,那只白鹤,也无人扰其清净。

  那棵金苹果树下,埋骨无数。

  周围势力,对黄金苹果树的争夺,一直就没停过。

  还有外来势力,强龙和地头蛇之间的争斗!

  金苹果树一动不动,却是杀戮中心。

  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流的血更多。

  金苹果笑得灿烂。

  她其实已是大罗金仙四重天。

  很恐怖的一个存在。

  只是她从不出手,也不杀人。

  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罢了。

  当然,不包括那些避她如蛇蝎的黄金家族族长。

  他们往往会告诫家中子弟,都离她远些。

  慢慢,金苹果诱人,也成了一处禁地。

  不过,也只是对一些知根知底的人而言。

  至于慕名而来,一看到,就移不开眼的,生出贪念的。

  都会在这里流干最后一滴血!

  当然也有得到金苹果,修为突飞猛进的!

  不过,都是少数。

  那片竹林则截然相反。

  是一处清静之地。

  有人在其中听了一夜风雨声,悟道破境。

  也有人领悟术法,悟得了神通。

  竹林成了一处悟道圣地。

  当然,也要凭机缘。

  不是人人如此。

  所以,每年来碰机缘的人不少。

  也不是没有人想砍些竹子回去的,却没人砍得动。

  能砍得动的,都知道这片竹林的来历,没人敢砍。

  就像那棵金苹果树一样,能动她的,都不会伸手。

  比如须弥山那两位,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实他们,早就对她不喜了。

  认为她是祸害之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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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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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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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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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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