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宴会之前,朝堂商议之时,臣子们就已经给出了三种办法。

  其一:化胡为汉。突厥人是迫于武力才不得已归顺大唐,倘若大唐国力衰退,他们必然会反叛,所以,应当将突厥人分散安置在内地各州县,强制他们以唐人的生活习性生存,改其风俗,弃牧务农,使他们渐渐与唐人无异。

  其二:便是李世民现今准备采用的羁縻州政策,把突厥人安排在北方边境,成为对外的屏障。m.xiumb.com

  其三,胡汉分离。还是让突厥人回到北方故地,但是要分而治之,部落首领由大唐任命,各部落划好边界,禁止相互吞并,同时,以严格的规章制度监管他们。

  已经被点名了,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几人对视一眼,也只能站出来。

  长孙无忌斟酌着说:“陛下,山鬼提到突厥反叛是因为羁縻州,臣认为,这是必然会发生的。”

  李世民眼眸微动,“何意?”

  长孙无忌道:“陛下设立羁縻州,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大唐子民的伤损,让突厥人去守卫边境。”

  李世民微微颔首,“不错。”

  长孙无忌叹息:“陛下,十年二十年尚可行,整整五十五年……陛下又是锐意进取之辈,说不准皇子也是随了父,这个中消耗,恐怕突厥人早有怨言。”

  房玄龄也叹道:“蝼蚁尚且贪生,何况人乎?”

  杜如晦冷声道:“突厥人不去作为屏障,那用血肉填上去的,就是大唐的士卒了。”

  来小朝会的,还有不少武将,此刻有一个算一个都在点头。

  突厥人属于外族,是让他们顶在前面,使唐人活下来,还是让唐军守卫边境,有所伤亡。这群大唐武将闭着眼睛都知道该怎么选。

  房玄龄道:“克明,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如此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国力强时,突厥人自然只能忍着不满意,可当国力弱小后,他们便会反咬一口。彼时本就内忧外患了,再加上一个反叛的突厥,便是雪上加霜。若能避免,总是幸事。”

  李世民也道:“朕与玄龄所想相似。”

  所以,他们陛下是既想要让突厥人守卫边疆,又想让突厥人不叛变?

  臣子就是要给君王分忧的,在场的朝臣便开始勉力动起了脑筋。

  满殿寂静,暂时无人应答。

  李世民也在垂眸思索,有时拧眉,有时拿笔杆轻轻敲击桌子,又有时似乎听到他轻轻叹了一声,拿起笔似乎想要写什么,停顿良久,笔尖在白纸上晕出大大的墨点,却没有写出哪怕一个大字。

  忽然,有人动了一下。全场人都看了过去。

  李世民不由出声,对那人道:“君集,可是有甚妙计?”

  被他呼唤的人名为侯君集,是一名武将。

  他点了点头,“臣是有个想法。”

  李世民立刻追问:“是什么?”

  侯君集道:“不若去问问山鬼,兴许后世已经想出了解决的办法?”

  李世民流露了些许失望之色。

  房玄龄忙道:“不可!”

  侯君集:“为什么不可以,是怕祂不告知吗?不去问一问怎么知道祂一定不会说?”

  房玄龄:“并非如此。侯将军,我们能从山鬼那处得知东突厥未来还会反叛,已是幸事,怎能再去烦扰?何况,有什么难题都去求助山鬼,倘使哪一日山鬼离开大唐,再有困境,我等又该如何是好?”

  李世民对心腹素来爱重,此刻也没有对侯君集指责什么,生怕他难堪,便仅是轻轻点头,同意房玄龄的想法。

  侯君集说了一句:“是我失言了。”尴尬地垂下眼眸,没多看旁人一眼。

  “我想到了!”程知节抬高了声音,得意地环视一圈,美得他像一只准备展示尾羽的孔雀。

  李世民道:“义贞快说!”

  程知节挺了挺胸膛:“你们都是聪明人,我老程,武夫一个!但是武夫也有武夫的办法!”

  长孙无忌不由讶异地看向他,“武夫的办法?你想到了什么办法?”

  程知节嘿嘿笑:“我会找人,对着他抄。”

  “人?什么人?”

  程知节眼中有着嘚瑟,一字一顿,认真道:“冠军侯,霍去病。”

  嚯!这可是个大名人!

  在场人没有不认识霍去病的,可……

  “冠军侯和我们头疼的难题有什么关联?”

  “他能让匈奴服他啊!”程知节说,“陛下不是希望可以驱使异族,还能让他们心甘情愿吗?冠军侯麾下便有不少匈奴人,什么高不识、复陆支、伊即靬……都是匈奴的王!都跟着他建功立业,心甘情愿为他带路,为他打匈奴,最后还在大汉封侯了!”

  换了一口气,程知节继续往下说:“生活在草原上的异族都非常慕强,就像狼群,只有强壮的头狼才能带领他们一次次捕猎成功,逃脱强敌,匈奴是这样,突厥人也是这人。”

  “陛下,我等可以仿照汉朝,由统帅带领唐人与突厥人征战四方,有功的突厥人如实按照军功赏赐。既有头狼的威慑,又有肥肉的引诱,还怕他们不忠?”

  也就是……用人格魅力征服,用高官厚禄引诱。

  倒不失为一个办法。

  杜如晦道:“若是如此,那些突厥人,是忠于将领,还是忠于陛下?”

  程知节默然。

  就像那些匈奴,他们是臣服于冠军侯霍去病,还是汉武帝刘彻,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幸好,他提出这个办法之前,就想到了杜如晦的问题。

  程知节望向李世民。

  会不会介意此事,还得看他们陛下的想法。

  其他人也看向了李世民。

  李世民笑了起来,“难道朕还怕这个?”

  其他人也笑了。

  是啊,他们陛下自己就能上马打仗,谁敢谋反,哪怕朝廷无将可用,他们陛下自己点了兵就能冲阵,怕什么。

  杜如晦还是忧心忡忡:“此计只能用一代人,下一代,如何能保证可以出现能够令突厥人心服口服的将领?何况,陛下是马上皇帝,下一位……可没有陛下的本事。”

  这次不是程知节回复了,而是长孙无忌,他笑道:“克明一叶障目了。先稳住这一代,下一代可以从小教导他们忠君爱国的思想,再加上他们父辈为护佑大唐南征北战,耳熏目染下,便可使其化胡为汉。”

  杜如晦听懂了长孙无忌话里的意思,“你还是支持将突厥人迁进境内?”

  要化胡为汉,让他们生活在草原上,一直记得自己和唐人的不同可不行。

  长孙无忌点头,道:“突厥投降了四十万人,大唐共有一千五百一十一个县,约莫每个县分两百六十五人,不到三百人,起不来风浪。”

  他想了想,又道:“主要是,三个法子都没办法保证大唐国力衰退后,突厥人不会反叛,而化胡为汉,使他们从心底认同自己是唐人,是相对而言,比较安全的办法。”

  杜如晦道:“那漠南谁来占领?便舍弃不要?我们如今人口才二百三十一万户,哪里迁得动人去住漠南?”

  “我……”李世民发出感慨,用的是“我”而非“朕”,便不是以皇帝的身份和心腹们说话,“我真羡慕隋炀帝啊。”

  其他人:???

  怎么突然说到隋炀帝杨广了?

  李世民语气充满了羡慕:“他阿耶真好,给他留下了八百七十万户的人口,还有一个丰盈的国库。”

  虽然都被败光了,人口也败到只有两百多万户了,但是,杨广曾经拥有过啊!

  他都没试过拥有底气那么足的国库和人口,是什么滋味。

  想、要!

  作者有话要说:二凤:想要!

  蝼蚁尚且贪生

  荐福碑元

  我感觉这句话是有一定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就在文里让它提前了

  关于东突厥人口:

  突厥默啜还漠北,拥兵四十万

  资治通鉴

  这是武则天那时候了

  诏议安边之术。朝士多言突厥恃强,扰乱中国,为日久矣。今天实丧之,穷来归我,本非慕义之心。因其归命,分其种落,俘之河南兗、豫之地,散居州县,各使耕织,百万胡虏可得化为百姓,则中国有加户之利,塞北可常空矣。

  旧唐书

  这是太宗刚灭国突厥的时候

  百万胡虏这个……看看就好了。

  然后,东突厥渭水之盟有二十万兵马。

  武则天时期,回到漠北的突厥可以拥兵四十万。

  所以,我就算太宗时期,东突厥人口有四十万人吧。因为从太宗时期到武周时期,突厥人口应该有增长。所以,就私设太宗时期,突厥的兵其余人口,有四十万。

  贞观元年的数据找不到,贞观十三年的就有:全国有358州府、1511县。

  四十万人,平摊下来,每个县是264265人。

  唐朝分为上中下三县

  武德年间以5000户以上为等,2000户以上为中等,1000户以下为下等。

  每个县均摊不到300的突厥人,应该没问题?

  高不识:匈奴句王

  复陆支:匈奴因淳王

  伊即靬:匈奴楼专王

  霍去病,是我少数佩服的历史人物之一。

  把匈奴人收在麾下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能让匈奴人给他带路,心甘情愿臣服他,帮他打匈奴!

  校尉句王高不识,从骠骑将军捕呼于屠王王子以下十一人,捕虏千七百六十八人,以千一百户封不识为宜冠侯。

  史记

  故归义因淳王复陆支、楼专王伊即靬皆从骠骑将军有功,以千三百户封复陆支为壮侯,以千八百户封伊即靬为众利侯。

  史记

  二凤……也挺受异族爱戴的。

  下面是二凤死后的场景

  四夷之人入仕于朝及来朝贡者数百人,闻丧皆恸哭,剪发、面、割耳,流血洒地。

  资治通鉴

  翻译:四方各部族在朝做官及来朝进贡的几百人,听说太宗死了,都失声痛哭,剪头发、用刀划脸、割耳朵等,流血满地。

  庚寅,葬文皇帝于昭陵,庙号太宗。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请杀身殉葬。

  资治通鉴

  这个就不用翻译了,反正知道阿史那社尔和契苾何力是突厥人就行。

  贞观十三年,304万户

  贞观二十二年,360万户

  粗略算,每年人口增长差不多六万户。

  然后,武德七年,219万户

  粗略算,武德九年,可能会有231万户

  开皇末年隋文帝,870万户。

  武德初年,200多万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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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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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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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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