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城西山。

  “喝!”

  “吃!”

  “来!这块肉肥,吃!”

  篝火翻滚,光焰照人,王彦麾下将士们灌着酒,吃着肉,嬉笑怒骂,好不快活。胸膛敞开着,酒水飞流而下,溅湿了胸口绷带,血液混着酒水,濡湿前胸。

  “诶!这伤口再偏一点,你就回不来了!”

  “哈哈哈哈,是啊!但老子杀了三十四个金贼!就是真死了,也够本了!”

  “说得好!来!吃酒!吃酒!”

  一骁勇壮汉盘腿坐在最高处,身边放着盘肉,好大两只鸭腿,还有几块熏鸭肉。他扯下腰间弹弓,倒出袋里石丸子,对着远处大树打玩,叶子簌簌而落,他忽然开口:“可清点好人数了?”

  身后有人慢慢走出,看行礼姿态,似乎是壮汉幕僚。

  “都统。”那幕僚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想说的话,道:“原有七百人,如今仅剩三百二十九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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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骁勇壮汉便是王彦。

  闻得人数,他却是笑了:“手底下五百人都不足,我这都统也是寒碜。”

  幕僚欲言又止。

  “怎做这般姿态,有甚说甚,我还能吃了你不成?”王彦拿起一根鸭腿,撕下一大块肉,大口大口咀嚼。

  幕僚牵起唇角,勉强笑了笑,道:“都统今日太莽撞了。”

  王彦点点头,将剩下那个鸭腿递给幕僚:“来,坐,边吃边说。嗯,莽撞,然后呢?”

  幕僚拿着大鸭腿,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盯着那鸭腿半晌,别开脸,闷闷道:“我知都统心善,看不得金贼肆掠我国百姓,但咱们好不容易从金贼包围里逃出来,身边仅有七百人,如今一下去了近半数,往后如何抗击金贼,收复故土。都统莫非忘了咱们出发前,誓要复我河山之言了?”

  “我今日也没想太多。”王彦诚实地说:“看到百姓奔逃,金贼拿他们取乐,便没忍住领兵追杀那些金贼……”

  幕僚讥讽:“是啊,都统威武,还冲在最前面,全然忘了自身难保,也忘了河北其他民众还期盼着王师呢。”

  “这……当时确实是冲动了。”

  王彦用指腹蹭了蹭脸颊,低下头默默继续啃鸭腿。啃了两口,他又抬头,与幕僚眼睛对视:“不过,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那么做。”

  幕僚瞪眼,下一息,低头狠狠咬了一口鸭腿肉,看那牙尖磨的,也不知心里在想是谁的肉。

  便在这时,裨将张翼来报:“都统!那岳飞单骑来扣壁门了!”

  “什么?岳飞?”

  幕僚把鸭腿一放,臭着脸:“他还敢回来!”

  要说这次过河进攻金贼,他主公王彦手下所带十一将中,他最看不顺眼的就是这个岳飞了。

  他主公出身富室却不骄纵,勤读兵书,熟谙文韬武略,政和五年时,以二十五岁年轻之龄得中武举,出任清河县尉。两次随种师道讨西夏,立有战功。靖康国破之际,更是毫不犹豫离开家乡,投军抗金。

  此次奉命过河,欲率军收复怀、卫、浚三州,仅带十一将,卒七千。

  他主公得知金军大将完颜兀术亲率五万大军南下攻打相州,并分兵卫州的消息,稳妥起见,便打算先攻守敌较弱的汲县,这岳飞,小小一裨将,竟和他主公唱反调,想要先攻新乡,再攻汲县。他主公宽厚,有气度,不与他计较,仅是花心思说服他,让他同意先攻汲县这一战术。

  而后,到进攻新乡时,金军集结,全是马兵,他主公心有计较,蓄锐不动,与金军相持了两天,这岳飞便又跳出来,指责他主公胆怯,责备他主公延误战机。

  此人不尊主帅,属实狂妄!

  主公按兵不动哪里是因为胆怯,他岳飞根本没想到宋朝廷并未派其他兵马,他们便是孤军,而朝廷给他们所备器甲十分简陋,若不持重,如何能持久作战?

  在主公决定了军事部署后,此人任性而为,竟率领部兵擅自出战,后来更是领着七八百人,独立成一寨,拒不归队。便是天生神力,勇冠三军又如何,这般年少气盛,恃才傲物,如何能用,如何敢用!

  “岳鹏举啊……”

  王彦眉头皱了皱。

  他突然问幕僚:“你觉得该如何处置?”

  幕僚面无表情:“纵有大功,大过,功不抵过,杀了,以正军纪。”

  “大功为何?大过又为何?”

  这大功嘛,自然是岳飞虽然擅自出战,却先擒千户阿里孛,后败万户王索,将金贼打得溃不成军,为王彦攻下新乡的大功臣。

  至于大过,便是岳飞不听军令,多次质疑上意,后来更是直接带兵独立了出去,王彦多次宣召也拒绝回归。琇書網

  ——尽管他们打下新乡,可河北终究是金人地盘,金人大军很快集结,数万铁骑蹂践,王彦军寡不敌众,倾尽全力突围,十一将,死五,逃二,降一,王彦身边仅余三将,其中一个便是岳飞。

  ——王彦与岳飞都认为要留下来继续抗金,在抗金战略上,却产生了极大分歧,王彦坚持要稳扎稳打,岳飞却怀疑他根本不想打,所谓观望,是想要投贼。便一气之下,带着自己的部曲离开,自成一军。

  不需要幕僚答复,王彦多年领兵,其实早就明白就算一人再有能力,不听军令就必须斩了,以定军心这个道理,可……

  王彦默然。

  幕僚急了:“都统!主公!”

  王彦犹自沉默。

  幕僚站起身,跺跺脚,烦躁地走来走去:“主公若不杀他,余下部曲见了,与他一样不听军令,咱们还领什么兵!打什么仗!”

  王彦沉吟片刻,道:“设宴。将鹏举请进来吃酒。”

  幕僚愕然,心中不由冒出疑问。这岳鹏举该不会是他主公私生子吧,才这么纵容。

  *

  王彦等人在西山建了个寨子,一直没被金兵攻下,也可以说是固若金汤。

  他们防备心不低,纵然是曾经熟识的人前来,也要求对方卸甲弃刃方可进入。

  岳飞大大方方把甲胄脱下,锏也交给了对方,行入壁门,坐到宴上。

  宴是好宴,酒是好酒,果是好果,肉也是好肉。今日将士们在山中逮到了一头野猪,厚实的猪后腿切成片,就摆在客人——岳飞面前。

  岳飞也不客气,肉照吃,果照尝,唯有酒不碰一口。

  王彦没吭声,幕僚没给岳飞面子,阴阳怪气:“这是怕我们在酒里下药?”

  岳飞看了幕僚一眼,很实在地回答:“我吃酒会耍疯,还打过人。”

  幕僚:“……”

  岳飞:“今日我来见都统,有两件要事,不能让酒水耽误了。”

  “耽误?”幕僚眼角一挑,话语中夹枪带棒:“真稀奇,岳统制也会知道耽误事情?”

  岳飞清楚他在针对什么,只道:“我今日来此,便是来向都统致歉,此前确是飞莽撞了。”

  王彦突然问:“你可知不尊军令是重罪?”

  幕僚本来要开口,听得主公说话了,便低下头去,默默吃起野猪肉。

  “我晓得。”岳飞反问:“但军令若是错的呢。”

  “哪里错了?”

  “哪里都错了!”

  宴席中央一口锅,热汤在里面翻滚。岳飞望着这锅肉汤,火气不知不觉冒了上来。他烘的站起,面沉如铁:“只守不攻如何抗金!在山寨里如何抗金!金贼绕过你这寨子,一样可以南下攻宋!尔等吃着国粮,却在此饮酒作乐,岂不羞愧!”

  王彦火气也上来了。

  就这支孤军,若不给将士们用酒水发泄一下苦闷,怎么继续打下去!还不早跑光了!更别说今天才刚经历过一场生死战。将士们是人,不是木头人!

  他亦站了起来,一拍桌子:“如何不能抗金!我是少杀金人了,还是向他们叩头投降了!岳鹏举,你莫不是以为天下人只有你在一心抗金,其余人都是蟊贼!”

  岳飞却是不信。

  他的失望并非一日而成,之前王彦只守不攻,看上去就很消极怠工,他便有些不满了,如今此人更是立了山寨,一副自给自足,只管自身三亩地的样子,更是让他看不上眼,所以,之前他才带着部曲独立出去。

  但他今天并非是来吵嘴的。

  岳飞强行压下火气,只道:“都统心意如何,唯有天知晓。飞今日来,还有一事。”

  王彦坐了回去,一杯一杯喝酒,沉默不语。

  岳飞道:“张帅为我等集齐的粮草为抗金所用,若都统感我抗金之心,还望怜悯则个,将那抗金粮草分我一分。”

  王彦一愣:“粮草?”

  对哦,岳飞当初带着他的部曲离开时,可是一点粮草也没带,只带了武器甲胄,以及还没独立前,他划给他的两百匹马。

  独立出去快七日了,没粮草还能撑这么久,这岳鹏举的确是个人才。

  一时间,王彦好似也没那么气了。

  “粮草我不能给你。”王彦叹气:“给你,我便无法服众。”

  “你走吧。”

  岳飞也不恼,一抹嘴,对着王彦拱手:“多谢都统款待。”

  起身就走。

  身后,幕僚拼命向王彦使眼色,在掌心画“斩”字,然而,直到岳飞走出寨门,王彦都没有任何表态。

  眼看着岳飞骑马远去,是追不上了,幕僚气恼:“哎呀!主公,你这是……”

  王彦摇头:“我不能杀一个一心抗金的人。我已经做好了战死的准备了,若让他死在这里,我也不会痛快,何况,就算他死了……”

  王彦开了个玩笑,活跃气氛:“也无法让士气高涨到让我军对金贼切瓜砍菜的地步。”

  幕僚没好气道:“都统有自己的想法,属下又能如何。”

  *

  岳飞骑马疾驰了几里地,有些懊恼地一拍脑门:“怎么就管不住自己呢!”

  来之前,他便计划着哪怕低声下气一些,也给部曲们乞些粮回去,哪曾想到,到了王彦寨中,目之所及并非是他以为会看见的正在操练的士卒,而是一群喝得烂醉的将士,划拳声震耳欲聋。

  他越看越气,一气之下,便又和王都统吵起来了。

  气是出了,弟兄们的粮草可怎么办?

  “这可如何是好……”

  岳飞头疼地回了营地,营中仍然灯火通明,似乎是在等他。

  最小的弟弟张显一见到他就兴高采烈:“哥哥,你总算回来了!”

  岳飞愧疚地说:“抱歉,我……”

  张显迫不及待地说:“哥哥,你还记得之前那个小兄弟吗,他给我们送粮来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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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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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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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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