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现在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山鬼了。祂上一次显露神通后,便是不在乎自己的身份暴露。那些来问李世民的人,都得到了“祂是山鬼”的答案。
裴寂忧虑地叹了一口气。
山鬼不受凡人约束,他真的特别怕宴会上,祂又来一句“提问”,或者一眼看出哪位大臣下面有疾,让众大臣惊恐不已。
青霓走进宴中,开着系统的扫描仪,耳边不停叮叮——
“李渊退位以来乐于造人,最近总觉得腰酸肾痛,建议给他选择补肾壮阳的食谱。”
“房玄龄深觉李世民身边的人才不够用,试图为自己主公寻找更多的人才,昨夜连夜翻了部分文馆里文人的文章,熬了一宿,如今眼涩头晕心闷,建议给他选择安神的食谱。”
“长孙无忌连吃了七天蝗虫,心理阴影过重,吃到看见肉食有些反胃,已食素半年,营养不均衡,建议给他做一道美味的肉食,唤醒他对肉的喜爱!”
呃……最后这个……
青霓目光有刹那游移。
不、不就是让他吃了七天蝗虫吗!蝗虫有什么可怕的,面粉滚一滚,放油一炸,隔壁小孩都馋哭了!
好吧……逮着一只羊薅羊毛,是她不对。
青霓心虚地走到长孙无忌面前。
山鬼手指轻轻点了点桌面,长孙无忌脸色微变,艰难地扯出一个笑容:“足下请说。”
其实山鬼那七天没为难他,也没让他吃蝗虫吃到吐,仅是普普通通一顿饭的菜量,他要是不想吃了,随时可以喊停。
吃七天蝗虫是他自己的选择。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看到山鬼站在面前,打心眼里发怵。
“听说——”山鬼似是漫不经心地拉长了调子,“你已经吃素半年了?”
祂是怎么知道的?!他不是在自己家里厨房开火的吗?
长孙无忌心跳加速,面上却是十分镇静,“是。之前吃肉没个节制,吃成大腹便便,上马都不利索了。听医师说,少吃肉,多茹素,对身体好。”
山鬼短促地笑了一声,“我还以为,是因为我让你吃蝗虫,你连吃了七天,吃到反胃。”
长孙无忌刚毅果决:“没有这回事!”
坐在他旁边一桌的大臣看见山鬼过来,原本一直憋着的那口气,终于逮着机会长长“嘶——”了回去。
连吃了七天蝗虫?长孙无忌,本官愿意称你为本官平生所见第一汉子!
“噢!原来不是因为蝗虫啊。”
留下这一句话,山鬼便走了。
宴席还没开始,过了一会儿,宫人端来一碟炸好的蝗虫,放到长孙无忌案上。
长孙无忌眼前发黑,“这是什么?”
其实不用宫人回答,长孙无忌也清楚,这肯定是山鬼让人给他端过来的。
果然,宫人就是这么回答他的,而他唯一猜错的地方,是这份炸蝗虫并非山鬼的手艺,而是尚食所做。
长孙无忌:“吾知道了,蝗……佳肴先放在这儿,吾稍后会食用。”
宫人为难:“祂命我等至少要看着长孙公食用一只。”
半晌,长孙无忌露出一个微笑,“好。”
他夹了一个蝗虫,塞进嘴里咀嚼。旁边两桌臣子皆向这位新上任的吏部尚书投去了同情的目光。
被逼着吃虫子,真惨。
长孙无忌本来想着稍微咀嚼几口就咽下去,快些让宫人离开,然而刚咬第一口,那油酥的脆感便炸在了口腔里,加了花椒的蝗虫外焦里嫩,肉质鲜嫩似虾,长孙无忌脸上的笑容消失得无影无踪,只余下一双眼睛瞪得溜圆。
好吃!
怎么会这么好吃!
长孙无忌忍不住夹了第二次,第三次……不知不觉,就把一整碟炸蝗虫吃完了。
真香!
旁边的大臣眼睁睁瞧着他把蝗虫吃得一点都不剩,吃完之后还没忍住抿了一下箸。
凡是目睹了这一幕的大臣都禁不住咽了咽口水。
真、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他们要不要向山鬼讨一些来试试?
大臣们纠结了起来。
又想吃,又觉得蝗虫面目可憎,下不了口。
青霓正在和已经举办过封后大典的长孙皇后说话:“这蝗虫,尤其是不用油炸,用水煮清蒸的蝗虫,非常适合肥胖的人吃,还能让人脑子变好。”
什么蝗虫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啊,降低胆固醇啊,改善动脉硬化、提高记忆力,是肥胖症、高血压、心血管病患者的理想食物啊,这些,和长孙皇后说了她也听不懂,所以,青霓索性直接说最终结果——
这东西多吃能让你哥身体健康!
听到这一句话,长孙皇后眼眸深处升起了微弱的亮光,“妾明白了。”
回头就让人去长孙府,以后她哥的点心统统改成和蝗虫相关的食物!
李世民偷着乐。
啊,好惨。油炸的还能吃油的香味,水煮清蒸的蝗虫,真的只是吃虫子肉了。
然后,他就听见长孙皇后来了一句:“那不知妾的外子吃这蝗虫,身体……”
“……”李世民立刻握紧了长孙皇后的手,深情款款:“观音婢,我的身体有多好,你是知道的。”
长孙皇后脸上登时染上了薄红,含羞嗔了他一眼。
青霓:“……”冷冰冰的车轱辘往她脸上呼啸辗过。
出于对被喂狗粮的不爽,青霓决定举起自己的火把——
“有用哦!”面对李世民绝望的眼神,山鬼不仅不同情,反而更加恶劣了,“除此之外,他的气疾和风疾,也有很多食物不能吃,否则,引起疾发,恐会一命呜呼。”
山鬼这一次不嫌麻烦了,耐心地列出李世民不能吃,或者只能少量吃的东西。
“蛋黄,虾,酒,牛肉……”
有系统在,青霓才能更好的判断李世民有什么饮食禁忌,不然,就像豆腐适合肺热型哮喘者食用,却不适合寒哮者,没有系统,青霓可不敢按照印象胡乱开口。
正在这时候,宫人们一个接一个盛菜上来,别的案几上都是开始逐渐堆满,唯有李世民这边,上来一样菜,山鬼就:“这条牛腿撤下去。”
“这碟虾撤下去。”
“这壶酒也撤下去!”
李世民耐不住了,“其实,酒……”
山鬼:“你要是不慎暴毙,你八岁的儿子可争不过他的叔叔伯伯。”
李世民只好委委屈屈地移开目光,不去看宫人把酒水换成茶汤。
青霓嘴角止不住地往上翘。
哎呀,天策上将真可爱,真好欺负。
除了李世民,长孙皇后也有气疾,不能碰的东西也不少,到最后,两人案几上清汤寡水,剩不下什么菜肴了。
哦,还有豕肉及少量的羊肉,倒也不算完全没有肉。
夫妻俩对视一眼,顿时生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快乐是宴席其他大臣的,不是他们的。
长孙皇后还好一点,她只患了哮喘,李世民除了哮喘,还有高血压,需要忌口的更多。
李世民忽然发现不对,“我不能吃蛋黄吗?”
如果是这样,那天的蛋炒饭,他吃的是什么?
山鬼道:“我做的可以吃。”
她的食神系统,最大的加持就是可以保证人不会吃出问题,这其中也包括食客吃下会使病情加重的食物。
李世民的表情更加纠结了。
尚食那边做的,他不能吃,可是山鬼做的,他不知道能不能吃!而且每次去要花整整十贯钱,仅是为了口腹之欲,他也舍不得。
十贯钱,他都能给宫殿做一个小小的翻修了——不用特别好材料那种。
李世民纠结到席间演奏《秦王破阵乐》,这才转移了注意力,欣赏起歌颂天策上将赫赫战功的曲子。
“咚——”
“咚咚——”
每一次鼓棒落到鼓面上,都仿佛震在人心,强而有力的鼓声越来越响亮,越来越密集,那是金戈铁马的杀伐之音,战场的风沙扑面而来。
颉利背上冷汗如水流。
作为马背上征战的民族,颉利如何听不出这里面蕴含的征伐之意,还有将士们冲锋陷阵,渴望沙场立功的信念。
这样一群英勇无畏的将士,还有一个更加英勇无畏的秦王领导,哪怕这一次他没有失败,迟早也要落陷在秦王手上。
太上皇李渊笑着问他:“可汗,这曲子可好听?”
颉利僵硬地笑:“大唐地大物博,这曲子也是天上都不一定能寻到的美妙。”
李渊笑声更响,眼眸中却锐过一丝锋利的光,“听闻草原之人擅舞,不如为朕舞一曲为庆?”
这话一出,颉利感觉诸武将的目光都投注到了他身上,尤其那大破他定襄城,如今已成了大唐皇帝的秦王,更是漠然地盯着他,那眼神,明显是没想过阻拦。
全身的血都往大脑里冲,颉利手里捏紧了杯子,他想要把杯子摔了,想要把案几踹翻了,想要学着中原人的样子怒斥几句“士可杀不可辱”,然而,手心里腻满的冷汗,黏湿的一片冰凉,都在警告他,他现在是阶下囚。
草原本来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在当初还没有建立突厥汗国,尚是以一个个部落存在时,他们突厥的贵族为了保证自己能够有着奢侈的生活水平,以及拥有足够物资保证麾下部落战士的生存,那可是部族相互间见到,就要进行抢掠。
输了的那一方,女人被抢走,牛羊被抢走,一切资源都要被抢走。
他们现在之于大唐,就是弱小,就是要忍受着屈辱。
“突厥人的确会跳舞。”颉利白着脸,言语恭敬:“我这就将我们突厥的舞蹈,献给尊贵的大唐陛下。”
《秦王破阵乐》的鼓声中,颉利可汗屈辱地站在最前方,肢体僵硬地跳着草原的舞蹈。
文臣们颔首而笑,武将们拍手叫好。
李渊猛地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咽下去时喉咙被撑得有些胀疼。
他高兴极了。
突厥年年入侵,可不是抢了粮食就走,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唐人苦之久矣。现在终于将突厥打服灭国了,谁会吃饱撑的为突厥的可汗说话。
何况,李渊早年受够了突厥的苦——龙椅都给突厥人坐了,你能想象?
当然,这些都是次要的因素,他最主要还是为了……
*
这舞一跳起来,颉利就清楚自己没有回头路了。
唐人在欢笑,而同样被请到宴席上的突厥贵族,目眦欲裂。
什么隐忍他们不想懂,他们只看到他们的可汗在曲意逢迎。
哪怕可汗他破口大骂一通对方,被惩罚后,低了头去跳舞他们都能接受,可现在算什么?对方还没施力,他就跪下了?!
其余突厥人只觉得脸烧到发烫,曾经孔武有力,能带着他们掳掠资源的可汗,此刻在他们眼里变成了一道耻辱的黑疤。
瞧着那些突厥人的反应,程知节眼中露出了然的光芒。他拿手肘顶了顶旁边的房玄龄,“老房,咱们这位太上皇还有这样的本事?”
房玄龄捋须而笑,轻声道:“太上皇陛下当初也是能太原起兵的人物,可不能轻看。”
让这颉利可汗当众跳舞,可不单纯是为了羞辱他。由于草原上特别的生存模式,草原人非常崇敬强者,唯有足够强才能带领他们活下来,而现在,颉利可汗已经不是那个足够强的首领了。
他甚至还做出如此低贱的举动,甘愿当别人的舞者!
突厥人的视线自然而然地汇聚到唐皇李世民身上。
这是他们新的可汗,他比上一任可汗要更强大——他能让他们更好的活下来!
感受到突厥人崇敬的目光,礼部尚书心里迅速开始计算起工作量。
颉利可汗献舞是必须要传出去的,草原那边还有不少突厥人,让他们得知这事,对于打击颉利可汗的威信有着重大作用。
怎么传,传播时的用词,如何让突厥人羞愤的同时对唐皇有好感,就是他礼部尚书需要琢磨的事情了。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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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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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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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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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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