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金兵南下,共有两条主战线。
东线是他与三兄讹里朵指挥,为求攻略山东,又有部下挞懒率领东路军一部,去攻略河北真定路与大名路,另一部下大抃亦率领东路军一部,攻略河北河间路。
西线是粘罕率领西路军主力,攻略洛阳,以此为核心,扩攻河南西部及汉水流域。又分出西路军一部,由娄室率领,攻略陕西。
而他这一路,原定目标是降滑州,取开德、大名,平定河北,如今却被牵扯在滑州城外。
“河北多宋人义军,但不成气候,虽有心恢复家园,却无兵刃甲胄,只能依山为战,宛若流民。河南多宋人正规军,与我军交战输多赢少,被打没了心气,一遇到我军便不敢战。”
金兀术的手指在舆图上划弄,点在了西北处。
“宋国也不全是废物,宋人西军常年防守西夏,堪称精锐,娄室那一支军马便是要对付他们。不过,种师道身死后,西军便日落西山,一日不如一日了,倒也不算什么大难。”
如果不出意外,金国军马应该能打穿关中与山东,一路打到大江。
前提是,不出意外。
金兀术收起舆图,走出营寨,远远望着滑州城方向,闇忽让人牵了马来,风一样纵马跑到滑州城下,又谨慎地没有步入宋人攻击范围。
城墙上火把通明,守军人影几乎成了一排横队,城头还架了几台巨弩,明显来自开封府。
“锁不了城了。”
金兀术盯着城头,手轻轻抚摸着胯|下骏马,手指揉捏马耳背,又摸到鬃毛,自上梳下。马鼻喷着热气,白烟升腾。
之前的锁城设想,建立在开封府能被牵制住,可惜,完颜蒙适辜负了他。战局本来有利于女真,完颜蒙适那边一败,战况就好像洪水溃堤,脱缰野马,完全变了样。
如果我是宋军……
“如果我是宋军,便会依据大河地利,将女真兵马反困在白马山中。”
金兀术拍了拍脸,寒风里,面颊几乎要冷成冻肉。
十三岁的青霓带了红烧肉给守城的将士吃,脑袋一探出来,城上城下,两人对视了个正着。
“……”
“……”
十三岁的青霓看了看稳固的城墙,看了看墙下的人,又看了看身后推车里的红烧肉罐子。
“诶!”她喊:“金兀术,吃肉吗!”
兀术长这么大,听过人喊他兀术,喊他郎君,喊他四太子,头一回听到有人这么喊他——冠上国姓,有些古怪,又有些好笑。
“你敢送下来,我就敢吃!”
“有什么不敢!”
十三岁的青霓抱起一个红烧肉罐子,强逼着一名军汉放吊篮,将她放下去。
落到地面后,少女大大方方走过去,离金兀术七八步远时,将罐子和筷子丢向他:“敢吃吗?”
“有什么不敢!”
金兀术拔开罐塞,筷子往里面一戳,肥得流油的五花肉便被他戳了上来,入口后,油脂迸发成了香味,不焦不腻。
在敌人城下,吃敌人所送肉食,对于金兀术而言,这经历实在稀罕。wWW.ΧìǔΜЬ.CǒΜ
“哒哒哒——”
亲兵随着四太子而来,骑兵之快,已近十五丈。金兀术微微眯起眼睛,一手抱着肉罐,筷子插在罐口,另外一只手握上刀柄,刀快若月光,“叮——”两刀相撞。
云层中雷电闪过,倏然亮了城墙,忽自风来,狂势大起,卷向八方。
十三岁的青霓手里也像变戏法一样,忽然握出一把刀砍过去,她也想杀金兀术,两人的刀就这么撞上了。
十三岁的青霓手劲一用力,人踏前一步,刀身“呼”地掠去,逼得金兀术急急向后仰天,银光掠过他鼻尖,紧擦着上方飞过。
金兀术如黑豹般翻身闪向旁边,又似饿虎扑将过去,大刀紧紧咬着对方,运动时骨骼声如爆豆炸响。
两把大刀挥舞,卷起冲天尘土。
冷月如霜,地霜如雪。
“吃了肉还要杀我,真不愧是蛮人。”
“彼此彼此。”
不知是谁手上青筋暴起,也不知是谁手脚更加灵活,刀刃山崩般劈下,另一把刀又狠狠而来,地上还凌乱着白日战场遗物,破碎的甲胄,断裂的刀枪,“琤——”弩|箭破空而至,凶悍气息一札眼将二人分开。
远方三五百骑兵声势惊人,转瞬将至,十三岁的青霓抓着机会转身冲往城墙。
“休走!”
亲兵气势如虹,欲要追上,不曾想,那少女冲了几步后,当真不走了,转身看向亲兵。
“我不走,你敢过来吗!”
倾盆大雨劈头盖脸打下,她在雨中将刀举了起来,脊梁绷直,不可一世。
有几名亲兵下意识就要冲过去,金兀术喊道:“停下!”
亲兵立刻停了下来,不明白郎君为什么要叫停。
金兀术凝神望着十三岁的青霓,好几息后,直接转身,背对着她,命令亲兵:“回去了。”
亲兵们更加迷惘了。
人头就在眼前,郎君为何不收割?
十三岁的青霓一直维持着雨中站立的姿势,雨水浸透衣衫,打湿了脸上遗憾的表情。
【私聊(十八岁)】:好可惜,他们要是再靠近一点,我就能放弩射杀他们了。
【私聊(十三岁)】:是啊,可惜那金兀术脑子还在,我本来以为打着打着,他热血上头,我转身逃跑,他就会追上来呢。
“居然不上当!”
十三岁的青霓杀气腾腾地收刀入鞘,满脸不高兴回了城头。
那边,金兀术带着亲兵远走,有一名亲兵问出了口:“郎君为何不许我们去杀了那女将?”
金兀术偏头一看:“是你啊。”之前阻止他喝酒,被他收入麾下那个士卒。
亲兵有点不自在地扭了扭身体。
马匹慢吞吞地向着白马山走,金兀术揉了揉手腕。
那女人力气真大,好几次大刀砍下来,双刀相接,震得他以为自己手腕要没知觉了。
“因为她站在弩|箭射程范围内。”金兀术带着一股微妙地敬佩:“她绝对敢对墙头喊‘向我射弩’,她那些同袍,也是真敢射。我不确定那弩是先射中她,还是先射中我,我不想和一个疯子赌命。”
*
金兀术不赌自己的命,但他能够狠心去赌士兵的命。
第二日,云销雨霁,宗颖领着宋军连夜赶来,围住白马山金人营寨时,才发现此处已人去营空。仓库一片狼藉,焦黑的土地与木柱,散落在地的粮食碎屑,砸毁的攻城器械随意堆放,放草料的地方早已空无一物。
“他们全部撤出白马山了?”
宗颖蹲了下去,摸索起骑兵痕迹,心头沉甸甸。
“似乎确实已全部后撤,分了三路,一路撤过白马浮桥前往黎阳,一路绕过滑州,直奔新乡。这两处,都已成了金贼大本营,有根基在,便无法对他围城打援。”
“还有一路呢?”
宗颖看向傅选,对方本是领着自己那一支人马,前来与他会合,共围金贼。
“还有一路,就是被兀术舍弃的锁城骑兵,他们应当不清楚四太子已走,仍在封锁滑州城,如此,我们才没发现那兀术早已退走。”
傅选心头同样一沉,此刻,他才真正把这四太子放在了眼里。不是什么丑角陪衬,敢战敢退,退得毫不犹豫,这确实是一位成熟将领,难以对付。
宗颖冷不丁问道:“鹏举呢?”
傅选懊恼望着金营,遗憾丢了一条大鱼,回答得便漫不经心了:“之前有小官人急冲冲来找岳统制,很快就不见他和他的兵……”
话语一顿,两人对视一眼。
“也许……”
“可能……”
“不知,兀术走不走浮桥这一路。”
岳飞伸手,拂去枝叶,紧紧盯着大路瞧。
“我也不清楚。”十三岁的青霓蹲在他身边,也探头往外看:“我只是猜他可能会退,也不知道往哪条路退,只能守株待兔了。”
张显瞅了瞅机会,蹭巴蹭巴过来,小声问:“小官人怎么知道兀术会退?”
“因为那罐子红烧肉。”
*
“因为那罐子红烧肉。”
金兀术也在回答亲兵。
“你若是守城将领,在不知能否坚守到敌军退去的情形下,会大油大盐大肉地给守军提供吃食吗?照这么吃,只怕没几天就得断粮。”
亲兵脸色怪异起来:“郎君之意……宋人会来袭击白马山?”
金兀术斩钉截铁:“我若是宋人,我会选择围魏救赵——围着我,牵制东路军其他几部,他们必须来救我,否则无法交代。”
所以,他必须走,哪怕大纛旗还未夺回来,哪怕这是耻辱,他也必须忍下去!
大不了回黎阳整合部队,再来过!
骑兵跑路很快,转眼就过了浮桥,跑出三四十里,直奔黎阳。“嗖”一声破空响,从那亲兵角度瞧到一道令人心悸的箭寒,猎向四太子人头。
金兀术似乎全心神沉浸在玩家们给予他的奇耻大辱之中,没察觉那飞来冷箭,却在那箭飞来之时,拔|出长刀,刀身飞快旋转,猛地弹开冷箭。
他蓦地扭头,便见山路两边忽地冒出数不清的宋军,人人穿甲,手上持盾,插地竖起,盾墙之后,是弩机深寒。
宋军大声呼喝:“兀术亡于此!”
“兀术亡于此!”
“想亡我?”
金兀术狠狠一抽马臀,朝着宋军冲了过去,亲兵瞧着郎君英勇背影,突然放声长笑,举起敲棒畅快地喊:“杀——”随在金兀术身后而去,马蹄用力踩踏地面,发出排山倒海般爆响。
金兀术冲过了弩风箭雨,惯性推着战刀,狠狠撞在盾牌上,那盾牌竟然被挑飞了,刀锋迎着宋军面门而至,对方躲避不开,老力随着盾牌飞走,新力未至,刀斩之下,软软倒地,带出一蓬血雾。
“兀术郎君!”
“兀术郎君!”
“兀术郎君!”
金兵不甘示弱地高吼,一时间欢声雷动,士气如虹。他们义无反顾追随金兀术往前冲,又分成两股骑兵,瞧着宋军两翼击去。
骑兵打起步兵来确实是天然优势,在他们冲锋之下,宋军慌乱起来,求生本能令有的宋军想要后退,有的想要暂避锋芒,有的咬牙稳住队列,欲与金贼拼杀。
他们本就不是什么精兵,打顺风仗还行,一旦逆风,就得看情形会不会溃散了。
金兀术骑术无双,如狼进了羊群,厮杀出一片血腥,仗着自己本事大,他竟然双手攥刀柄,刀光挥舞出白影,松开缰绳后仅凭双腿驭马,在阵中左冲右撞。他的身边还跟着两名亲兵,为他掩护。
却在这时,左侧亲兵突然一声惨叫,原来是一名宋人长|枪兵推着枪刃,直入亲兵小腹,金兀术一记战刀劈下,那宋人肩膀一痛,肩骨断裂,当场昏厥过去,长|枪便也脱离双手,
“铮——”
一声比之前更劲厉的风声响起,卡在金兀术施力之后,重心不稳之时,羽箭破空而至,直逼金兀术眼瞳。
“郎君小心!”
生死存亡之迹,另外那名亲兵脑中回想起郎君将他从火头军提拔成近卫的恩情,想也不想就将金兀术撞开,巨大箭支冲破头盔,穿过亲兵太阳穴,血花飞溅到金兀术脸上,又黏又湿。
透过一片血红,金兀术望见小山之上,少女还保持着持弓而射姿势,身姿纤细窈窕,拉开的弓箭竟然大得惊人,足有六尺半,宛若唐时天策上将手中巨阙天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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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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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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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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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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