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要做太孙精校版>第120章 蜀王
  朱允熥又絮絮叨叨的叮嘱了很多事项,沐英听着没有任何的厌烦,反而心中非常感动。

  陛下和殿下并没有把自己当做外人,还是把自己当做家人一样啊……

  第二天朱允熥辞别沐英和瞿能,踏上了回程的道。

  不过此时返回京城就不用那么着急忙慌了。

  叛乱已经平定,心中稳妥了。

  所以朱允熥便来到江边,乘坐大船顺江而下。

  身后的船只里面都是被押解的一千战俘。

  蜀王在得知徐辉祖调集卫所兵马以后,这才知道自己的侄子已经到了战场,并且都要与叛军决战了!

  蜀王知道以后大惊失色!

  自己的这个侄子也太跳脱了!

  真是胆大包天!

  自己还在成都的王府里面等他呢,他却已经平叛去了!

  自己的父亲可是明说了,要从东宫皇孙之中选立太孙,那可是国家的储君啊!

  而朱允熥又有很大的希望,这万一要是出了什么事,老爷子可饶不了自己!

  淮西勋贵还有自己的老丈人蓝玉,也得找自己算账!

  因此蜀王立即下令,乘坐着舟船沿着闽江而下,还没有到达宜宾,就听说朱允熥的船队就已经行到了近处。

  因此蜀王朱椿就在岷江的尽头,与金沙江的交汇处宜宾下船,设宴招待侄子。

  而宜宾就是岷江、金沙江和长江的交汇处,过了宜宾就是长江水道了。

  朱允熥正在沿着金沙江东进。

  铁铉进入船舱禀报说道:“启禀殿下,蜀王听说殿下前去剿灭叛贼,就率领王府的卫队南下,此时正在宜宾设宴等候殿下。”

  朱允熥点点头说道:“命令船队加快进程,不可让十一叔久等!”

  “属下遵命!”

  船队立刻就加快了行程,不多久便已经到达了宜宾。

  朱允熥还没有走下船就看见蜀王带着王府的官员站在岸边等候了。

  朱允熥连忙快走几步,行礼说道:“哎哟十一叔,您怎么在这儿等着了,这不是折煞我了吗。”

  蜀王朱椿一把将他扶住,连连查看说道:“快给我看看,受伤了没有?伤到哪里了没有?”

  朱允熥回答说道:“十一叔你就放心吧,我这不是好着的吗,那群乱贼怎么能够伤得了我呢!”

  朱椿故作不悦的说道:“我在成都的王府里面盼星星盼月亮,就等着你去呢,谁知道你一声不吭的就去平叛了!这要是出点什么事我可怎么给老爷子交代啊!”

  朱允熥赔笑道:“多谢十一叔关爱,我这不是想着等平定了那些毛贼,再去拜会您嘛。”

  朱椿笑骂道:“臭小子!还给我打马虎眼!……不错……不错!我这边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呢,你就已经把叛乱平定了,佩服!”

  又拉着他的手说的:“走!我为你准备了川蜀之地的美味,那可是在京城轻易吃不到的,我们边吃边说!”

  说着拉着朱允熥就往城内走去。

  朱允熥看着这个年轻的叔叔,心里也很热切。

  蜀王朱椿是朱元璋第十一子,他的生母为滁阳王郭子兴之女惠妃郭氏。

  朱椿出生于洪武四年,到现在才年仅二十一岁。

  他在洪武十一年的时候被就被封为蜀王,直到二十三年,也就是两年前才就藩成都。

  朱椿本性孝友慈祥,博综典籍,容止都雅,读书好善,近儒生,能文章,朱元璋尝呼其为“蜀秀才”。

  洪武十八年十月初四日,那时候十四岁的朱椿就被册永昌侯蓝玉女为蜀王妃,并且书“忠孝为藩”四大字以自警。

  洪武二十年召名僧来复与之讲论,作四箴以自警,曰《正心》、《观道》、《崇本》、《敬贤》。

  所以蜀王朱椿在朱元璋的众多儿子之中,属于非常有才学的,也非常敬重读书人。

  城中一座酒楼之中,朱椿陪着朱允熥用餐,这个时候只属于叔侄二人的,并没有外人在场。

  朱椿给朱允熥倒了一杯酒说道:“来尝一尝,这是此地的特产名酒,你尝尝。”

  朱允熥端起酒杯品尝了一口,赞许说道:“不错,口感细腻,回味绵长,确实是好酒。”

  朱椿欣喜说道:“既然你喜欢,那待会儿我就让人送你一船,你带回去慢慢喝!”

  朱允熥哭笑不得的说道:“十一叔,一船的酒我得喝到什么时候啊!”

  朱椿却不以为然的说道,“你自己喝不完还可以赏赐给属下嘛,我告诉你这里的酒可是不可多得,

  这里有很多老窖,气候也刚好合适,所以酿出来的酒最好!你带回去也给老爷子尝一尝。”

  宜宾是一座拥有四千多年酿酒史的城市,这里的温和的气候,有充沛的雨量和三江水系绝佳的水质。琇書蛧

  再加上宜宾其独具的弱酸性黄泥粘土,含有多种矿物质元素,将其作为白酒的窖泥,对酒的美质能起到重要作用。

  从周秦时代的“树头酒”“窨酒”,到唐代的“溜酒”“重碧春”,再到宋代的“荔枝绿”“姚子雪曲”,历代名酒推迭出新,名声在外。

  到了明朝时期,由于交通非常通达,再加上繁荣的商业,就催生出巨大的需求。

  随之而来的就是制酒工艺也日益精湛。

  从制窖、分层起糟、续糟、黄泥封窖、蒸酒,保障了酒的品质。

  朱允熥就算不是酒中仙,也知道后世大名鼎鼎的某粮液,那可是把酒卖出了奢侈品的价格!

  所以朱允熥丝毫不会怀疑此地所出产酒的品质。

  也正因为知道,所以心中也在思索,是否可以拓展一下财路?

  皇孙也不想过穷日子啊……

  蜀王朱椿因为年龄比朱允熥大不太多,几年前在京城的时候还带着他一起玩呢,

  再加上朱椿的妻子是蓝玉的女儿,蓝玉又与朱允熥关系非浅。

  因此两个人也算是比较熟悉,关系也亲近,并不会生冷拘谨。

  酒足饭饱之后,两个人又是一阵亲热的畅谈,以后朱椿才放他离开。

  因为朱椿没有别的事情,只不过是为他接风洗尘和设宴送行罢了。

  不过蜀王就是蜀王,出手还是非常大发的。

  朱允熥登船出发之后,才听齐泰禀报,说是蜀王送了他许多各色紵丝和纱罗,以及绢布,还有兠罗锦和苏木,当然也少不闻名于世的蜀锦。

  另外还有钞五千锭。

  朱允熥也咋舌蜀王的出手阔绰,看来就藩了才能赚钱啊,自己在宫里就只能做个穷人了。

  皇孙也不富裕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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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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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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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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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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