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些唏嘘道,“若是我小哥哥当真能娶到段二姑娘,也算是他有福命……只不过,我舅父不过是一州刺史,小哥哥还是幼子。怕是相爷不会乐意这门亲事。”
段怡眼眸一动,却是说道,“这事儿还是留着我二姐姐自己个操心罢,八字都还没有一撇。我瞧着她是个主意正的。”
若是放在和平盛世,长孙凌的确是不够瞧的。
可如今天下都乱糟糟的,谁又敢说明日不会风云突变?到时候那些在朝堂上高谈阔论的文臣,指不定就成了轻易没命的弱鸡,手握军权之人方才成了这世间头一号的人物。
“一年半载之后,谁又知道这门第会不会颠倒个个儿呢?”
段怡轻声说道。
知桥想起当年他们乔家本是一方霸主,一夜之间便家破人亡,便也唏嘘着不言语了。
那边的知路眼见气氛变得凝重起来,忙不迭的跑到了一旁的小炉子边,拨了拨灰将火烧旺了些,“我给姑娘煮些山楂茶吧,今夜吃了那么多肉,别不克化了。”
“老牛可真是好命,娶了牛嫂,做得一手好吃食。我瞧着他说话中气十足的,指不定还能再回军营里去呢!”ωωω.χΙυΜЬ.Cǒm
段怡摇了摇头,那是她头一回随着顾从戎去边城。
大战过后,她领着手下的人一道去点尸,她那会儿身量还不高,像是孩童似的,领着一瘸一拐的祈先生,从那尸山血海里,捡回来了好些人。
多数的人,都已经死了。用草席子裹着,就地掩埋了,待来年春日莺飞草长,便再也寻不见了。只有极少数的,尚存着一口气,被她给刨了出来,侥幸留了一条性命。
当年老牛,能扛巨石拉满弓,如今瞧着同好人无异,实则连坛子酒都搬不动了,到了阴雨连绵的季节,铁骨铮铮的汉子,硬是疼得直不起腰来。
“若能做凡人,孰想逞英雄?”段怡轻叹出声。
知路挠了挠头,像这样的事,多半都是知桥陪着去的。她只知晓,打那次回来之后,她家姑娘在军爷就有了威望。
在她的想象中,段怡一定是呼风唤雨,狠狠地打脸啪啪啪,成了顾家军中的英雄。
“姑娘不想做英雄么?姑娘那般刻苦的习武,又不想嫁人相夫教子。”
段怡摇了摇头,她伸出手来,捏了捏知路胖乎乎的脸,“我只想逢山开山,逢水搭桥,见荒屯田……然后养一只食铁兽,骑着它漫山遍野的挖笋子,然后抓个厨子……”
段怡想了想,“最好是手艺有崔子更那般好的,一边吃炖笋子炒笋子腌笋子,一边押韵脚,然后……然后就听你鼓掌吧!谁叫你不会唱小曲儿呢!”
知路鼓了鼓腮帮子,“姑娘这是吃了小崔将军做的栗子鸡,嫌弃知路的手艺了。”
段怡砸吧了下嘴,回味了一下那罐子美味,笑道,“没事,他那个人,就只有这么一个优点;不像知路你,只有这么一个缺点。”
知路一听,顿时斗志昂扬起来,她拍了拍胸脯,许诺道,“赶明儿我便去酒楼里寻大厨学手艺,绝对要把那小崔将军比下去!到时候我在姑娘眼中,那便是没有缺点的人了!”
她说着,雄赳赳气昂昂的,跑到一旁泡山楂茶去了。
……
无所事事的日子过得飞快,一转眼已是三日过去。
这两日段淑再也没有过来,段怡难得落了个清静。
天刚刚亮,段怡便骑了马,出了锦城去。今日是同老鬼约好的,要去初探五平山的日子。
街市上人烟还颇为稀少,挑着担的小贩在市集里寻了位置,正往外摆着山货菜品,马蹄声经过,他们连头都没有抬起。
出了城门跑了二里路,瞧见一棵遮天蔽日的老榕树,崔子更牵着马,已经在那里等着了。他孤零零的一个人,没有带随从,更是没有见几乎是同他形影不离的晏先生。
段怡翻身下了马,刚要说话,崔子更的手便伸了过来,他摊开了掌心,上头放着两个圆滚滚的茶叶蛋。
段怡挑了挑眉,不客气的接了过来,“怎么许久不见晏师伯?”
崔子更收回手,“不也没有见祈师叔。”
“他要为入冬做准备,这会儿忙得脚不沾地的,不乐意我去烦他”,段怡说着,又说道,“你们江南道,冬日好过么?这里虽然不是北地,但到了冬日,总归会有缺衣少食的。”
“天气一凉,有肺疾的人也就难过起来。剑南的一些药堂,便会在这个时候,多备些需要用到的药材,官府会掏银子给补贴。”
崔子更听得认真,他看着段怡将那鸡蛋在手中搓了搓,然后轻轻一剥,像是扭花一样,转了几圈那鸡蛋壳便掉了个一干二净的,一点碎渣子都没有留下来,心中暗暗称奇。
“没有。你出过剑南么?”崔子更说着,又补充道,“除了六年前那一次。”
段怡一愣,摇了摇头,“怎么,你将要嘲笑我是井底之蛙么?”
“那倒不是,毕竟你的眼睛没有青蛙那般大且圆”,崔子更好笑的说道。
段怡刚咬的鸡蛋卡在了嗓子眼里,有些上不得上,下不得下的,她赶忙拿起腰间的水袋,咕噜噜的喝了一口,才将那噎死人鸡蛋同话,一并吞了下去。
“我阿爹还在世的时候,曾说顾使公像是活在话本子里的人,我本不信的,现在确实信了。你若是出了剑南道,便知晓,这天下早已经千疮百孔,不成样子了。”
“活在这里的百姓,像是生活在桃源乡一般。这里即是天府泽国,又有高山屏障……到时候你随我去江南如何?”
段怡一愣,看向了崔子更,“何方妖孽,尽然附在人身?我可是师从蜀山,最擅长捉妖之术,孽畜再不离开,叫你魂飞魄散!”
崔子更脸一黑,“罢了,江南无妖,不敢请你这大佛。”
段怡笑了出声,她朝前一看,举起手挥了挥,“阿筠!吃朝食了么?给你留了一个蛋。”
坐在马上的苏筠,立马直起了身子,雀跃的摇摆起来,离得还有几丈远,他便翻身跳了下来。
“不亏是段三,知晓我带的朝食里没有蛋!不过我带了菜饼子!里头夹了咸菜丝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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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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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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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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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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