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怡痛彻心扉,一脸幽怨的盯着崔子更看。
崔子更被她盯得头皮发麻,不由得别过脸去……不知道的人瞧见这眼神,还不以为他对段怡始乱终弃了百八十回……
“我抓你的手,要你把簪子给我了么?”崔子更问道。
段怡牙齿咬得嘣嘣响,“没有!”
“人命值钱,段三姑娘同顾家独苗的命更值钱。崔某凶名在外,这天下应该不会有傻子以为,我是什么金蝉子转世,拿着一根不值钱的簪子,便说两清了……”
崔子更说着,勾了勾嘴角,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塞进了自己的嘴中,细嚼慢咽起来。
段怡深吸了一口气,她怕自己个的手抖得不听使唤,一巴掌扇在这厮的狗脸上!
“先生,这院子里的新打的棺材,不知道躺着舒服不舒服,不若你的孝顺徒儿,替你抓个人来,试睡几日!”
段怡阴恻恻的说道,一旁的祈郎中回过神来,早就杀红了眼。
先前段怡莫名其妙的得了一块碎片,他还沾沾自喜,以为这小姑娘是紫微星在世。万万没有想到,这哪里是什么紫微星,这就是一个散财童子!
散给谁不好,还散到对家去了!
祈先生想着,硬挺的话没有说出口,识时务者为俊杰,段怡未必打得过崔子更,他一个老瘸子,更加不是晏镜的对手。
他正盘算着,就瞧见段怡眼珠子一动,对着崔子更摊开了手心。
“簪子给你了,便是你的。我段怡也不是那种出尔反尔,将送出去的东西还要回来的人。只是河山印事关重大,师伯已经为此丧了命。”m.χIùmЬ.CǒM
“我们剑南,不可能一无所知的看着一群财狼,在自家地盘上为所欲为。这图是可以拓印的,你将我那簪子里的碎片,拓上一张与我,这要求可过?”
崔子更摇了摇头,从袖袋里掏出一张绢帛来,放到了段怡手中。
“我崔子更也不是占人便宜之人,没有找到羊皮,只能拓在绢帛上。”
段怡神情复杂地收回了手,一旁的祈先生哼了一声,对着段怡骂道,“不就是些金银俗物么,说不定还没有关老爷子家中的多。”
关老爷子见那种剑拔弩张的气氛终于没有了,打着哈哈的笑了起来,“快吃菜快吃菜,别等菜凉了,就不好吃了!小崔将军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你们这些读圣贤书的人,不都讲究什么君子远庖厨么?像小将军这样的,上马能杀敌,下马能御厨的,简直是凤毛麟角!”
“这红烧肉肥而不腻,西湖醋鱼鲜嫩可口……当年我去江南道修塔的时候,也吃过这些,当时觉得已经是人间美味,可要同小崔将军的手艺相比,那差了五分尚不止。”
他说着,笑了笑,“等哪日得闲,诸君一道儿去关园,吃吃我家厨子做的蜀中美味。”
崔子更听着,神色温柔了几分,他轻轻地点了点头,“昨日去段家吃了,难吃得很。既想要照顾京城人的口味,又想要兼顾剑南特色,结果便是不伦不类,难以入口。”
段怡适才涌起的半分好感,瞬间烟消云散了。
“嗯,去我家用饭,当真是委屈你了。要不出去吐出来,不然的话,我怕那难吃的东西,伤了你娇贵的胃”,她说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当然了,你说得没错,的确是很难吃。”
崔子更木着一张脸,看了看段怡面前的大海碗,里头装了半碗饭,上头浇了红烧肉汁还有一大勺的梅干菜。
段怡拿着筷子,搅拌得欢快,恨不得每一粒米都沾上肉汁的香味儿。
他瞧着,拿起了一个小勺,放到了段怡的碗中,“用勺子大口吃才香。”
段怡头也不抬的接过来,咬了一大口,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在段文昌他们没有回来之前,她不是在军中,便是同关家人一道儿搭桥修路,干的那都是体力活儿,大家闺秀的那一套,从来都不适合她。
段怡吭哧的吃了半碗,擦了擦嘴,又问道,“楚歌若是藏宝之人,那么只要知晓她当年同关仲丘上了哪座山,岂不是没有藏宝图,都知晓宝藏在哪里?”
“你们都来剑南道,也是因为楚歌的缘故,所以猜到了河山印在剑南道么?”
崔子更倒是没有卖关子。
“先帝心思缜密,当年派出了六位亲信出来藏宝,谁也不知道自己藏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除非是私自开了箱笼,否则的话,我想楚歌自己都不知晓。”
“至于看或者没有看,那六位都已经不在了,也没有办法将他们的骨头挖出来,问上一问了。”
“大家为何一致认为,楚歌藏的就是真的,河山印在剑南道境内……蛇有蛇路,鼠有鼠道,那就是各人本事,某便不知晓了。”
崔子更说着,看向了段怡,“当然了,段三姑娘是没有什么道的,不然的话,也不会抱着金碗要饭,住在剑南这么多年,还一无所知了……”
喂!乱世杀人不犯法吧?
段怡觉得,一定是她昨夜奋勇杀敌,一宿没睡,方才脑子迟钝,影响了嘴的发挥!要不然的话,今日怎么让这厮占尽了上风!
果然,熬夜使人变蠢。
她想着,突然灵光一闪,想起了一直忽略的问题。
段文昌为何会有楚歌的簪子?
关仲丘失魂落魄的回来,是怎么说的来着,他说楚歌要嫁人了,楚歌心悦之人是谁?
先前她便回忆段好言语不实,段家从前并不富裕,不可能有什么传家宝;段文昌就算是文曲星下凡中了状元,那也得从小官做起,年轻之时,更是不可能同国玺扯上什么干系。
段文昌偷偷的回来剑南道,把楚歌的簪子给了她,是因为她生得像楚歌么?
那么会不会,她根本就不是段思贤同顾杏的女儿,而是楚歌的后嗣,被人狸猫换了太子?
亦或是,她的身份没有问题,而父亲段思贤根本就不是卢氏的儿子,而是楚歌的儿子。
段怡觉得自己脑洞大开,一瞬间能够想得到十七八种离奇又狗血的身世之谜……
楚歌已死,要搞清楚这一切,只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去问祖父段文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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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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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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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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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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