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寻宝神瞳图案>第五百零九章 大明人的遗作
  原始森林是越往里走海拔越高,不时就能看到有面积不算太大的水坑,里面积蓄的都是天上的雨水,正好给森林里的动物提供淡水。

  继续朝里面深入,就看到了一些奇异的果树,上面结出的果子大多数都有成人拳头大,青红相间,硕果累累。在果树之间有不少鸟雀在啄食果子,还有一些没见过的小动物攀爬在树上专门捡那些已经发红的果子吃。

  只是当几十只猴子从其他树上跳跃过来后,那些鸟雀小动物被吓的纷纷逃窜,估计这些看起来可爱的小猴子可能就是这片森林里的霸主。

  李墨抬头看看那些果子,想想还是没有摘个尝尝。他走过密林朝外看去,透过树缝可以看到四周汪洋大海,在目光所及之处没有看到类似商轮之类的影子。从这也可以判断出,他这是在朝海拔更高的地方攀登。

  大约在密林中穿行了约半小时,李墨终于见到一个面积很大的湖泊,目测直径至少是个三十米的不规则圆形。这里的水很清澈,没有任何的污染。

  李墨蹲下双手捧水,很清凉。

  有了水源,那就有了活下去的资本。

  李墨高兴的跳起来,然后沿着湖泊朝一个方向走着,手中的砍刀一直挥舞着扫荡那些灌木藤蔓。在这个湖泊四周是很大的一块平地,在平地的一边是个高约十多米的山壁,无数粗壮的藤蔓沿着山壁生长。

  当李墨走到那处山壁之下时,异瞳按照习惯先扫视一下,然后他就看到了在那些藤蔓的后面居然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山洞,大多数洞口还是距离地面三米以上的位置。

  异瞳的力量再次朝洞内延伸,然后就看到一道道了蓝色光晕从某些物体身上透射出来,这里的山洞曾经住过人类。

  李墨又一一看了其他山洞,里面的残留物都有蓝色光晕反应,只是他还没看到一个来自六百年前的完好的古物。

  尽管如此,李墨依旧很是兴奋,他开始用砍刀整理着那些藤蔓。一来厚背砍刀的品质非常好,二来李墨的力量又强大无比,所以那些手臂粗细的藤蔓根本抵挡不住刀锋。

  他选择一个空间稍微大一点的山洞,等清理掉四周大部分藤蔓后才发现有一个爬梯一直延伸到洞口。可惜那些爬梯经过六百年的风吹日晒早已经腐朽不堪,用手轻轻一捏就散了骨架。

  李墨也不急,走到另外一边看了七八颗树,然后简单修整一下子,再用那些藤蔓来绑定,花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完成一个三米左右的爬梯。他稳定好爬梯,慢慢的朝上攀登,终于踏入了第一曾经居住过人的山洞

  这个山洞有些潮湿,可能是常年被藤蔓遮挡的缘故,但现在温和的阳光直接照射进来,让洞内明亮无比,湿气也逐渐的消散。山洞内约有四米深,里面还保留着一张树木打造而成的床,只是此时已经无法使用。而地上则散落着一套盔甲兵器,和一根腐朽断裂的木架。

  李墨蹲下来仔细看看,是一个头盔,皮甲和一柄刀。盔甲没什么可看的,倒是那柄刀吸引了他的眼光。

  刀鞘是木制的,用了几块铁皮固定,过了几百年刀鞘已经没有用。刀柄也表面之前应该缠绕了一层防滑的工艺,反正表现锈迹斑斑,他轻轻的抽出刀。www.xiumb.com

  刀身的锈斑较少,但是刀刃却有好几处明显的缺口。这柄刀刀身较为平直,刀尖为略上翘的圆弧形,刀尖至刀背15到20cm处有开刃,一般称为反刃。

  “雁翎刀!”

  李墨对这种刀型之所以熟悉,是因为这种明朝军队的制式标配兵器,无论是官丞还是士兵都会佩戴。它相当于将平头手刀的刃部后移,收出锐利的刀尖来,并且刀尖微微上扬,整个刀身形如雁翎。

  作为古代著名的军刀,雁翎刀的形成离不开华夏历史,从环首刀到唐刀再到雁翎刀逐步演变形,雁翎刀的形制往前最早可追述到盛唐时期。

  起步于盛唐,盛行于大明。评书戏剧里常说的‘大将生来胆气豪,腰横秋水雁翎刀,就来源于此。

  雁翎刀也经过了很多长时间的演变,部分明早期的雁翎腰刀无反刃,形式上更近于金战刀的样式,有反刃的雁翎刀在明朝中后期定型,而到了清代,部分雁翎腰刀的反刃甚至纵贯整个刀背。

  现在李墨可以百分百的确认,捡到的第一把刀是华夏明朝时期锦衣卫的秀春刀,而眼前这柄刀则是明朝军队制式兵器雁翎刀,也就是在六百年前曾经有明朝军队的人落难到这座孤岛上。

  这套盔甲兵器先放在一边,李墨准备去其他的山洞里看看有什么新的收获。他临走前在山洞里望一遍,没想到在洞璧上似乎还有字迹。刚进来时,洞壁上长满了一种藤蔓,也没注意到。

  李墨忙用砍刀清理掉那些藤蔓,露出那些刻画上去的字迹。李墨伸手摸摸,这是正楷字体,好像讲的是一个事件。

  “会中官奉使将航海通西域选壮士江南时,行伍士卒百方避,君不避,遂从在麾下,最见亲信不舍,数岁间三往,涉万里外,来返无恙。四往归途,遇海啸风暴,船偏位,搁孤岛海滩。船毁生百五十八,欲苟活,遇海盗,遂杀。后十余年,终余吾,了去。”

  在最后面还留有二字‘赵忠’。

  这算大明人的遗作吧。

  古人作文就是有点不好,不够大白话,读起来不但别扭,还要仔细揣摩才能明白其中的意思。

  研究了许久,李墨才大概弄个大差不离。在明朝时‘中官’指的是有官职的太监,开篇讲到有一位中官太监受到皇命要出海,需要招收一批人,没有人敢去,只有这个叫赵忠的愿意追随,成为了中官太监的得力的左膀右臂。前三次出海都顺利返回,到了第四次出海在归来的途中遭遇了海啸风暴,使得船偏离方向最后搁浅到这座孤岛上。

  船毁,而侥幸活下来的总共还有一百五十八人,本想在这里苟活下去,没想到在这座孤岛上还藏有海盗,最后双方大战,全歼海盗,大概过了十多年,其他人一一死去,只剩下他最后一个人,生活无望最终自我了结残生。

  通篇翻译过来的话,那位中官太监自然是指郑和,赵忠跟随着郑大人四次下西洋,最后一次归来途中落难到这座孤岛上,苟活十余年后还是终了残生。

  当年永乐大帝朱棣为了让天下信服他的皇位来的正,于是开通海禁,派人下西洋,一来是为了打击海盗,宣扬大明国威,二来主要也是为了和沿海诸国进行海上贸易,增加财政收入。在先后七次下西洋的过程中,到底死了多少人谁也不知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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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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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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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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