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宋景韫的话,江米夏微微点头,“有些道理。”
二房这一两年,的确是厄运不断,江春河想要改善,也是情理之中,巴结示好,估摸着也是被逼无奈,未必是有几分真心的。
不过这话又说了回来,人活在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真心,除了亲近的人,其他大部分不过就是利益所向的正常往来而已,所以但凡有那么几个重情重义之人,便被世人歌颂多年。
这江春河是不是真心不打紧,只要不是来找茬,不是心有阴谋,就由着他去就是。
这般想着,江米夏这心中舒坦了许多,只盘算这这腊梅花该放到什么位置比较好。
而这边,江春河走掉后,偷偷寻了个地方躲起来看动静。
见宋景韫将那盆腊梅花收了起来后,这心里的一块大石才算落了地,接着兴高采烈地回家去了。
“快,去寻我的家伙来。”
江春河回到家里之后,便让冯氏赶紧帮他拿东西。
“要啥家伙?”冯氏有些摸不着头脑,张口询问,“是要去地里头做活吗,这会儿做活要用什么家伙什,锄头还是铁锹?”
“不去地里,我要进山。”江春河进屋里头寻了棉袄,往自己身上套。
见冯氏在那呆愣地看着他,便道,“算了,我自己去拿,你去把我的水囊里头灌上热水,拿几个窝头包起来。”
冯氏这才反应过来,按江春河所说的把热水和窝头给江春河准备好,系在了他的腰带上头。
看着江春河背着弓箭,拿着短刀要往外走,冯氏还是有些不放心地拦着了他,“真要进山去?”
“对啊,咋,这还有假?”江春河抬脚往外走,“爹娘问起来的话,就跟他们说一声,就说我去打猎去了。”
“哦。”冯氏应了一声,眼瞧着江春河走远了,心里有些不安地拽起了袖子。
去山里头打猎……
江春河因为猎不着东西,甚至每回进山连个活物都瞧不见,所以被江有财勒令不许再去打猎,免得浪费时间和力气。
可这会儿江春河不听话要去打猎,娘那知道了估摸着是不会说啥,可公爹那边……
只怕要好好絮叨一阵了。
冯氏叹了口气,思量着待会儿该怎么跟江有财和张氏说这件事。
这边,江春河一路往山里走。
因为心里头激动且带着十足的期盼,江春河脚下生风,更觉得浑身都是力气,平日里要用半个时辰的路程,这次只用了一半多一点,便到了山脚下。
猎物,我来了!
江春河深吸了一口气,接着更是嚎叫了一声。
这么多天憋闷在家里头,实在是憋屈坏了,这一声喊几乎是把他心里头的所有不满都给喊了出来,让他觉得畅快了许多。
而这声喊叫,因为声音足够大,又是传到山谷之中,发出了阵阵的回声,惊起了那些留在这里过冬的鸟雀。
扑棱棱地飞了起来,划破江春河头顶的蓝天。
鸟,他能看到鸟了!
江春河顿时信心十足,昂首阔步,走进了山谷中。
时值冬日,寒风瑟瑟,山中的草早已枯黄,连那些平日里高大耸立的树木,此时也因为寒冷的缘故,树叶凋零,空留下光秃秃的树干。
整个山中,显得颇为荒凉。
冬日,是不适宜打猎的时候。
需要冬眠的动物此时已经钻入了合适的洞穴,哪怕需要出来觅食的,也因为厚厚的落叶和枯黄的杂草,容易隐藏行踪,不宜被人察觉。
且因为落叶和枯草的缘故,不宜看清脚下的路,容易踩空。
江春河走入山中时,看到的也是一片安静。
但他到底有多年打猎的经验,也知道那些个兔子野鸡什么的,此时躲藏在什么地方。
沿着树根底下慢慢的走,看着那片松软无比的落叶堆时,江春河从旁边捡了一根粗壮的树枝,扔了过去。
“哗啦!”
树枝落在落叶堆上,发出响亮的声音。
几乎是一瞬间的功夫,只听“嗖”的一声,江春河看到了一个灰色的影子从落叶从中蹿了过去。
显然是一只兔子!
但是因为受到了惊吓,那兔子跑的飞快,几乎是不等江春河从后面箭筒里头拿出来羽箭,便已是跑了个无影无踪。
若是从前,眼睁睁地看着兔子跑掉的话,江春河必定会捶胸顿足,懊悔不已,甚至还要谩骂两句。
但现在,江春河却是满脸都是喜色,甚至激动地想要跪在地上。
看见了,他能看见了!
他终于恢复成了一个寻常的猎人,能够看到这山里头的活物了。
这就是最好的开端!
只要能看到活物,往后再来打猎,那就还有希望!
但江春河激动之余,又琢磨起这件事来。
他从前,看不到山里头的活物,所以不能打猎,无论他用了什么法子,仍旧是没有任何的效用。
但现在,他看到活物了,可以正常打猎了。
从前的事儿,发生在他要去抢江米夏和宋景韫的兔子之后。
眼前的事儿,发生在他送了一盆腊梅花给江米夏之后。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三房家可能,真的是有气运的。
说不定,是神佛庇佑。
只要想着做什么对不住三房的事儿,便会霉运连连,但只要做对三房有益的事儿,那就会好运不断?
就算不会好运不断,至少也不会那么倒霉?
江春河结合这两年的事儿,前前后后,仔细想了想,越发觉得就是这么回事。
看来往后得多做对三房有益的事儿才行!
江春河暗暗下定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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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米夏和宋景韫带着珠翠和成茂到了县城的家中。
先是把带来的那些东西都归置了一番,接着给他们姐弟两个安排住处。
家里头的屋子不少,且除了江米夏和宋景韫住的东屋,以及西屋的书房时常在用外,其他都是空的。
为了方便平时,江米夏将珠翠安置在了东厢房,成茂则是住在西厢房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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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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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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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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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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