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接一辆的马车驶到了灵岳山的山脚下,凉王府内人声鼎沸。
“哦呦,这不是辛都护吗,怎么,大老远的也从辽东赶来了?咋滴,辽东没有年夜饭吃吗?”
“燕帅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王爷这还缺一顿饭不成?”
“这可说不准哦?”
“艾啊,你们辽东过来的赶紧回去吧,王爷准备的好酒咱们都不够喝,你们凑什么热闹。”
“岂有此理,喝你们一口酒怎么了?”
“哈哈哈哈!”
阵阵爽朗的笑声响彻在王府之中,地方还算宽敞的凉王府竟然被北凉、辽东两地的文武官员挤得满满当当。
有宋之鹿、童成襄、周敬尧、雪泪寒这种文官魁首,也有文鸢、郁岩白、沈秀夫这种地方刺史;还有褚玉成、薛天、薛猛等一大帮子凉军武将。
可以说凉地的文武官员能来的都来了,足足好几十号人,老中青三代汇聚。琇書蛧
夜幕降临,凉州全城都响起了震耳欲聋的爆竹声,天空中时不时的就绽放出绚烂的烟花。
今天想必全凉州的百姓都团聚在饭桌前,一起吃着年夜饭,有什么比全家都聚在一起更让人开心的呢?
王府的会客厅内也摆开了宴席,文武官员们三三两两的汇聚成一桌。
首位自然是尘岳夫妇,外加上几位老人交头接耳,宋之鹿和童成襄也凑到了雪深沉的身边放声笑谈,而雪芊芊则被拉着坐在了马灵儿的身侧,古灵精怪的雪芊芊应付这种场面也是如鱼得水。
雪泪寒和郁岩白等人揪住了姚青峰,一群颇为年轻的文官凑成了一桌,他们的酒量差些,自然不敢去招惹那些武将,只能菜鸡互啄。
至于武将行列,那朗笑声就更大了,朱天和、燕宏毅这等年纪较长的是一桌,夜潇潇、步文山、厉拔天这些年轻武将凑了好几桌,看那磨刀霍霍的架势就知道今天要不醉不归了。
雪深沉看着这一幕不由得发自内心的感慨:“没曾想短短的几年时间,凉地就涌现出这么多年轻俊杰啊。”
“我们是老了啊,比不得年轻人。”年纪最长的童成襄在一旁唏嘘着。
他和雪深沉是同一时间的人,两人当初还同朝为官,关系颇为不错,只不过他可没有雪家这般深厚的背景,在得罪朝中的权贵之后只能无奈的辞官归隐,比不上雪深沉那般潇洒。
“哈哈。”宋之鹿在旁边笑道:“雪老哥的孙子不也是其中的青年俊杰吗?当真是让人羡慕得紧啊。”
“哈哈哈~”三人齐齐笑出了声,雪深沉的脸上更是浮现出了一抹自豪。
“砰砰~”
尘岳轻轻的拍了拍桌子,整座大厅顿时安静了下来。
尘岳缓缓站起身笑道:“一直听说大家说我这位凉王小气,怎么样,今天总不至于还说本王小气了吧?
酒肉管够,大家今天就一个目的,不醉不归!”
“好!王爷大气!”褚玉成当先竖起了大拇指。
“哈哈哈!”
众人纷纷哄笑出声,就连宋之鹿这帮老人也跟着大笑起来。
尘岳端起了酒杯,脸色变得颇为凝重,沉声道:
“诸位,这第一杯酒,请随本王一起敬这一年来战死边关的将士们。没有他们,可没有我们今天坐在这里把酒言欢。”
“哗啦啦~”
满屋子的人纷纷持酒起身,神情肃穆,包括那些文官也都站了起来,虽然他们没有亲临战场,但是在后方的他们同样也为了战事殚精竭虑。
凉军能击退数十万燕军,和在座的任何一人都有关。
尘岳端起酒杯,高举过头顶,朗声喝道:
“山河永在,家国安康!”
“巍巍大凉,何人俱死!”
“刺啦!”
众人纷纷将杯中之酒一半倒在了地上,剩下的一半一饮而尽。
壮阔如凉军,有何惧哉!
之后凉王府的宴席就正式开始了,一道道精美的菜肴被摆在了众人的面前,到处都充斥着大家笑谈的声音。
“王爷,咱敬你一杯!大老远从辽东赶来的,总不能不给面子吧?”
“王爷好酒量,来来来,再喝一杯!”
“王爷,咱大凉龙骑可是您一手带出来的老底子,怎么着也得喝个三杯吧,不然就是在这大年夜的寒了众兄弟的心。”
……
拼酒自然是众人聚会必不可少的一环,而身为主角的尘岳自然而然的成了众人灌酒的对象。
尘岳今天也是十分豪迈,来者不拒,没一会儿脸颊就已经发红。
马灵儿和雪芊芊在一旁呵呵的笑谈着,丝毫不去管尘岳时不时醉了,反正在自己的王府中,醉了就睡一觉。
两位长辈和雪深沉凑在了一起,叽叽咕咕的不知道在聊些什么,时不时的看向尘岳的位置。
酒过数巡,尘岳已经半醉了,看着满屋子的文武官员,尘岳突然心头有感而发,轻轻的用筷子敲打起了酒杯:
“叮叮~”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一道凉地人人都会唱的歌谣从尘岳的口中响了起来。
大厅中为之一静,不少凉地出身的将领都目光闪烁,神情亢奋。
“叮叮~”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薛猛很合时宜的同手拍起了桌子,扯着大嗓门哼唱起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跟着唱的人越来越多,燕宏毅、朱天和、钱子默这些凉地武将都涨红了脸,包括周敬尧和文鸢这种文官也在哼唱: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大厅中的歌声越来越响,雪深沉都被歌声触动,虽然不会唱,但也在跟着小声的呢喃。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伴随着歌声,那金戈铁马的疆场画面浮现在了所有人的眼中,满屋壮怀激烈。
尘岳持酒起身,晃悠着放声高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嘿!”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嘿!嘿!”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嘿!”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嘿嘿!”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嘿!”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嘿嘿!”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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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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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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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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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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