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吴志勇的五千骑军入城之后,秦小天也带着一万步卒赶到了战场,虽然相比于三万官军他们人数处于劣势,可是这个偷袭发生在官兵最没有戒备的时候,可以说官军完全落入了下风。
鏖战了好一会儿,几名武将终于护着赵中天杀出了一条血路,拍马冲向城外。
这位赵家的老二,正三品兵部侍郎可谓是狼狈不堪,坐在马背上晃晃悠悠的逃了出去。
“妈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吴志勇见此情形怒喝了一声,将心中的火气全部撒在了对面的丁汇身上。
吴志勇民夫出身,力大无穷,尤其是骑兵造反之后更加如鱼得水,是黄衫军中除了名的陷阵悍将。
手中的那柄大刀更是精铁打造,绝对的上乘兵器,丁汇只能奋力还击,尽可能的拖延时间。
“驾,驾驾!”
逃出城的赵中天趁着夜色一路狂奔,时不时的扭头回看,生怕叛军追上来。
一直到天明时分,这千余人的残兵才在一处山坡旁停了下来,他们早就人困马乏了。
“妈的,累死本将军了。”
从马背上翻下来的赵中天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停的揉着发酸的双腿,污秽沾满了他的衣袍,身上的铠甲还有在混战中溅到他身上的鲜血,可见昨夜的战场有多么凶险。
“有没有水?水!”赵中天有些疲惫的呼喝了几声,周围的武将面面相觑,都是出来逃命的,怎么会随身带水。
“妈的,真是倒了大霉,陈天胜的兵马怎么会跑到泰安道来,他们不是应该在九昌道和第五心柔对峙吗!”赵中天很是烦躁的嘟囔起来。
从夜里吴志勇的话语中他就猜出了来的兵马隶属于陈天胜,可他放着好好的九昌道不待,跑到这里干嘛?
“哒哒哒~”
“骑兵,有骑兵!”
还没休息多一会儿,就有士卒惊慌的叫了起来,远处正有一队骑兵狂奔而来。
赵中天咕噜一下就站了起来,准备继续上马逃命,周围的武将也变的紧张兮兮。
“大人别慌,好像是丁将军!”有眼尖的武将认出了远处骑兵的身份,有些兴奋的喊道。
“唔,那就好。”赵中天大松了一口气。
很快丁汇就快马行到了赵中天的身侧,他的手下现在就只有不足千人的骑兵了,剩下的都在半路跑散了。
“大人,您还好吧?”
翻身下马的丁汇连忙上下打量了赵中天几眼,纵使他胳膊上已经鲜血淋漓,却也不忘关注赵中天的安全。
“还好。”
赵中天郁闷的点了点头,然后就瞧见了丁汇手臂上的伤势,皱眉问道:“将军受伤了?赶紧让士卒包扎一下。”
赵中天对待丁汇的态度很是不错的,整个扬州地界上的武将,也就丁汇最让他满意,不然也不会一直带在身边。
“害,晦气,被那反贼给砍了一刀,都是皮肉伤,不打紧。”丁汇看了一眼肩膀,咧着干裂的嘴唇说道。
“城中的情况怎么样了?”赵中天默默的问了一句。
丁汇脸色不好看的摇了摇头:“大军被打散了,末将逃出城时城中的战事还在继续,但是大部分的士卒已经溃散了。”
“唉!”赵中天叹了口气,差点把命丢了不说,还吃了场败仗。
“叛军来得太过诡异,大人,我们应该先后撤到安全地带扎营,再派人收拢溃军,此地不是久留之地。”丁汇扫视了一眼周围的地形说道。
这里几乎是一马平川,极易被叛军发现,骑军一个冲刺就能冲到眼前,现在的他们已经没有体力再打一场大战了。
“好,先走吧。”赵中天也不是优柔寡断之人,大手一挥就翻身上马。
“撤军!”
“撤!”
……
霍石县的喊杀声响彻了一夜,一直到快正午时分才渐渐平息下来。
一队队放下武器的官军正被叛军押送着向城中走去,前天的尸体还没掩埋完毕,城中又多了许多死尸,只不过获胜的人已经变换了身份。
刚刚挂上城门口还不到一天的军旗又被摘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面怀王旗帜。
吴志勇提着那把大刀在城头上转悠着,这一仗让他打得很痛快,一扫此前在南泗道战败的阴霾。
唯一让吴志勇不开心的就是赵中天逃走了,要是能活捉这位赵家老二,那可真是赚大发了。
“二哥!”
秦小天兴冲冲的迎面走了过来:“城中的官军都被清理完了,除了逃走的,咱们还俘虏了数千人,哈哈!”
和吴志勇一样,秦小天的脸上也满是笑容。
吴志勇站在城墙边笑道:“凌先生真是好计谋啊,这场胜仗来得真是轻松。”
约莫半月之前,凌宫说服陈天胜出兵泰安道,插手泰安道战事,从那时起他们就调集大军悄悄的向泰安道行军,一路上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当凌宫从探马那里得知官军的动向后立刻断定,赵中天要对霍石县动手,因为从整体战局上来看霍石县是个交通要地。
所以凌宫立刻派他们两率领一万五千精锐士卒星夜兼程赶赴霍石县,想要在城脚下来一场里外夹击,给这位兵部侍郎送上一份大礼。
可惜他们晚到了一天,城破了,奔袭战只能打成夜袭战,不然官军的伤亡还要惨重,赵中天能不能逃走更是个未知数。
“估摸着凌先生此时已经截断了官军的粮道吧,真想看看那位兵部侍郎现在是什么表情。”秦小天乐呵呵的说道。
他们两人率领精锐士卒奔袭,而凌宫则带着大军抄官军的后路去了,双管齐下,争取一战就打垮泰安道上的十万官军。
“哼!”
吴志勇冷哼一声:“这位兵部侍郎的本事比起第五心柔差了不止一星半点,怎么逃得过凌先生的妙计。”
“那是!”秦小天大笑着竖起了大拇指。
吴志勇大手一挥:“整顿城防,清理战场,向凌先生和大王报捷!”
“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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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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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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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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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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