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司明只是在跟热芭说话,让她试试自己的修真水平。
所以江司明像模像样的抬枪,随便朝野猪开了一枪。
热芭在一旁偷偷施展‘妖法’,biubiu~
野猪就这么被悄咪咪的干掉了。
当那头野猪栽倒在地的时候,热芭父亲和叔叔他们还都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直到看到野猪头上的洞口,才相信这野猪真死了。
“女婿,真是你一枪打死的?”
老丈人还一脸懵逼。
江司明笑着道:“是啊,我也没想到一枪能杀了这头野猪。”
“应该是小江枪法好,正好打在野猪最薄弱的地方,一击毙命。”叔叔这时候发表了下看法,背后衣服都湿透了。
乖乖,被这玩意追着跑,跟被老虎追没啥区别。
大家也都同意了这个说法,唯独江司明和热芭这小两口躲着偷乐。
野猪死了,当然得扛回去,江司明本想动手帮忙。
可老丈人觉得这活太累,说什么不让他干,自己带着兄弟几个,吃力的扛起野猪,走出林子。
这一趟狩猎收获,妥妥的丰收。
十几只野兔,一头傻狍子一头五百多斤的野猪。
老丈人眉开眼笑,已经在跟叔叔他们商量怎么料理这些猎物。
还问江司明喜欢椒盐的还是孜然的。
江司明当即回答孜然,必须孜然,老香了。
大伙回到家,整个家族的人都跑出来看猎物。
大家动手帮忙,开始制作晚上的美食。
唯独江司明这个客人,说什么都不让他动手。
江司明盛情难却,只好留在客厅看电视,旁边还跟着个热芭~
热芭本来是要干活的,但丈母娘怕江司明一个人看电视无聊,才特赦她不用干活,过去陪江司明。
“可以啊,今天这一手露的,蛮厉害的嘛。”
江司明搂着胖迪,还不忘调侃调侃。
热芭小小傲娇一下,道:“当然啦,怎么能丢我老公的脸呢,老公你教我的法术都好用,以后我再也不怕遇到坏人了。”
江司明失笑道:“你还想当侠女啊?”
“嘻嘻,我不当侠女,就想给你当老婆~”热芭憨憨笑着。
热芭憨笑的时候样子可爱极了。
江司明忍不住在她嘴上啄了一口,没想到小妮子还不满意,主动缠上来。
两人在客厅里就开始偷亲起来了。
直到有脚步声靠近,两人飞速松开彼此,恢复正襟危坐的样子。
好家伙,搞得跟偷Q似的。
夜晚,热芭家热闹非凡,全家族的人都跑来聚餐。
院子里摆满了桌子,桌子围城一个圆,中间架着篝火,篝火上,是今天的猎物。
除了野兔、袍子和野猪,还烤着两头羊。
其实热芭家里的人大部分都不吃猪肉的,他们其中大部分人都是穆斯林,所以习俗是不能吃猪肉。
但因为照顾到江司明,所以特地把那只野猪也给料理了。
热芭倒没事,因为她也不是穆斯林。
每张桌子上还摆满了这边的特色菜肴。
像什么馕包肉、酿皮子、椒麻鸡、胡辣羊蹄子等,江司明全没吃过。
看得他肚子馋虫咕咕叫。
宴会开始,江司明就被安排道最靠前的座位,他换了一身维吾尔族的衣服。
是热芭给他准备的,说是想看看自己老公穿这身衣服好不好看。
江司明穿上后觉得也挺舒服,就没脱了。
反倒是因为这身衣服,更加拉近了热芭家人对江司明的好感度。
热芭的好几个堂姐和表妹们盯着江司明都快犯花痴啦。
不得不说,这里的小姐姐都长得很漂亮。
虽然和热芭比起来还差一两个档次,但如果放在内地,绝对妥妥个个都是女神。
这里的水土养人,大部分女孩们都皮肤白,鼻子挺,五官端正,很有立体感,而且眼睛都很深邃,带着异域风情的美感。
江司明现在终于明白,他还是太天真的,以前总以为祖先们是为了葡萄干和羊肉串才来的这里。
现在,才知道,是他想错了,果然他还是过于天真了。
一顿饭下来,宾客尽欢,江司明的笑容就没收过。
吃到一半甚至还陪着热芭跑到篝火边,和一大帮人学着跳起篝火舞。
这种吃饭的氛围,真是太赞了,哪怕结束了,江司明都有点意犹未尽。
次日,古尔邦节开始。
古尔邦节是穆斯林的盛大节日。
一大早,穆斯林沐浴熏香,严整衣冠,到清真寺参加会礼。
无论城市农村,都要在广场上举行盛大的麦西来甫歌舞集会。
所以一大早老丈人他们就出去参加会礼去了,热芭不是穆斯林所以压根不用去,而且去参加也只限男性。
但她得跟着母亲在家准备中午过节吃的斋食。
江司明见他们都在为节日忙碌,便打算出去浪了。
他的毒液还在等着他纵情公路呢。
跟热芭说了一声,热芭倒是没意见,只是让江司明不要忘记吃饭时间。
丈母娘倒是有点担忧,但江司明撒谎说只是在市里开车溜达溜达,她也就同意了。
江司明提前跟李春兰打好招呼,没过多久,李春兰就开着他的毒液过来了。m.χIùmЬ.CǒM
“老板,车到了。”李春兰下车。
江司明不客气的接手,道:“你进去跟热芭待会儿吧,等我回来再把车开回去。”
“好的。”李春兰自然遵从。
江司明发动车子,一溜烟就往北边开去。
热芭跟他说了,北边人最少,而且公路宽敞。
江司明开出北边市区,发现热芭果然没骗他。
北边郊区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戈壁,只有一条公路一直延伸到看不到的尽头。
公路两把只有黄沙和烈日。
这里的土质风化严重,所以这种路在这边很常见。
江司明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将车速提上来,毒液就像是一根离弦的箭,一往无前的朝着前方冲去!
轰鸣的发动机声音,在这无垠的旷野,显得格外响亮和肆意。
爽!
江司明此时只想放声大喊,抒发心情。
这才是跑车该来的地方,能体会到最带感的速度与激情。
···
昨天的第三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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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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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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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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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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