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惑江司明是谁的,有惊讶怎么会是他的,也有看好看衰的。
总之,台下观众们脸上的写照很真实。
虽然江司明最近这段时间确实很火,但没有时间的沉淀,自然不可能每个人都认识他。
不认识他的人还是大有人在,再说认识江司明的人很多都不是通过音乐。
很多人确实听过江司明的歌,但并不是所有听歌的人都会知道歌手是谁。
这就是歌红人不红。
江司明现在在乐坛这一块,就是这个阶段,歌很红,人还没来得及跟上歌红的速度。
当然只是音乐方面。
已经唱完都回到后台也在看电视的七位嘉宾,听到何老师报幕也都议论了起来。
“江司明?好耳熟。”
“我知道,最近很火的一个网络歌手,参加过鸡条的那位。”
“我听过他的歌,都非常好听。”
“是嘛,哪首歌,我看看我听过没。”
几人讨论中,只有邓祺没空参与进去,一双眼睛就盯着电视看。
“这位踢馆歌手和平时的踢馆歌手不同哦,他是为数不多带着自己写的新歌来踢馆的。”何老师说道。
我去!还是唱自己写的新歌?这么拽?
唱新歌风险可太大了,一旦新歌不好听,会直线影响观众们感受,票数也会很惨。
“接下来,让我们有请他带来自己创作的新歌曲,《烟火里的尘埃》!”
何老师说完走下了舞台,而这时,舞台灯光恰到好处的昏暗起来。
一束灯光打在舞台后面,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大荧幕后方走到舞台中央。
从黑影到聚光灯下,江司明的模样逐渐变得清晰。
今天的江司明不像平时直播那样穿着随意还不修篇幅,有时候甚至穿着睡衣都能直接开播。
这次的他经过化妆师和服装组联手打扮,帅毙了!
上身穿着一件银白未来AI色的西装,里头是件藏青色的衬衣。
衣服上亮闪闪的挂着亮眼又好看的饰品,和AI色的西装混搭在一起,显得时尚感十足。
尤其是江司明的身材太好,西装在他身上完全撑了起来,不胖不瘦。
比海澜之家广告里的男模特穿西装的样子好看得多。
**是一件褐色西裤,这西裤有点紧身,把江司明的那一双匀称修长的双腿惊艳亮相。
刚才江司明从后台走过来的时候,观众们的目光一开始都在那双腿上。
女人好看的腿,男人们一般会说腿玩年。
现在江司明的腿对女观众们而言,那叫腿玩一辈子。
脚下还踩着一双红色皮鞋,这种搭配,一般人很难撑得起来。
这需要高颜值的人才能驾驭得住这么艳丽的颜色。
江司明脸上今天画着淡妆,导播还给了个脸部特写。
灯光一追到他身上,下面的女观众们就已经像是集体嗑药了一般,尖叫四起。
“好帅啊我滴妈。”
“我都快四十岁了,感觉还是被电到。”
“不行不行,虽然我快三十了,但我还是想冲他当一次小迷妹肿么办?”
“这样子的他比在鸡条里更英俊了。”
“导播加鸡腿!这波特写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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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司明就像一台风暴机,哪怕什么都不做就站在那儿,他仍然很轻易的就成为全场焦点。
这是江司明第一次登上这样的舞台,嘉年华的那种根本不作数,牛鬼蛇神都有。
《歌手》的舞台,代表的是华夏实力派唱将们的切磋之地,没两把刷子的人,根本不配站在上面。
而江司明一个完完全全的新人,站在了这样的舞台。
观众们设身处地想,都认为江司明此时肯定非常紧张压力很大吧。
只是他们好像猜错了,聚光灯下的江司明,嘴角上扬,露出一抹自信和享受的笑容。
没错,就是享受。
江司明很享受这样的时刻,舞台之上,万目之中,再加上设备如此强悍的舞台。
只要是喜欢唱歌的人,没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地方。
台下的观众都渐渐安静了下来,看脸只是次要,他们是来听歌哒。
如果唱的不好,就算长成江司明这样,他们也是不会买账的。
江司明沉默了一秒钟,随后突然闭上了眼。
那只没有拿麦克风的手突然抬了起来,抬在半空中。
众人奇怪他在干嘛。
江司明的手却在空中随意勾了一下,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打勾动作,显得随意自然。
就在他在空中勾下的一瞬间,舞台上的伴奏跟着响起。
则两者搭配出来的效果,立马让人耳目一新,眼前大亮!
这就是舞台风啊!
就是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动作,配合上音乐响起,竟给人一种置身在演奏厅,听一场指挥大乐的感觉。
很多明星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演唱手势,太新颖了,只是手一勾,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酷劲。
相信这个手势很快就会被不少歌手给模仿了,因为确实太装逼太有范儿了!
连欢哥看了都不禁微微点头,赞许道:“这个年轻人很有台风啊,这可不是唱多了就能积累出来的,这是一种天赋。”
音乐已经响起。
前奏是一段钢琴音,它出现时,大家仿佛心头长出了一段曲谱,带有音符的小球在跳动,心弦律动。
缓慢,却极有节奏,像海滩上的浪花,一层接着一层。
对于很多前奏迷来说,只是这一段,就已经让他们迷上了。
“看着飞舞的尘埃,掉下来
没人发现它存在多自由自在
可世界都爱热热闹闹
容不下我百无聊赖
不应该,一个人发呆...”
江司明的声音低沉,空灵。
一股孤独感却已扑面而来,袭击了每个人的心窝。
这真是一个为‘尘埃’歌颂的表达?
不,只是含沙射影,用‘尘埃’,比作‘自己’,比作一个人。
观众们仿佛看到了一个孤独自我,特立独行,不被世人所理解的独行者。
他有着孩童的纯真和倔强,仿佛不谙世事;
却如长者般看穿万象,通透从容。
孤身游走于喧嚣的人世,冷眼热肠,率性坦荡,疏离又悲悯,悲哀而不绝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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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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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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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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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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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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