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良婿美夫>第447章,普天同庆
  大军凯旋归来,普天同庆,那浩浩荡荡的大军气势磅礴,城门口文武百官无一不到场迎接,夜煌天一身深紫色凤袍,手背负在身后,笔挺的身影站在文武百官之首,不怒自威。

  到来的朱雀等人看到这般隆重的阵容,心颤了颤,背挺的更直了,手高高一举,大军齐整的停下,朱雀与方将军齐齐下马,走上前两步跪地:“末将参见陛下。”

  夜煌天双眼锐利如鹰一般扫了两人身后的马车一眼,又看了看坐在马背上的白衣少年,似笑非笑的斜睨一眼身旁的雅君,这就是她的宝贝女儿在外收的男子?眼光不错嘛。

  雅君接收到夜煌天那戏虐眼神,尴尬的轻咳一声,瞪着直勾勾的盯着她看的方月歌,口型微动,似乎在说快行礼。

  方月歌自然看懂了雅君的口型,跳下马,白衣掠飞,走上前在方将军的身边跪下,声音清如水:“草民参见陛下。”

  夜煌天大手一挥:“都起来吧。”随后绕过方将军和朱雀走到方月歌面前,亲自将方月歌扶起。

  方月歌面对如此热情的夜煌天,有些受宠若惊,精致的容颜浮现一抹红,只是夜煌天下一句话却让他坠入冰窖,冷如寒冬。

  “孤听说你以为雅君诞下麟儿,孩子呢?抱来让孤悄悄。”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沉默了,尴尬四起。

  方月歌微微咬唇,他至今都是处子之身,哪里来的孩子!分明说的是楼瑾那小贱人。

  似乎感觉到四周的气氛不对,夜煌天转过头望了一圈,发现大部分人的脸色都不对,这是什么情况?

  方月歌垂下头,微风吹乱了肩头的青丝,声音有些小:“陛下,您误会了,孩子不是草民生的···”

  话落,也在这一瞬间,马车上伸出一只手,那只手在阳光下雪白通透,芊芊玉手,骨节分明,只是一只手便如此的美,看呆了所有人,都伸着脑袋恨不得立马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人,那只手轻轻的撩开车帘,接着楼瑾弯腰走了出来,站在马车上对着众人盈盈一笑,妖媚的眼,魅惑的容颜,百官满眼惊艳之色,下意识的咽了咽喉,楼瑾在柳儿的搀扶下抱着孩子走下马车,施施然的来到夜煌天的面前盈盈一拜:“草民楼瑾参见陛下。”m.xiumb.com

  夜煌天愣愣的看着右边的楼瑾,在看了看左边的方月歌,一白一紫,各色千秋,风华绝代,她这女儿挑男人的眼光真的是绝,尴尬的咳嗽一声:“免礼,你与元国前朝皇族楼氏何关系?”

  楼瑾微笑道:“从血缘上来讲,我是楼芷的六子,楼昀的六弟。”

  刹那,全场安静了,文武百官敌意的看着楼瑾,就连夜煌天也收敛的笑意,沉着脸看着楼瑾:“你是楼氏皇族的余孽?”

  雅君在旁边看着着急,真是不省心的家伙,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说出自己的身世干什么?

  楼瑾丝毫不被众人敌意的目光影响,浅浅一笑,红唇微启:“陛下误会了,我只是阿姐的人,元国皇宫沦陷的那一刻,我就在皇宫里,所以陛下不必担忧。”

  其实楼瑾在被楼昀送往大漠联姻的那一刻,雅君劫持他后,楼瑾本人完全可以改名改姓,因为丹泞已经代替了他的真实身份,可惜楼瑾这人就是倔,不愿意改,雅君因此也没办法,只好将就着他。

  夜煌天眉头紧锁,看着眼前这亭亭玉立的少年,笑颜如花,怎么看也不似传说中血洗皇宫的人,皇宫长大的人果然都是狠心的,无声的叹了口气,既然是雅君自己选的那想必有雅君的原因吧,也不再多问:“把孩子给孤抱一下。”

  楼瑾递过孩子,夜煌天接过,看着怀中睡熟的婴儿,舒心一笑:“他就是小熙凤?这孩子长得白白嫩嫩的,真是可爱。”

  雅君见夜煌天没有继续追问,松了口气,如果母皇这时候要拉着楼瑾斩了,她岂不是又要冲冠一怒为红颜?

  夜煌天心情极好,满脸笑意,大声道:“各位将士辛苦了,这次圆满攻占元国半壁江山,大家都是我国的大功臣,今夜摆宴为各位将士接风洗尘!明日封赏!”

  “谢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将士们齐齐回吼,满脸激动之色。

  “回宫。”夜煌天转过身,走上娇子,似乎极为喜欢这孩子,直接给抱走了,楼瑾见此也不好多说什么,求救的望向雅君,希望能把孩子留下。

  雅君走过去,安慰的摸了摸他的头:“放心吧,母皇并无恶意。”顺手牵起方月歌的手,微笑道,“你们都累了吧,房间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了,让红儿带你们去东宫吧,本殿下还要去和将士们寒暄寒暄。”母皇能亲自来迎接已然很给面子,但是剩下来的事情还是得让她去做才行。

  方月歌很是懂事的点点头:“你去忙吧,我们能照顾好自己。”

  楼瑾不舍的拉着雅君的手撒娇的晃了晃,声音娇软:“阿姐,瑾儿都好久没看到你了。”

  “雅君贵为一国储君,岂能为儿女私情耽误正事?”方月歌不屑的嘲讽,就知道撒娇,他也会好么!

  楼瑾毫不示弱的回击:“我就是想和阿姐多待待,怎么滴!有脾气别让阿姐这两天进你的屋!”

  “你!”方月歌语塞。

  楼瑾见他说不出话来,嘚瑟的扬起下巴。

  一旁的冥红看着两人争吵,惊呆了,他本以为今日前来,少不了要和两人周旋一番,没想到这两人自己吵起来了,如此甚好,他就旁观好了。

  雅君无奈叹了口气:“你们两个都相处这么久了,怎么还是这般?”

  方月歌转过头,冷哼一声。

  楼瑾腻歪的抓着雅君的手臂,如猫儿般蹭了蹭。

  雅君一把拖住他的下巴,免得这家伙一直蹭下去:“瑾儿,注意仪表。”忽然看到那雪白的脖颈上有条红色痕迹,眸色微沉,“你的脖子怎么回事?”

  “是···”楼瑾刚想说是方月歌弄的,话还未说完,就收到一道锋利如刀刃的眼神,瞬间戛然而止,身上的痒似乎又加重了,忍着怒气垂下头低低道,“是瑾儿自己做梦不小心弄的。”这个该死的方月歌又威胁他!

  看到楼瑾吃瘪,方月歌心情大好,附和道:“就是啊,昨夜阿瑾睡觉的时候做噩梦了,一直掐着自己的脖子,要不是我努力的掰开他的手,恐怕阿瑾都被自己掐死了。”

  “是么?”雅君表示怀疑,怎么觉得那么不可相信呢。

  两人齐齐点头,冥红看着两人闷笑,刚刚雅君一直看着楼瑾,所以压根没看到方月歌使眼色威胁楼瑾的样子,不过他给看到了,看来以后得小心了,这两人似乎都极为难缠,而且这个容颜精美的少年真的是曾经那个和他干架的丑八怪么?变化实在太大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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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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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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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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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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